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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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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晴朗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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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盖内戈路尽头,若人们从码头走来,便会看见新桥街。这其实是一条狭长而晦暗的弄堂,从玛扎里纳街一直延伸到塞纳河路。弄堂至多有三十步长、两步来宽,地上铺着碎裂的已经松动的淡黄色石板,经常发出浓烈的湿味,上面用尖顶玻璃天棚盖住了,玻璃积满了污垢,显得黑乎乎的。
    在夏天晴朗的日子里,当闷热的阳光灼烧着街道时,一条淡白的光线,从肮脏的玻璃天棚上射下来,在这狭小的弄堂里投下可怜的影子。在恶劣的冬季里,那些雾濛濛的早上,从玻璃天棚投到粘湿的石板上的,就只是一片猥琐而邋遢的暗影了。
    左边,几间阴暗、低矮的店铺半埋在地下,像是被压垮了,不时冒出一阵阵逼人的寒气。它们分别是旧书店、玩具店和纸板店。陈列的货物都蒙上了一层灰尘,在昏暗中毫无生气地躺着。小玻璃块拼合成的橱窗,使货物映出淡绿色的奇怪反光。再往里看,在这酷似洞窟的店铺里边,有奇形怪状的阴影在蠕动。
    右边,沿着整条弄堂,砌着一堵墙。对面的店主们把狭长的货架靠墙放着。一些大概二十年来一直弃放在这里的不知名的货物,被一溜排开在货架细长的木板上,木板都漆上了非常难看的褐色。一个专卖假首饰的女店主占了一个货架,货架上有一只桃心木制成的盒子,盒子上铺着一层蓝色的丝绒,她精心地在里面摆上了一些只值十五个苏①的戒指。
    ① 法国辅币名,相当于二分之一个法郎。
    越过玻璃天棚,乌黑的墙继续向上升去,墙面敷着粗劣的灰土,像是患了麻风病似的,疤痕累累。
    新桥街可不是散步的胜地。人们取道这里,只是为了少走弯路、节省几分钟而已。路过这儿的都是一些忙忙碌碌的人,他们唯一关心的就是走得更快些。在这里,时常可以看到系着围裙的小伙计、带着活计的女工、腋下夹着大小包裹的男男女女,还有一些老头,他们在从玻璃顶棚外投进来的黯淡暮色中拖着步子行走。成群的孩子们从学校出来后,也很快涌到这里,木鞋在石板上踏得震天响。从早到晚,石板路上终日响着杂乱的脚步声,令人心烦意乱。没有人说话,也没有谁停留下来,每个人都忙于自己的事情,低着头,匆匆地赶路,不向店铺投射一瞬目光。店主们总是以不安的神态注视着这些行人,最难得的是有时居然奇迹般地,会有几个闲人在他们的货架前停留下来。
    入夜之后,三盏煤气灯透过笨重的方形灯罩照着整个弄堂。那吊在玻璃灯罩里的煤气灯嘴,向玻璃罩吐出黄褐色光斑,并将惨白的微弱光圈散向四周。它们闪闪烁烁地颤动着,仿佛随时都要熄灭似的。弄堂充满阴森凶险的凄惨景象,巨大的阴影铺盖在石板上,腥湿的风从弄堂口吹来,真可以说这里是摇曳着三盏吊丧灯的一条地下墓道。对煤气灯给他们的橱窗送来的暗淡的光照,这些店主已是心满意足了。在铺子里,他们只点上一盏盖有灯罩的油灯,把它放在帐台的一角,以使路人得以分辨出这些在白天都显得阴森森的洞穴里摆设的东西。在一顺排黑洞洞的铺面里,有一家纸板店的橱窗在闪烁:从两盏叶片形灯里射出的黄橙橙的火焰穿破了黑暗。在另一边,一支蜡烛插在高高的玻璃罩里,以它星星点点的烛光照亮了一只只假首饰盒。店铺的女主人两手拉着她的披肩,在柜台的里端打盹。
    数年前,在这家店铺的对面,也有一家小店,它那暗绿色门板的每条缝隙里都散发着潮湿的霉气。在又长又窄的一块木板招牌上,刻着“妇女杂货店”几个黑字。在店门玻璃上用红色的字母写着一位妇人的名字:泰蕾斯·拉甘。从店门进去,左右两旁是里面衬贴着蓝色纸的玻璃橱窗。
    就是在白天,行人的眼睛也只能勉强分辨出那些陈列在昏暗光线中的商品。
    一边摆着一些零星的织物,如两三个法郎一顶的筒状褶裥罗纱无沿帽,平纹细布的衣袖和衣领,还有一些手工针织品,长短袜和背带。每件东西都已泛黄,悲惨地挂在一个铁钩上。这样一来,橱窗里看起来好像塞满了白色的破布碎片,在透明的夜色中显得十分凄凉。也有几顶崭新的帽子现着耀眼的白色,在橱窗板上的蓝纸映衬下,显得非常醒目。一根金属杆上挂着有色短袜,给灰白色的轻纱和模糊的棉布加上了几点暗淡的色彩。
    在另一边更为狭小的橱窗里,分层陈列着一团团绿色毛线、缝在白卡纸上的黑钮子、各种尺寸和颜色的盒子、带淡蓝色圆衬垫的缀着钢珠的线网、一把把毛衣针、刺绣的模型、一卷卷饰带,以及整堆整堆黯然无光的物品,它们躺在这大概已有五六年了。一切色调,在这弥漫了腐朽霉气和灰尘的橱窗里,都化为肮脏的暗灰色。
    夏天,将近中午时,强烈的阳光炙烤着街道和广场。这时能够看到在那个玻璃橱的女帽后面,有一位神色严肃、脸色苍白的少妇的侧面。在阴暗的店铺里,大致显露出了她的神情。她额头低而干瘪,连着一根尖细的鼻梁,嘴唇就是淡红色的薄薄两片,下颌短而刚劲,由一条丰腴的曲线和颈项相连。她的身体消失在阴暗里,只有脸部显现出来,脸色苍白无光,一双睁得大大的黑眼珠嵌在里面,仿佛不堪忍受厚密的褐发的重压似的。她一连几个小时栖身在女帽中间,一动也不动。潮湿的金属架已在帽子上留下了斑斑锈迹。
    晚间点起油灯后,可以看到店铺的内部陈设。这铺子面积很大,但并不太深,在一端有一张小小的柜台,在另一端,一架螺旋形楼梯通向二楼。四周贴着墙排列着玻璃橱窗、货柜和绿纸箱。四张椅子和一张桌子算是全部家具了,整个店里显得赤裸裸的、冷清清的。未拆包的货物紧紧地挤在各个角落里,包装纸泛着杂乱的颜色。
    通常,在柜台后面坐着两个女人:一个侧影严肃的少妇,一个在瞌睡时还面带微笑的老太婆。后者大约有六十岁上下,灯光下,她那张肥胖而温和的脸显得苍白。一只硕大的虎斑猫蹲在柜台一角,望着她打盹。
    在旁边较低的地方,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坐在一张椅子上看书,或与少妇低声交谈。他长得瘦小、孱弱,举止有气无力,浅黄色的头发毫无光泽,胡须稀少,脸上布满了褐斑,像是一个多病而又被宠坏了的孩子。
    十点钟不到,老太婆醒了。他们关上店铺门,全家都上楼去睡觉。虎斑猫发出一串表示满意的声音,跟在它的主人后面,每上一级楼梯,就把头向栏杆磨蹭一下。
    二楼的住室共三间,楼梯直通兼作餐室的会客室。餐室的左边,一只陶瓷火炉装在墙壁凹进去的地方。对面摆了一个餐橱,沿着墙壁摆了一排椅子,一张没有铺台布的圆餐桌位于餐室中央。里面,在镶玻璃的板壁后边,是黑黑的厨房。在餐室的两侧,各有一间卧室。
    老太婆吻过儿子和媳妇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猫就在厨房的一张椅子上睡下了。这对夫妇进了自己的卧室。这间卧室还有一扇门开向阶梯,阶梯下的一条甬道可通到弄堂。
    时常患寒热病的丈夫立刻上床睡觉了。这时,少妇打开窗户,把外边的百叶窗关上。她在那里站了几分钟,对面是涂着泥灰高大、黝黑的墙壁,它堵在弄堂上面。她向这高墙投射去茫然的一瞥,又像哑巴似地,怀着厌恶的冷淡心情,一言不发地回到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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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耶和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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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拉甘太太原是凡尔农①一家妇女用品店的店主,她在这个小城镇的小店里生活了将近二
    ① 塞纳河沿岸的一个区政府所在地,在爱弗厄县境内。
    十五年。在丈夫去世几年之后,她感到厌倦,便把所有的家产卖了。她的私蓄加上变卖所得,使她手头有了四万法郎款子。她把这笔钱存进银行,每年能得到两千法郎的利息,这数目已很能满足她的需要。她过着隐居的生活,对人世间的欢乐和劫难全然不知,她为自己安排了一种与世无争、怡然自得的生活。
    她以每年四百法郎的租金租了一座房子,这座房子的花园一直延伸到塞纳河畔。这是一所幽闭、僻静、多多少少有点修道院气味的住宅。一条狭窄小径通向这坐落于大草场中间的隐蔽之所。房子的窗户朝着塞纳河和对岸荒凉的小山包。这位已年过半百的老太太把自己关进这孤僻的房子里,守着她的儿子卡米耶和她的侄女泰蕾斯,享受着隐居的安适和乐趣。
    那时,卡米耶已有二十岁了。但他的母亲还像对一个小孩子那样宠爱着他。卡米耶自幼病魔缠身,母亲百般爱抚、关怀他,从死神那儿把他夺回来。面对孩子一次又一次地患上的寒热病和其它病症,拉甘太太和这些要夺去儿子的可怕病魔连续苦斗了十五年,她以精心的照料和慈爱的心肠一一战胜了它们。
    卡米耶渐渐长大了。虽从死亡中被拯救了出来,但反复的冲击使他的肉体受尽折磨,多灾多难的卡米耶的成长受到了阻碍,他长得很矮小,非常虚弱。他细瘦的四肢动作迟缓,有气无力。就因为卡米耶身体单薄、弱不经风,他的母亲就格外爱护他。当她温柔地注视他的苍白可怜的小脸时,便以胜利者的自慰心情想着:自己曾十次以上地给了儿子以生命。
    卡米耶难得不生病时,就到凡尔农的一所商业学校里上课。他在这所学校里学习拼写和算术。他的知识仅限于四则运算和一点肤浅的语法知识。后来,他还补习了书写和簿记课。每当有人劝拉甘夫人把儿子送去上公立中学时,她就会吓得浑身打颤,她知道儿子一旦离开自己身边,就一定会丧失生命的。她说书籍会害死她的宝贝。因此,卡米耶始终没有什么知识,而他的无知似乎又使他多了一个弱点。
    十八岁那年,仍然无所事事的卡米耶对母亲的疼爱腻烦透了,便进入一家布店去当伙计,每月挣上六十个法郎。精神上的不安使他忍受不了闲散的生活。现在,他埋头在这机械的工作中,整天弯着腰查看货单,耐心地计录着每个数字,做那数目可观的加法,内心却感到平静多了,身体也反倒好些了。晚上,他精疲力尽,头脑空空,在精神麻木之中,他感受到无穷的快意。为了进布店干活,他不得不和母亲大吵一场,因为母亲本想永远把他留在自己身边,要他永远躺在床上,免受生活的磨难。年轻人竟以一家之主的身份说,他要求工作就如其他孩子索要玩具一样,这是本能和天性的需要,并非出于尽责之心。母亲的溺爱使他产生强烈的自私心。他以为自己爱着哀怜、抚慰着自己的人们,其实,在他的内心,他过着孤独的生活,只爱自己的舒适,并以种种可能的办法,增加自己的享受。一旦拉甘太太的温情和爱抚激起他的厌恶时,他就一头扎进可以使他摆脱药罐药水的简单工作中。傍晚,从店铺回家,他就和表妹泰蕾斯到塞纳河畔散步。
    泰蕾斯转眼快满十八岁了。十六年前的一天,拉甘太太还开着妇女用品店时,她的兄弟,德冈上尉,从非洲的阿尔及利亚回来,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来找她。
    “你是这个孩子的姑母,”他微笑着对她说,“她的母亲死了……我不知拿她怎么办,把她交给你吧。”
    拉甘太太抱起了孩子,对她笑着、吻着她粉红色的脸蛋儿。德冈在凡尔农住了一个礼拜,他姐姐对他留下的这个女孩没有多问。她只是大体上得知,可爱的小女孩出生在奥兰①,她
    ① 北非阿尔及利亚著名的沿海城市。
    的母亲是一个漂亮的土著女人。上尉在临行前一刻,交给姐姐一张身份证书,证书上承认将泰蕾斯过继给她,并使用她的族姓。他走了,人们再也没有见过他,几年后,听说他在非洲被人杀死了。
    泰蕾斯与卡米耶同睡一张床,她在姑母的爱抚下长大了。她的身体很强健,可也像一个体弱多病的孩子那样被人照料着,吃着表哥服用的补药,住在病人居住的温暖的卧室里。她往往长时间地蹲在火炉前沉思,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面前的火焰。这养病般的身不由己的生活,使她常常处于孤独和沉默之中,养成了低声说话和无声走路的习惯。她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把椅子上沉默着,睁着的眼睛里只有茫然无神的目光。然而,当她举手或抬足时,人们就会发现她动作敏捷而轻柔,肌肉结实且有力,在她那驯服的肉体里,蕴藏着一种力量,一股激情。一天,她的表兄一阵虚脱跌倒了,她一下把他扶起来并抱到合适的地方。她发挥了力量,脸上也焕发出炽烈的光芒。禁闭式的生活,强加给她的死气沉沉的生活规律,并未削弱她那精悍而健壮的体质,只是使她的脸色有点白里带黄而已,这使她在暗处几乎显得有点丑。她常默默走到窗前,望着对面披满金色阳光的房屋。
    当拉甘太太卖掉了家产,到河边的小房子里隐居后,泰蕾斯内心充满了喜悦。以致姑母反复对她说:“别出声,安静地呆着。”她只好小心翼翼地把热情亢奋的本性深藏起来。她以无可比拟的冷静掩饰着内心强烈的冲动。在表兄的卧室里,她时常感到自己是守着一个濒临死亡的孩子,但她装得心平气和,严肃持重,举止温柔,说话也像老太婆那样含而不露。实际上,一旦她看见公园和泛着白光的河流,以及绵延起伏、一直伸延到地平线的青翠的山冈时,她就产生一种要奔跑和呼喊的原始冲动,感到心在胸膛内咚咚跳动。可是,她的脸上却不露一点动静。而当姑母问她是否喜欢这处新居时,她也是笑而不答。
    从此,对她来说,生活就变得比较有趣了。表面上,她仍像往常一样,举止轻柔,表情沉静而淡漠,她依然像是一个在病榻上长大的孩子,可是,她的内心生活却是炽热而兴奋的。每当她一个人呆在草地上、河岸边时,她就像动物那样腹部向下贴在地面上,把乌黑的眼珠圆睁着,弯起身子,随时准备一跃而起。她能这样一呆就是几个小时,什么也不想,一任烈日噬咬着她,把手指插进泥土里也使她感到一阵阵快意。此时,她有着疯狂的幻想:她以挑战的神态注视着咆哮的河流,幻想着河水就要向她扑来,击向她,于是,她挺起身子,准备自卫,愤怒地盘算着如何才能战胜波涛。
    晚上,泰蕾斯平静而沉默地留在姑母身边,做着针线活。在从灯罩里渗出来的黯淡的灯光下,她的脸仿佛睡着了一样没有表情。卡米耶埋在沙发中,还在想着他的帐目。只有偶尔零星的几句话,才打破这个昏昏欲睡的家庭的宁静。
    拉甘太太带着善良而宽慰的心情凝视着她的孩子们。她决定让他俩成亲。她总把儿子当成垂危的人看待,每当她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去,把儿子孤零零地留在世上受罪,心里就会颤抖起来。这时,她就打算依靠泰蕾斯。她对自己说,这个姑娘留在卡米耶身边将会是一个细心周到的保护人。侄女总是从从容容,忠心耿耿,使拉甘太太产生无限的信任。泰蕾斯是如何照顾儿子的,她全看在眼里。她希望把她赐给自己的儿子,做他的保护天使。这婚姻在设想之中已经成为决定了。
    孩子们也早就知道他们总有一天会结成夫妻的。这个结局在他们看来是必须的、必然的,他们就带着这样的想法长大了。在家里,当议论到这门亲事时,就像说一件必然会发生的事情那样平常。拉甘太太总说:“等泰蕾斯满二十一岁就办婚事。”于是,他们就耐心等着,既不着急,也不害羞。
    因疾病而贫血的卡米耶体验不到年轻人冲动的情欲。在表妹面前,他仍然是一个孩子。他亲吻她时,就像亲吻自己的母亲,是习惯的礼节,一点激情也没有。他只把她当成一个要好的伙伴,在他烦闷时可以解闷,生病时还能替他煎药。当他们一起玩耍时,他把她抱在怀里,总觉得在抱着一个男孩,他的肉体丝毫没有异样的感觉。在这样的场合里,他从未想过去亲吻神经质地笑着挣扎的泰蕾斯热呼呼的双唇。
    姑娘似乎也始终是冷淡的、无感觉的。有时,她的大眼睛会认真而安详地看他几分钟。这时,只有她那两片嘴唇有一些微小的颤动。她以坚强的意志使自己的表情始终是温和而亲切的,休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什么破绽。当听到别人议论她的婚事时,她立刻变得严肃端庄,只是用点头表示同意拉甘太太所说的一切,而卡米耶却在一旁酣然入睡了。
    夏日的下午,这两个年轻人常跑到河边去。卡米耶讨厌他的母亲对他没完没了的关心,他要反抗,他想奔跑,躲开她的温存爱抚,这只能使他郁郁不乐。这时,他就把泰蕾斯拉上,纵容她打斗,让她在草地上滚爬。一天,他摊搡着他的表妹,把她推倒在地,少女一跃而起,动作敏捷得像一头野兽,她的脸兴奋异常,两眼发亮,张开双臂扑向她的表哥。卡米耶却害怕得溜倒在地上。
    几年又过去了。转眼,结婚的日子最终到了。拉甘太太把泰蕾斯拉到一边,向她交待了她的亲生父母,并且讲述了她的身世。姑娘安静地听着,而后拥吻了姑母,一句话也没说。
    晚上,泰蕾斯没有走进楼梯左侧自己的闺房,而是走进了右侧表哥的卧室里。这一晚使她的生活完全改变了。第二天,当这对夫妇走下楼时,卡米耶仍然满脸病容,他不紧不慢地还是只顾着自己;而泰蕾斯也依然保持着她温柔的冷漠和沉默得可怕的克制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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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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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婚后一星期,卡米耶向母亲明确地宣布,他打算离开凡尔农,到巴黎去生活。拉甘太太惊叫着反对,说她早已把生活安排得妥妥帖帖的,她可不愿意节外生枝。这一次,她的儿子发作了,威胁说,倘若她不满足他的愿望,他会立即病倒下去。
    “以往我从来没有违背你的计划,”他对她说,“我娶了表妹,你给我什么药我就吃什么药。今天,我有一个想法,这是最起码的了,你至少也得听我一次……我们就定在月底动身。”
    当夜,拉甘太太失眠了。卡米耶的决定搅乱了她原有的安宁,她对于生活就要改变非常难过。不过她渐渐恢复了平静。她想,这对年轻的夫妇总要有孩子的,到时,她那点儿财产就不足以养活全家了。应该再挣些钱,生意还得继续做,还得为泰蕾斯找个实惠活计。
    第二天,她已作好了走的准备,并设想了一个新生活的计划。
    吃午饭时,她又是高高兴兴的了。
    “我们就这么办吧,”她对两个孩子说,“明天我就去巴黎,我去找一家小铺盘下来,泰蕾斯和我重操旧业,卖个针线什么的。我们就有事可做了。你呢,卡米耶,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你去晒太阳或是找一个工作都随你的便。”
    “我去找工作。”卡米耶答道。
    实际上,驱使卡米耶离开凡尔农的唯一动机是他那不着边际的抱负。他想在一个大公司里任职。当他在梦中看到自己穿着西装背心,露出丝光塔府绸袖子,耳边夹着水笔,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时,高兴得脸都发红了。
    母子俩没有征求泰蕾斯的意见。她一向是唯唯诺诺的,因此她的姑母和丈夫当然也就无须和她商量了。他们去哪儿她就去哪儿,他们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毫无怨言,从无责备,她甚至装出自己不知道挪动了地方。
    拉甘太太来到巴黎,径直来到新桥街。凡尔农的一位老姑娘把自己的一位亲戚介绍给拉甘太太,这位亲戚在弄堂开了一家妇女用品店,她早已打算把店卖掉。拉甘太太觉得店铺小了点儿,光线也有些暗。然而,当她走过巴黎的大街时,熙熙攘攘的马路、富丽堂皇的商店橱窗把她吓坏了。还是这条狭窄的弄堂,这些简陋的铺面,能使她想起往日自己开的那家店铺,那是多么悠闲自得啊!在弄堂安家,她觉得同在外省过日子一样,能够自如呼吸。她想,亲爱的孩子们生活在这个偏僻的角落也会感到幸福的。店铺里的设施及标价低廉的货品,最终使她下定了决心,人家以两千法郎把一切都作价卖给她了。底层店堂和二层住家的租金每年只要一千二百法郎。拉甘太太手头足有四万法郎的积蓄,她盘算着,用积蓄的年息就足以买下店铺里的东西,付清第一年的租钱。而且,卡米耶的薪水和用品店赚的钱足够应付日常开支。这样,她就无需动用她的积蓄,而且可以使资本增长起来,敛聚家财,留给日后的孙儿孙女们。
    她精神焕发地回到凡尔农,逢人就说她在巴黎市中心找到了一块宝地,一个舒适的窝。在一连几晚的闲谈中,弄堂里那个潮湿、阴暗的店铺在她嘴里渐渐变成了天堂。在她的脑海里,她觉得这个铺子宽敞、舒适、安静,具有许许多多无可比拟的好处。
    “啊!我的好泰蕾斯,”她说,“你会看见我们住在那个地方有多幸福!楼上是三间漂亮的卧室……弄堂里尽是行人……我们用货物把橱窗布置得漂漂亮亮的……去吧,我们不会烦闷的。”
    她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女店主的那副劲头又在她身上重现了。她已提前训导过泰蕾斯,做小本生意应如何进货、如何出售,又是如何捞油水的。终于,全家离开了塞纳河畔的住宅,当晚,他们就在新桥街的店铺里安了家。
    当泰蕾斯走进这个将要伴她终生的店铺时,仿佛觉得陷进了一个潮湿的地洞中。她感到一阵恶心,恐惧得直发抖。她呆呆地看了看潮湿肮脏的弄堂,然后爬到楼上去,在每个房间里察看了一下。这些空荡荡、连一件家具也没有的房子,显出一副衰败、破烂的景象,看了让人不由得感到凄凉、寒心。她一动也不动,一句话也没说,她好像被冻僵了。姑母和丈夫已经下楼了,她就坐在一只箱子上,双手僵硬,喉咙里抽噎着,但却哭不出声来。
    拉甘太太此刻觉得十分难堪,自己做了那么些美梦,现在真是羞愧难当。她还是竭力为自己找到的房子辩解。每有一处缺点暴露时,她总有办法搪塞过去,她对房间幽暗的解释是天气不好,并肯定说只须打扫一下就会好的。
    “嗯!”卡米耶回答道,“这一切都很合适……况且,我们只在晚上才到楼上去。我么,在晚上五六点之前是不会回来的……你们两个嘛,你们时时在一起,也不会感到烦闷的。”
    倘若这个年轻人不是把希望寄托在他那温暖舒适的办公室的话,他是永远也不会同意住进这类陋室的。他暗想,白天他在办公室里是暖和的,至于晚上么,他早早钻进被窝就得了。
    整整一个礼拜,店铺和住房仍然是乱糟糟的。打第一天起,泰蕾斯就坐在柜台后面不再离开一步。拉甘太太对泰蕾斯懒散的态度感到十分惊讶,她原以为年青的媳妇会千方百计美化自己的房间,在窗台上放些花,要求用些新的糊墙纸、窗帘和地毡的。然而每次当她提出任何装修意见时,她的侄女却平静地答道:“没什么意思!这样不是挺好么?这儿不需要任何奢侈。”
    结果还是拉甘太太忙前忙后整理房间,才显得有了些条理。泰蕾斯见她不断地在自己眼前晃动,终于不耐烦了,她请了一个女佣,迫使姑母在她的身旁坐了下来。
    卡米耶闲逛了整整一个月也没能谋到一个职位。他尽可能不呆在店铺里,成天在外面游荡。他烦恼极了,有时甚至说要回到凡尔农去。后来,他总算在奥尔良铁路公司谋到一个职位,每月挣一百法郎。他终于实现了他的理想。
    每天上午八点他就出门了。他沿着盖内戈街往下走,直到码头。然后,他就把两手插在口袋里,沿着塞纳河,从法兰西学院一直踱到动物园。这长长的路程,他每天要走两次,从未感到厌烦。他看着流淌的河水,有时停下来看着木筏顺流而下,不想任何事情。他也时常在巴黎圣母院前站定,默默地看着圣母院四周围了一圈的脚手架,这一根根巨大的木头不知为什么会让他这么感兴趣。路过供酒码头时,他还看一会葡萄酒港口,计算一下从车站驶来了多少辆出租马车。傍晚,他的头昏沉沉的,脑子里尽是从办公室听来的荒唐故事。如果不急于赶路,他就进入动物园,还要去看看熊。他在栏杆前俯下身子,目光追随着摇晃着笨重的身子走来走去的老熊。他喜欢这些笨重的野兽,他的嘴张得很大,眼睛睁得极圆,呆呆地望着这些野兽,看见它们摇晃着身体,他感到一种愚蠢的快意。到最后,他决定回家了,于是挪动脚步,可是路上的行人、车辆和商店又会使他挪不开步。
    他回到家就吃饭,饭后立刻看书。他买了布封④的许多书,这些书尽管枯燥无味,
    ④ 法国18世纪的博物学家和作家,著作甚丰。
    但他还是规定自己每天晚上必须读完二三十页。他还读十生丁一分册的梯也尔①的《督政府
    ① 梯也尔,法国政治家。
    的第一帝国史》,此外,还有拉马丁②著的《吉伦特派兴衰史》,以及一些科普读物。他自认
    ② 拉马丁,法国诗人,作家,政治家,他写的这部著作曾在当时引起巨大反响。
    为在努力自学。有时,他强迫自己的妻子听他念几页文章或一些小故事。看见泰蕾斯居然整晚若有所思似的一声不响,却不想找一本书来读读,他觉得十分奇怪。他打心底里认定,妻子是一个缺乏智慧的女人。
    泰蕾斯总是不耐烦地排斥书籍。她宁愿无所事事地呆着,目光凝滞,神情恍惚。同时,她依然显得十分温和顺从,她的全部心愿就是克制自己,使自己变成被动的、讨人喜欢的工具。
    店铺的生意进展缓慢,每个月的赢利都差不多。顾客都是附近的女工们,每过一会儿通常就会有一个姑娘走进店堂,购买只值几个苏的货物。泰蕾斯嘴角带着机械的微笑招呼顾客,重复着相同的几句话。拉甘太太则灵活,话也多,能吸引、挽留住买主的自然是拉甘太太。
    三年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静地过去。卡米耶没有一天不去办公室,他的母亲和妻子也很少离开店铺。泰蕾斯生活在沉寂、压抑中,冷漠地注视着身边的一切。每晚带着凄凉的心情进入永远冰冷的被窝,而从每个早晨开始又是同样空虚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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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对她是一种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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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每个礼拜四的晚上,是拉甘太太一家接待客人的时候。他们在餐室点燃一盏大油灯,在炉上坐一壶水准备沏茶。这可是家里的一件大事,这天晚上与其他时候不同,就像在过节一样,他们要十一点钟才上床。
    拉甘太太在巴黎遇见了一位名叫米肖的老朋友。米肖原来在凡尔农的警察分局当了二十来年的警长,与拉甘太太同住在一幢房子里。当年,他们相处甚欢,后来,寡妇卖了家当,搬到河边去住后,他们就渐渐不相见了。几个月以后,米肖也从凡尔农迁居到巴黎,住在塞纳河街,安享每年一千五百法郎的退休金。一个雨天,他在新桥街与他的老女友邂逅相遇,当晚,他就在拉甘家吃了饭。
    礼拜四就这样成了接待客人的日子。退休的警长每周按时赴约。后来,他把儿子奥利维埃也带来了。这是一个高个的小伙子,三十岁,长得干瘦,娶了一个非常矮小、行动迟缓、病恹恹的老婆。奥利维埃在警察局治安办公室谋了一个职位,年资三千法郎,对此卡米耶嫉妒得不得了。打第一次来,泰蕾斯就不喜欢这个神情冷漠的小伙子。奥利维埃却以为,他和虚弱多病的妻子能光临开在这偏僻弄堂的这家小店,就算是抬举他们了。
    卡米耶也请来了一位客人,他是奥尔良铁路公司的老职员,名叫格里韦,已在此工作二十年了。格里韦是一等伙计,每年挣两千法郎,他负责给卡米耶办公室的职员分配工作。卡米耶对格里韦相当尊重,他梦想着十几年后,格里韦死了,由他来替代格里韦。格里韦欣然接受了拉甘太太的邀请,他每个礼拜都准时到达,从不爽约。半年后,周四的拜访对他就成了一桩义务,他去新桥街,就像每天要去办公室一样,纯粹是本能驱使。
    从此以后,聚会就变得非常有趣了。七点钟,拉甘太太点燃炉火,把油灯放在圆桌中央,旁边放上一副骨牌,再把放在碗橱里的茶具擦洗一遍。八点钟,老米肖和格里韦在小店门前相遇,一个从塞纳河街来,另一个从玛扎里纳街来。他们进店之后,大家一齐到楼上去。所有的人都围着圆桌坐定,等候总是迟到的奥利维埃和他的妻子。他们来后,拉甘太太斟茶,卡米耶把骨牌从盒子里倾倒在漆布上。各人都专注于自己手里的牌,除了骨牌的碰撞声,听不见其它声响。每打完一局,大家总要争辩两三分钟,然后又陷入只有击牌声才打断的沉寂中。
    泰蕾斯玩牌时心不在焉,这使卡米耶大为不满。她把拉甘太太从凡尔农带来的虎斑猫弗朗索瓦抱在身上,一手抚弄着猫,另一只手拿骨牌。每礼拜四的聚会对她不啻是一种苦刑。她时常借口身体不适或头疼得厉害,不再打牌。她把一只胳膊放在桌子上,手撑住面颊,透过朦胧黄雾里的灯光,半梦半醒地呆望着姑母、丈夫以及邀请来的客人们。所有这些人都使她感到愤怒,她愤怒的目光从这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越看越厌烦。老米肖苍白的脸上缀满了红斑,这是一张死板痴愚的老头脸;格里韦狭长的脸上嵌着两只圆眼睛,两片薄嘴唇像长在傻子的脸上;奥利维埃颧骨高耸,一颗僵硬平庸的脑袋立在可笑的身体上;至于他的妻子苏姗娜,更是一脸苍白,两眼无神,双唇失血,皮肤松弛。泰蕾斯和这些奇形怪状的人置身在一间屋子里,没发现任何一个有生气的人。有时,她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是在一个墓穴深处,同一具具动作机械的木偶尸体在一起,随着幕后抽动的引线摇头、挥臂、踢腿。餐室浓稠的空气使她喘不过气来,油灯摇曳着淡黄色的微光,那令人不安的寂静和莫名的恐惧渗入她的心灵。
    楼下的店门上装有一只小铃,刺耳的铃声报告有顾客前来。泰蕾斯竖起耳朵听清铃声之后,立即飞奔下楼,一面庆幸自己离开了餐室,烦闷似乎由此减少一点。她不慌不忙地招呼顾客,等顾客走了,她就坐在柜台后面,尽可能地躲在这里呆一会儿。她害怕再上楼。眼前看不到格里韦和奥利维埃,这让她感到愉快极了。店堂里潮湿的空气润熄了她连双手都在发烫的火气,她又像通常那样陷入深深的幻想之中。
    不过,她不能这样呆太久,卡米耶见她久不上来会生气的。他不理解,礼拜四的晚上她为什么要呆在店堂里,餐室里显然更有趣。于是,他靠在楼道的栏杆上,倾下身子,用目光寻找妻子。
    “喂!你在干什么?”他嚷嚷道,“你怎么还不上来?……格里韦交上好运了,他刚才又赢了。”
    少妇厌恶地站起来,上了楼,重坐到老米肖对面的位置上。老米肖耷拉着的两片嘴唇露出令人恶心的微笑。一直到十一点,她始终有气无力地瘫坐在椅子里,低下头望着怀里的虎斑猫弗朗索瓦,以免再看见眼前一个个做着鬼脸的、没有灵魂的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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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懒鬼,贪图一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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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一个礼拜四的下午,卡米耶从办公室回来,用亲密的手势把一个人推进店堂里,来者是一个身材高大、方肩宽膀的小伙子。
    “妈妈,你认识这位先生吗?”卡米耶指着小伙子向拉甘太太问道。
    女店主望着高大的小伙子,努力回忆着,竟想不起来。泰蕾斯安静地看着这个场面。
    “怎么啦!”卡米耶接着说,“你不认识洛朗?小洛朗,就是那个在尤福斯附近有一块上好麦田的洛朗老爹的儿子……你记不起来了吗?从前我曾和他一起去上学。他的叔叔是我们的邻居,每天早晨,他从他叔叔家出来找我,你还老给他涂上果酱的面包片。”
    拉甘太太陡然想起来了,她惊异小洛朗现在竟然长得这么高了。自己已有二十年没有看见他了,她向他谈起许多往事,并以母亲的温柔试图让他忘掉她刚才认客时的窘态。洛朗坐了下来,平静地微笑着,以响亮的嗓音回答问话,一边用从容满足的目光巡视着屋内的一切。
    “想想看,”卡米耶说,“这位仁兄也在奥尔良铁路公司做事,已有一年半了,而我们直到今天下午才碰上,才重新认识。铁路公司真是太大、太重要啦!”
    年轻的卡米耶说这句话时,瞪着双眼,紧闭双唇。在这部巨大的机器里,他至多是一个小齿轮,但却非常自负。他摇着头继续说道:
    “嗯,他读过不少书,但他身体很好,已经挣一千五百法郎了……他的父亲送他进了中学,后来又学法律,还学过绘画,不是吗?洛朗。你要留在这里和我们一起吃晚饭。”
    “那就打扰了。”洛朗爽快地回答道。
    他脱去帽子,在店堂里坐定。拉甘太太跑进厨房去做菜。泰蕾斯一直没说话,她注视着新来的客人。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像样的男人。洛朗高大强壮,一副潇洒的神色使她觉得很新奇。她以一种羡慕的眼神观察着他的面容,低平的额头、浓密的黑发、饱满的双颊、鲜红的嘴唇,不仅容貌端庄,而且有着多血的气质。她又把目光停留在他的脖颈上,头颈粗壮结实,显得强劲有力。很快,她又忘情地凝视着他放在膝盖上的一双大掌,手指是方的,握紧成拳想必很大,一定能打死一头公牛。洛朗是真正的农家子弟,举止稍显笨拙,后背隆起,动作稳重而准确,神情坦然而执拗。可以感觉到,他的外衣里面有着滚圆发达的肌肉和强壮结实的身体。泰蕾斯十分好奇地打量着他,从他的两个拳头再移到他的脸,当她的眼光扫到他公牛似的脖颈时,不由得一阵颤栗。
    卡米耶将布封的书和十生丁一册的书摆出来,向他的朋友表示他也在学习。然后,仿佛回答一个早就提出的问题似的,对洛朗说:
    “你应该认识我的妻子吧,你不记得从前在凡尔农和我们一块玩的小表妹了吗?”
    “我当然认识你的夫人。”洛朗两眼盯着泰蕾斯的脸答道。
    这直勾勾的眼神仿佛刺进了少妇的心,她感到有些不自在。她勉强笑了笑,与洛朗和丈夫交谈了几句,就匆匆找姑母去了。她心里已经开始感到一丝痛苦。
    晚饭准备好了。大家入座用餐,上了汤后,卡米耶觉得该关心一下朋友的事了。
    “你的父亲好吗?”他向洛朗问道。
    “我不知道,”洛朗答道,“我们闹翻了,已有五年互不通信了。”
    “是吗?!”小职员惊呼了一声,他不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事。
    “是的,老头子有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和邻居们不断地打官司,他就把我送进学校,希望我能成为一名能帮他打赢官司的律师……唉!他的想法可都是非常功利的,在他异想天开时还想得到好处。”
    “你不想当个律师吗?”卡米耶问道,愈发惊奇了。
    “说实话,不想当,”他的朋友笑着说,“两年里我表面上在学习法学功课,为的是从他那里领取每年一千二百法郎的膳宿费。我和中学的一位同学住在一起,他是一位画家,我也开始学起绘画来。我喜欢绘画,这门职业很有趣,而且也不累。我们整天抽烟、闲聊……”
    拉甘一家人都惊得睁大了眼睛。
    “不幸的是,好景不长,”洛朗接着说道,“老头子知道了我在对他撒谎,停掉了我每月一百法郎的供给,要我回去和他种地。没办法,我就试着画一些宗教油画,可生意很差……眼看自己就要饿死了,我就让艺术见鬼去吧,到处去找工作做……他总要死的,我就等着这一天,到时我就可以不用做事,过着舒心日子。”
    洛朗平静地说着。他用几句话就概括地把自己的性格道出来了。实际上,他是一个懒鬼,贪图一切享受,有着多血质者的私欲。这个身强力壮的人什么也不想干,只希望能整天吃喝玩乐,逍遥自在。他只希望无需移动位置,不必去冒风险花费力气,,就能吃饱睡足,恣意纵乐。
    律师这个职业让他恐惧,而想到当农民去刨地,他也不免浑身发抖。他投身艺术,是希望在艺术里找到一样懒汉的手艺。在他看来,挥动画笔是轻而易举的事,何况,他相信这就是成功的捷径。他梦想过便宜的享乐生活,在女人堆里纵情淫乐,在沙发床上酣睡,在酒肉中醉饱。只要洛朗老爹还在寄钱,这个梦是可以一直做下去的。然而,已到而立之年的青年意识到贫穷即在眼前时,不得不认真思索起来。他发现自己不能为了艺术至高无上的光荣而接受没有面包的日子。正如他所说,自从发现绘画永远也满足不了自己奢侈的生活,他就让绘画见鬼去了。他的艺术尝试连及格水平都够不上,他用农家之子的眼光,猥琐、迟钝地看着大自然,他在画布上不加构思地堆砌肮脏的色彩,让人无从评说。不过,这个艺术家好在并不自恃,当他决定抛弃画笔时,并没有多少伤感。他只舍不得他那位中学同学的画室,在四五年间,他在这间宽敞的画室里竭尽风流之事,尤其留恋那些来做模特儿、凭他微薄的经济能力就能随意玩弄的女人。这形形色色的粗野的淫乐,极大地激发了他的肉欲。不过,他目前的职员生活倒也自由自在。他像牲畜似的,满足于这样日复一日的工作,既不疲倦,也不用烦神。只有两件事使他不烦恼:一是缺少女人,二是在馆子里十八苏一餐的伙食远远不能满足他贪婪的食欲。
    卡米耶像个傻瓜似的听着,惊奇地注视着他。这个孱弱的青年,身体单薄无力,从未有过情欲的冲动,他幼稚地想象着朋友所说的画室以及那些赤身裸体的模特儿女人。
    “这么说来,真有许多女人在你面前把内衣脱掉?”
    “当然啦,”洛朗微笑着回答,并看着已面色苍白的泰蕾斯。。
    “你那时的感觉大概很奇怪吧……”卡米耶带着孩子般的笑接着问道,“我么,我会难为情的……第一次,你大概也显得很愚笨吧。”
    洛朗伸出了一只大手,用心注视着手背。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红光在他的脸上泛起。
    “第一次,”他仿佛在自言自语地说,“我想,我觉得这很自然……这很有趣,艺术这玩意儿,不过,挣不了钱……我有过一个非常可爱的模特儿,一头棕红色的头发,皮肤光滑而结实,胸部很美,屁股很大……”
    洛朗抬起头,看见泰蕾斯默不作声,哑巴似的呆在他面前。她正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她的黑眼睛就像是两个无底的黑洞,她那半张开的嘴唇间,透出玫瑰色的光泽。她好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似的,蜷缩在那里,静静地听着。
    洛朗的目光从泰蕾斯转向卡米耶身上。过去的画家收敛住笑容。他做了一个大方愉快的手势,结束了讲话,这些都落在了少妇关注的眼神中。在吃饭后甜食时,拉甘太太下楼去接待一位女顾客了。
    桌布掀去之后,一直沉默了好几分种的洛朗突然对卡米耶说:
    “你知道,我很想为你画一张肖像画。”
    拉甘太太和她的儿子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泰蕾斯仍然默不作声。
    “现在是夏天,”洛朗接着说,“下午四点我们就下班了,这样我可以在傍晚前来为你画两个小时,一个星期就能完成。”
    “一言为定,”卡米耶答道,脸上泛着兴奋的红光,“你就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吧……我将去烫卷发,穿上黑礼服。”
    八点钟敲响了。格里韦和米肖走进餐厅。奥利维埃和苏婿娜随后也到了。
    卡米耶把他的朋友向客人们一一作了介绍。格里韦紧闭双唇,他对洛朗感到厌恶,因为他觉得洛朗的薪俸增加得太快了。对一个不速之客的介绍如此煞有介事,这使拉甘家的客人们对待这个陌生人的态度免不了有些冷淡。
    洛朗表现得像个懂事的孩子。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他想迅速讨人喜欢、受到欢迎。他用讲故事和爽朗的笑声使客人们很是高兴,甚至赢得了格里韦的友谊。
    这晚,泰蕾斯没有找借口下楼去。她在自己的椅子上一直坐到十一点,玩牌,聊天,尽力避开洛朗的目光,而洛朗似乎也没去注意她。这个青年朝气蓬勃、嗓音宏亮、笑声爽朗,具有强烈的活力,这一切都使少妇心神难定,使她沉入苦闷的精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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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随意高谈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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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从这天起,洛朗几乎每晚都到拉甘家来。他在葡萄酒港对面的圣维克多路上租了一间带家具的小房间,房租每月十八法郎。这是一个小阁楼,几乎只有六平方米的面积,屋顶上开了烟盒那么大小的、狭窄的天窗。洛朗总是很晚才回到这间陋室。在没有碰见卡米耶之前,既然他没有钱在咖啡馆的长凳上消磨时间,就只得在吃晚饭的小饭店里鬼混,叫上一杯只要三个苏的掺烧酒的咖啡,不停地抽着烟斗。此后,缓步踱回圣维克多路。如果天气温和,他会沿着码头闲荡,在街凳上坐坐。
    现在,新桥街上的这家店铺成了他的休憩之地,可爱、温暖而又安逸,在这儿他可以随意高谈阔论,并得到热情的关心。从此,他可以省下在小饭店买掺烧酒咖啡所花的三个苏,拉甘太太奉上的好茶味道也很好。直到晚上十点,他还赖在这儿,脑子迷迷糊糊,胃里填得满满的,仿佛是呆在自己家里。他一直要等到帮助卡米耶关上店门后才动身离开。
    一天下午,他带来了画架和颜料盒,准备在次日着手为卡米耶画像。他们买了一块画布,并作了周详的准备。最后,艺术家开始绘画了,地点就设在年青夫妇的卧室里,照他的说法,这里的光线更充足些。
    画头部就花费了三个晚上。他在画布上小心地移动炭笔,轻轻地涂着简单的线条。他运笔呆板、干枯,粗一看,简直像初学者拙劣的尝试之作。他描摹出来的卡米耶的脸部,如同一个学生在描摹一个裸体模特儿,手在颤抖,笨拙而又刻板,因而画出来的面容总是愁眉不展的。第四天,他在他的调色板上放了一小堆颜料,开始用画笔着色了。他在画布上涂出一些污浊的小斑点,画了一些短而密的线条,仿佛是用铅笔描出的。
    每次结束时,拉甘太太和卡米耶都出神地看着画布。洛朗说,还得等些时候画像就能神情毕肖了。
    从开始画像起,泰蕾斯就一直呆在这间改成画室的卧房。她常常让姑母一个人坐在柜台后面,找个借口,她便上楼去忘情地看洛朗作画。
    她还是像往日那么严肃,神情多少有些紧张,不过,脸色更加苍白,说话更加少了。她安静地坐着,目光随着画笔在动。其实,她对画画本身并不十分感兴趣,她仿佛是被一种力量吸引过来,又被钉到这个座位上。有时洛朗转过头来对她笑笑,问她是否喜欢这个画像,她几乎不能应答,浑身颤栗,接着便又陷入沉思之中。
    深夜,在回圣维克多路的小阁楼的路上,洛朗都要苦苦地思索一番,他在考虑自己应不应该成为泰蕾斯的情人。
    他常对自己说:“只要我愿意,这个小女人会乐意做我的情妇。她老是在我身后观察我,打量我,臆想我……她在颤抖,表情很古怪,虽然她不声不响,内心却很热烈。肯定地说,她需要一个情人,这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来……更何况,卡米耶是一个可怜的傻瓜。”
    洛朗一想到了他的朋友那单薄的身子、苍白的脸,就禁不住暗自发笑。他又想:
    “她在这店铺里烦闷极了……我呢,我去那儿只是因为我无处可去。否则,我绝不会去新桥街。那儿潮湿而冷清,一个女人在那儿是会闷死的……她喜欢我,这点毫无疑问。那么,我为什么要让别人抢先于我呢?”
    想到这里,他志得意满,出神地望着塞纳河的流水。
    “好,就这么定了,”他大声说,“一有机会我就抱她……我打赌,她会立即倒进我的怀抱。”
    等到重新上路,他却又犹豫不决起来。
    “可惜的是,她长得丑了些,”他想到,“她的鼻子太大,嘴也太大,我一点也不爱她。而且还有可能会闹出丑事来,这倒真要好好考虑一下。”
    洛朗一向谨小慎微,这些想法一直在他的头脑里徘徊了整整一个礼拜。他估算着与泰蕾斯发生关系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麻烦。他决定只有充分证明这样做对自己没有害处时,再见机行事。
    在他看来,泰蕾斯真是不够漂亮,而自己也不爱她。不过,无论如何,她不会让他花费什么,自己曾廉价买得的女人也并不比泰蕾斯漂亮、可爱。经济状况已使他倾向于去勾引朋友的妻子了。再说,很长时间以来,自己的情欲没有得到满足了,由于缺少钱,他只得任欲火中烧。如今,能使他多少解渴的机会来了,他不愿意放弃。最后,考虑再三,搭上这么一个女人不会有什么坏处,因为泰蕾斯为自己着想也会隐瞒一切,只要自己愿意,可以随时抛弃她;就算卡米耶发现了这一切,倘若他要发火或不识相的话,一拳就可以将他打倒在地。从各个方面看来,洛朗都认为此事轻而易举,值得一试。
    从此,他的心就平静下来了,伺机下手。他决心只要机会一来就果断、彻底地行动。他已能想象出温暖的夜晚就在不远处,届时拉甘一家人都会为自己服务:泰蕾斯将满足他的情欲;拉甘太太会像母亲一样爱抚他;晚上卡米耶在店里和他闲聊,为他消愁解闷。
    肖像快画好了,机会却迟迟未来。泰蕾斯总是坐在那里,精神抑郁,烦躁不安。卡米耶从不离开卧室,洛朗很沮丧,因为他竟不能使他走开一分钟。再也拖不下去了,这天他只好宣布次日就会大功告成。拉甘太太宣布说,明天大家共进晚餐,庆贺画家的杰作问世。
    次日,当洛朗在画布上涂上最后一笔时,全家都聚拢过来,都说像极了。事实上,这幅画糟透了,灰暗的底色,上面涂着大块的紫斑。即使用最鲜艳的颜料,不会调色的洛朗画上去也是黯淡无光的。他不知不觉地夸张了他的模特儿苍白的脸,画布上卡米耶的脸很像是一个溺死者发青的面孔。这张不祥的画像上的每根线条都在抽搐,这就使他更像个溺死的人了。不过卡米耶却很高兴,他说,在画布上他的神态相当高雅。
    对自己的肖像画欣赏够了,卡米耶宣称,他要去拿两瓶香槟酒。拉甘太太已先下楼去了。只剩下艺术家和泰蕾斯留在楼上。
    少妇蹲在那里,目光茫然地看着前面。她在颤栗着,仿佛在等待着什么。洛朗有点犹豫,他看着画布,玩弄着手上的画笔。时间在流逝,卡米耶随时会返回,这样的机会也许不再有了。突然,画家转过身来与泰蕾斯四目相视。他们就这样对视了数秒钟。
    然后,洛朗猛地俯下身去,粗暴地把少妇紧抱到自己怀里。他把她的头往后扳,使劲地把自己的嘴往她的两片嘴唇压上去。她本能地反抗了一下,就一下,然后,让自己滑倒在方砖地板上。他俩都没说话。整个动作是猛烈而又沉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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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情妇还没有完全占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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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从开始,这对情人就感到他们的关系是必要的、必然的、合乎自然的。初次约会他们就卿卿我我地交谈,无所顾忌地拥抱,毫无害羞,仿佛他们的亲密已有数年之久。他们进入了新的生活,心安理得,毫无羞耻。
    他们商定了如何约会。既然泰蕾斯不能出门,那么就决定洛朗上门来。少妇以清晰而自信的口吻说出自己早已想好的办法:幽会地点就在他们夫妇的卧房里。情人从通向弄堂的那条小甬道过来,泰蕾斯会把直通卧室小梯的那道门打开。这时,卡米耶肯定已到办公室去了,拉甘太太则留在下面的店堂里。这是大胆的、有成功把握的行动。
    洛朗同意了。他虽说谨慎,但仍然会唐突而胆大妄为,这是一个有拳头做后盾的人的大胆。情妇以严肃而镇静的神情,鼓励他来享受不顾一切贡献给他的热情。他随便找个托词,从上司那儿请出两小时的假,就直奔新桥街而来。
    他一进入弄堂,就已经情欲难熬。卖假首饰的女店主正巧坐在甬道入口的对面。必须等到她有事走开,恰巧一个女工来买一只戒指。于是,他箭步如飞地走进甬道,靠着潮潮、粘乎乎的墙,爬上窄小而阴暗的楼梯。他的双脚踏在石头阶梯上,每踏上一步,震动的声音都让他的心感到在燃烧。门打开了,在白色的灯光下,他看见泰蕾斯穿着短袖上衣和短裙,头发在后脑勺上紧紧地盘成一个髻,鲜艳动人地等在门口。她关上门,抱住他的脖子。一阵清香从她的白色内衣和刚洗过的身子里飘出来。
    洛朗大吃一惊,觉得自己的情妇漂亮极了,仿佛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个女人。泰蕾斯轻灵而壮实,把他抱得紧紧的,头往后仰着,脸上洋溢着炽烈的光芒和激动的微笑。情妇的这张脸仿佛已经改变,她神态疯狂而又情意绵绵,嘴唇湿濡,眼睛发亮,焕发出炫目的光彩。少妇激动不已,全身都在发颤,表现出充满活力的奇特之美。她的脸仿佛透着亮光,而烈火正是从她的肉体里冒了出来。她周身血液在沸腾,神情十分激动,散发出炽热而撩人的强烈气息。
    第一个热吻之后,她就媚态百出了,从未得到满足的肉体疯狂地沉溺在狂喜的冲动之中。她仿佛从睡梦中惊醒,突然进入从未有过的情欲之火。她从卡米耶软弱的胳膊里挣脱,投入洛朗强壮有力的怀抱。接近这个健壮的男子,使她内心感到了强烈的震动,蛰伏在肉体里的灵魂苏醒了过来。她本就是冲动型的女子,一切本能都以其前所未有的猛烈程度一齐爆发出来。她的血管中灼烧着母亲的血,这种非洲人的血液已开始奔腾,在她那苗条、几乎还是处女的身体里奔涌着。她毫不知节制地、主动地把自己袒露出来,奉献给自己的情人。她从头到脚不断地颤动着,感受着这强烈的刺激。
    洛朗这辈子从未结交过这样的女人。他感到很吃惊,有些不自在。以往,他的情妇们从来没有如此狂热地接待过他。他已习惯了冷淡的接吻和满足后倦怠的的爱惜。泰蕾斯的呻吟与发作使他害怕,但同时又使他感到新鲜,更刺激了他的情欲。每当他与少妇告别后,他像醉汉似地蹒跚而去。第二天,当他又渐渐趋于平静时,他就问自己是否该回到这个疯狂的、亲吻得使他狂热的情妇身旁。起初,他断然决定,留在自己家里。但接着,他又怯懦了。自己是愿意忘掉泰蕾斯,不再跟她在一起赤裸裸地、温柔又冲动地抚爱,可是她却仍在那里毫不退让地张开双臂。这种情景又使他情欲冲动,难以忍受。
    他还是抛弃了最初的想法,又确定了约会日期,再次到新桥街。
    自这一天起,泰蕾斯走进了他的生活。他还没有接受她,但已受到了她的支配。他有时也害怕,也提心吊胆,这种关系使他困扰,他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然而,他的恐惧,他的不适都没能战胜他的欲望。幽会继续进行,而且越来越频繁了。
    泰蕾斯没有这些疑惑。她毫无保留地纵情欢乐,任由自己的情欲不断增长。泰蕾斯过去屈从于环境,现在,她明白了她向往的是什么,她挺立起来了,她把自己的整个身心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有时,她用胳膊勾住洛朗的脖子,伏在他的怀里,气喘吁吁地对他说:
    “哦!你知道我受了多少苦!我在一个陈腐、阴湿的病房里长大。我与卡米耶同睡一床,夜里,从他身上发出的气味让我恶心,我只得慢慢把身子挪开。他凶狠而固执,我不想吃药,他就也不吃。为了让姑母高兴,我只好把所有的汤药都喝下去。我真不明白自己怎么没被喝死……是他们害我变丑了。我好心的人儿,他们夺去了我的一切,这使你不可能像我爱你那样爱我了。”
    她哭着吻洛朗,随后,便又咬牙切齿地继续说道:
    “我并不想诅咒他们。他们把我带大,收养了我,使我免受灾难……可是,我宁愿他们从来也没有收留我。我渴望旷野的空气,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梦想赤着脚穿街走巷,像吉普赛女人那样沿街乞讨,过着流浪的生活。有人告诉我,我母亲是非洲一个部落酋长的女儿。我常常想到她,我知道自己继承了她的血液和本性。我真希望自己永远没有离开她,扑在她的背上,穿越沙漠……呵!我的青春是如此可悲!如今,每当我想起在卡米耶喘着粗气的卧室里熬过的漫长日子时,我仍感到恶心和愤怒。我蹲在炉火前,傻傻地看着煎的药在翻滚,我感到我的四肢都僵硬了。但是我不能动,若我弄出声响,姑母就会呵斥我……后来,我们搬到河边的小屋子里,我感到快乐极了,不过,我已经变得愚蠢了,我只会走路,若要跑快一点就会摔跤。再往后,往后,他们又把我活埋在这个又小又丑的店铺里。”
    泰蕾斯的呼吸很急促,她的双臂紧紧地搂着情人,她要报复,她那两个小巧的鼻孔在神经质地微微翕动着。
    “你不会相信,”她接着说,“他们是如何使我变坏的……他们要我成为一个虚伪、撒谎的女人……他们要我窒息在小市民式的温存体贴中,我自己也不知道在我的血管里怎么还会有热血……我整日垂下眼睛,装出一副忧郁而愚蠢的面孔,和他们一样过着死板的日子。你最初看见我时,我就像一个呆子,不是吗?那时,我不苟言笑,同傻子没有区别。我对一切都不抱希望,只想有朝一日投进塞纳河去……然而,在绝望之前,有多少个晚上,我气得夜不成眠呀!在凡尔农,在冰冷的卧室里,我使劲咬着枕头,以免自己叫出声来,我打自己,骂自己是胆小鬼。我的热血在沸腾,我想把自己的身体撕成碎块。还有两次我想到逃跑,迎着太阳毅然往前走,可我缺乏勇气。他们对我的温柔、体贴把我变成了一头驯服的牲口。于是,我只好学会了撒谎,我无时无刻不在骗人。我表面上非常温顺,只是在梦里想着打斗和嘶咬。”
    少妇说不下去了,在洛朗的脖子上揩拭她那湿润的嘴唇。沉默片刻后,她又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竟会同意嫁给卡米耶。我没有反对,大概是因为我听天由命,对一切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我可怜他。在我与他玩耍时,我感到我的手指陷进他的四肢里就像插入粘土里一样。我嫁给他是因为姑母把他交给我了,我不会违背她的意思……可是,我觉得我的丈夫还是那个疾病缠身的小男孩,我们从六岁起就已同床睡觉。他还是那么虚弱,哼哼唧唧,身上仍然散发着一种令人恶心的气味……我向你说了这一切,希望你不必嫉妒……一想起我喝过的那些汤药,我又恶心得说不出话来了。我悄悄地挪开了身子,度过了多少可怕的夜晚……而你,你……”
    泰蕾斯重新挺直了身体,向后仰去,让洛朗厚厚的双手握着自己的手,两眼凝视着他那宽阔的肩膀和粗壮的脖颈……
    “你,我爱你,自卡米耶引你走进店堂的那一天起,我就爱上你了……你也许看不起我,因为我第一次就把一切都献给你了……真的,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很自负的,也曾很生气。那天,当你在这房里抱住我,并把我翻倒在地时,我本想打你的……却不知怎么就顺从你了。其实,我是恨你的。因为看到你,我就激动,就难受。每当有你在一旁时,我的神经紧张得都快爆裂了,我的头脑空空的,我气得快发狂了。哦!我受了多大的罪!可我偏要自找痛苦,我等着你来,在你的椅边旋转,想感受到你的气息,想把我的长裙随着你的衣服摆动。我感觉得到,当在你面前走过时,你的血液掀起了阵阵热浪向我扑来。在你四周弥散开来的炽热的气息引诱着我,使我不顾内心的抵抗留在你身边的……你还记得当你在这儿作画时,冥冥中的一股力量把我吸引到你的身旁,我贪婪地、愉快地呼吸着你周围的空气。我明白自己是在企望你的亲吻,对这种求爱之心自己也觉得羞耻。我感到,倘若你碰我一下,我就会立刻倒下来。但是,我的怯懦还是占了上风,不时地打着寒噤,等着你主动来拥抱我……”
    说到这里,泰蕾斯不再说下去了。她心潮起伏,体会着报复的满足。她把如醉如痴的洛朗紧紧抱住,在这寒酸而阴冷的卧室里,赤裸裸地享受着热烈而凶暴的情欲。而每一次的幽总会把他们的淫荡掀动得更加狂热。
    少妇似乎很喜欢胆大妄为和厚颜无耻。她没有片刻犹豫,毫不惧怕,她投入通奸表现得既坦然又坚决。她存心想铤而走险,好像只有冒险才能满足她的某种空虚。每当她估计情人该来了,她就会表现出唯一的谨慎,她会提前对姑母说,她要上楼休息。而一旦他进房之后,她又是走动,又是说话,从未想到要避免声响。这使洛朗在最初几次有些害怕。
    “我的天!”他轻声对泰蕾斯说,“别弄出这么多的声音,拉甘太太会上来的。”
    “算了吧!”她笑着回答,“你总是胆战心惊的……她被钉死在柜台后面啦,你想,她上来干什么呢?她都怕死了,怕别人偷她的东西……再说,管她呢,她愿意就让她上来吧。你可以藏起来……我才不在乎呢。反正我爱你。”
    这些话对洛朗起不了多大的安慰。情欲也不能使他消除农民天生的谨慎和狡诈。不过,习惯渐渐改变了他,大白天在卡米耶的卧室里,就在女店主的眼皮底下,肆无忌惮的幽会也并不使他太害怕了。他的情妇反复对他说,迎着危险上的人才不会遭到危险。而她说的也不无道理,他们再也找不到一个比这儿更安全的去处了。他们在人们想象不到的安静中,满足着自己的情欲。
    然而,有一天,拉甘太太上楼来了,她担心她的侄女生病了。少妇呆在楼上已将近有三小时了。她的胆子越来越大,竟然没把卧室通向餐厅的那道门闩上。
    当洛朗听见女店主登上木楼梯时发出的沉重的脚步声时,慌张起来,手忙脚乱地寻找自己的背心和呢帽。泰蕾斯看到他的窘态,不禁笑出声来,她用力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捺到床底下,低沉而镇定地对他说:
    “别出声……也别动。”
    她把散乱着的男人衣服一齐掷给他,并用自己脱下的一条衬裙把一切都盖住。她做着这一切,动作轻快而敏捷,毫不惊惶。接着,她便躺下,头发蓬乱,半裸着身子,脸上还泛着红晕,全身还在激动不已。
    拉甘太太慢慢地推开门,放轻了脚步走到床边。少妇假装睡着了。洛朗在白衬裙里直冒汗。
    “泰蕾斯,”女店主关心地问道,“你病了么?我的孩子。”
    泰蕾斯睁开眼睛,打了一个呵欠,转过身来,有气无力地回答说,她头疼得厉害,并恳求姑母让她单独躺一会儿。老妇便像来时那样,又悄悄地出去了。
    这对情人相视默默地一笑,以更热烈的冲动又拥抱在一起。
    “你看,”泰蕾斯带着胜利的口吻说,“在这儿,我们什么也不用怕……这些人都瞎了眼,因为他们不知道爱。”
    又有一天,少妇忽然产生了一个古怪的念头。她像疯了似的,处在极度的兴奋之中。
    虎斑猫弗朗索瓦蹲坐在卧室正中。它神情威严,睁着一对圆眼睛,定神地看着这对情人。它似乎很认真地在观察着他们,连眼皮也不眨一下,似乎一个魔鬼在阴沉地出神。
    “快看弗朗索瓦,”泰蕾斯对洛朗说,“或许它也通人性,到了晚上,它会把一切都告诉卡米耶的……喂,如果真有这么一天,它在店里说起话来,这才有趣呢,它对我们的事情知道得可是很清楚……”
    这个念头让少妇感到非常有趣。洛朗盯着猫的一对大大的绿眼睛,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这只猫会这样干的,”泰蕾斯又说,“它会站起来,用一只脚爪指着我,另一只脚爪指着你,喊叫着说:‘这位先生和太太在卧室里抱得很紧,他俩对我倒是非常放心。他们罪恶的私通让我厌恶,我请您把他们投进地狱,这样,他们就再也不会扰乱我的午睡了。’”
    泰蕾斯像孩子似的开着玩笑,她伸出双手,模仿着猫的脚爪,并耸起双肩,像猫那样晃动着。弗朗索瓦像石头一样纹丝不动,默默地看着他,似乎只有眼睛是活的。在它的嘴角上有两道深深的花纹,使这张像用稻草充填的小动物的脸,看上去好像在放声大笑。
    洛朗的骨头都在发冷。他觉得泰蕾斯的玩笑太荒唐了,但心中仍不免感到可怕。他站起来,把猫捉到门外。他的情妇还没有完全占有他,在他的内心深处,仍然有着从少妇最初狂吻他时就感受到的惶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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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朗真是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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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晚上,在店铺里,洛朗真是很满足。通常,他和卡米耶一起从办公室回来,拉甘太太待他就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她知道他很穷,吃得很差,睡在阁楼上,便一再对他说,他可以随时上她家吃饭。她喜欢这个活泼的小伙子。上了年纪的老太婆,对家乡来的并能与自己谈谈往事的人,都是偏爱的。
    他们热情好客,年轻人也就乐得享受了。他与卡米耶从办公室出来,没有到家前,先在码头上散一会儿步。他们对这种亲密是各有所得,互相可解解闷,边谈边蹓跶,很是悠闲自在。然后,他们决定回家去吃拉甘太太做的晚饭。洛朗像个主人似的推开店门,跨坐在椅子上,又抽烟又吐痰,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即使泰蕾斯在场,他也丝毫没有感到难堪。他对待少妇既和蔼又有分寸,他开玩笑、说一些一般的恭维话时,脸上完全不动声色。卡米耶也跟着笑,他看见自己的妻子只是简单地应答几句,便认定他俩彼此都无好感。有一天,他甚至责备泰蕾斯,说她对洛朗过于冷淡了。
    洛朗预想的很对,他终于成了这个家中妻子的情人、丈夫的朋友、母亲宠爱的孩子。他的生活从未得到过如此的满足。拉甘一家给了他无穷的快乐,他沉醉其中,并且他认为,他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也是很自然的。他直呼卡米耶,毫无怨气,也毫不懊丧。他甚至并不留心自己的举止言谈,因为他确信自己相当谨慎和冷静,不会露出破绽。他怀着自私的心理品味着他的快乐,并尽力避免意外的过失。在店堂里,他的情妇变成了和其他女人一样的人,他决不应该上前拥抱,对他来说,此刻仿佛她是不存在的。他之所以没在众人面前拥抱她,只是因为他担心不能再来了,仅仅是出于这个想法他才没这样做。否则,他根本就不在乎卡米耶和他的母亲的痛苦。这种关系一旦被发现会产生什么后果,他也从未想过。他认为这样做是很自然的,他想,一个贫穷、饥饿的人处在他的地位都会这样去做的。正是这样的想法,使他保持了心安理得、胆大心细以及无所谓的态度。
    泰蕾斯比他焦躁、激动多了,她不得不扮演一个微妙的角色。靠着早就学会的聪明和虚伪,她表演得惟妙惟肖。在将近十五年中,她撒谎,压抑着自己的激情,用坚强的意志使自己装出忧郁和呆板的样子。以前,她既然能装得冷冰冰的像个死人,现在,要装成那副模样也并不困难。当洛朗走进店堂时,他看见她很严肃,满脸的不高兴,鼻子显得更长,嘴唇也更薄,看上去很丑陋、脾气很坏,简直难以接近。此外,她也没有故弄玄虚,只是继续扮演着过去的角色,并没有以更多的粗暴引起别人的诧异。她在对卡米耶和拉甘太太的欺骗中,隐隐约约地感到某种快感。她不像洛朗那样,沉溺于情欲中但毫无责任感,她知道自己在做坏事。有时,她很想从餐桌上站起来,拥抱、热吻洛朗,断然向丈夫和姑母表明,自己不是一头牲口,自己也有一个情夫。
    有时,当她脑袋发热、兴奋之极,而情夫不在场,不用害怕泄露真相时,她会忍不住高歌起来。这突如其来的快乐,让拉甘太太很高兴,她本来就认为她的侄女过于严肃了。少妇买来花盆,摆放在她卧室的窗台上,然后,又让人在她的房间里贴上新的糊墙纸,她还要买地毯、窗帘和红木家具。所有这些奢侈品都是为了洛朗而花费的。
    大自然和机遇仿佛都要这个女人倾心于这个男人,并使他俩相互接近。女人冲动而虚伪,男人像个野人似的血气方刚,生气勃勃,他们是如胶似漆的一对。他俩取长补短,彼此庇护。晚上,在餐桌上,在惨白的灯光下,当看见洛朗微笑的厚脸沉默地对着泰蕾斯捉摸不透的表情时,就可以感觉到他们结合的力量。
    这些夜晚是多么柔和、多么恬静。在静默中,在透明而温暖的阴影中,响起了友善的交谈声。他们紧挨在餐桌边,吃过甜食之后,他们便交谈着当天的一些琐事、昨天的一些回忆和明天的希望。卡米耶本是个自私的人,现在心满意足了,便竭尽所能地爱洛朗,而洛朗似乎也以同样的情感相回报。在他们之间,交换着真诚的话语、殷勤的照料和亲切的目光。拉甘太太脸色和蔼,她沐浴在孩子们创造的平静空气中,也用她的柔情温暖着他们。这是知心老朋友的聚会,他们都沉醉在信任与友谊的暖流之中。
    泰蕾斯也像其他人一样,纹丝不动地坐着,享受这市民式的欢乐和闲适。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她在冷笑着。在她的脸上保持着冰冷的严肃表情时,她的整个身心却在嘲笑着。她暗自窃喜,数小时之前,她还在隔壁房间里,半裸着身子,头发凌乱,躺在洛朗的怀里。她想起了下午纵欲时的每个细节,并把这些细节在自己的回忆里一一展现,再把那狂热的情景和眼前的死寂气氛进行对比。啊!她为自己对这两个好人的欺骗、巧妙而又无耻的欺骗感到幸福!就在那,在两步之外的这道薄薄的隔墙后面,她刚刚接待了一个男人;就在那,她沉溺在通奸的淫荡之中。而她的情人,此时此刻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变成了她丈夫的一个同伴,变成了一个她用不着关心的蠢货和来客。这种残忍的戏剧、这些对生活的欺骗以及白天的狂热与夜晚的虚伪所引起的强烈对比,都使少妇的热血更加沸腾不已。
    拉甘太太和卡米耶偶尔下楼去时,泰蕾斯就一跃而起,迅速而无声地把嘴唇贴在她情人的嘴上,就这样吻着,几乎因透不过气而窒息,直到听见木楼梯发出声响为止。这时,她又以敏捷的动作回到原位,重新装出冷漠的面孔。洛郎以平静的声音与卡米耶继续中断了的谈话。一切热情仿佛一道耀眼的闪电,在漆黑的夜空迅速地划过。
    礼拜四的晚上就更热闹。这一天,洛朗虽然厌烦得要死,但也不得不尽义务似的一次也没缺席过。他谨慎小心,想博得卡米耶的朋友们的信赖和尊重,他必须听着格里韦和老米肖那颠三倒四的话。米肖总是翻来覆去地讲一些杀人盗窃的故事;格里韦则谈论他的同事、上司和公司的情形。他总坐在奥利维埃和苏姗娜的身旁,他觉得他俩好像不太蠢,让人还能容忍。此外,他就老催促着快打骨牌消遣。
    在每个礼拜四的晚上,泰蕾斯会要约定他们下次幽会的日期和时间。在乱哄哄的告别声中,每当拉甘太太和卡米耶把客人送到弄堂的入口处时,少妇就走近洛朗,紧握他的手,向他耳语几句。有时,甚至当众人不注意的刹那间,她会迅速地亲吻他一下,以示自己有能耐。
    这种激动而又平静的生活继续了八个月。这对情人完全沉浸在幸福之中。泰蕾斯再也不感到烦闷,也不期望什么了;洛朗吃饱喝足,又受到这一家人的宠爱,身体发胖起来,他的唯一忧虑,就是害怕这美好的生活不会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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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扰乱了她的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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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一天下午,洛朗正要离开办公室,准备尽快赶到正在等着他的泰蕾斯身旁,他的上司把他叫住了,当面向他表示,以后不许他再动辄请假。他已滥用事假,倘若再犯,公司就决定辞退他。
    洛朗就好像被钉在椅子上,直到傍晚都束手无策。他必须赚得一份自己的面包,不能给人撵出去。晚上,他看见泰蕾斯那张愤怒的脸难受极了。他不知道怎样向自己的情妇解释失约的事。他趁卡米耶关店门之际,迅速走近少妇。
    他轻声对她说:“我们不能再见了,我的上司再也不准我早退了。”
    卡米耶已经回来,洛朗没把话说清楚,也只得走开了。泰蕾斯在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下一时不知所措。她非常愤怒,不甘心别人就这样扰乱了她的淫乐。一夜未眠,她筹划着如何继续新的幽会。礼拜四到了,她与洛朗至多交谈了一分钟。他们连碰头商量和决定个幽会办法的地方都找不到,因而就更加焦虑不安。少妇向情人发出一个新的约会时间,后者又一次失约了。从此,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惜一切也要再和他幽会。
    洛朗已有半个月不能接近泰蕾斯了。这时,他才感觉到,这个女人对自己是多么必不可少。他过惯了放浪形骸的生活,现在更是变本加厉,欲壑难填。在情妇拥抱他时,他已不感到别扭,只像饥饿的野兽那样,固执地追求着她的拥抱。他的筋肉中孕育着血的冲动,眼下把他与情人活活拆散,这种冲动就空前猛烈地、盲目地爆发出来,使他的情欲达到疯狂的地步。在他情欲发作时,一切都仿佛是无意识的,他服从本能的需要,听任感官的驱使。一年前,如果有人说他为了一个女人而心绪不宁,说他成了她的奴隶时,他一定会放声大笑。情欲在他的肉体里默默潜行,他终于束手就擒,陷入了泰蕾斯野性的爱抚中。这些日子,他害怕自己鲁莽行事,不敢再到新桥街去看她。他不能自持了,他的情妇用母猫一般的轻捷、柔韧渐渐把自己渗入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就如不可或缺的水和食物一样,他的生活已少不了这个女人。
    泰蕾斯写给他一封信,嘱咐他第二天呆在自己的家里。倘若没有收到这封信,他肯定要干出傻事来了。他的情妇告诉他在晚上八点钟左右来找他。
    从办公室出来后,他就把卡米耶甩了,借口说自己很累,想尽早回家睡觉。泰蕾斯用过晚餐后,也扮演起她的角色,她说有一个女顾客没有付清帐目就搬家了,她要去做一个不好对付的女债主了。她说那个女顾客住在巴底尼奥尔街。拉甘太太和卡米耶都觉得路程太远,而且这样做似乎也有些冒失。不过,他们并未生疑,放心地让泰蕾斯出了家门。
    少妇一口气跑到葡萄酒港,在潮湿的石板路上滑行。她一心想尽快地赶到目的地,不时地冲撞着行人。她的额上沁出了汗珠,她的双手在发烧,别人还以为她是喝醉了。她匆忙地爬上了旅馆的楼梯。在六层楼上看见洛朗时,她已是两眼迷糊、上气不接下气了。洛朗正倾身在栏杆上等着她。
    她走进这个房间。这地方太小了,以致她那宽边裙都不能自如地伸展。她用一只手拉下帽子,急促地喘着气靠到床沿边……
    夜间的凉气通过狭窄的天窗倾注到灼热的床上。这对情人在这间洞窟似的阁楼里过了很长时间。突然,泰蕾斯听见教堂的钟敲了十下。她真希望自己是一个聋子。她艰难地站起来,这才开始环视这间直到现在还没仔细看过的阁楼。她找出帽子,结好衣带,又坐下缓缓地说:
    “我必须走了。”
    洛朗走过去,跪在她的脚前,并抓起她的双手。
    “再见吧。”她没动身子又说。
    “别这样说,”他大声喊道,“这太含糊了,你何时再来?”
    她直接注视着他。
    “你要我直说吗?”她说,“那好吧!说真的,我相信我不能再来了。我没有借口,我找不出出门的借口。”
    “那么,我们该说永别了?”
    “不,我不愿意!”
    她带着恐惧的愤怒说出了这句话。她没有离开椅子,又下意识地、无力地补充了一句:
    “我这就回去。”
    洛朗在想着什么,他想到了卡米耶。
    “我不恨他,”他终于说话了,并未指名道姓,“不过,他实在太妨碍我们了……你就不能让我们摆脱他,让他随便到哪儿旅行去,让他走得远远的不行吗?”
    “啊!对啊,让他去旅游!”少妇随即又摇头说,“你认为他这样一个人会同意去旅行吗?……只有一种旅行他会赞同,那就是不用再回来……但是,即便我们全都完蛋了,这种半条命的人还是死不了的。”
    片刻的沉默。洛朗双膝跪地,紧挨着他的情妇,把头靠在她的胸脯上。
    “我做过一个梦,”他说,“我想和你整夜躺在一起,睡在你的臂弯里,第二天在你的热吻下醒来……我想做你的丈夫,你明白吗?”
    “是的,是的,”泰蕾斯答应着,浑身都在颤栗。
    突然,她猛地倾身在洛朗的脸上狂吻起来。她帽子上的扣带擦着他的硬胡须。她没想到自己穿好衣服了,这样做会把衣服揉皱。她呜咽着,流着眼泪,断断续续地说了一些话。
    “别说这些了,”她重复道,“因为我再也没有力量离开你了,我就要留在这里……还是给我一些勇气吧,对我说,我们还会再见……你需要我,我们总会找到生活在一起的办法,不是吗?”
    “那么,再来吧,明天再来吧。”洛朗答道。他那颤抖的双手沿着她的身子摸上去。
    “可是我不能再来了……我告诉过你,我找不到借口。”
    她用胳膊搂紧着他,解释说:
    “哦!我不怕出丑。倘若你愿意,回去我就对卡米耶说,你是我的情人,我要回这儿来睡觉……我是你在害怕,我不愿意搅乱你的生活,我真心希望能使你过得幸福。”
    青年谨慎的天性又冒出来了。
    “你说得对,”他说,“我们不能像孩子那样行事。啊!如果你的丈夫死了……”
    “假如我的丈夫死了……”泰蕾斯缓慢地重述道。
    “我们就可以结婚,那时什么也不用害怕了,我们可以尽情地享受我们的爱情……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少妇站了起来,两颊苍白,忧郁地望着她的情人。她的嘴唇在颤动。
    “人有时死了也就算了,”她终于喃喃地说道,“不过,对活下来的人却很危险。”
    洛朗一言不发。
    “你看,”她继续说,“所有明摆着的办法都是妥当的。”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他冷静地说道,“我不是傻瓜,我想平平安安地爱你……我在想,每天都可能遇到意外:会滑跤,瓦片会从天而降……你明白吗?这后一种情况,只有风是唯一的罪犯。”
    他说话时声音有些异样。他露出微笑,以柔媚的腔调又补充说道:
    “去吧,你放心,我们会自由地相爱,幸福地生活……既然你不能再来,一切由我来处理……如果我们几个月不见面,你不要忘记我,你要想到我是在为我们的幸福在想办法。”
    他把已把门打开准备要走的泰蕾斯紧紧地搂在怀里。
    “你是属于我的,是吗?”他接着说道,“你发誓,只要我愿意,你在任何时候都会为我献出一切,是不是?”
    “是的,”少妇喊道,“我属于你,一切都随你的意思。”
    他们又激动地、默默地呆了一会儿。然后,泰蕾斯猛地抽身而出,头也不回地从阁楼里冲出来,下了楼梯。洛朗听见她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了。
    当脚步声完全消失后,他回到了陋室里,重新躺了下来。被褥还是温暖的,还留存着泰蕾斯的激情和狂热,这几乎使他窒息。他似乎感到还能嗅到少妇的一些气息。在她呆过的地方,散发着紫罗兰醉人的芬芳。而现在,他只能拥抱情妇在他周围晃动着的、捉摸不住的幻影,他又重新渴望着燃烧的、永不满足的情欲。他没有把窗关上,仰面躺着,赤裸着双臂,两手摊开,寻求着凉爽,他望着窗格划出的一方暗蓝色的天空,苦苦想着。
    直到天亮,他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泰蕾斯来之前,他并未想到杀害卡米耶,由于想到再也见不着情人,他感到怒不可遏,于是他要这个男人去死,这是现实逼使他这样去想的。就在样,他的潜意识中的一个新的角落暴露出来。在不能通奸的激愤中,他开始想到了谋杀。
    眼下,他孤零零地呆在沉沉的夜色里,镇定地琢磨着如何去杀人。在亲吻时因绝望而冒出来的杀人想法,这时愈加强烈地萦绕在他的头脑中。洛朗被失眠折磨着,被泰蕾斯走后留下的浓烈的气味刺激着,他开始筹划谋杀,并权衡着做杀人犯后的利弊得失。
    他有一切理由去犯罪。他对自己说,他的父亲是大福斯地区的一个农民,拖着老命就是不死,继承遗产目前无望。他或许还得做十年的职员,每天在小饭店里搭伙,没有妻子,独身住在阁楼里。他一想到这儿就愤怒不已。相反,一旦卡米耶死了,娶了泰蕾斯为妻,继承了拉甘太太的遗产,他就可以辞掉公职,在阳光下闲晃了。想到这种懒惰的生活让他很高兴。他看见自己已经吃住不愁、不用做事,耐心等待着父亲死去。可是,现实矗立在他的梦想面前,他想到了卡米耶,于是他握紧了拳头,仿佛要一拳打死他。
    洛朗要占有泰蕾斯,要随心所欲地一人占有她。倘若他不把她的丈夫除掉,这位妻子就到不了他的身边。她对他说了,她不能再来。他完全可以把她劫走,带她私奔到某处,但这一来,他们两个都会饿死。杀掉丈夫,就不需要冒这样的风险了。他不会闹出丑闻,只不过把一个人推开由自己取而代之而已。按照他农民的原始的逻辑推理,他觉得这个办法是最好的,最妥当的。凭着他谨慎的天性,他还觉得干这件事要迅速。
    他汗水淋漓,在床上辗转反侧。他把身子向下,让湿润的面孔贴在泰蕾斯发髻散乱过的枕头上。他用两片干燥的嘴唇咬着枕巾,品尝着散发出来的清香。他就这样屏气凝神地趴着,仿佛看见一根根火柴在他紧闭的眼皮上擦过。他盘算着如何毫无危险地杀死卡米耶。当他透不过气来时,他又翻身仰面躺着,睁大双眼,接受着从窗外扑来的寒气。看着夜空里的星星和淡蓝的微光,他思索着如何去杀人的计划。
    他什么也想不出来。正如他对情妇说过的那样,他不是一个孩子,也不是一个傻瓜。他不想用匕首或毒药,他想干得隐蔽而巧妙,要悄然无声、不冒风险、毫无恐怖地把事情结束,简单、利落地消灭一个人。他虽冲动,但不盲动,他的理智在警告他要小心行事。他虽然很狂热,但实际很胆怯,他不愿意拿自己的平安日子去作赌注。他杀人也是为了生活得更平静、更幸福。
    他渐渐疲倦了。寒冷的空气把泰蕾斯温柔而芬芳的幻影从小阁楼里赶出去了。洛朗平静下来,他也疲倦了,神志恍惚。在他要睡去的那一刻,他决定要伺机而动。他愈来愈迷糊,一个想法在他的脑子里飘飘摇摇:“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五分钟后,他睡着了,发出均匀而平稳的呼吸。
    泰蕾斯在晚上十一点钟才回到家。她的头脑如火一样燃烧着,思想却很模糊,一直走到新桥街,还不知道这段路是如何走过来的。她觉得自己仿佛刚从洛朗房间走出来,耳边还回响着洛朗所说的话。她看见拉甘太太和卡米耶正在焦急不安地等着。她冷淡地回答了他们的诘问,说她走了不少冤枉路,还在人行道上熬了将近一个小时等公共马车。
    上床后,她觉得被褥又冷又潮。她依然燃烧着的四肢发出厌恶的颤栗。卡米耶很快就睡着了,他张着嘴,枕在枕头上的苍白的脸很是愚蠢。泰蕾斯望了他好久,她慢慢地挪开身子,真想把自己攥紧的拳头捅进这张丑陋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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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平息一下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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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将近三个礼拜过去了,洛朗每晚都到店里来。他很疲倦,像生了病,两眼四周有一圈淡蓝的阴影,双唇发白,有些干裂。但是,他还是那么稳重而平静,像以往一样正视卡米耶,似乎对他赤诚相待。而拉甘太太自从看到他慵懒无力、萎靡不振的样子之后,对他就更加格外关心了。
    泰蕾斯又像从前那样闷闷不乐、沉默不语了。她更不好动,更加安分,也更叫人捉摸不透了。洛朗对她仿佛根本不存在,她难得看他一眼,也极少和他说话,对他十分冷淡。拉甘太太善良的心地,因她这种态度而非常难受,有时就对小伙子说道:“我的侄女不爱理人,您别介意。我了解她,她的面孔是冷的,内心却是热的,感情丰富而真诚。”
    这对情人没有再约会。那天晚上,在圣维克多路幽会之后,他们就没有单独见过面。晚上,当他们面面相视时,表面上冰冷得好像视若路人,但在他们安然的假面下,却正汹涌着热情、欲望和恐惧的狂风暴雨。泰蕾斯心里交织着愤怒、胆怯和残忍的嘲笑,而洛朗却心怀叵测、犹疑不决。他们都不敢正视自己,都不敢细细体察那些充塞在自己头脑里的朦朦胧胧然而又是强烈而执着的思绪。
    只要有门挡着,他们就粗暴而短促地紧握一下手,好像要把对方的手骨捏断了。如果可能,他们真恨不得把对方的皮肉粘在自己手上带走。为了平息一下情欲,他们也只能相互握一握手,因此他们在手上倾注了自己的全部身心。他们不能要求别的,只能焦灼地等待着时机。
    一个礼拜四的晚上,在玩牌之前,拉甘家的客人们像往常一样要闲聊一会儿。他们的主要话题之一便是要老米肖谈他过去任职期间内离奇而冒险的办案经历。这时,格里韦和卡米耶便像小孩听蓝胡子①或小拇指②故事那样张大嘴巴,带着恐怖的表情听警长讲述。这使他
    ①17世纪传说中的一个杀人犯,后来成为诸多文学、音乐作品中的主人公。
    ②童话中的人物,小拇指被坏人抓到树林里,一路上他抛下小石子作标记,认路回家。
    们害怕,同时又激起他们的兴趣。
    这一天,老米肖讲述了一件可怕的谋杀案,其情节使全体听众都毛骨悚然。他摇晃着脑袋说:
    “人们并不知道一切……多少罪犯还未被人们发现!多少杀人犯逃脱了法庭的制裁!”
    “什么!”格里韦惊奇地说,“您认为在大街上还有许多像这样杀了人而没被逮捕的恶棍?”
    奥利维埃露出不屑的微笑。
    “我亲爱的先生,”他用尖锐的嗓音答道,“所以没有逮捕他们,那是因为他们尚未被人发现!”
    这个推理好像说服不了格里韦。卡米耶起而相助。他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
    “我么,我同意格里韦的意见。……我有理由相信,如果警察是称职的,那我们在大街上永远也不会碰到一个杀人犯。”
    奥利维埃认为话中有话,感到自己受到了人身攻击。他气恼地高声说道:
    “警察当然是称职的,……但是,我们总不是万能的。有些恶棍在魔鬼那里学会了犯罪,他们甚至能够逃脱上帝的惩罚……是么,我的父亲?”
    “是的,是的,”老米肖支持儿子的这个看法,“当我们住在凡尔农时——拉甘太太,您大概还记得这件事吧——一个马车夫在大道上被人暗杀了,尸体被切成几块扔进渠沟里。凶手一直没能抓到,也许他今天仍然活着,也许他就是我们的邻居,也许格里韦先生在回家的路上就会遇上他。”
    格里韦的脸变得像餐巾一样苍白。他不敢转过头来,似乎感到杀马车夫的凶手就在自己身后。其实,他的这种恐惧能让某些人感到兴奋。
    “哦!不,”他结结巴巴地说着,自己也不清楚说的是什么,“哦!不,我不愿去想这些……我呢,我也知道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女仆,因为偷了主人的一副银餐具而被捉到监狱。两个月以后,有人砍倒院子里的大树时,竟在喜鹊窝里找到了这副餐具。喜鹊才是真正的小偷。人们就把女仆放了……你们看,罪犯总是会受到惩罚的。”
    格里韦胜利了。奥利维埃冷笑着。
    “那么,”他说道,“喜鹊会被关进监狱去吗?”
    “格里韦先生要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卡米耶反驳说,他看见自己的上司被人取笑有些气恼,“妈妈,把骨牌拿出来给我。”
    拉甘太太去找骨牌时,年轻人继续问米肖:
    “那么,您承认了警察是不称职的,是吗?仍然有许多杀人犯在青天白日下闲逛吗?”
    “唉,不幸!的确如此。”警长回答道。
    “这是不道德的。”格里韦下结论说。
    在谈话中,泰蕾斯和洛朗始终沉默不语。对格里韦的一席蠢话,他们甚至没微笑一下。他们把胳膊支在餐桌上,脸色稍显苍白,两眼茫然地看着。有时他们也暗暗交换炽热的目光。泰蕾斯的发根处沁出了小滴的汗珠,洛朗感到一阵阵发冷,在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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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个傻瓜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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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碰上好天气的礼拜日,卡米耶总是强迫泰蕾斯和他一块儿出门,到香舍里榭大街散会儿步。他像个傻瓜似的,带着她在人行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每碰到一家商店都要停下看看,好像在思考什么似的。少妇宁愿呆在阴冷潮湿的店堂里,挽着他的胳膊让她苦恼极了。可是,卡米耶却很怡然自得。他喜欢炫耀自己的妻子,每当遇上同事,特别是遇见一个上司时,有夫人在一旁,他和他们打招呼都是神气活现的。此外,他只是为散步而走路,几乎不说话,穿着笔挺而僵硬的节日礼服,拖着脚慢条斯里地前行,煞有介事,其实蠢相十足。泰蕾斯挽着这样一个男人散步真是苦不堪言。
    散步的日子,拉甘太太会把她的孩子们一直送到弄堂尽头。她一一拥抱他们,接着,便是无穷尽的叮嘱,恳切的祈求,仿佛他们要出远门似的。
    “特别要当心意外……”她对他们说,“在巴黎这地方,车辆太多了!……你们要答应我,不往人群里去……”
    最后,他们终于走了,她还要目送他们一阵子。等她回到店铺里,她的两条腿已变得很沉了,她已不可能再长距离步行了。
    还有些时候,这对夫妇会走出巴黎,到圣乌昂①或到阿斯尼埃尔②去,在河边的一家小
    ①巴黎北部郊区。
    ②巴黎西北部郊区。
    饭店里吃一盘油炸鱼。这种美餐的日子,在他们算是有点奢侈了,一个月前就会开始议论它了。泰蕾斯更愿意、甚至是带着兴奋的心情同意去这些地方游玩,这使她可以在露天自由地一直呆到晚上十点或十一点。圣乌昂和它的绿色小岛使她想起凡尔农来。还是在少女时代,她在凡尔农体验到了塞纳河的全部野趣。烈日当空,她坐在树荫下的砂石上,凉风吹着她的身子,她把双手浸在河里。当她的裙子在石子和泥土上拖来曳去弄脏时,卡米耶却小心地铺开了他的手绢,悄悄地挨坐在她身旁。后来出游时,这对年轻夫妇几乎总带洛朗同去,洛朗以他那粗犷的笑声和过人的精力,使他们的游玩格外快乐。
    一个礼拜天,卡米耶、泰蕾斯和洛朗用完早餐后,于十一点钟光景动身,到圣乌昂去。他们对这夏季最后一次的游玩已考虑很久了。秋天就要来了,到了晚上,阵阵冷风使空气中充满了寒意。
    这天上午,天空是晴朗的湛蓝色。阳光灼热,即使在树荫下也是热烘烘的。他们决定享受这夏日最后的阳光。
    三个人雇了一辆马车,女店主自然少不了叹息、叮咛一番。他们穿过巴黎,在巴黎的旧城墙墙根前下了车马。然后,他们沿着公路步行,不一会儿便来到了圣乌昂。时已过正午,道路上弥漫着尘埃,在烈日的暴晒下,泛着雪也似的眩目的白色。空气浑浊而炽热,仿佛在燃烧。泰蕾斯靠着卡米耶的胳膊,撑着遮阳伞,慢慢走着,她的丈夫则用一块很大的手帕扇着脸。洛朗跟在他们后面,烈日噬咬着他的脖颈,他似乎已麻木了。他吹着口哨,踢弄石子,有时对他情妇摆动着的屁股凶狠地盯上几眼。
    到了圣乌昂,他们急于寻找一个树丛,寻找树荫下的一片青草地。于是他们走上一个小岛,钻进一片茂密的小树林里。落叶在地上铺成了一层暗红色,脚踩上去不断发出脆裂声。无数树干笔直地挺立着,很像是哥特式建筑的一根根石柱,树枝下垂到游人的额头上。周遭能看见的只是枯萎的树叶铺成的黄色山峰和山杨、橡树那白色和黑色的树身。在一块凄凉而静寂的狭小空地上,他们仿佛是置身在一个阴森的洞穴里。在他们周围,只有塞纳河在吼叫。
    卡米耶选择了一个干燥的位置,揭起礼服的下摆才坐下来。泰蕾斯随意坐在地上的树叶上,已弄皱的裙子窸窸窣窣地响了一阵子。她的上身几乎消失在竖起的衣裙皱褶之中,裙子向后翻起,一条腿一直裸露到膝盖。洛朗趴在地上,下颌着地,贪婪地盯着这条腿看,一边听着他的朋友在生政府的气:应该在塞纳河畔的所有小岛上摆上石凳,修建小径,种上修剪过的树木,像杜伊勒利宫①那样,把这些小岛全变成英国式的小花园。
    ① 法国旧时的王宫,今已废,改建成花园。
    他们在这儿呆了将近三个小时,想等太阳稍稍西沉后,在晚饭前到田野里散会儿步。卡米耶说到他的办公室,讲了许多荒唐的故事。他慢慢讲累了,仰卧在地,把帽子遮住眼睛睡着了。而泰蕾斯早就合上了眼皮,假装在打瞌睡。
    这时,洛朗慢慢溜到少妇身边。他伸出嘴唇,亲吻她的短靴和膝盖。赤裸的肌肤、白色的长统袜灼烫着他的双唇。泥土强烈的味道和泰蕾斯身上淡淡的微香混和在一起,刺激了他的神经,沁透了他的身心,使他热血沸腾。一个月来,他处于充满愤怒的克制中。在烈日下,走在往圣乌昂的公路上时,他已经是欲火燃身了。眼下,在这人迹罕至的密林深处,在这阴凉和寂静的舒适中,他也不能把这个属于自己的女人紧搂在怀里。因为她的丈夫很可能会醒来,看见了他,使他的计划落空。这个男人始终是他的障碍。他只得伏在地上,藏在裙子后面,颤栗、愤怒又默默地吻着她的短靴和白袜。泰蕾斯一动也不动,像是个死人。洛朗以为她睡着了。
    他站起来,无力地靠在一根树干上。这时,他看见少妇睁开了闪亮的眼睛,望着天空。她双手捧着自己的脸,脸色苍白,神情冷漠。她在沉思,固定不动的两眼好像是无底的深渊,里面只埋藏着黑夜。她纹丝不动,也不回过头来看看站在她后面的洛朗。
    她的情人默默地观察着她,看见她在他的目光慰抚下仍然纹丝不动,不动声色,他有些害怕了。她那苍白的、死了似的脸埋在裙子的裥褶之中,使他感到恐惧,又使他情欲冲动。他想俯下身子,用亲吻来关上她睁大的眼睛。可是,卡米耶就躺在裙边,这个可怜虫曲着身子,瘦得皮包骨,还在轻轻地打鼾。他的帽子盖住了他的半个脸,嘴大张着,并且因熟睡而歪斜在一边,显出一脸的蠢相。一根根深赭色的细毛,稀疏地散在他瘦削的下颌上,使他那张苍白的脸布满斑点。他的头向后仰着,使人可以看见他那起皱的瘦脖子,脖子的正中突现一个殷红的喉结,随着他每一次打鼾而上下移动。卡米耶就像这样躺在地上,丑陋透顶,令人恶心。
    洛朗看着他,突然抬起脚跟,他想一脚把他的脸给踩扁。
    泰蕾斯强忍住叫喊。她脸色苍白,闭上了眼睛。她把头扭过去,仿佛是为避免看见鲜血溅出来似的。
    洛朗把脚跟高悬在熟睡的卡米耶的脸上有数秒之久。他慢慢收回脚,走开去几步。他心想,这样干掉他真是太傻了。被踩碎的头会让全城的警察都来逮捕他。他想杀死卡米耶,目的是为了跟泰蕾斯结婚,他想要的是像老米肖说的故事中杀害马车夫的凶手那样,在犯罪后仍然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平安生活。
    他走到河边,神情恍惚地望着河水在流淌。突然,他回到小树林里,他已决定了一个计划,一个更合适的、对自己毫无危险的谋杀计划。
    于是,他用一根细草在睡者的鼻孔里搔了一下,把他弄醒了。卡米耶打着喷嚏站起来,觉得这个玩笑开得不错。他喜欢洛朗开玩笑,逗人发笑。然后,他摇摇紧闭着双眼的妻子,泰蕾斯直起身子,拂去弄皱了的裙子上沾着的枯叶。之后,三个游人拨开面前的小树丛,离开了这片林间空地。
    他们走出小岛,穿过大路,又踏上小路,与礼拜日的游人们比肩而行。许多穿着鲜艳裙子的姑娘在篱笆之间奔跑;一队划船的人唱着歌走了过去;在田垄上,许多市民夫妇以及老年人、带着妻子出游的小职员们,成群结队地走着。每条小路都像是城里熙熙攘攘的街道,只有太阳静静地照着大地,正向地平线下沉,并在变红的树枝上,在白色的大路上,投下了巨大的淡光团。颤栗的天边降来阵阵凉风。
    卡米耶没让泰蕾斯挽着,他与洛朗在交谈,为洛朗的诙谐和机敏而发笑。洛朗在沟渠上跳来跳去,时而举起旁边的大石头。少妇在路的另一端,垂着头往前走,不时弯下身去拔起一根草。有时她收住脚步,落在后面,远远地望着她的情人和丈夫。
    “喂!你不饿吗?”卡米耶终于向她喊道。
    “有些。”她答道。
    “那么,赶紧走吧!”
    泰蕾斯根本不饿,她只是很疲倦而且不安。她不知道洛朗的计划,她很担心,两条腿直打哆嗦。
    三个游人来到了河边,找了一家饭店。他们在一个木板搭成的平台上就坐。饭店弥漫着油腥味和酒味,叫喊声、歌声和杯盘声震天响。在每一个房间、每一个饭厅里,都有一些人在高谈阔论,在一片喧闹声中,薄薄的板墙在震颤着。上楼的人也把楼梯震得颤抖。
    平台上,从河边吹来的风渐渐驱散了荤腥味。泰蕾斯倚着栏杆,凝视着下边的码头。码头的两边,排列着小酒店和赶集商人搭的临时木棚。在棚架下面,远远可以瞥见白色的桌布、黑色的外套和女人鲜艳的裙子。有人光着头在跑,有人在大声笑。在人群的喧闹声中,混杂着手摇风琴凄厉的乐声。在平静的空气中,弥漫着炸油和尘埃的气味。
    在泰蕾斯下面一块踏烂了的草坪上,一群拉丁区①的姑娘边唱歌边旋舞,她们的帽子甩
    ① 巴黎的大学区。
    在肩上,披散着头发,手挽着手,做着小女孩们的游戏。她们仿佛寻回了昔日那银铃般清脆的童音,她们那被人粗暴抚摸过的苍白的脸重新泛起了处女般的红晕。她们那一对对并不纯洁的眼睛,显出了温柔的湿润。许多大学生抽着白泥烟斗,边看她们旋转,边同她们开着粗俗的玩笑。
    在塞纳河那边,连绵起伏的小山丘上笼罩着模糊的夜色,在朦胧的、淡蓝色的天幕下,树木沉没在透明的烟雾之中。
    “伙计!”洛朗靠在楼梯的栏杆上弯下身子大声喊道,“晚餐在哪儿?”
    紧接着,他好像突然改变了主意,说道:
    “听我说,卡米耶,吃饭前我们到水上去玩一下如何?……这样,他们也有时间替我们把子鸡烤好了。在这儿苦等上一小时不讨厌吗?”
    “随你的便,”卡米耶心不在焉地答道,“……不过,泰蕾斯已经饿了。”
    “不,不,我可以等。”少妇急忙说道。洛朗的眼睛死死盯着她。
    他们三人一齐下了楼。在走过账台前时,他们定下一张餐桌,点好菜,并嘱咐说他们一小时内就回来。饭店老板也出租游船,他们便请他去解下一只。洛朗选中了一只细长轻薄的小划子,卡米耶看见这只小划子轻飘飘的样子害怕极了。
    “见鬼!”他说,“在船里不能动弹,否则,我们会掉进河里去的。”
    事实上,这个小职员非常怕水。在凡尔农,体弱多病的他不能在塞纳河里嬉游。当他的同学们一头扎进河里时,他却裹在两条暖和的毯子里。而洛朗却是一个大胆的戏水者,一个不知疲倦的划桨人。卡米耶对深水的畏惧不亚于小孩和女人,他用脚尖试探船头,想试试看它是否结实。
    “好了,上去吧,”洛朗笑着对他叫道,“你总是过分小心了。”
    卡米耶跨上船边,摇摇晃晃地坐到船尾。当他能在船底木板上站稳之后,他就装出随便的样子,开着玩笑,以示自己的勇敢。
    泰蕾斯站在岸边,神情严肃,纹丝不动。她的情人站在她身旁,手里拉着缆绳。他弯下身,放低声音,急速地对她说道:
    “听着,我要把他淹死……听我的……一切由我来安排。”
    少妇的脸立刻变得惨白。她像是被钉在了地上,眼睛睁得很大,身子僵硬。
    “上船吧。”洛朗喃喃地说。
    她还是不动。她的心里很是矛盾。她以全部力量撑住自己,她害怕自己哭出来后会瘫软在地上。
    “啊!啊!”卡米耶喊道,“洛朗,你看泰蕾斯……害怕的是她!……她想上船,又不敢上船……”
    他把双臂放在船沿上,洋洋得意地半躺在后座上,摆出勇敢者的样子左右晃动着。泰蕾斯异样地向他扫了一眼。这个可怜虫的嘲笑就像鞭子似地抽打在她身上,使她决心上船。突然,她跳上了小船,并站在船头上。洛朗挥动双桨,小船离了岸,慢慢向小岛驶去。
    薄暮降临了。大片的阴影从树上落了下来,岸边的河水是黑色的。在河当中,有宽宽的、银白色的水纹。不一会儿,小船就驶到了河心。在这儿,河堤上的种种嘈杂声都模糊了,飘进耳畔的歌声和叫喊声听起来凄切而幽咽,带着一种莫名的悲伤。他们已闻不到油炸和尘埃的气味。四周弥漫着凉气,天气有些冷。
    洛朗不再摇浆,让小船随波逐流。
    对面矗立着小岛淡红色的轮廓。两岸缀上了斑斑点点的灰色,像两条宽带子在延伸到天际会合。水和天仿佛是从同一块白布上裁下来的。没有什么比秋天的薄暮更能让人感到宁静和悲哀的了。在颤栗着的空气中,日光渐渐暗淡了,残叶从垂老的树上纷纷落下。田野刚被夏日热烈的阳光灼烧过,一阵凉风掠过,呈现出死亡将临的萧瑟景象。空气中阴风四起,似乎在绝望的哀鸣。夜从天降,阴暗中似乎罩着一层殓尸布。
    他们没有说话。他们坐在顺流而下的船里,眼看着最后一道日光从树梢上消失。他们已接近了小岛。淡红色的轮廓变成了暗黑色。夜色中,一切景致都淡化了,塞纳河、天空、岛屿和山岗都变成了灰褐色的斑点,在乳白色的夜雾里渐渐逍遁。
    卡米耶趴在船底,头向着水面,双手浸在河水里。
    “哎呀!多么冷!”他大声喊道,“把脑袋泡在这冷水里可不好受。”
    洛朗并不回答。他担心地注视着两岸的动静已经好一阵子了。他咬紧了嘴唇,把一双大手放在膝盖上。泰蕾斯的头稍稍向后,直挺挺地等待着,纹丝不动。
    小船驶进两个小岛间的一个狭湾中。在其中一个小岛的后面,传来一群划船人飘忽的歌声,他们大概是逆流而上。远远望去,塞纳河的上游一条船也没有。
    于是,洛朗离开座位,站起来把卡米耶拦腰一抱。这个小职员立刻大笑起来。
    “啊!不,你搔得我痒痒的,”他说,“别开这样的玩笑了……行了,停止吧,我要被你摔下水了。”
    洛朗抱得更紧了,并且用力甩了一下。卡米耶回过头来,看见朋友的脸抽搐着,表情十分可怕。他不理解,但他模糊地感到有些害怕。他想叫喊,但是一只粗暴的手已经扼紧了他的脖子。凭着动物自卫的本能,他挣扎着跪起来,死死地抓住了船舷。他就这样勉强搏斗了几秒钟。
    “泰蕾斯!泰蕾斯!”他用窒息的、从牙齿间发出的声音喊道。
    少妇看着这一切,双手抓紧了船上的一条凳子,小船在河上剧烈晃动,嘎嘎作响。她无法闭上眼睛,极度的恐怖使她睁大双眼,死死盯着眼前这可怕的博斗场面。她的身体僵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泰蕾斯!泰蕾斯!”不幸的人又气喘吁吁地再次叫喊。
    听见这最后一次的呼叫,泰蕾斯失声哭了。她的神经完全崩溃了。她呆着不动,吓得浑身抖个不停,瘫软着倒在了船里,眼睛发直,好像死了过去。
    洛朗用一只手扼紧卡米耶的咽喉,不住地摇晃他,并用另一只手把他拉离了船边。他用两只强壮有力的胳膊,把卡米耶像孩子似的凌空提起。他偏着脑袋,脖颈露了出来,这时,被害人恐怖得发了狂,扭过身子,张大了嘴,深深咬住了这个脖子。杀人者忍住疼痛,猛地一甩,把卡米耶扔进河里。卡米耶的牙齿咬去了他的一块肉。
    卡米耶发出一声哀嚎,掉进河里。他在水面上露了两三次头,发出愈来愈微弱的叫喊。
    洛朗连一秒钟也没停顿。他竖起外套的领子,把伤口掩住。接着,他把昏迷的泰蕾斯搂到怀里,用劲一蹬脚就把小船踏翻了,他抱着他的情妇跌到了塞纳河里。他把她托出水面,狂呼救命。
    他听见在小岛后面唱歌的那些划船人飞速地划着桨赶到了。人们明白,小船遇难了。他们先把泰蕾斯救起,让她睡在一条凳子上,再把洛朗救起来。洛朗绝望地呼喊着,要救他朋友的命。他又跳进水里,在不会有卡米耶的地方寻找着,他再次爬上来时,用双手拉扯着自己的头发,泣不成声。划船的游人们竭力慰抚他,但也不能使他镇静下来。
    “这是我的过失!”他哭喊着说,“我不该让这个可怜的人又跳又蹦的,也不该让他随便晃动……那会儿,我们都在船的一边,船就翻了……他落水时还呼喊我抢救他的夫人……”
    这并不足为奇,划船手中有两三个年轻人愿意出来为这次意外事件作证。
    “我们看得很清楚,”他们说,“真是活见鬼!一只小划子总不会像一艘大船那么结实……啊!可怜的女人,她醒过来时该多么难受啊!”
    他们重新摇桨,拖着小船,把泰蕾斯和洛朗带回小饭店,在那儿,晚餐已准备好了。不出几分钟,整个圣乌昂地区都知道了这件事。划船的游客们像亲眼看见似的,讲述着事情发生的经过。一群动了恻隐之心的人聚集在小饭店前面。
    饭店老板夫妇都是好心人,他们把自己的衣服给溺水者换上。当泰蕾斯苏醒过来时,她像是精神错乱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人们不得不强迫她睡到床上去。本能帮助她出色地扮演了悲惨的角色。
    等少妇平静一些后,洛朗把她托付给饭店的主人照应。他想独自回到巴黎去,把这个可怕的消息以最委婉的方式通知拉甘太太。实际上他是害怕泰蕾斯发狂,所以他宁愿给她一些时间,让她想一想如何扮演自己的角色。
    最后,那些划船的游客们把卡米耶订的那顿晚餐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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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的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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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洛朗坐在回巴黎的公共马车里的阴暗角落中拟定出了行动计划。他几乎能肯定自己可以逃脱罪责了。他暗自窃喜,这是一种犯罪成功后的喜悦。到了格里西城门,他雇了一辆马车,命车夫直奔住在赛纳街的老米肖家。赶到时,已是晚上九点了。
    他看见退休的警长坐在餐桌旁,奥利维埃和苏姗娜在一旁陪着。他来这里,是想自己在遭到怀疑时可以有个保护人,并且可以避免亲自把这个惊人的噩耗告诉拉甘太太。他对如何通报这事感到很伤神,他预料做母亲的一定会悲痛欲绝,而他担心自己流不出眼泪,演不好这出戏;此外,虽然他对这位母亲的悲伤不大放在心上,但这毕竟是够恼人的。
    米肖看见他穿着一身粗劣而短小的衣服进来时,投来吃惊的询问目光。洛朗哭丧着脸,疲倦地喘着气,悲痛欲绝地讲述了遇难的情形。
    “我来求求您,”他结束时说道,“我真不知道怎样安慰这两位可怜的女人,她们所受的打击真是太惨重了……我不敢单独去他母亲的家。我求求您,请和我一道去吧。”
    在他说话的时候,奥利维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使他非常恐慌。这个杀人犯凭着要寻求解脱的勇气,冲到这个旧警察家来,他自信这样做能救他一命。然而,当他感到他们在用目光审视他时,便禁不住有些颤抖。他以为他们不相信他,实际上他们的神情只是惊骇和怜悯而已。苏姗娜的脸色最白,也更虚弱,几乎要昏了过去。死让奥利维埃感到惧怕,但他的内心仍是冰冷的,他只是做出了一个惊骇和痛苦的表情。像习惯做的那样,他窥探着洛朗的脸,其实他对这件不幸并没有产生任何疑问。老米肖发出了恐怖、怜悯和惊异的叹息,他激动不安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双手合起,眼睛向天。
    “啊!我的上帝,”他断断续续地说着,“啊!我的上帝!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好端端地从家里出来,就这样突然死掉了……太可怕了……而对可怜的拉甘太太,这个惨遭打击的母亲,我们该怎么说呢?……是的,您来我们这里是对的……我们同您一起去……”
    他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地找他的手杖和帽子。在忙乱中,他还要洛朗重述灾难的细节,而洛朗每讲一句他总会再叹息一声。
    他们一行四人下了车,走到新桥街入口时,米肖把洛朗拦住了,并对他说:
    “您别去,应该避免您一个人突然出现,这已经暗示着什么,……这位不幸的母亲就会怀疑有什么不幸的事发生了,她就会强迫我们把真相过早地告诉她……您还是在这儿等我们吧。”
    杀人犯听了这样的安排安心了许多,一想到自己要走进弄堂里的这家店铺时,他就免不了全身发颤。他恢复了内心的平静,在人行道散着步,安然地踱来踱去。有时,他甚至忘记了刚发生的灾难。他观察着店铺,吹着口哨,回头看看与他擦肩而过的女人。他就这样在大街上呆了约大半个钟头,头脑愈来愈冷静了。
    从早饭后,他就没有吃过东西,现在他饿了。他走进一家糕点铺,让自己肚里装满了点心。
    弄堂里的店铺里,经历了一个惨不忍睹的场面。老米肖已够当心的了,他以婉转迂回的口气才暗示了几句话,拉甘太太还是立刻就明白了,她的儿子发生不幸了。她泪如泉涌,绝望地、声嘶力竭地要求他们说出实情。她的老朋友不得不和盘托出。而当她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她的痛苦是难以言状的。她泣不成声,全身颤抖着向后倒去,过分的恐怖和痛苦使她发了狂,她呆在那里喘不出气来,不时因剧烈的痛苦发作发出一声惨叫。苏姗娜抱着她的上身,倘若苏姗娜不这样,她就会瘫倒在地上。她在苏姗娜的膝上痛哭,不时抬起她那苍白的脸。奥利维埃和他的父亲沉默地站在一旁,神情紧张。他们把头扭向一边,这个场面让他们不堪忍受,他们感到心里很压抑。
    可怜的母亲仿佛看见她的儿子在塞纳河混浊的河水翻滚着,身体僵硬而可怕地渐渐膨胀起来。同时,她仿佛又看见他很小的时候,当她把死神从他的身边赶走之后,他躺在摇篮里的情景。她不止十次地给他挽回了生命,三十年来她以全部的身心爱着他。但是现在,他离她而去了,像条狗那样淹死在冰凉、肮脏的河水里了。她又回想起自己用那些暖烘烘的被褥把他裹住的细节:多少关心和爱抚!多么温暖和美好的童年!多少柔情的流露!……所有这一切,难道就是为了最后看见他悲惨地溺死在肮脏的河水里!想到这些,拉甘太太感到透不过气来,她已经绝望了,希望自己立刻死去。
    老米肖急忙走了出去。他把苏姗娜留下来陪着女店主,他自己和奥利维埃一起去找洛朗,决定火速赶到圣乌昂去。
    一路上,他们之间几乎没说话。马车在路上颠簸着,他们各自在马车的角落里找了个位子坐下。车厢里漆黑一片,他们木然地坐着,沉默不语。有时,煤气路灯的灯光在他们的脸上迅速掠过。这件不幸的事情让他们坐在一起,也让他们每个人的心头都笼罩着一层阴影。
    当他们赶到河边的小饭店时,看见泰蕾斯睡在床上,手和脸都是滚烫的。店主轻声对他们说,少妇在猛烈地发高烧。实际上,泰蕾斯觉得自己很虚弱、很怯懦,她害怕自己在神经错乱时说出真相,所以打定主意假装生病。她残酷地沉默着,紧闭着嘴唇和眼皮,不愿意见任何人,不愿意和任何人谈话。她把被子一直拉到下颌,在枕头上露出一半脸,身子缩成一团,担心地听着周围人的谈论。在她紧闭的眼皮上,掠过淡红色的微光,在这微光中,他总是看见卡米耶和洛朗在船边搏斗。她看见丈夫脸色苍白,模样可怕,身体好像胀大了,在污浊的河水之上,笔直地挺立着。这个幻觉老是刺激着她,使她更加全身发热。
    老米肖试图和她说话,安慰她。她不耐烦地动了一下,翻过身去,又开始啜泣起来。
    “随她去吧,先生,”店主说,“有一点儿声音她就会颤抖……您看,她需要休息。”
    在楼下的休息室里,一个警察正在记录事故的口供。米肖和他的儿子下楼来,后面跟着洛朗。当奥利维埃说明自己在警察局担任高级职员的身份后,十分钟就结案了。划船的游客们还没走,他们详尽地叙述着灾难经过,惟妙惟肖地描绘着这三人是如何落水的,争先恐后地做证人。如果说奥利维埃和他的父亲还有些疑心的话,这疑心在众多的证人面前也很快消失了。不过事实上,他们也从未怀疑过洛朗。相反,他们向警察介绍说,这是死者最要好的朋友。他们还特别强调,要在口供里写上这个年轻人跃到水里抢救卡米耶·拉甘的情况。第二天,各家报纸都极其详尽地报道了这次灾难,说什么母亲很可怜,寡妇无以安慰,而朋友是既高尚又勇敢云云。各式各样的新闻报道纷纷出现在巴黎的各家报纸上,然后,又被转载在外省的各家报纸上。
    等口供录完后,洛朗心里感到很快乐,好似获得了新生。自从死者用牙齿咬进他脖子的那一霎起,他就像僵硬了一样,只是机械地根据蓄谋已久的计划行事,他的言行都是受到保护自己的本能在促使。眼下,当他确信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后,血液重又在他的血管里平缓地流动起来。警察没有追究他的罪行,事实上,警察什么也没发现,他们完全被骗住了,他们一下子就把他开释了,他已得救了。想到这使他感到一身轻松,内心充满了喜悦,手脚和大脑都更灵敏了。他以无可比拟的胆识和能耐,把自己继续装扮成一个为了朋友的离去悲痛不已的角色。而内心里,他的兽性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想到了正躺在楼上卧室里的泰蕾斯。
    “要是我们把这不幸的少妇留在这里,”他对米肖说,“她很可能会生一场重病。无论如何要带她回巴黎去……来吧,我们去劝她跟我们一起走。”
    在楼上,他亲自出马,恳求泰蕾斯起来,允许把她送回新桥街去。少妇一听到他说话,很是震惊,睁大两眼注视着他。她像惊呆了似的全身颤抖着。她一言不发,很艰难地站了起来。男人们都走出了房间,只留下饭馆女店主和她在一起。当她穿戴好后,便蹒跚着走下楼,奥利维埃搀扶着她上了马车。
    一路上都是沉默的,洛朗真是色胆包天,厚颜无耻地让自己的手顺着少妇的裙子往上摸,并握住了她的手指。他坐在她的对面,在摇曳不定的阴影中,看见她把头一直低到胸口上,因此她的脸看不见。他感到她的手在颤抖,不过她并未把手抽回,相反,有时她也轻轻地摸他一下。他们的手都是滚烫的,两只手掌湿漉漉地胶粘在一起,十只手指相互紧紧地交叠着,马车每震颤一次,他们的手指都会互相挤擦得很疼。他们都能感觉到,对方的血液通过交叠的手指流到自己的心里。这两只紧握着的手就像一只发烫的火炉,他们的生命在里面狂跳着。夜幕下蔓延着死一般的、悲凉的静寂。他们紧握着的手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重重地压在卡米耶的头上,要他永远沉没在水下了。他们就这样紧紧握着,一直到玛扎里纳街才松开。
    马车停下来后,米肖和他的儿子先下了车。洛朗俯身向他的情妇,缓缓地说:
    “振作起来,泰蕾斯,……这一天,我们已等很久了……你要记住。”
    少妇自丈夫死后一直没有说话。这是她第一次开口。“哦!我会记住的。”她颤抖着说,声音低得像一阵轻风吹过。
    奥利维埃把手递给她,搀扶着她下了马车。这一次,洛朗径直走进店铺。拉甘太太躺着,好像仍然处于昏迷之中。泰蕾斯缓慢地走到自己的床前,苏姗娜很快帮她脱下衣服。洛朗安心了,他看见一切都没问题,便离开小店,慢慢地向圣维克多路上他那个小阁楼走去。
    已过午夜了。在空旷、凄寂的街上,凉风呼呼吹过。年轻人只听见自己在石子人行道上踩出均匀的咯咯声。凉风吹来,他感到异常舒服,安静和黑暗又让他顿时想起跟情妇在一起的愉悦来。他一路闲逛着前行。
    他终于逃避了责罚。他终于把卡米耶杀死了。这已成事实,并且今后谁也不会再提起。从此他可以安静地生活,只待时机成熟把泰蕾斯夺过来便大功告成。从前,他想到自己要去杀人也会一阵恐慌,而眼下,他已经把人杀了,他的心里已不存芥蒂,可以畅快地呼吸了。从前,犹豫和恐惧是他的一块心病,而现在,他已经彻底康复了。
    事实上,他的神智还有些模糊,他累坏了,手脚和大脑都不太听使唤。一回到家,他倒头就睡。熟睡之后,脸上还不时地在微微抽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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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蕾斯的丈夫的确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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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第二天,洛朗一觉醒来,感到心情十分愉快。他睡得很香。从窗口吹进来的冷风撩拨着他凝滞的血液。他几乎已把昨天发生的事情彻底忘掉了,倘若不是脖子上的伤口疼痛难忍的话,他真会相信,昨天自己过得平安快乐,准时在十点钟上了床。卡米耶咬的那一口,就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灼伤了他的皮肤,每当他想到这个伤口给他带来的疼痛时,他就感到难以忍受,仿佛有一打铁钉慢慢扎进了他的皮肉里。
    他把衬衫领子翻下来,对着一面很小的镜子察看自己的伤口。这面挂在墙上的镜子是他花了十个苏买来的。伤口处有一个小小的鲜红的坑,约有一枚两个苏的硬币那么大,表皮已被咬去了,肉是殷红的,而且混杂着一些黑色的斑点,细细的血丝一直延伸到肩部,形成细小的斑痕。在他白色的脖子上,咬痕呈现刺眼的深棕色,恰在右耳的正下方。洛朗弓着背,伸长脖子,仔细察看着,淡绿的镜子里映出他的脸极端丑陋。
    他用了很多水仔细擦洗了一番,然后又察看了伤口,感到很满意。他心想,不用几天这创伤就会结成疤了。接着,他穿上衣服,如同往常一样,十分平静地去上班了。在办公室里,他以令人感动的口吻讲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他的同事们再读完报纸上刊登的社会新闻之后,他就变成了真正的英雄。整整一个礼拜,奥尔良铁路公司的职员们都在谈论这件事,似乎为一个同事被淹死而感到十分自豪。格里韦喋喋不休地谴责着,既然在桥上就能看到流水,又何苦坐船到塞纳河的河心去冒险,这太不谨慎了。
    洛朗还有一些担心,因为卡米耶的死毕竟尚未被官方证实。泰蕾斯的丈夫的确已死了,但杀人犯还想要找到尸体,因为这样才能有正式的死亡证书。出事的第二天,人们试图寻找溺水者的尸体,但没有成功,人们猜测大概是冲进岛屿下的某个洞穴里去了。在塞纳河畔捡破烂为生的人为了领取酬金,纷纷下河去找。
    每天早上,洛朗在去办公室的途中,总要设法经过陈尸所。他发誓要亲自料理好这件事。整整一个礼拜,他每天都去那儿。尽管查看平放在石板上的溺死者的脸让他感到恶心,有时甚至会忍不住打一阵寒噤,但他还是要坚持下去。
    当他走进去时,迎面扑来一股被洗刷过的肉体的隐约的怪味。他感到恶心欲吐,一阵寒气掠过他的皮肤,墙上的湿气仿佛弄湿了他的衣服,使他感到压在肩上更沉了。他径直走向一面大玻璃橱窗,橱窗里面陈放着尸体。他把他那张苍白的脸贴在玻璃上,注视着里面。在他面前,排列着一行行灰石板,石板上摆放着许多赤裸的尸体,尸身上布满了绿色、黄色、白色和红色的斑痕。有的尸体虽然很僵硬,但还保持着原来的肤色;而有的就像是一堆血淋淋的烂肉。在最里面的墙上,挂着许多破破烂烂的遗物,如女人的裙子和裤子等,在赤裸的白石灰墙的衬托下显得非常丑陋。洛朗看着这些石头墙壁,墙上有很多由衣服和尸体组成的棕红色和黑色的斑点。这时,他耳边仿佛响起了流动的水声。
    他开始逐一辨认尸体,他一具具地看过去,认真地寻找那些溺死者。他死劲盯着那些被水浸泡得肿胀、发青的尸体,竭力想把卡米耶从里面找出来。死者脸上的肉往往已开始腐烂,颧骨从泡软的皮肤中穿出,脸就好像被蒸煮过并抽去了筋骨。洛朗很伤神,他察看着尸体,想从中找出一张瘦削的面孔。但是,所有淹死的人都是肥胖的:巨大的肚子,浮肿的大腿,滚圆鼓胀的胳膊。他感到不知所措。这些淡绿的、腐烂的尸体好像在做着可怕的鬼脸,在嘲笑着。洛朗忍不住颤抖起来。
    有一天早上,他真被吓坏了。他盯着一个尸体看了足有几分钟,此人身材短小,相貌异常可怕,他身上的肉全都腐烂了,几乎被水一丝丝地溶解掉了。水把他鼻子的右侧穿成了一个窟窿,鼻子塌陷,嘴唇裂开,露出了惨白的牙齿。死者的头和脸好像在大笑。
    每次以为认出了卡米耶时,洛朗的心就像火灼似的。他急于要找到卡米耶的尸体,然而,当他想到卡米耶的尸体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又害怕极了。他白天到陈尸所,夜里就做恶梦,只感到浑身发冷,呼吸局促。他想把恐怖赶走,嘲笑自己像个孩子,想表现得更坚强些。然而,无论他如何努力,只要他一走进潮湿、散发着腥气的大厅,他就只感到恶心和惧怕。
    每当他察看完最后一行石板,没能再发现溺死的人,他便松了一口气,也不再那么厌恶了。这时,他就是一个好奇的普通人,带着莫名的兴奋看着面前这些暴卒的人,他们的姿态各异,但都显得很凄惨、粗俗。他对这些尸体十分感兴趣,特别是那些上身裸露的女尸。这些裸体女尸胡乱躺着,有的血迹斑斑,有的身上被刺了好几个洞,这每每引起他的注意,使他留连忘返。有一次,他看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看上去像是出生在普通人家,肩宽体壮,仿佛是躺在石板上睡着了。她那既鲜嫩又丰满的身体通体雪白,显得非常柔和、娴雅。她笑容微露,头微微侧向一旁,挑衅性地挺着胸脯。她的脖子上有一条青痕,好像是套着一根暗色的项链。要是没这一圈青痕,人们或许会说他是一个耽于淫乐的荡妇。实际上,这是一个因失恋而上吊自尽的姑娘。洛朗观察了她很久,目光在她的肉体上移动着,他被一种可怕的情欲困扰着。
    每天上午,当他在那里时,总会听见观众在他身后进进出出。
    陈尸所对所有的人开放,过路的穷人或富人都可免费参观。有一些乐此不疲者还有意绕道前来,不放过任何一次看死亡展览的机会。假如石板上空着,观者就会很扫兴,像被骗了似的失望,牙缝里发出嘀嘀咕咕的抱怨。假如石板上摆满了尸体,参观者就会蜂拥而至,享受不花钱的感官刺激。他们相互恐吓着,说笑着,就像真的在剧场一样鼓掌或吹口哨,他们离开时心满意足,并且会大声宣布陈尸所的确值得参观。
    洛朗对前来参观的观众很快就熟悉了,这是一些充满怜悯和嘲笑的混杂观众。工人们走了进来,他们腋下夹着面包和工具,在上班前来看看,他们觉得死的人很滑稽可笑。有一些工厂里顽皮的小伙子,对每具尸体的丑相都要逗乐一番,引得观众们都小声笑起来。他们把烧死的人称作烧炭匠;而那些吊死的、被杀的、溺死的、被人捅了的或碾死的人,都是他们嘲笑挖苦的对象。当大厅陷入震颤的寂静时,他们就用稍带颤抖的声音,叽哩咕噜地说几句笑话。接着进来的是一些靠年金过日子的人,有枯瘦的老头和游手好闲的人,他们进来时目光呆滞,噘着嘴,露出超然、优闲的神色。女人也很多,有一些年轻的姑娘,穿着白衣裳,干净的裙子,轻盈地从这一头走到另一头,仿佛是在时髦商店的橱窗前一样,眼睛睁得大大的;还有一些下层妇女,蠢头呆脑,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神态;一些穿戴讲究的贵夫人,则不紧不慢地拖曳着她们的丝绸长裙。
    有一天,洛朗看见一位贵夫人,站在橱窗几步以外,用一块细麻手绢掩着鼻子。她穿着精致的褐色丝绸裙子,披着一件镶黑边的短斗篷,脸上罩了一层面纱,她戴着手套的双手显得十分娇小和细腻,周身散发出淡淡的紫罗兰馨香。她在看着一具尸体,离她数步远处的石板上,躺着一个大汉,他是一个刚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送了命的泥瓦匠。他的胸膛很宽阔,肌肉隆起,皮肉白皙而结实,他死后的神情就像是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这位夫人审视着,用目光细细打量着这个男子,一边沉思着。她还掀起面纱的一个角,着意看了几眼后才离开。
    有时会进来数群顽童,他们都是十二到十五岁之间的孩子。他们沿着橱窗奔跑,看见女尸就停下来。他们把手按在玻璃上,目光在她们裸露的胸部移动,大胆而放肆。他们还相互用手肘碰碰,说一些粗野的评语。他们在陈尸所学习淫乐,这些顽童就这样在陈尸所里找到了第一位情妇。
    一周后,洛朗厌倦极了。夜里,他常梦见上午看见的尸体。每天必须忍受的这种痛苦和厌恶使他的意志动摇了,他决定再去两次就算了。第二天,他刚走进陈尸所,就感到当胸挨了重重一击:卡米耶平躺在他面前的一块石板上,头抬起,眼睛半睁半闭,好像在望着他。
    杀人犯像被牵引着,慢慢走近了玻璃橱窗,他始终不能把目光从他的被害人身上移开。他并不觉得痛苦,只是感到心里冰凉,皮肤上掠过轻微的颤抖,而他原以为自己会颤抖得更厉害。足有五分钟,他站着没有动,陷入了沉思中。眼前这幅图画的所有可怕的线条、所有肮脏的色彩,不知不觉地映入了他的脑海深处。
    卡米耶是丑陋的。他在水里已泡了将近两周。他的脸似乎还是结实的,容貌也还保持着原样,只是皮肤已变成土黄色。瘦骨嶙峋的头稍显肿胀,样子古怪。头发贴在脑门上,眼皮翻起,露出灰白的眼珠。嘴唇扭曲着歪向一边,像是在残忍地狞笑。透过微张的嘴,可以看见在森白的牙齿间露出了发黑的舌尖。这张脸仿佛像一张被鞣过、拉长了的皮革,虽然还看得出是张脸,但因痛苦和恐惧而显得格外可怕。他的身体就像是一堆腐肉,他死前一定做过奋力的挣扎,他的两个肩膀已经脱臼,锁骨刺出了双肩。在他那淡绿的胸脯上,肋骨发黑,根根外露,左肋裂开,向外张着,露出里面一片片暗红色的肉。他的整个上身都腐烂了。只有两条腿稍微硬实一点,直挺挺地伸着,上面布满了肮脏的斑痕。双脚也已经脱节了。
    洛朗凝视着卡米耶。他还从未见过一个溺死的人像卡米耶这么可怕。他的尸体显得特别瘦小,由于肌肉已经腐烂,就缩得更小,简直就是很小的一个烂肉堆。人们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年薪一千二百法郎的小职员,头脑笨拙,体质孱弱,母亲靠药汤把他喂养长大。这个可怜虫,在温暖的被褥里长大起来,现在却躺在冰冷的石板上仿佛被冻得瑟瑟发抖。
    洛朗被这个让人感到惊恐而刺心的场面吸住了,他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最后,他终于挣脱出来,走出大门,快步向码头走去。他边走边反复说道:“这是我一手造成的。他真是太丑恶了。”他觉得有一股强烈的气味追随着他,好像是从那腐烂的尸体里散发出来的。
    他去找老米肖,对他说刚才在陈尸所的石板上找到了卡米耶。很快就办完了官方手续,他们安葬了溺死者,并签署了死亡证书。洛朗从此以后可以高枕无忧了。他愉快地与他的罪孽以及那些难堪的情景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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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蕾斯在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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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新桥街的店铺关了三天。店门重开时,仿佛更加阴暗、潮湿了。陈列的货物积满了灰尘,失去了原有的光泽,散乱在肮脏的橱窗里,仿佛是在为店铺戴孝。已生锈的金属杆上挂着白布便帽,便帽后面,泰蕾斯的脸色更苍白,也更没有光泽了。她木然地坐着,安静中透着凄凉。
    在这条弄堂里,多嘴饶舌的妇人们都很同情她,卖假首饰的女店主招待她的每一位顾客时,都少不了指点一下年轻寡妇消瘦的侧影,好像在说一件有趣的、可怜的新奇玩意。
    关闭店门的三天里,拉甘太太和泰蕾斯睡在各自的床上,彼此不说话,甚至不打一个照面。女店主坐在床上,背靠着枕头,两眼茫然地看着前方。儿子的死,如同当头一棒把她打倒了。她麻木地坐着,一坐就是几小时,沉陷在绝望的静寂之中。有时,她会突然发作,又哭又喊,满嘴胡话。在隔壁房间里,泰蕾斯假装睡着了,脸冲着墙,被子拉到眼睛上。她就这样直挺而默不作声地躺着,盖在她身上的被子纹丝不动。她仿佛是想把自己那些可怕的想法藏在阴暗卧室的角落里,也正是这些想法能使她如此坚定不移。苏姗娜照顾着这两个女人,她轻移脚步,来回奔忙着。她把她那张蜡黄的脸俯向泰蕾斯,泰蕾斯厌烦地扭动了一下身子,却不肯翻过身来。而只要她把脸俯向拉甘太太,冲她说句话,拉甘太太就会从痛苦中惊起,泪珠滚滚滴落,让人不知从何安慰起。
    到了第四天,泰蕾斯推开被子,猛然坐起来,好像打定了什么主意似的。她把头发从中分开,双手放在额头上,两眼呆滞,似乎还在想着什么。过了一会,她跳到地毯上,四肢颤栗,烧得滚烫,她的有些皮肤好像脱了肉,已起了皱纹,上面还有大块的青灰色。她一下子变老了。
    苏姗娜走了进来,感到非常吃惊,她心平气和地婉言劝她再睡下去。泰蕾斯并不理她,她蹑手蹑脚、迫不及待地找到她的衣服穿上。穿戴好后,她走到镜子前照照,擦擦眼睛,又揉搓了几下脸,似乎是想擦去什么东西。然后,她一言不发,慌忙穿过餐室,走进拉甘太太的房间。
    女店主正在呆想着。泰蕾斯进去时,老太婆向她默默地转过头来。这两个女人相互对视了几秒钟,侄女焦急不安,姑母艰难地在努力回忆着什么。拉甘太太终于想起来了,她伸出颤抖的双臂,一把抱住泰蕾斯的脖子,大声喊道:
    “我可怜的孩子,我可怜的卡米耶!”
    她痛哭着,眼泪不断落在泰蕾斯灼热的皮肤上,但很快就被烤干了。寡妇把她那对无泪的眼睛藏到毛毯的褶皱里。泰蕾斯就这样躬身呆着,让她的姑母把眼泪流干。自从谋害卡米耶的那天起,她就害怕与姑母的第一次见面。她之所以在床上躺了几天,就是为了推迟这次会面的时间,以便自己能够考虑好如何扮演可怕的角色。
    等拉甘太太逐渐平静下来后,她就开始唠叨着劝她起床,并劝她下楼到店堂里去。女店主似乎变成了小孩。侄女的突然到来使她从麻木中惊醒,使她恢复了记忆,并意识到了周围的事物和人。她感谢苏姗娜的精心照料,说话很虚弱,但不再昏晕了。她的语调充满了悲伤,有时哽咽住不能说下去。看着在走动的泰蕾斯,她的眼泪突然涌出来,她喊她到自己身边来,哭着抱住她,伤心欲绝地对她说,今后在这世上只有她一个亲人了。
    晚上,她终于起床了,并试着吃点东西。这时,泰蕾斯才意识到她的姑母受到了多么惨重的打击。可怜的老妇人,双腿不听使唤,她需要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挪到餐室去,到了餐室,她仿佛觉得四壁的墙都在晃动。
    第二天,她要人把店门打开。她害怕自己一个人呆在房间里会变成疯子。她下楼时,先把两只脚都在阶梯上站稳了,然后再缓缓向下挪,最终慢慢挪到柜台后面坐下。从此,她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像钉在这张椅子上一样不再动了。
    泰蕾斯坐在她身旁默默想着,她在等待着。店铺又像往日那样沉浸在忧郁和平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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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到一种从未见过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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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洛朗晚上又来了,每隔两三天一次。他只在店堂里与拉甘太太聊上半小时。然后,他便告辞了,从不正面看泰蕾斯一眼。女店主把他看作是侄女的救命恩人,而且是他曾竭尽全力想把她的儿子救出来,这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她真情实意地欢迎洛朗来。
    有一个礼拜四的晚上,时间正值八点,洛朗刚踏进店铺的门,老米肖和格里韦也走进来了。铁路公司的职员和退休警长都认为,这时他们恢复原来的兴趣爱好不会招人厌烦,他们都由同一个动机驱使着,同时到达女店主的家。奥利维埃和苏姗娜也跟在他们后面进来。他们一起上楼走进餐室。拉甘太太没想到他们会来,急忙点燃油灯,并去沏茶。等他们在餐桌边上坐定,拉甘太太在他们每人面前放上一杯茶。当骨牌盒子被倒空后,可怜的母亲猛地想起了过去,她望着她的客人,突然失声嚎啕起来。桌边还有个位置是空的,这就是她的卡米耶过去坐的那个。
    她绝望的哭声把在座的人都怔住了,他们感到很扫兴。所有的人似乎都只想着自己,他们显得很高兴,已把卡米耶彻底忘了,女店主的哭声让人感到十分尴尬。
    “亲爱的太太,”老米肖有些不耐烦,大声说道,“您不该总是这么伤心,您会愁出病来的。”
    “我们大家都会死。”格里韦很肯定地说。
    “您哭得再伤心,儿子也不会回来了。”奥利维埃神情安然地说。
    “我恳求您,”苏姗娜缓缓地说道,“别再难过啦。”
    拉甘太太哭得更厉害了,她止不住自己的泪水。老米肖接着又说:
    “好了,好了,拿出点勇气来。您知道,我们来这是为了陪您散心。老实说,别太伤心心了,要尽量忘掉……我们玩两个苏一盘吧。您说怎么样?”
    女店主强忍住,不再哭下去。她或许意识到了客人们的自私心理,她全身颤抖着,擦了擦眼睛,骨牌在她那双可怜的手里抖动,残留在眼皮下的泪水使她无法看清。
    大家开始玩牌。
    这短暂的一幕,洛朗和泰蕾斯都看在眼里。他们神情严肃,显得很镇静。洛朗看见周四晚上的聚会又恢复了,心里很高兴,对此他热烈祈祷,他需要这些聚会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另外,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在这几个老熟人中比较自在,如此,他才敢对面注视泰蕾斯。
    少妇穿着黑衣服,脸色苍白,神情凝重。他觉得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美。有时,他们四目相对,当他看见少妇勇敢地凝视自己时,舒心极了,他感到泰蕾斯的身心永远是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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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情人不再偷偷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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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十五个月很快过去了。最初的痛苦已渐渐消除,他们一天比一天更平静了。生活又恢复了原样,不过显得更没有生气了,是一种大变动后常有的单调和麻木。在开始时,洛朗和泰蕾斯过着一种使自己改变了的新生活,内心蕴藏着潜在的活力。倘若人们想探究这种变化的奥秘,就得细致地加以分析。
    不久,洛朗就像以前一样,每天晚上都到店铺里来。不过,他不再在这里吃饭,也不再整晚都赖在这儿。他等到九点半来,关了店铺门后就走。可以说,他来是为这两个女人服务,仿佛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倘若他某一天忘了没来的话,第二天他就以仆人般的谦恭,前来请她们恕罪。每到礼拜四晚上,他就帮助拉甘太太生火,张罗着招待客人。他殷勤体贴,做事井然,以此讨得女店主的欢心。
    泰蕾斯平静地看着他忙个不停,在他周围走动。她以前的苍白脸色消失了,显得比以前健康、开朗和温和。只有她的嘴,偶尔会神经质地痉挛一下,凹成两条深深的皱纹,使她的脸显出痛苦和恐惧的表情。
    这对情人不再伺机单独相见,也不向对方要求幽会,甚至不再偷偷地交换一个热吻。在杀人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强烈的肉欲仿佛也减淡了。杀死卡米耶满足了他们自己永不厌足的、强烈的冲动,这是他们狂热的拥抱也不能实现的。犯罪似乎给了他们很大的刺激和快乐,拥抱和亲吻已使他们厌恶和反感了。
    他们杀人,就是为了得到朝思暮想的、自由的情欲生活。如果他们愿意,现在原本可以尽情地享受了。拉甘太太手脚僵硬,神情痴呆,根本不是他们的障碍。这个家属于他们,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但是,好像一旦没有了困扰,情欲也不再能吸引他们了。他们呆在一起,平静地谈着话,看着对方,脸不红心不跳,仿佛已忘记了那些使他们窒息的、狂热的拥抱。他们甚至避免单独相见,无人时他们甚至无话可说,但他们也都害怕表现得太过冷淡。于是,他们间或也握一下手,但当他们接触到对方的肌肤时,感到很不舒服。
    此外,他们认为对见面时的冷漠态度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他们把这种冷淡归结为谨慎小心。他们都认为自己的平静和节制是十分明智的行为,他们是在有意识地获得肉体的安宁和内心的平静。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彼此感到厌恶是残余的恐惧和惧怕受到惩罚在作祟。偶尔,他们也努力憧憬着未来,设法恢复从前的热情,但他们很快发现这是徒劳的,他们惊呆了。于是,他们只好希望能尽快结婚,他们想,一旦达到目的,他们就不会有任何恐惧,就能恢复从前的一切了。他们能重新点燃昔日的激情,尽情体验他们的快乐。这一线希望使他们心里平静多了,也使他们不至陷入在他们之间已经裂开的、看不见的鸿沟里。他们确信他们将相爱如初,并等待着终身相伴、彼此享受无限幸福的时光。
    泰蕾斯从未如此平静过。她的心情的确愈来愈好,她的全身心都沉浸在前所未有的舒展中。
    夜里,她一个人躺在床上,感到心情很舒畅。卡米耶瘦削的脸和虚弱的身子不再紧挨着她,他曾使她愤怒,使她的情欲永远得不到满足。现在,她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一个小女孩,白色帷幕里的处女,安宁地躺在静谧的夜色中。她那间宽大、寒冷的卧室,以及它高高的天花板、阴暗的角落和修道院似的气味,现在都让她觉得欢喜,甚至对窗前矗立着的高大的黑墙也产生了好感。整个夏天,每天晚上她都出神地望着这墙上的灰砖、高耸的烟囱以及被屋顶截断的、群星闪烁的狭窄夜空,往往一看就是几个钟头。只是在被恶梦惊醒时,她才想到洛朗。这时,她就坐在床上,身体颤抖,两眼圆睁,裹紧了自己的衬衫,想着倘若自己身边有个男人躺着,或许就不会这么害怕了。她想到自己的情人,就像想到一条守护她的狗一样,她的肉体并没有半点情欲的冲动。
    白天,在店堂里,她对外面的事情充满了兴趣。她已从自己的沉思中解脱出来,不再沉溺在愤怒和报复的欲念中。沉思使她厌烦了,她现在喜欢行动和观察。从早到晚,她认真看着穿过弄堂的人们,熙来往攘的行人使她感到很高兴。她变成了一个好奇而多言的女人,在此之前,她的行为和思想更多的像一个男人。
    在她的观察中,她注意到了一个年轻人。这是一个大学生,住在邻近的公寓中,他每天好几次经过店铺门口。这个年轻人面孔白皙,留着诗人般的长发和军官样的短髭。在一周之内,泰蕾斯就像一个学校寄宿生那样爱上了他。她读了不少小说,因此,她把年轻人与洛朗比较,发现后者太粗俗了。阅读开阔了她的视野,丰富了她的想象力,现在她懂得用头脑去爱了,而以往她只是凭着自己的冲动和本能去爱。有一天,大学生消逝了,毫无疑问他搬走了。仅过了几小时,泰蕾斯便把他忘掉了。
    她大量阅读小说,对小说中的一切人物以及眼前过去的每一个行人都很有兴趣。这种陡增的阅读兴趣对她的气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她变得神经质,不时地会莫明其妙地发笑或痛哭。她内心逐渐建立起来的平衡又被破坏了,她又陷入了渺茫的空想中。有时,她会突然想起卡米耶,这使她以充满了恐惧和不信任的情欲重新想到洛朗,她就这样又恢复了不安和焦虑。有时她想设法立刻就与她的情人完婚,有时她又想逃走,再也不见他。那些表现贞洁和荣誉的小说,仿佛在她的本性与意愿中设置了一道障碍。她仍然是不可驾驭的野兽,她曾与塞纳河的气势争个高低,并且曾不顾一切地投入通奸。然而,她也有善良和温柔的意识,她能理解奥利维埃夫人的柔软面孔和古板性格,她也知道不用杀死自己的丈夫也能得到幸福。因此,她不再能明白自己,只好生活在残酷的犹豫和疑问中。
    洛朗也经历了平静和狂热的不同阶段。起初,他感到内心异常平静,仿佛已卸下了肩上的千斤重担。然而有时,他也惊奇地问自己,自己是否做了一场恶梦。他心想,自己是否真的把卡米耶扔到水里去了,在陈尸所的石板上,自己是否真的看到卡米耶的尸体了。每当想起自己的犯罪,他便惊恐难安,感到茫然无措。他永远也不会相信自己杀死了一个人,他那谨慎而胆怯的心不禁颤抖起来。当他想到人们会发现他的罪行并把他绞死时,冷汗就不免在他的额头上直流。这时,他似乎感到自己的脖子上架着寒冷的刀。以前,他以野兽般的固执和盲目一直向前冲去,从不反悔。而现在,当他转过身来,看清了他所跨越的深渊,他害怕得简直要昏倒。
    “毫无疑问,我喝醉了,”他想道,“这个女人使我丧失了理智。我的上帝!我真是蠢,简直是疯了!我竟为了这种事,让自己冒断头的危险……还好,一切都过去了。如果一切从头开始,我再也不会这么冒失了……”
    洛朗沉沦了,变得灰心丧气,显得比任何时候都更胆怯、更谨慎了。他发胖了,总是提不起精神。他那高大的躯体渐渐变得臃肿,筋骨仿佛都消失在肥肉里。人们或许永远也不会相信,这样蠢肥的人还会那样粗暴、残忍地杀人。
    他又恢复了往昔的习惯。在好几个月之内,他以罕有的努力做一个模范职员,只知道默默地办公。晚上,他在圣维克多路的小饭店吃晚饭,把面包切成碎片,慢慢咀嚼,尽量拖延用餐时间。吃完后,他仰着头,靠在墙上,舒适地抽起烟斗来。这样,别人会以为他是一个饭后休息的好人。白天,他什么都不想;晚上,他睡得很熟,梦也不做。脸上红润丰腴,肚里充实滚圆,脑子一无所想,他感到自己很幸福。
    他的肉体似乎已经死了,他也不常想到泰蕾斯。即使有时想到她,也不过像有人想起不久一定要娶的一个女人那样。他耐心地等待着结婚的那一天,却不把他要娶的那个女人放在心上,总是设想着婚后他将有的新地位。他将辞掉工作,带着艺术的兴趣逍遥自在地去画画。正是这些希望使他每天晚上都到弄堂里的这家店铺来,虽然他每次进去时总隐隐感到一种不舒服。
    一个礼拜天,他很烦闷,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才好。于是,他就去找他中学时的老同学,那位与他合住过很久的青年画家。艺术家正在绘一幅油画,打算把它送去参加美术展览会。这幅油画表现的是一位醉卧在一块绸缎上的裸体女人。在画室的地上,躺着一个女模特,她头向后仰着,曲着半身,臀部撅得很高。这个女人面露微笑,挺着胸脯,伸长胳膊,作出舒展的姿态。洛朗坐在她的对面注视着她,边抽烟边与他的朋友闲聊。他观察着这个女人,感到血液流动加速,情绪也激昂起来。他一直逗留到天黑,并把这个女人带回了自己的小阁楼。这个女人留在他身边,做了将近一年的情妇。可怜的女人开始爱他,觉得他是个美男子。大清早,她就出门去做整整一天的模特,而每天晚上总会准时回来。她用自己挣的钱维持自己的生活,不让洛朗花费半个苏。洛朗完全不考虑她从哪儿来,干些什么。这个女人使他的生活更加恢复了平衡,他把她当成一个有用的、必要的工具,以使他的身体维持平静和健康。他始终不知道自己是否爱她,也始终不认为自己对泰蕾斯有什么不忠。他只觉得自己更肥胖、更幸福了。
    然而,泰蕾斯的服丧期结束了,少妇穿上了鲜艳的服装。有天晚上,洛朗觉得她变得年轻、更漂亮了。不过,在她面前,他总感到有些不舒服。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他发现她似乎很激动,表情奇怪,无缘无故地大笑或痛哭。他见她变化无常,有点害怕,因为他多少也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和迷惑。他有些犹豫了,害怕自己的安逸生活会受到破坏。他生活得很安稳,各种欲望都得到了满足。他害怕与这个神经质的女人结合后,安逸的日子会就此结束,因为这个冲动的女人曾使他很疯狂。其实,对这些想法他并没有认真地加以思考,他只是本能地感觉到占有泰蕾斯后将会有很多的烦恼。
    想到要和泰蕾斯结婚,这是震动他安逸生活的第一个冲击。卡米耶已死了将近十五个月了。有时,洛朗完全不想结婚,他想把泰蕾斯撇开,继续让模特儿做他的情妇,她那廉价的爱情很让他喜欢,也够他享受了。接着,他转而又想,他不能毫无所获地把一个人杀了。他想起了谋杀,想起为了独占这个令他不安的女人所作的可怕的努力,他就感到倘若不与她结婚,杀人便毫无意义,而且也过于残忍了。为了夺取一个寡妇而淹死了一个人,等了十五个月后,却决定和一个在所有画室里展示身体的女模特一起生活,这一切让他觉得非常可笑。此外,他与泰蕾斯已由肉体和残忍联系在了一起。他隐约地感觉到她在喊叫,并且总在他的心里翻滚,他是属于她的。他畏惧他的同谋者,如果他不娶她,她出于报复和嫉妒,或许会把一切都向法庭告发。这些想法在他的头脑里盘旋,惶恐不安的情绪又使他的头脑发热了。
    就在他犹豫不定之际,模特儿突然离开了他。一个礼拜天,这个姑娘没有回来,大概是找到了一个更温暖、更舒服的寓所。洛朗并不太伤心,然而他已习惯夜里有一个女人躺在身边,因此,他的生活又空虚起来。一个礼拜后,他的情欲又骚动了,于是又重新整夜滞留在弄堂里的这家店铺里,重新用锐利的眼睛盯着泰蕾斯看。少妇读了许多小说,在阅读后的激动中,在洛朗的目光下,浑身颤抖,表情麻木。
    经过一年多在厌恶和冷淡中度过的等待之后,他们又重新回到了强烈的情欲和烦恼之中。一天晚上,洛朗在关店门时,把泰蕾斯叫到弄堂里说了几句话。
    “你愿意我晚上到你的房里来吗?”他问道,充满激情。
    少妇做了一个惊惶的手势。
    “不,不,我们等着……”她说,“我们应该谨慎些。”
    “我已经等得够久了,”洛朗又说,“我已经忍不住了,我爱你,我要你!”
    泰蕾斯失魂落魄似地看着他,热火燃烧着她的面孔和双手。她犹豫了一会,随后突然说道:
    “我们结婚吧,这样,我就完全属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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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体焦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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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洛朗从弄堂出来时精神紧张,肉体焦灼。泰蕾斯温暖的气息和认可,点燃了他身上以往的强烈激情。他沿着码头行走,把帽子拿在手上,以便让晚风能吹到他的脸上。
    走到圣维克多路上的他的寓所门口时,他害怕上楼去。一种出乎意料的、孩子般的恐惧向他袭来,他感到有一个人藏在他的阁楼上,他从未像现在这样胆小过。他对自己这种莫名的胆怯甚至不想去深究。他走进一家小酒店,沉默地呆坐在桌前,大口大口无味地喝着葡萄酒。他在那儿逗留了一个小时,一直熬到半夜才走。他想着泰蕾斯,很生这个少妇的气,怨她不肯留他过夜,他想,他们在一起时是不会害怕的。
    小酒店要打烊了,招待逼他离开。他走到柜台边,要了几根火柴,因为寓所的办公室设在二楼,他必须穿过一条走廊,爬许多级楼梯才能拿到蜡烛。黑漆漆的走廊和那许多级楼梯使他感到十分恐惧。以前,他曾轻松愉快地摸黑走过这段路,而在今晚,他甚至不敢按铃。他设想在地窖口的阴暗角落里,或许暗藏着几个凶手,待他一经过,他们就会扑上来卡住他的脖子。到最后,他还是按了铃,他点燃了一根火柴,慢慢向走廊走去。突然,火柴灭了,他迅速收住脚步,喘着粗气,不敢往前一步,也不敢逃走。他用颤抖的手忐忑不安地在湿漉漉的墙上擦着火柴。他好像听见前面有说话声和脚步声,火柴在手指间被捏断了。终于,火柴成功地点着了,硫磺开始发出刺鼻的气味,缓慢地燃向木梗。在硫磺淡蓝色的微弱光芒里,在摇曳着的流动火光中,他眼前变幻出怪异的形状,这更增加了他的忧虑。接着,火光跳动了几下,火焰发白,变得明亮起来,洛朗因而松了口气,凝神专注地向前摸去,小心翼翼地不让光明再失去。当他走过地窖门口时,看到那里有一团使他害怕的黑影,他紧贴着对面的墙走。然后,他快步走上通往旅店办公室的那几级楼梯。在他拿到蜡烛后,他以为自己终于得救了。他举起蜡烛,照亮他必须经过的一切角落,慢慢爬上了其它几层楼梯。当他举着烛火在楼梯上行走时,他看见摇来晃去的巨大黑影,在他面前忽而耸立,忽而消失,不断让他惊恐万分,使他心里感到异常的不安。
    他上楼后慌忙打开门,又迅速缩进去把门关上。他首先考虑的是注视床底下,并在房间里细细地巡查一遍,看看是否有人隐藏在哪儿。他关上天窗,以为会有人从那里下来。待这一切都做完后,他脱去衣服,不禁很为自己的胆小惊讶。他终于微笑起来,笑自己简直像孩子似的。他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而眼下突然变得如此胆怯,对此,他自己也解释不了。
    他躺下了。当他裹在温暖的被窝里时,他又想起了泰蕾斯,刚才他只顾害怕,把什么都忘了。他固执地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觉,但事与愿违,他的脑子却一直在活动,不肯罢休,总把提早结婚的好处,呈现在他的脑际。有时,他转过身子,对自己说:“别想了,好好睡觉吧,我明天必须在八点钟起来去办公。”于是,他又努力入睡。但是,许多念头还是一个个冒出来,潜意识的活动又重新开始,他的空想很快就集中在一个方面,在他的头脑深处盘旋着结婚的种种必要性以及热情要他占有泰蕾斯、谨慎反对他占有泰蕾斯的矛盾。
    这时,他料想自己再也睡不着了,失眠更使他情欲冲动,他干脆仰面躺着,睁大了眼睛,放任自己去思念那个少妇。平衡已被破坏了,往日的狂热又重新震撼着他。他又生起立刻要到新桥巷去的念头:他将慢慢拉开铁栅,又去敲楼梯口的那扇小门,而泰蕾斯也接待了他。想到此,血直往他的脖子上冲。
    他的幻觉清晰得令人难以想象。他看见自己穿过一条条街道,飞快地走过一幢幢房子,他对自己说:“我走这条大街能更快到达目的地,我穿过这个十字街口。”接着,弄堂的铁栅栏响了,他穿过阴暗、荒凉、狭长的甬道,庆幸自己能爬上泰蕾斯的闺房而不被假首饰店的女店主看见。然后,他又想象自己在她家的小院子里,登上他以前常走的小楼梯。到了那里,他感到了以前那极度的快乐,那焦灼而愉快的心情,还有那通奸时强烈的淫乐。他的回忆似乎都成了现实,刺激着他的一切感官。现在,他又感到了弄堂里的可厌气味,触摸到了那粘湿的墙壁,看到了那摇曳的龌龊的阴影。他每踏上一级楼梯,喘着气,竖着耳朵,在战战兢兢地接近这个他所渴望的女人之际,他的情欲已有几分满足了。最后,他终于轻轻地敲门了,门开了,泰蕾斯浑身雪白,正穿着短裙在等他。
    他的思想变成了一幅幅真实的画面,在他面前一一展开。他的眼睛盯着黑暗处。他跑过街道,进入弄堂,看见了热情而苍白的泰蕾斯。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喃喃地说:“我必须要去!她在等我。”但是,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驱散了他的幻觉,使他感受到了方砖地的冰凉,感到了害怕。他怔怔地站了一会儿,光着脚,倾耳细听,仿佛听见楼梯口有响声。如果他到泰蕾斯家去,他就得再次走过楼下地窖的门前,想到这,他脊背都发冷了,一种愚蠢的、无可抗拒的恐怖重新袭击他。他疑惧地环视着房间,看到了一片惨白的光晕。于是,他又悄然地、焦虑不安地重新上了床,在床上,他蜷缩成一团躲在那里,仿佛是在躲避一件凶器,躲避一把威胁他的尖刀。
    血直往他的脖子上涌,从他的脖子上又烧遍了他的全身。他把手放上去,手指又触到了卡米耶噬咬留下的伤疤。他几乎已忘掉了,当他发现皮肤上还留着这个疤,顿时吓坏了,感到它好像在啮咬着他的皮肉。他连忙把手抽回来,不再去想,可是,他又始终感觉到它还在穿孔似的在咬着他的脖子。并且在啮咬着、向他的头颈里钻进去。于是他干脆轻轻地用手指搔擦它,不料,疼痛得更厉害了。他害怕自己把这块皮撕掉,便把双手紧夹在曲着的双膝之间。他僵直而暴躁地呆在那里,脖颈仍感到被啮咬,牙齿间发出咯咯的响声。
    现在,他的思想带着恐惧的凝滞,固定在卡米耶身上。在这以前,溺死者还从未搅乱过洛朗的夜晚;而现在,他因想念泰蕾斯而引出了她丈夫的幽灵。杀人者再也不敢把眼睛睁开,怕看见他的被害人隐藏在房间的某个角落。有时,他似乎觉得床在奇怪地震动,他立刻想到是卡米耶躲在床底下,是他在摇着床,想要自己跌下来,要咬自己。他惊骇地睁开眼睛,毛发根根竖起,他紧紧抓住褥垫,感到震动愈来愈厉害了。
    过一会儿,他又感到床不动了,内心为之一震。他从被窝里坐起来,点燃一支蜡烛,暗骂自己是没有出息的蠢东西。他喝了一大杯水,想使自己清醒一些。
    “我真不该在酒店喝酒,”他想,“我不知道今天晚上为什么会这样,这很愚蠢。早上,我去办公时一定会很疲倦。我早该赶快上床睡觉,不该去想这一大堆事情,就是这些事让我睡不着……睡吧。”
    他重新熄灭烛光,把头埋进枕头里,稍稍感到轻松些后,他打定主意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怕了。疲倦的神经开始松弛下来。
    他并不像平常那样睡得很熟,而是始终迷迷糊糊地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他的脑子好像麻木了,沉溺在混混沌沌、糊里糊涂的状态中。他感到他的肉体在磕睡,而他的思想却还是活跃的。他驱逐着源源而来的思想,自卫地反抗失眠。不一会儿,当他迷迷糊糊睡过去时力气消失了,意志也涣散了,于是,思想又接二连三地溜回来,重新占有他的整个身心,他的幻想便又重新开始了。他又重新走上了他和泰蕾斯幽会的路:下楼,跑过地窖的门口,到了屋外,循着他刚才睁着眼睛已幻想过的路,走进新桥街,爬上小楼梯,轻轻地叩门。但是,这次来开门的不是身穿短裙、袒胸露肩的少妇泰蕾斯,而是卡米耶,是那个他在陈尸所里看见的、淡绿的、面目狰狞的卡米耶。死尸向他伸出双臂,狰狞地笑着,白牙齿间露出了黝黑的舌头。
    洛朗大叫一声突然醒来,全身都已被冷汗浸透了。他把被子拉到眼睛上,咒骂着自己,生自己的气。他要重新入睡。
    他又像前次一样徐缓入睡。他仍然感到非常疲劳,处在半梦半醒之中。当他重新失去理智时,他又开始动身去那一心想去的地方,他奔去见泰蕾斯,而这次给他开门的还是那个溺死者!
    太可怕了。他只好坐起来。他想无论如何也要驱散这个可怕的恶梦。他祈祷睡死过去,什么也不想。只要他醒着,他就有足够的毅力把卡米耶的阴魂赶跑。可当他一旦控制不了自己时,他的灵魂就引导他去追求淫乐,同时也把他引向极度的恐怖。
    他又试图入睡。但是,他不是在淫乐中魂不附体,就是从恐怖中突然惊醒,这些始终在交替进行。他固执而愤怒地不断走向泰蕾斯,但又不断地迎面碰见卡米耶的尸体。如此反复不下十次,他仍是重走同样的道路:拖着同样灼热的肉体出发,沿着同一条路线,带着同样的感觉,完成了同样的动作,每次都准确无误。但也不下十次的,当他伸出双臂想拥抱他的情妇时,看见的却是溺死者冲出来想投入他的怀抱。这同样的不幸结局,每每让他醒来,喘着粗气,狂乱非常,却始终没有消除他的情欲。几分钟后,等他重新入睡时,他的情欲又重新使他忘掉等待着他的丑恶尸体,又跑去寻找少妇那温暖而柔软的肉体了。在一个钟头里,洛朗就生活在这不断重复、不断出现意外的恶梦中。每次的惊醒总给他带来更大的恐怖和打击。
    他最后一次受到的惊动最厉害,也最痛苦,他决定起来,不再抗争下去。黎明已来临,一束灰白而忧郁的微光,从开在灰白色天边的方形小窗里射进来了。
    洛朗带着暗暗的愤怒,慢吞吞地穿上衣服。他为自己一夜未眠,又居然像孩子似地被吓成这样而愤怒。。他一边穿裤子,一边伸了伸懒腰,揉了揉四肢,再用两只手在他受了一夜惊吓的脸上摸了一下,重复说道:
    “我不应该去想这些,如果好好睡觉,现在我一定感到会很精神,很舒服。……啊!如果昨晚泰蕾斯同意和我一起睡的话……”
    当他想到泰蕾斯会使他停止害怕时,他稍稍安下了心。的确,他很害怕日后的夜晚都像他刚熬过来的一夜那样恐怖。
    他用冷水洗面,又梳理了一下头发。稍微洗整之后,他的头脑清醒多了,残余的恐惧也随之消失了。他能自由地思考了,只是感到四肢非常疲乏。
    “我可不是胆小鬼,”他穿戴完毕后对自己说,“我根本不在乎卡米耶……这个可怜虫会躲在我的床底下,这实在太荒唐了。否则,我岂不是每晚都要想着这事了么……当然,我应该赶快结婚。只要泰蕾斯搂着我,我就不会想起卡米耶;只要她吻我脖子,我就不会感到那种针扎似的疼痛了……让我来看看这伤疤吧。”
    他走近镜子,伸长脖子,察看着,伤疤是淡红的。他分辨出被害者的齿痕时,顿时感到某种激动,血冲上了脑门。于是他又看见一个奇特的现象,冲上来的血把伤疤染成了紫红色,鲜明而血红地显露在他丰腴而白皙的脖子上。与此同时,他还感到了剧烈的疼痛,仿佛有细针在刺他的伤口。他赶紧把衬衣的领子重新竖起来。
    “去他妈的!”他又说道,“泰蕾斯会治好这一切的……只消她吻几下就够了……看我有多蠢,尽想这些事!”
    他戴上帽子,立刻下楼。他需要呼吸新鲜空气,需要走路。当他走过地窖口时,他暗自笑了,不过,他还是试了试栓门的销子是否坚固。到了街上,他缓缓走在空荡荡的人行道上,呼吸着清晨凉爽的空气。那时将近五点钟了。
    洛朗度过了极其难熬的一天。在办公室里,到了下午,他必须抵抗不断袭击他的疲劳和磕睡,沉重而剧痛的头不由自主地往下栽。而当他一听到某个上司的脚步声时,他又得猛地把头抬起来。这种斗争和震惊,引起他难以忍受的烦恼与不安,最终使他的四肢疲乏不堪。
    傍晚,尽管他已筋疲力尽,他仍想去看看泰蕾斯。他看到她也像他一样焦躁不安,像他一样十分疲劳。
    “我们可怜的泰蕾斯昨晚睡得不好,”当他坐下后,拉甘太太对他说,“她好像做了好多恶梦,一夜未睡好……有好几次,我听见她在大叫。今天早上,她完全病倒了。”
    泰蕾斯在她姑母说话的时候,直愣愣地看着洛朗。无疑,他们一定猜到了彼此共同的恐怖,因为他们的脸都在颤栗着。他们面对面地一直呆到十点钟,说着一些无足轻重的话,但他们各自都了解对方在想什么,他们用目光发誓要促使结婚的日子尽早到来,以便共同来对付那个溺死鬼的烦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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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快乐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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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泰蕾斯也一样。整整一夜,卡米耶的幽灵也一直缠绕着她。经过一年多的冷淡之后,洛朗忽然很热烈地要求幽会,这使她猝不及防,被强烈地刺激了一下。当她孤单单地躺着时,一想到婚事就在眼前,她的肉体就开始燃烧起来。然而,正当她情绪激昂、辗转反侧之际,突然看见溺死的丈夫矗立在自己面前。她像洛朗一样,在情欲和恐怖中挣扎;也像他一样,对自己说,如有情人在自己怀里,就不会害怕,也不会如此痛苦了。
    这个女人和这个男人同时神经失常了,这使他们惊骇地追求他们可怕的爱情。他们已建立了血和情欲的连带关系,他们因相同的原因而战栗着。两颗心在一种猛烈的同感中,为着相同的原因,陷入恐怖的烦忧。从此,他们对于彼此的苦和乐都感同身受。这种交流和相通是一种生理和心理的现象,在那些彼此经过神经极大刺激之后的人们身上是屡见不鲜的。
    一年多来,泰蕾斯和洛朗把一根要他们合为一体的锁链的两头轻轻地铆在各自的手脚上。在杀人造成的精神极度紧张之后,接下来便是沮丧和消沉,他们厌恶一切,但又需要安静和忘却。于是,这两个罪犯自以为他们自由了,不再有铁锁链把他们系在一起,松弛的锁链散落在地上。他们自已则在旁边休息,精神麻木了,但乐在其中,他们设法另觅所爱,渴望平平安安地过日子。但是,自这难熬的一夜之后,他们又重新交换起炽热的语言,锁链又猛地绷紧了。他们受到的震动如此猛烈,以致他们感觉到,此后是永远被锁在一起了。
    打第二天起,泰蕾斯开始行动了。她暗暗地盘算着和洛朗早日完婚。这是一种困难的、充满危险的努力。这对情人担心出什么差错,生怕过分急于利用卡米耶的死会引起别人猜疑。他们心里明白,自己不便主动提出婚事,于是便制定了一个十分聪明的计划,要让拉甘太太自己或礼拜四晚上的客人们,自动提出他们不敢提出来的事。关键在于要促使这些好心人想到泰蕾斯再嫁的事情,尤其要让他们相信,这意思是由他们想出,完全属于他们的。
    这场戏不大好演,而且旷日持久。泰蕾斯和洛朗各自担任着适合于他们本性的角色,他们以极端的谨慎前进,一言一行都不敢疏忽。而他们的内心,却被紧张的神经、刺激神经的急躁和不耐烦所咬啮着。他们面带微笑,显得十分平静,实际上却在努力克制着不断产生的激怒。
    他们之所以要赶快成功,为的是不再忍受孤独的分居生活。每夜这个溺死鬼都要来访问他们,使他们睡不成觉,躺在炙热的床上就像被铁钳翻动着,不停地转来转去。他们的神经始终是紧张的,一到晚上,更是烦躁不安,可怕的幻像就矗立在他们的面前。暮色降临时,泰蕾斯不敢到楼上她的房间去。在这间房里,蜡烛放着奇异的光,蜡光熄灭后,便鬼影幢幢,显得阴森森的。一想到要在这间房里关到天明,她心里便充满了恐怖与不安。最后,她只好让蜡烛一直亮着并且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有时她太疲倦了,眼皮耷拉下来,就立刻看见卡米耶站在暗处,便又惊怕得再睁开眼睛。清晨,她拖着两条腿走路,疲倦极了,只能在白天打几个钟头的瞌睡。至于洛朗,自从那晚经过地窖门前受了惊吓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胆小的懦夫。以往,他像畜生那样安心地生活着,可如今,哪怕有一点点声音都能使他魂飞魄散,就像小孩子一样脸色立刻变得苍白。他的四肢因受了惊吓,从此便染上了颤抖的病。夜里,他比泰蕾斯更难受,恐惧在他高大而软弱的身躯中引出深深的不安。他往往怀着极度的恐惧等候黄昏的到来。有好几次.他不愿回到小阁楼去,宁可整夜在无人的街道上溜达。有一次,大雨倾盆,他居然躲在桥下一直熬到清晨。他浑身冰冷地蹲在那儿,不敢站起来爬上堤岸,在灰濛濛的夜色中,他看着肮脏的河水流淌,竟这样度过了六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有时,恐惧袭上心头,他吓得瘫软在潮湿的地上,仿佛看见桥洞底下有一长串溺死鬼顺流而下。他终于太疲倦了,回到住所,立即把房门拴上两道锁,在燥热和恐怖中一直挣扎到天明。同样的恶梦始终缠着他,总是从泰蕾斯热烈而兴奋的怀里落入卡米耶冰冷而濡湿的双臂中。他先梦见情妇紧紧地把他搂在她温暖的怀里,简直使他透不过气来,接着又梦见那个冰冷的溺死鬼抱着他,把他紧压在他那腐烂的胸口上。这些突如其来、交织着欲望和厌恶的感觉,这些充满爱意的热烈拥吻和粘满泥泞的腐尸接触,忽而激发他的快感,忽而惹起他的颤栗,终日使他充满了喘不过气来的恐惧。
    情人们的恐怖在与日俱增,恶梦每天压迫着他们,使他们更加疯狂,只得依靠幻想的拥吻来消灭失眠。出于谨慎,他们不敢幽会,而是像盼望得救的佳期一样,等待着结婚的日子。他们以为结婚以后,幸福的夜晚一定会随着到来。
    因此,他们全部的心愿便是早日结合,他们渴望能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在他们相互冷淡的那段日子里,他们迟疑着,彼此都忘了当初所以要杀人的狂热和自私的理由,仿佛它已不复存在似的。可是现在,恐惧又重新袭击他们,他们又找回了他们决定杀害卡米耶的动机,那就是狂热和自私。按他们最初的想法,合法的婚姻能确保他们享受到真正的欢乐。再则,由于莫名的绝望,他们才作出公开结合的决定。他们内心其实隐藏着极大的忧惧。他们的欲望在颤抖。他们公开结合的决心,多少还是在绝望的心情下作出的,他们的内心还真有点害怕,他们的情欲也受到了干扰。他们好像倾身在充满恐怖的深渊之上,向下张望着。他们默默地弯着腰,抓牢对方,互相猜测着彼此的心思,焦灼的情欲和晕眩感使他们四肢乏力,使他们产生立刻跳下去的疯狂感觉。但是,面对现实,在焦急的等待和恐怖的渴望中,他们宁愿盲目地梦想未来相爱的幸福和安静的享乐。他们越在对方面前怕得发抖,越对行将坠落其中的深渊感到恐惧,也就越想给自己以幸福的预想,越想告诉自己结婚是无可避免的、必然的结局。
    泰蕾斯一心想着结婚,因为她害怕了,她的身体要求洛朗的暴烈抚爱。她简直要疯狂了,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说实在的,她并没有认真想到她只是坠落在情欲里不可自拔罢了。她的精神已被她所读过的小说搅乱,她好几个礼拜以来没有安稳地睡过一觉,肉体也感到异常的不适。
    相对来说,洛朗要冷静些,他虽然也深受恐惧和情欲的支配,但还是再推敲一下他的决定,以充分证明结婚是必要的。他为了证明婚后的日子是尽善尽美的,为了消除那难以摆脱的、说不清的恐惧,他又把过去作过的一切估计重新盘算了一遍:他的父亲,就是尤福斯的那个老农仍然固执地不肯死掉,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得到那份遗产,他甚至担心这笔遗产会落进他的一个堂弟的腰包,这个高大的小伙子会种地,深得老洛朗的欢心。这样一来,他将永远是一个穷光蛋,讨不起老婆,独自生活在阁楼里,睡不好,吃得更差。此外,他本打算一辈子不做事的,他对上班已经开始非常烦闷,即使交给他办是极轻的工作,但对懒惰的他来说已成为难忍的重压。他反复考虑的结果总是:一点事都不做才是人生的无上幸福。想到这儿,他记起自己淹死卡米耶原就为娶泰蕾斯为妻,继而尽享清福的。诚然,把情妇占为己有的愿望在他的犯罪动机里占了不小的比例,不过,他杀人的主要原因恐怕还是希望取代卡米耶的位置,像他一样受到宠爱,时刻都能享受安逸的生活。如果仅仅因为热烈的感情才促使他如此去干,那他决不会表现得如此胆怯和谨慎了。事实上,他杀人是想过上安逸的生活,并能使他的种种欲望持久得到满足。这一切或是清楚的认识,或是潜意识,统统重新回到他的脑中。为了鼓励自己,他反复地说,他早料到卡米耶的死会给他带来好处的,现在该坐享其成了。于是,他把未来生活的好处和幸福都一一展示在自已面前:他将辞职不干,生活在甜美的安逸中,将自在地吃饭、喝酒和酣睡,而身边将始终有一个热情的女人相伴,使他冲动的血液和神经恢复平衡。要不了多久,他再把拉甘太太四万几千法郎的家产继承下来,因为可怜的老太太眼看着每况愈下。总之,他会过上幸福而实惠的日子,把一切都忘掉。自从泰蕾斯和他决定结婚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这些事情,并力图寻找其他更多的好处。每当他为自己娶溺死者的寡妇为妻的自私打算,又找到一个新的论据时,他便感到很快活。然而,他强迫自己去憧憬未来也好,梦想过上一种懒散、安逸的生活也好,对他的作用都不大,他仍时刻感到内心在阵阵战栗,有时,一种强烈的焦虑迅速向他袭来,便立即把他的快乐给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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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所渴望的日子终于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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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不管怎样,泰蕾斯和洛朗的一片苦心总算没有白费。泰蕾斯装成愁肠百结、伤心失望的样子,仅仅数天,就使拉甘太太不安起来。年迈的女店主想知道她的侄女如此伤心的原因。这时,少妇就用绝妙的技巧,扮演得不到慰藉的寡妇的角色。她表现得忧郁、苦恼、颓丧、神经发作,她有意含糊其辞,从不明确指出来。当她的姑母问得过急时,她就回答说,她身体很健康,不过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情这样坏,因而会时常无缘无故地痛哭。过后,她仍保持着沉默的态度,惨淡而伤心的微笑,空虚而失望的神情。在这年轻的、克制自己的、仿佛患着无名病症而慢慢死去的少妇面前,拉甘太太终于感到了强烈的担心。她在世上只有这么一个亲人了,每晚,她都要祈祷上帝把这个女孩子留下来为她送终。这老年人的最后之爱不免混杂着少许自私。当她想到会失去泰蕾斯,自己只能孤独地死在潮湿的店铺里时,她那要生活下去的希望和微弱的慰藉之心便受到很重的打击。自此以后,她就时刻注意她的侄女,以惶恐不安的心情揣测着侄女的郁闷,她捉摸着自己做些什么才能治好侄女的沉默与失望。
    情况十分严峻,她觉得应该征求她的老友——米肖的意见了。在一个礼拜四的晚上,她把他留在店铺里,对他说了自己的担心。
    “啊哈,” 这老头以他以前工作中的爽快态度回答她,“我发现泰蕾斯赌气已经好久了,我很清楚她的脸色为什么这样黄,这样忧郁。”
    “您知道她忧郁的原因?!”女店主问道,“快说吧,看看我们能否把她医治好!”
    “哦!治疗方法很简单,”米肖笑着说,“您的侄女儿之所以烦恼,是因为她太孤单了。晚上一个人睡在房里,转眼就快两年了。她需要一个丈夫,这从她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得出来。”
    退休警长的直爽深深地刺痛了拉甘太太的心。她以为在圣乌昂发生了巨大的不幸以来,时常让自己感到痛不欲生的创伤,在年轻寡妇的心里,也是一样剧烈、一样残酷的。她的儿子死了,她认为侄女也不会再有要丈夫的念头存在。但现在,米肖却以笑声肯定泰蕾斯是因为需要丈夫而生病!
    “如果您不愿意看见她憔悴而死的话,”他临走时说道,“还是尽快让她结婚吧。这是我的意见,亲爱的太太,请相信我,我说的没错。”
    拉甘太太不能立刻习惯自己的儿子这么快就被人遗忘了。老米肖甚至没有提到卡米耶的名字,他在谈到泰蕾斯的“病情”时显得很轻松。可怜的母亲这下才明白过来,只有自己一个人,还深深地怀念着儿子。当她尽情哭过一番,终于感到了厌倦时,她又不知不觉地想起了老米肖的话,便开始慢慢习惯了泰蕾斯要结婚的想法。侄女想以结婚来获得少许幸福,这在她清晰的记忆深处,无异于让他的儿子又死一次。但当她单独和泰蕾斯在一起,看见她忧郁而沮丧地留在冰冷而寂静的店铺中时,拉甘太太就心软了。她并不是心肠铁硬的冷血动物,一个好心、慈祥、富态的老太太的素质她都具备,这就决定她喜欢过有感情的生活。自从她的侄女不再说话、脸色苍白、无精打采地呆坐在那里之后,对她来说,生活变得难以忍受了,在她看来,铺子就像是一个坟墓。她很愿意在她周围,在生活中充满温暖和友爱、关心和照顾,这样,她才能安静地等待死的到。这些潜意识的作用,促使她接受了泰蕾斯再嫁的想法,她甚至稍稍忘记了自己的儿子。她那死水一潭的生活好像有了一丝涟漪,思想有了新的内容,精神有了新的寄托。她要为侄女重找一个丈夫的想法占据了她的头脑。选择丈夫是一件大事,可怜的老妇人总是从自己的想法出发,而不是从泰蕾斯的角度考虑,她愿意泰蕾斯以她认为幸福的方式出嫁,因为她极其担心少妇未来的丈夫会扰乱她的晚年生活。当她想到泰蕾斯结婚将会把一个外人引进她的日常生活里来时,她感到非常惶恐。这个想法把她吓坏了,使她不敢与泰蕾斯开诚布公地谈论再嫁问题。
    虚伪是泰蕾斯的拿手好戏,她童年就受过这种训练,她扮演了一个烦闷和绝望的角色。洛朗则扮演了一个富有同情心的、热心助人的角色。他小心地服侍这两个女人,尤其对拉甘太太,更是做到了无微不至。渐渐地,他让自己变成了店铺中不可或缺的人物,只有他,才能把些微的快乐带到这黑暗的洞穴深处。晚上,若他不在时,女店主就左顾右盼地在周围寻找着,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她想到要和愁肠百结的泰蕾斯单独呆在一起,就感到很不自在。其实,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有一夜洛朗也故意不到新桥巷来。他每天下班后都到铺子里来,一直呆到弄堂关上大门为止。他替她们当采买,给行走困难的拉甘太太选购各种她所需要的小东西。然后,他坐下来,谈天说地,像演员似的用一种温和、悦耳的嗓音让好心的女店主听了舒服,心情愉快。他尤其还装出同情他人痛苦的朋友似的态度,表现出很关心泰蕾斯的健康。有好几次,他把拉甘太太拉到一边,显得非常惊慌,告诉她说他实在很担心少妇的变化和脸上的愁容,以此来恫吓她。
    “我们不久就会失去她了,”他哽咽着,喃喃地说,“我们不能隐瞒,她确实是生病了。啊! 我们可怜的一点幸福将会丧失,我们美好而安宁的夜晚也将不会再有了!”
    拉甘太太焦虑地听着他说。洛朗甚至大胆地提到卡米耶。
    “您看,”他又对女店主说,“我那可怜的朋友的死对她是沉重的打击。两年来,从她失去卡米耶那不幸的一天起,她就逐渐衰弱下去。没有什么能安慰她,没有什么能医治她,我们应该听天由命。”
    老妇人听了这一番无耻的谎言,老泪纵横。她想起她的儿子便神志恍惚,茫然失措。每当有人提到卡米耶的名字,她就泣不成声。她控制不住自己了,她拥吻任何提到她儿子名字的人。洛朗已注意到这个名字在她身上引起的烦乱和强烈的影响。他可以随时叫她痛哭,要她不断忍受伤心的、夺去她清醒理智的情绪的侵扰。于是,他就滥用这种能力,使她常常软弱而痛苦地被他握在手心里。每天晚上,虽然他提及卡米耶时心里极其反感和厌恶,但他仍然老是把谈话引到卡米耶的优点上去,说他心好,人又聪明。他恬不知耻地吹捧着被他溺死的可怜人。有时,他看见泰蕾斯目光怪异地注视着他,他就颤抖起来,最终自己也相信他对溺死者的评价是正确的。于是他就停止说话,顿生妒心,担心寡妇真的爱起那个被他弄到水里、现在被他不断赞扬的幻觉中的男子。他侃侃而谈,拉甘太太从头至尾都是泪汪汪地听着,她看不见周围的任何东西。她边哭边想:洛朗真是个惹人喜欢、仁慈宽厚的人,只有他还想着自己的儿子,并以震颤和感动的声音说到他。她擦去眼泪,以无限的温情注视着年轻人。她爱他,简直像爱自己的儿子。
    一个礼拜四晚上,当米肖和格里韦已经在餐室坐定之后,洛朗才进来。他走近泰蕾斯身边,温和而急切地询问起她的健康情况。他在她身旁坐了一会儿,当着在场的所有人的面,扮演了一个情意缱绻、忧虑重重的朋友的角色。他们坐得很近,并交谈了几句话。正在凝视着他们的米肖,俯下身子,手指着洛朗,低声对女店主说:
    “喏!这就是你侄女所需要的丈夫。赶快安排这门婚事吧。如果必要,我们会帮您一把的。”
    米肖带着猥亵的神色微笑着,他认为泰蕾斯一定需要一个身强力壮的丈夫。拉甘太太好像被一线光明启发,陡然,她从泰蕾斯和洛朗的结合中看到了所有能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这门婚事只能更加拉近他们已有的关系,也就是说,给她、她的侄女和她儿子的好朋友——那个每天晚上来安慰她们的好心人之间更增添一层亲密。这样一来,就不会把一个外人引进家中,也不会冒风险,给自己带来什么不幸了。相反,泰蕾斯有了依靠,而自己的晚年也会因此增加一种快乐。她在这可爱的、三年来对她一直表示孝顺的青年身上,找到了她的第二个儿子。再则,在她看来,泰蕾斯嫁给洛朗,似乎让泰蕾斯减少了不忠于卡米耶的分量。信念是微妙而又不可捉摸的。看见不相干的外人拥吻年轻寡妇时一定会伤心痛哭的拉甘太太,想到泰蕾斯倒在儿子老朋友的怀里时却并不感到半点愤怒。如大家所说的,她觉得这并没有超出家庭范围。
    整个晚上,客人在玩着骨牌,女店主温情脉脉地凝视着眼前这对年轻人。小伙子和少妇都猜出他们的戏已经成功了,就快要收场了。米肖在道别前,低声和拉甘太太交谈了几句。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拉起洛朗的胳膊,郑重其事地提出要陪他走一段路。洛朗离开时,和泰蕾斯交换了很快的一瞥,这一瞥中充满了迫切的嘱咐。
    米肖自告奋勇负责先探索情况。他觉得年轻人对这两位太太很忠实,但当洛朗听说要让泰蕾斯嫁给他时,脸上却露出惊讶的神色。洛朗以激动的口吻回答说,他把他那可怜的朋友的遗孀当做妹妹,他认为娶她做妻子,简直是渎神的行为。退休警长一劝再劝,并摆出种种理由硬要他答应,他甚至说,按照朋友的情谊,做拉甘太太的儿子和泰蕾斯的丈夫是年轻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洛朗慢慢地被说服了,他假装受了感动,同意结婚,仿佛他从未有过这个想法似的。正如老米肖所说,他是出于友情和责任才勉为其难。当老米肖得到正式的肯定的回答之后,他搓着两手,离开了他的同伴。他认为自己取得了一个辉煌的胜利,也对自己第一个有了让泰蕾斯再婚的念头而骄傲,这样,周四晚上的聚会就会恢复以往那样欢乐的气氛了。
    当米肖与洛朗沿着码头缓缓行走,谈论这件大事的同时,拉甘太太也在与泰蕾斯谈心,内容几乎相仿。正当侄女像往常一样脸色苍白、步履蹒跚地退出餐厅时,老太太请她再留一会儿。她恳求她说实话,把积压在心头的苦恼都向她倒出来。过了一会儿,老太太见她仍然闪烁其辞,便主动说到守寡之苦,并逐渐提出了再嫁的建议。最后,她明白无误地问泰蕾斯,是否有再嫁的隐密愿望。泰蕾斯惊呼一声,说她从未有过这念头,她对卡米耶仍是一往情深。拉甘太太哭了。她违心地开导侄女,让她懂得人不能总是在绝望中生活。少妇长叹了一声,说她再也找不到像卡米耶那样好的一个丈夫了,于是,老太太猛地提出了洛朗的名字。接着,她就历数了这门婚事如何合适,有哪些好处。她用尽心力,大声说出了她想了一个晚上的话,她天真中还带着几分自私,绘声绘色地述说着她在这两个亲爱的孩子中间将能安享晚年的幸福图画。泰蕾斯低着头,静静地听着,显得十分忍耐和恭顺,准备满足她的任何愿望。
    “我把洛朗当成自己的哥哥一样爱戴,”她等她的姑母说完后,痛苦地说道,“既然您要我这样做,我只好勉强以妻子的态度去爱他。我希望能让您幸福……我希望您让我静静地痛哭一番。但是我会擦干我的眼泪,因为这是为了您的幸福。”
    她拥吻了拉甘太太。老太太大惊失色,想到竟是自己第一个忘掉自己的儿子,觉得很诧异,很惊骇。拉甘太太上床时,又难过得痛哭了一场。她斥责自己不如泰蕾斯坚强,由于自私,她竟强迫年轻的寡妇克制自己,接受她所提议的结婚。
    第二天上午,米肖和老妇人在店铺门口的弄堂里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他们交换了一下各自谈话的结果,说定让这对年轻人当晚就定亲,把事情办得干脆利索些。
    下午五点钟光景,当洛朗走进店铺时,米肖已在店铺里了。年轻人刚坐下,退休警长就俯到他的耳边说:
    “她同意了。”
    这句不着边际的话被泰蕾斯听见了,她两眼无所顾忌地盯住洛朗。这对情人相互注视了几秒钟,仿佛是在求得某种默契。他们两个都明白,应该毫不犹豫地接受这个建议,并且说做就做,了却一件心事。洛朗站起来,走上前去拿起拉甘太太的手,拉甘太太尽她的全力忍住眼泪。
    “亲爱的妈妈,”他微笑着对她说,“昨晚,我与米肖先生谈到了您的幸福。您的孩子们愿意使您的晚年过得愉快。”
    可怜的老太太听见有人称她为“亲爱的妈妈”,眼泪就止不住直流下来。她迅速抓起泰蕾斯的手,说不出话来,把它放在洛朗的掌心里。
    两位情人的皮肤互相接触时,不禁感到颤抖起来。他们的手滚烫,神经质地紧握在一起。年轻人又假装用犹豫的语气说:
    “泰蕾斯,您愿意我们让您的姑母过愉快而安宁的生活吗?”
    “嗯,”少妇回答,声音微弱,“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这时,洛朗转身面向拉甘太太,脸色苍白地又说:
    “当卡米耶落水时,他冲着我喊道:‘救救我的妻子,我把她托付给你了。’我认为,我娶泰蕾斯就是为了完成他的最后嘱托。”
    听到这几句话,泰蕾斯立刻松开了洛朗的手。她像当胸挨了重重一击。情人的无耻压迫着她,令她无法忍受。她惊呆地望着他,而拉甘太太却在一旁哭得喘不过气来,呜咽着说:
    “是啊,是啊,我的朋友,娶她为妻吧,让她幸福吧,我的儿子在九泉之下也会对您感激不尽的。”
    洛朗觉得自己要站不住了,他靠在椅子背上。米肖也感动得热泪纵横,一面把他推向泰蕾斯,一面说道:
    “你们拥吻吧,这就是你们的订婚礼。”
    当年轻人的嘴唇在寡妇的双颊上印了两下时,他感到异常地不舒服,而少妇也猛然后退,仿佛情人的亲吻烫着了她。这是这个男人当着众人的面对她做的第一次亲热的表示。她全身的血都往脸上涌,竟感到脸红心跳,而她一向不知有廉耻,在毫无顾忌地偷情时从来没有感到过不安。
    经过了突然的发作之后,两位杀人者又恢复了正常的呼吸。婚期已定下来了,这是他们长期以来追求的目的。当晚,一切都安排停当。下一个礼拜四,结婚的事也通知到格里韦、奥利维埃夫妇。米肖在发布这个消息时非常高兴,他搓着双手,反复地说:
    “是我首先想到的,是我让他们俩结婚的……你们将会看到,这对夫妇的生活是多么美满。”
    苏姗娜一言不发,走上前来拥吻泰蕾斯。这个可怜的人面色惨白、半死不活,她对忧郁而生硬的年轻寡妇充满了友情。她像孩子似的,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喜欢她。奥利维埃也向姑母和侄女祝贺。格里韦壮着胆子说了几句下流的玩笑话,效果倒也不错。总之,大家都显得十分兴奋、得意,并宣告一切都做得再好不过了。说真的,他们都以为自己已经参加婚礼了。
    泰蕾斯和洛朗的言行举止始终是既有分寸又很乖巧。他们只稍稍向对方表示温柔而亲切的友谊。他们的神情就像在尽一件崇高的义务似的。他们的外表毫无破绽,没有一点能让人怀疑到他们内心中翻搅着的惧怕和情欲。拉甘太太则以平淡的微笑、温柔和感激的心情凝视着他们。
    还有几件例行的事要办。洛朗必须写信征求他父亲的同意。尤福斯的老农几乎忘了在巴黎还有这么一个儿子,他只写了一封四行字的回信,回答说,他可以结婚,如果他愿意,他自己去吊死,也未尝不可。并且,他还让洛朗明白,他是决不会再给他一分钱的,他可以自行其是,做任何疯狂的事。这样的同意让洛朗感到异常不安。
    拉甘太太读完了这么一个非同寻常的父亲写来的信,善心大发,竟做出了未经考虑的蠢事。她把自己所有的四万几千法郎,转入了侄女名下作为陪嫁。她为这对新婚夫妇奉献了自己的全部所有。她完全信赖他们的良心,想从他们身上得到她的全部幸福。洛朗不仅没给小家庭带来分文,他甚至还让她们明白,他将不会永远保留他的职务,或许他还要重操画笔。再说,小家庭的将来可以说已有保障,四万几千法郎的年息加上小店买卖的赢利,足够他们过上满意和幸福的生活。
    结婚的准备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人们尽可能地减缩种种手续,每一个人都急于把洛朗推进泰蕾斯的房间。人们所渴望的日子终于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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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就暖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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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这天早上,洛朗和泰蕾斯在各自的房里醒来,他们都非常高兴,他们都在想同一件事,那就是他们度过了恐怖的最后一夜。从此以后,他们将不再单独睡觉,将互相联合起来抵抗溺死者的侵扰。
    泰蕾斯看看四周,眼光扫过自己的大床时,不免发出了微笑。她慢慢起来穿上衣服,等待着苏姗娜来帮她打扮成新娘。
    洛朗坐在床上,呆了几分钟,向他深深厌恶的小阁楼告别。他要离开这陋室,他有属于自己的女人了。十二月的天气使他打了个寒噤,他跳到方砖地上,心想今晚就暖和了。
    拉甘太太知道他手头拮据,在一个礼拜前就悄悄塞给他一个钱袋,内有五百法郎,这是她的全部节余积蓄。年轻人欣然接受了,把自己打扮得焕然一新。女店主的这笔钱还让他给泰蕾斯购买了结婚礼物。
    黑色长裤、礼服、白色背心以及细纹布的衬衫和领带,摆放在两张椅子上。洛朗用肥皂洗了脸,又用科洛涅香水洒满全身,接下来便仔细地穿戴起来。他要变得漂亮些。待他围上高高的硬领时,他的脖子立刻感到一种剧痛。硬领的纽扣从他的手指间滑出去,他不耐烦了,似乎觉得上了粉浆的硬布在切割他的皮肉。他想瞧瞧,抬起了下颏,看见卡米耶噬咬的伤疤鲜红,原来是硬领微微擦破了一点伤疤。洛朗紧闭双唇,脸色立刻变得很苍白。此时此刻,看见脖子上的这处斑痕,实在使他感到既愤怒又恐惧。他扭皱手上的硬领,另选一个较软的来,极其小心地把它扣上了。他穿戴好了。下楼时,他崭新的衣服使他保持着僵直的姿势。他不敢把头转过去,他的脖子被囚禁在上过浆的白布里。每做一个动作,领子的一个裥褶就会触动溺死者的牙齿啮咬过的那块伤疤。就这样,他忍受着针扎般的剧痛,登上马车,去找泰蕾斯,领她到区政府和教堂去行礼。
    他顺路带上了奥尔良铁路公司的一个职员和老米肖,他们将做他这一方的证婚人。当他们到达店铺时,大家都已准备好了:有格里韦和奥利维埃,他们是泰蕾斯的证婚人,还有苏姗娜,她像小女孩注视自己刚打扮好的一件玩偶似的,凝视着新娘子。拉甘太太虽说行走不便,也想到处跟着她的孩子们。众人把她扶上一辆马车,然后大家出发了。
    在区政府和教堂,一切都进行得合乎礼仪。新郎和新娘表现得沉着而谦恭,非常引人注目,而且备受赞扬。他们用柔和的、使格里韦都深受感动的语气,说出了神圣的“我愿意”。他们仿佛在梦中,安静地并排坐着和跪着,激动的想法不由自主地闪过他们的脑际,使他们感到苦恼。他俩避免正面对视。待他们重新登上马车后,他们觉得,彼此的关系仿佛比从前还要疏远。
    婚宴决定只邀请少数几个亲朋好友,地点就在贝勒维勒处的一家小饭店里。被邀请的客人只有米肖一家和格里韦等人。一过六点,参加婚礼的人们坐在马车里,循着大街摇摆而来。接着,他们便走进小饭店,在一间墙壁发黄,满是灰尘、臭味和酒味的小房间里,七套餐具已经摆上了餐桌。
    晚宴的气氛并不怎么愉快。新婚夫妇始终是严肃的,好像若有所思似的。从早晨起,他们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们也无力去分析原因。最初的几个小时,他们就被接二连三的结婚手续和仪式闹得头昏眼花。后来,他们没完没了地穿街过巷,仿佛置身在摇篮里,简直要昏昏入睡了。这游行对他们来说,好像持续了几个月。他们以极强的耐性,让马在单调的街道上摇摆着,自己则无精打采地看着店铺和行人,他们不时感到由此而产生的蠢笨和麻木,便竭力以发笑来冲淡死一般的寂静。等他们走进饭店之后,他们累坏了,仿佛感到肩上扛有千斤重担,不断增长的麻木已侵占了他们的全部身心。
    他们面对面在餐桌两旁坐下后,时而会不自然地笑笑,但接着又重新陷入沉重的幻想中。他们吃东西和回答提问,像机器似的在摆动着四肢。他们的精神疲乏而懒散,飘渺而相同的念头在他们的脑际不断闪过。他们结婚了,但他们对新生活毫无思想准备,这使他们非常惊异。在他们的想象当中,他们之间仍隔着一条鸿沟。有时,他们自问,怎能越过这道鸿沟?他们想起在杀人之前,他们之间确实存在一条实际的鸿沟。接着,又突然想起,再过几小时,他们将睡到一起。于是他们互相注视,并很惊骇,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准许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他们并未感到他们已经结合,相反,他们幻想人们突然隔离了他们,使他们的距离格外遥远。
    被邀的客人们,在他们身边愚蠢地说笑着,希望听到他们卿卿我我的称呼,打消一切拘束。但是他们始终嗫嚅着,红着脸,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做到在众人面前以爱人相待。
    在长久的等待中,他们的欲望衰退了,过去的一切消逝了。他们失去了对情欲强烈的渴望,他们甚至忘掉了早晨的快乐——那深深的快乐曾使他们想到此后不会再有恐惧。他们只是觉得疲倦,他们已经麻木了,已想不起这一切经历。白天发生的事在他们的脑里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也异常可怕。他们呆在那里,一言不发地微笑,既不等待也不期望。他们心灰意懒,中间还模糊地夹杂着痛苦和不安。
    洛朗每次转动他的脖子时,都感到一种炙热的、撕咬他皮肉的创痛,硬领割擦着卡米耶的啮痕。在区长向他颂读婚姻法条文时,在教士向他说到上帝时,在这漫长的一天中的每一分钟,他都感到溺死鬼的牙齿在啃他的皮肉。有时,他甚至感到好像有一道道血淌到了胸口上,把他的白色背心染成了红色。
    拉甘太太打心眼里感激这对夫妇稳重的举止神态。喧哗的快乐会挫伤这个可怜母亲的心,在她看来,她的儿子在悄悄地把泰蕾斯托给洛朗保护。格里韦则不这么想,他觉得婚礼太冷清了,他想使气氛比较快活一些,每次想站起来说几句糊涂的玩笑时,米肖和奥利维埃的目光总要把他钉在椅子上。不过,机会终于来了。他站起来,举起酒杯,用轻浮的口吻说道:
    “为新郎和新娘的孩子们干杯。”
    大家都起来碰杯。听到格里韦这句话,泰蕾斯和洛朗的脸色立刻变白了。他们从未想到他们还会有孩子。这个想法像冰冷的寒颤一样掠过他们全身。他们机械地碰了碰杯,相互审视,看到彼此面对面立在那里,这使他们感到很诧异,很惶恐。
    大家很早就离席了。客人们想把新婚夫妇送入洞房。当婚礼队伍回到弄堂里的铺子时,时间还不到九点半。卖假首饰的女店主还坐在柜台后面,面对着铺有天鹅绒的首饰盒子。她好奇地抬起头来,注视新婚夫妇,嘴角露出微笑。这对年轻人发现了她的眼光,感到一阵惊慌。这老女人或许知道他们从前的幽会,或许见过洛朗溜进她对面的甬道。
    泰蕾斯差不多立刻和拉甘太太及苏珊娜一起退到房里去了。当新娘换晚装的时候,男人们留在餐厅里,无精打采的洛朗根本不急于离席。他安祥地听着老米肖和格里韦的粗俗玩笑,现在女人们不在,他们尽可以满心快乐地取笑了。等苏姗娜和拉甘太太从洞房里出来,老太太激动地对年轻人说他的妻子正等着他,这时,他才恍然大悟似的醒过来。他惊慌失措地愣了一下,然后慌乱地握着一一递过来的手,最后,像醉汉似地扶着房门,走进了泰蕾斯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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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念起的那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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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洛朗小心翼翼地关好房门,他在门后靠了一会,用不安、尴尬的神色扫视着房内。
    火炉里烧着明亮的火,弥漫开来的黄光在天花板和墙壁上跳动,整个屋子就被这强烈晃动着的光亮照耀着。放在桌上的一盏油灯,在这光亮中间,发出淡白的颜色。拉甘夫人想把洞房布置得漂亮些,房间很亮堂,并且洒上了香水,仿佛是为了向这对年轻而幸福的情人奉献上一个温暖的窝。她别具匠心地在床上多饰了几条花边,又在火炉上边的花瓶里插上一大束玫瑰花,到处弥漫着温暖和香气。空气是沉静和安宁的,融和着逸乐的气氛。在震颤的寂静中,火炉燃烧着,发出轻微的爆裂声。可以说这是一个僻静的福地,一个无人打扰的安乐窝。这里又香又温暖,四面紧闭,听不到外面的一点杂音,真是一个为享受淫乐而预先准备好的神秘幽室。
    泰蕾斯坐在火炉右边的一张矮椅子上,下颔靠在手里,注视着跳动的火苗。洛朗走进来时,她连头也没回。她穿着一条衬裙,披了一件镶花边的上衣,在火炉的热光里,她全身闪现出强烈的白色。她斜披着的上衣滑了下来,露出了一侧粉红色的肩膀,半掩在一绺黑色的头发中。
    洛朗无声无息地向前走了几步。他脱下礼服和背心。待身上只有衬衫以后,他又注视依然不动的泰蕾斯,好像犹疑了一下。后来,他瞥见了她肩膀上赤裸的地方,便颤栗着俯下身去,让他的双唇胶粘在这块赤露的皮肤上。少妇猛地转过身子,挪开了她的肩膀。她向洛朗扫了一眼,目光充满了厌恶和恐惧,洛朗不禁后退了半步,手足无措,好像自己也被恐怖和厌恶侵袭了。
    洛朗在火炉的另一端,和泰蕾斯面对面坐着。他们就这样沉默了很长时间。淡红的火焰不时地从木柴中射出,血也似的反光映照着两个杀人者的脸。
    差不多两年之久,他们没有单独幽闭在一个房内淫乐了。从泰蕾斯到圣维克多路,给洛朗以杀人念头的那一晚起,他们就没有再幽会过。他们过于谨慎,失去了肉欲。他们只能有时紧紧地握一下手,或偷偷亲一亲嘴。杀了卡米耶后,当他们再次欲火中烧时,他们却克制住自己,等待着结婚的夜晚,希望在得到逃脱惩罚的保证之后,再去进行疯狂的欢乐。结婚之夜终于到了,他们却相对无言,烦躁不安,突然感到异常的不适。他们只需张开胳膊便能紧紧地、热烈地拥抱在一起,但是,他们的胳膊却变得绵软,仿佛疲倦了,已得到了爱的满足。整日的辛苦渐渐压倒了他们。他们相对而视,毫无情欲,就这样沉默而冰冷地呆着,深感痛苦。他们狂热地幻想着,竟达到了奇特的境地:他们杀了卡米耶,结成了正式的夫妻,但只需洛朗的嘴唇一接触到泰蕾斯的肩头,他们的淫乐心理仿佛就满足了,甚至满足到了令人作呕和害怕的地步。
    他们开始绝望地在内心寻找从前曾燃烧过他们的激情。但他们感到,自己的皮肤下仿佛没有了筋肉和神经。他们愈来愈感到困惑和不安,他们默不作声,神情忧郁地面对面地呆着,感到实在是一种耻辱。他们真想具有神来之力把对方紧紧抱住,压得粉身碎骨,以免不使自己在对方眼里成为可笑的傻瓜。可是,奇怪得很!他们先是私通,继而谋杀,演出了一场惨不忍睹的闹剧,就是为了能沉溺在时时刻刻的无耻淫乐中。可现在,他们却僵直地呆在火炉两边,精神烦乱,肉体疲倦,仿佛已经死了!这样的结局在他们看来也未免太可笑、太残忍了。于是,洛朗试图谈到爱情,想勾起对往昔的回忆,唤起她的想象,期望能再度激起她的温情。
    “泰蕾斯,”他俯向少妇的身边说,“你还记得许多下午我们在这个房间里的温存吗?……我从小门进来……今天我从正门进来……我们自由了,我们可以平安地相爱了。”
    他用软弱而迟疑的声音说着。少妇仍坐在矮椅上,始终注视着炉火,沉思着,似乎并没有在听他说。洛朗接着说:
    “你还记得吗?我做了一个梦,我想与你整整度过一夜,睡在你的胳膊里,第二天在你的热吻下醒来。现在这个梦想可以实现了。”
    泰蕾斯做了一个手势,好像听见有声音在她耳边低语因而受惊似的。她转向洛朗,这时炉火映红了洛朗的脸,她看着这张血染过一般的脸,打了一个寒颤。
    洛朗更惶恐、更不安了,他又说道:
    “我们成功了,泰蕾斯。我们已除去了一切障碍,我们已互相拥有……将来是我们的,对吗?我们以后可以安安稳稳地过好日子,尽情相爱……卡米耶不在了……”
    洛朗突然停住了,他喉头干燥,仿佛被扼住了似的,不能继续说下去。听到卡米耶这个名字,泰蕾斯心中受到沉重的一击。这两个杀人者面面相觑,惊呆了,脸色煞白,颤抖不已。炉火的黄光仍在天花板和墙壁上跳跃,玫瑰花的香味弥漫着,燃烧的木柴在寂静中发出轻微的爆裂声。
    回忆的闸门打开了。被唤起的卡米耶的幻影已坐在面对火光的新夫妇中间。在泰蕾斯和洛朗所呼吸的温暖空气中,他们重新嗅到了溺死者冷湿的气味。他们心想,一具尸体就在这儿,就在他们身边,他们相互注视着,一动也不敢动。于是,他们犯罪前后的所有可怕的情景一一在他们的记忆中闪过。被害者的名字足以使他们回到过去,强迫他们重新体验到谋杀时惊魂不定的心情。他们并不开口,只是相对而视,同时产生了同样的恶梦。两人的瞳孔里都掠过了那残酷的故事。他们交换着惊恐的目光,他们无声地诉说着谋杀的前前后后,他们害怕极了,简直无法忍受。他们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几乎一触即断,这使他们想大声喊叫,甚至互相厮打。洛朗为了驱散回忆,突然从恫吓他的、使他留在泰蕾斯出神目光下的神态中挣脱出来。他在房里走了几步,脱去长靴,换上拖鞋,然后又在炉边坐下,想说几句闲话。
    泰蕾斯明白他的用心。她竭力回答他提出的问题。他们说到下雨和天晴。他们想尽量说些家常话。洛朗抱怨说房间里太热了,泰蕾斯说气流是从楼梯的小门下进来的,他们便带着突然的震颤转向小门。洛朗连忙把话题转向玫瑰花、炉火,以及他所看见的一切,少妇则努力寻找答案,使他们的谈话不至中断。他们彼此后退,又装出无拘无束的样子,企图忘掉自己是谁。他们以陌生人相待,好像只是出于偶然才让他们面对面坐着。
    不论他们怎样掩饰,一个奇异的现象出现了:当他们说着空洞无聊的话时,彼此却能猜到对方在平平常常的话语中的真正思想。他们无法避免地要想到卡米耶。他们的目光在交流着过去的一切,在他们高声的、偶尔几句的闲话背后,总以目光保持着连续和无声的谈天。他们口中发出的词句,毫无意义,前言不搭后语,甚至相互矛盾。他们全部身心都在交换着无声的语言,在回忆着可怕的过去。当洛朗说到玫瑰花或是炉火,这个或是那个时,泰蕾斯却明白无误地听出他在追忆小船上的搏斗以及卡米耶沉沉的落水声;而当泰蕾斯对洛朗的所谓提问回答一个“是”或“否”时,洛朗也总了解她在说她记得或不记得的犯罪的某一细节。他们就这样心不在焉地交谈着,并不需要词句就能明了彼此深层的思想。他们并不懂得他们所发声音的意义,而是逐字逐句地洞察彼此秘密的思想;他们能一直高声地谈话,但却无需停下来相互了解。这种不断想到卡米耶形象的固执记忆,逐渐激起了他们的恐慌。他们明明看到了彼此在互相猜测而不立刻住嘴,是因为心里的话自动涌到了他们嘴边,道出了溺死者的名字,描述谋杀的经过。于是,他们使劲把嘴抿紧,停止了他们的聊天。
    但在沉寂中,这两个杀人犯还在谈论着他们的被害人。他们觉得彼此的目光在用明确、尖锐的语言,刺破对方的皮肉,直达对方的心脏。有时,他们似乎仍听见自己在大声说话。他们的感官错位了,他们的视觉变成了奇异而灵敏的听觉,能够清楚地在彼此的脸上看出对方的思想,这些思想还发出怪异、响亮的声音,震撼着他们的身心。倘若他们敢大声喊叫“我们杀了卡米耶,他的尸体就在这儿,躺在我们中间,让我们四肢发冷”的话,他们也不见得能听得像现在这样真切。就这样,在房里安静而微湿的空气中,这一可怕的、无声的交谈始终在进行着,而且越来越清晰、越响亮。
    洛朗和泰蕾斯的无声交谈从他们在店铺里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开始。接着,回忆便按先后次序接踵而来,他们交替讲述着尽情淫乐的日子、犹豫和愤怒的时刻以及杀人时那可怕的一刹那。说到此,他们咬紧嘴唇,不再东拉西扯,惟恐不由自主地突然说出卡米耶的名字。然而,他们的思想并没有停止,仍然在杀人后的焦虑不安和等待时的惴惴不安中游走。这就又使他们见到了丑陋的形象,想到了横卧在陈尸所石板上的溺死者的尸体。洛朗的目光一闪,向泰蕾斯道出了他的全部恐惧。泰蕾斯被逼到了极点,好像有一只铁手撬开了她的嘴唇,使她陡然大声把谈话继续下去:
    “你在陈尸所看见他了,对吗?” 她问洛朗,并不说出卡米耶的名字。
    洛朗仿佛早已料到她会提出这问题似的。在这之前,他已从少妇苍白的脸上看出这个问题了。
    “是的,”他从喉头里挤出了答案。
    两个杀人犯都打了一个寒颤。他们靠近了炉火,两双手伸向火焰,似乎有冰冷的气息突然窜过了温热的房间。他们坐在那里,蜷缩成一团,沉默了片刻。不一会儿,泰蕾斯又轻轻地问:
    “他显得很痛苦吗?”
    洛朗不能回答。他做了一个害怕的手势,仿佛是为了避开一个丑恶的幻觉似的。他站起身,走向床边,又突然折回,张开双臂,向着泰蕾斯走来。
    “亲吻我吧。”他伸出头颈对她说。
    泰蕾斯站了起来,穿着睡衣,脸色苍白。她的身体微向后仰,臂肘支在火炉的大理石上。她注视着洛朗的脖子。在那白色的皮肤上,有一块红斑。涌上的血扩大了这斑痕,使它成为炙热的红色。
    “亲吻我吧,亲吻我。”洛朗重复道,脸和脖子都涨得通红。
    少妇把头再往后仰,她不想与他亲吻,接着,她用手指戳在卡米耶的啮痕上,向她的丈夫问道:
    “这是什么?我不记得你有这个伤疤。”
    洛朗仿佛觉得,泰蕾斯的手指戳穿了他的喉头。当她的手指触到伤疤时,洛朗惊得向后一缩,痛苦得呻吟了一声。
    “这个,”他结结巴巴地说,“这个么……”
    他迟疑着,但他终究不能撒谎,便不由自主地说出了实情:
    “这是卡米耶咬的,你知道,就在小船上。没什么要紧,已经好了……亲吻我,亲吻我。”
    说完,这个无耻之徒伸长了脖子,他感到脖子上烧得慌。他希望泰蕾斯吻他的伤疤,他认为这女人的亲吻能平息刺痛他皮肉的啮痕。他把下巴抬起,脖子向前伸去,要求安慰。这时,泰蕾斯几乎已卧倒在火炉的大理石上,做出无限厌恶的手势,以哀求的声音喊道:
    “哦,不!别吻那儿,那儿有血。”
    她重新跌坐在她的矮椅子上,全身颤栗,双手蒙住脸。洛朗惊得目瞪口呆。他低下头,茫然地看着泰蕾斯。突然,他以野兽似的动作,把她的头捧到他那双宽厚的大手中,并用力把她的嘴按到卡米耶的啮痕上。他按着,并把这个女人的头死命地在他的脖子上压了几下。泰蕾斯放弃了,她发出低微的呻吟,几乎窒息在洛朗的脖子上。当她用手挣脱出来后,她便使劲擦自己的嘴唇,向炉膛里啐了几口,一句话也没有说。
    洛朗对自己的粗暴举止羞愧难当,便开始慢慢在房间里走动,从床边踱到窗口。他方才痛苦极了,伤口处灼热难忍,这才强求泰蕾斯的亲吻,而一旦泰蕾斯冰冷的嘴唇触到他灼热的伤疤之后,他却感到更痛苦了。他用暴力获得的这一吻使他痛苦不堪,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愿意再有第二次这样的亲吻。他注视着这个今后要和自己一起生活的女人,她颤栗地蹲在火前,只有背部朝着他。他在心里反复想着,他已不再爱这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也已不再爱他了。泰蕾斯沮丧地呆在那儿,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洛朗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一言不发。这两人都不无惊恐地确认,他们的热情已经死了,他们在杀死卡米耶的同时,也杀死了他们的情欲。炉火慢慢熄灭了,一块通亮的大火炭,在灰烬中闪闪发光。房间里的热度渐渐低下去,花在枯萎,浓密的空气中充满辛涩和倦怠的气味。
    突然,洛朗产生了一种幻觉。当他踱到窗口,又转身踱回床边时,他似乎看见卡米耶隐身在火炉和大立橱之间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被害人的脸孔是淡绿色的,并且在抽搐着,正像他在陈尸所的石板上看见的那样。他呆在地毯上,昏昏欲倒,只得靠在一个柜子上。泰蕾斯听他喘着粗气,抬起了头。
    “在那儿,在那儿,”洛朗惊恐地说道。
    他把胳膊伸得长长的,指点着刚才瞥见卡米耶惨状的黑暗角落。泰蕾斯也感到恐怖极了,走过来紧靠在他身上。
    “这是他的画像。”她声音极低地喃喃说道,像怕她前夫的画像会听见她说的话似的。
    “他的画像?”洛朗问道,头发根根竖起。
    “是的。你知道,就是你从前为他画的。我姑母说从今天起就应该把它移到她的房间去,大概是她忘记取下来了。”
    “真的,这真是他的画像吗?”
    杀人犯还在犹疑不决,不敢认定画像就是他画的。他神志不清,竟然忘了这些不协调的线条就是他自己勾勒出来的,而使他恐惧的这些肮脏的油彩,也正是他涂抹的。他在惊慌之中又定睛一看,这才看清了油画的真面目。这幅丑陋的肖像画,构思低劣,画面模糊不清,在黑乎乎的底色上,显出尸首一般的鬼脸。他自己的作品,竟以可怖的丑陋使他震惊、窒息。尤其是那浮现在松软、淡黄的眼眶里的两只白眼,让他准确地联想到了陈尸所里溺死者的腐烂的眼睛。他呆在那里直喘气,一时还以为泰蕾斯在哄骗他,是为了让他安下心来。等认出确是画框以后,他才逐渐平静下来。
    “去把画取下来,”他轻声对少妇说。
    “啊!不!不,我害怕,”少妇颤栗着答道。
    洛朗又浑身抖起来。他看到画框消逝了,只剩两只白眼,长久地瞪着他。
    “我求求你去把它取下来吧,”他哀求他的妻子说。
    “不,不。”
    “那我们把它翻转过来,这样我们就不怕了。”
    “不,我做不到。”
    杀人者既胆怯又卑贱,他把少妇推向油画,自己则躲在少妇背后,借以逃避淹死者的注视。她挣扎着跑开了。他想显示大胆,便走近画像,举起手想寻找钉子。可是,画像上的目光是那样尖锐、丑陋和深长,洛朗本也怒目相向一阵,但最终还是被击败了。他倒退几步,低声抱怨道:
    “不,泰蕾斯,你说得对,我们做不到……让你的姑母明天来取下它吧。”
    他又低下头,来回踱着,无时不感到画像在看着他,目光在追随着他。他按捺不住,不时地向画布瞥上一眼。于是,在黑暗深处,他总是看见淹死者那阴沉而毫无生气的目光。一想到卡米耶就在那儿窥视着他,洞察着他的新婚之夜,注视着泰蕾斯和自己,他就恐惧万分,几乎绝望得发狂。
    这时,发生了一件别人不屑一顾的事情,然而却把洛朗吓得魂不附体。他站在火炉前,忽而听见一种抓挠的声音,他的脸立刻变得发青,胡思乱想起来。他以为是卡米耶从画像里走下来发出的声音。后来,他终于明白过来,这声音来自楼梯上的那扇小门。他看了看泰蕾斯,她也吓呆了。
    “楼梯上有人,”他轻声说,“谁会从那边来?”
    少妇并不回答。两个人都想到那个溺死者,他们的脑门上沁出了冷汗。他们一起躲在房间深处,等着小门突然打开,卡米耶的尸体迎面倒在地上。抓挠声越来越尖、越来越乱。他们想,是那屈死鬼正用指甲在扣门板。在将近五分钟里,他们不敢动一动。最后,那里传来了“喵”的一声,洛朗慢慢移近过去,这才认清是拉甘太太的那只虎斑猫。由于疏忽,它被关在房里,想出去,就用爪抓挠后面的小门。弗朗索瓦惧怕洛朗,它纵身跃上椅子,竖起了毛,四腿挺直,恶狠狠地逼视着它的新主人。洛朗并不喜欢猫,弗朗索瓦使他害怕。在这灼热和恐怖的时刻,他认为猫会跳到他的脸上来,替它过去的主人卡米耶复仇。这个畜生大概什么都知道,要不在它那奇特的、大睁着的圆眼中,怎么会藏有仇恨呢?洛朗经不住猫的逼视,垂下了眼睛。正当他要用脚尖踢弗朗索瓦时,泰蕾斯叫道:
    “不要踢它。”
    这声叫喊给他一种异样的感觉,一种荒唐的思想侵入了他的头脑。他想:“卡米耶的灵魂一定附在这猫身上了,我必须杀了它……它的神情就像个人。”
    他没有踢它,他害怕听到弗朗索瓦用卡米耶说话的腔调和他讲话。接着,他又想起,泰蕾斯在他们淫乐的时候,曾开玩笑说猫是他们交换亲吻的证人。于是,他对自己说,这畜生知道得实在太多了,该把它从窗口扔下去。可是,他没勇气去这样做。弗朗索瓦保持着戒备的姿态:它伸长爪子,愤怒地弓起脊背,傲慢而冷静地注视着敌人的每个细小的动作。洛朗看见它的眼睛射出金属般的光芒,感到很困惑,慌忙把通向餐室的那扇门打开。猫尖叫了一声,溜出去了。
    泰蕾斯在熄灭的火炉前重新坐下。洛朗又继续在床和窗之间踱来踱去。他们就这样等着天明。他们没想到睡觉,他们的肉体和精神都已死去了。只有一个愿望支撑着他们,就是走出这个窒息人的房间。他们被关在一起,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感到异常不舒服。这时,他们真想有人把他们隔开。他们相对无言,激发不起从前的热情,感到非常窘迫,他们希望有个人能把他们从困境中解救出来。长时间的沉默烦扰他们,令他们无法忍受。在这沉闷的寂静中,他们却清晰地听到了苦涩、绝望的怨诉和无声的责备。
    黎明终于到来了,一些淡白而肮脏的亮光撒进了房里,同时也带来了袭人的寒冷。
    洛朗一直冻得直打颤,当淡光进入房间的时候,他稍稍感到镇静了些。他面对卡米耶的画像,注视着自己所画的平庸而又幼稚的作品。。他耸着肩,取下了油画,责骂自己是没有出息的蠢东西。泰蕾斯也站起来,把床翻乱,做出洞房花烛夜的假象,以此来蒙骗她的姑母。
    “啊!这个!”洛朗粗声粗气地说,“我希望我们今天晚上将睡得很好!……这样的把戏该结束了。”
    泰蕾斯严肃而深刻地瞥了他一眼。
    “你得明白,”他接着又说,“我结婚可不是为了整夜不睡觉……我们真是孩子。你老是魂不附体的,把我也弄得疑神疑鬼了。今天晚上你一定要设法快活,不要再以忧郁的样子惊吓我。”
    他干笑了几声,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而笑。
    “我试试看,”少妇喑哑着声音说道。
    这就是泰蕾斯和洛朗的结婚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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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杀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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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第二个夜晚,他们更加痛苦。这两个凶手本希望夜间能共同抵御这个溺死鬼,但是十分奇怪的是,自从同住一个房间之后,他们却更加惶惶不可终日了。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色都会让他们愤怒、激动,他们忍受着痛苦和恐惧的折磨。只要他们一交谈,或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他们就感觉到满眼都是红的,头昏脑胀,精神错乱起来。
    泰蕾斯严肃和神经质的本性,与洛朗迟钝而多血的性格相遇,产生了奇异的效果。从前,在卿卿我我的那段日子里,不同的气质使这对男女成了天作之合,在他们之间建立了一种平衡,甚至可以说互相补足了他们的身体组织。男的献出了他的血,女的贡献了她的神经,他们彼此生活在对方的特点中,以热吻来调节他们感官的机能。但现在他们生理的机能失调了,泰蕾斯的激奋神经占了上风,洛朗突然陷入神经亢奋的支配中。在少妇热情冲动的影响下,他的气质逐渐变化,终于像衰弱的少女一样,时常受尖锐的精神病症的袭击。有些人的身体组织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会产生一些变化,研究它们是饶有兴味的事情。这些变化从肉体出发,很快便蔓延到大脑以及全身。
    洛朗在结识泰蕾斯之前,生性迟钝,内心平静又谨小慎微,过着农家子弟的粗犷的生活,像畜生似的饮食和睡眠。生活中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都能以广大而浓密的气息自如呼吸。他对自己相当满意,只是身体稍微发胖,多少显得有些愚蠢。他的身体又沉又重,有时他几乎只感到一些微微的搔痒。就是这些微痒,被泰蕾斯扩展成了可怕的冲动。因为有了泰蕾斯,这具高大、肥满、柔软的身躯中生出了感觉非常灵敏的神经系统。从前以血质享受生活,而很少用到神经的洛朗,现在已有相对细腻的感觉了。在他情妇的一阵热吻之下,一种新鲜、刺激、紧张的生活突然在他面前展开。这种生活使他的情欲成倍地增长,把他的欢乐推到了极点。他先是好像要发狂了,昏迷地堕入这些沉醉的发作中,这是他以前凭感官冲动从未享受过的。于是,在他体内产生了奇异的变化:神经发展了,战胜了多血的要素。这种变化改变了他的本性。他失去了自我的平衡和迟钝,不再过沉睡似的生活了。有一段时间,神经和血保持着平衡,这就是特别快乐和美满地生活的时期。随后,神经占了上风,于是他便陷入烦躁、焦虑的状态之中,感官失调,思想紊乱。
    这就是洛朗为什么像个胆怯的孩子那样,看见一个阴暗的角落就要心惊肉跳的由来。震颤和冲动的性格——从迟钝和蠢笨的乡下人中蜕变出来的新个性,就在不知不觉间形成,使他感到恐惧和神经质的苦恼。泰蕾斯的剧烈抚摸,杀人的狂热、淫乐的恐怖期待……这一切都刺激了他的感官,一次次地、剧烈地冲击着他的神经,把他变成了一个疯子,最后导致他的失眠,随之而来的便是昏乱的幻觉。洛朗陷入难堪的生活,堕落到他不断挣扎的永远恐怖的深渊中。
    他的悔恨纯粹是物质性的,只有他的身体,他那被刺激的神经和颤抖的皮肉惧怕溺死者的袭击。他的良心对于他的恐怖心理并没有起半点作用,杀死卡米耶,他毫不后悔。当他的精神平静,死者的幻影不在那里的时候,如果他想到他的利益要他这样做的话,也一定会重新去杀人。白天,他嘲笑自己胆小,他打算要坚强些并责备泰蕾斯,责怪她扰乱他的安静。在他看来,是泰蕾斯在颤抖,是她一个人在制造恐怖。但是,一旦夜色降临,当他们夫妇关在卧室里时,他的身上就会沁出冷汗,他吓得像个孩子那样,心绪不宁。他就是这样忍受着周期性的精神发作。每晚,每当被害者那淡绿的、狰狞的脸在他面前显现时,他的感官功能便失调了。他像得了重病,一种杀人狂的“歇斯底里”爆发症。说他得了神经疾病是唯一能解释他恐惧的原因。他的脸在抽搐,他的四肢僵直,可以说,他身上的每条神经都出了毛病。他的身体身体感到剧烈的痛苦,灵魂却始终不存在。这无耻的人并没有良心的忏悔。泰蕾斯的热情把可怕的病症传给了他,在他的体内作祟。
    泰蕾斯的身心同样也在剧烈动荡着。但在她身上,只是最初的本性让她产生了过度的刺激罢了。这个女人从十岁起精神就有些紊乱,情绪不稳定,其中部分原因是她和病不离身的小卡米耶同住一室,在温和而恶心的空气中长大。她让暴风雨般可怕的压抑堆积在自己的体内,使它后来爆发成为真正的狂风暴雨。洛朗对她,就如她对洛朗一样,是一种粗暴的冲撞。第一次拥抱热吻之后,她那无情而淫荡的禀性便桀骜不驯地大大膨胀起来了,此后她就只为情欲而生活,让自己渐渐堕入不断燃烧她身体的狂热中,使她达到了一种病态的恍惚。已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在她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负担,一切都逼使她走向疯狂。她的恐惧与她的新丈夫稍有不同,更带有女性的特征。她多少有些内疚,有些说不出来的悔恨。有时,她很想跪倒在卡米耶的幻影面前哀求他,向他发誓要忏悔终生以慰抚他的在天之灵,请求他饶恕。也许洛朗觉察到了泰蕾斯的怯懦,当共同的恐怖笼罩着他们的时候,他就暗暗恨她,以粗暴的方式对待她。
    最初的几个夜晚,他们无法入睡,就像新婚之夜那样,坐在炉火前,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待着天明。当他们想到要并肩躺在床上时,就感到一种恐怖的厌恶。他们有一种默契,避免拥抱、亲吻,甚至不看一眼泰蕾斯早晨翻开的被褥。若被疲倦压迫得不能忍耐时,他们就在沙发里沉睡一两个小时,但每次总为恶梦所惊醒。醒来时,他们的四肢僵硬发麻,脸上罩着青灰色的斑痕,又冷又不舒服,浑身在打颤。他们面面相觑,发现他们一起呆在那里,非常惊骇,好像彼此都有奇特的感觉,都有表示他们厌恶和恐怖的羞耻之心。
    此外,他们总是竭尽全力来抵抗睡眠的侵犯。他们各自坐在火炉的一端,谈着种种无意义的琐事,努力不使他们的谈话终止。在他们所坐的椅子中间,还有很宽的位置。偶尔他们转过头时,就似乎看见卡米耶移来一把椅子,占据了这个空间,脸上露出忧郁而嘲讽的神色,两脚伸向火炉取暖。结婚晚上的那种幻象每夜都出现。这具尸体无声无息,却面露讥讽,参与了他们的谈话。他那可怕的变了形的身体,总是留在那里,不断侵扰他们,要他们陷入连续的忧虑中。他们不敢动,茫然地看着炽热的火焰,有时忍不住向身旁瞥一眼,眼睛受了熊熊炭火的刺激,就又生出奇怪的幻象,仿佛看见那个死人身上也泛着红光。
    最后,洛朗不愿意再坐着了,他并不向泰蕾斯解释原因。泰蕾斯明白,洛朗一定像她一样看见了卡米耶。她声称炉火太热了,离火炉远点也许好些。于是,她把沙发推到床边,垂头丧气地坐在里面,她的丈夫则在房里踱步。有时,洛朗打开窗户,让一月冰凉的夜气充满房间,这会平息他的热病。
    这对新人就这样整整度过了一个礼拜的不眠之夜。他们疲倦得浑身发软,只有在白天的时候,泰蕾斯坐在店铺的柜台后面,洛朗则在办公室里,打盹休息一下。夜里,他们则为痛苦和恐惧所折磨。而最为奇特的仍是他们相互间所持的态度:他们不说一句情话,装做已忘记了过去,互相接受,互相容忍,就如有着相同苦痛的病人,彼此感到一种隐隐的怜悯。两个人都希望隐藏起自己的厌恶和恐惧。他们仿佛没有想到他们所度过的奇特夜晚,彼此都没有明白对方内心的真实情况似的。他俩站着直至天明,难得说上几句话,听到一点声响脸色就会发白。他们的态度,简直是相信所有的新婚夫妇在新婚时,大约都是这样相处的。这仅仅是这两个疯子在愚笨地自欺欺人罢了。
    他们太疲倦,终于受不了了,有一天晚上,他们决定上床睡一觉。他们并不脱去衣服,而是和衣倒在毯子上,惟恐彼此皮肤会互相接触。一旦稍有接触,他们就好像受到电击般的痛苦。待他们这样不安地睡了两夜之后,就冒险脱掉了衣服,溜到被褥中去。可是,彼此还隔开着,并倍加小心不使彼此互相接触。泰蕾斯先上床,迅速爬到里边,贴墙躺着。洛朗等她躺好之后,自己就在床的外侧躺下,紧靠着床沿。他们中间还有很宽的一个位置。卡米耶的尸首仿佛就睡在那里。
    这两个杀人犯平躺着合盖一床被子。只要他们一把眼睛闭上,就感觉到了卡米耶那潮湿的尸体就睡在他们中间,使他们的肉体发冷。这仿佛是一道丑陋的屏障,把他们隔开了。他们又开始头脑发昏,胡思乱想起来,对他们来说,这道屏障似乎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可以接触到的。他们碰了碰那平躺着的尸体,好似一段淡绿的、腐烂的肉块。他们呼吸到了这堆腐肉发出的臭气。这难忍的刺激使他们的器官都错乱了。这个污秽透顶的床友使他们不能动弹,又不敢出声,惶惶不知所措。洛朗有时很想突然把泰蕾斯抱到自己的怀里,可是他却不敢动,他想,如果把手伸出去,就必然会抓到卡米耶的一把烂肉。这时,他便想到溺死鬼睡在他们之间,原本就是不让他们亲热的。他终于明白,被他淹死的人也在嫉妒。
    不过,他们有时也想试着偷吻一下,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洛朗嘲讽他的妻子,要她拥吻他。可是,他们的嘴唇是那样冷,仿佛他们的两张嘴之间隔着死人。他们简直想作呕。泰蕾斯吓得直抖,洛朗听见她的牙齿在咯咯打战,终于忍不住冲着她发火。
    “你抖什么?”他对她吼道,“你大概怕卡米耶了?……算了吧,这个可怜虫如今已不会有知觉啦。”
    他俩都避免把各自胆颤的原因说给对方听。当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幻觉中看见溺死鬼苍白的脸立在面前时,这个人便会把眼睛闭上,把自己的恐惧包藏起来,不敢向对方说出面前的幻象,惟恐激起更可怕的发作。洛朗就是被逼得极点,才在失望的癫狂中责骂泰蕾斯害怕卡米耶。但当他大声说出这名字时,反而引起了加倍的恐惧。杀人犯狂乱了。
    “是的,是的,”他冲着少妇断断续续地说,“你就是怕卡米耶……我看得出来,当然啦!……你是一个蠢货,你一点胆量也没有。啊,你就安安稳稳地睡吧。你以为你的前夫会因为我同你睡觉而来拉你的脚吗?……”
    溺死鬼会来拉他们的脚,洛朗想到此,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他战战兢兢的,然而,却更加粗暴地说道:
    “我总会在哪天夜里把你带到坟场去……我要撬开卡米耶的棺材,让你看看那是多么丑恶的一堆烂肉!那时,也许你就不会害怕了……算了吧,他不再会记得我们曾把他丢到水里。”
    泰蕾斯把头藏在被头里,只发出窒息的呻吟。
    “我们把他淹死,因为他妨碍我们,”她的丈夫又说道,“如果有必要,我们还会淹死他的,对吗?……别孩子气啦。坚强一点,有福不享就是个傻瓜……你瞧,我亲爱的,我们死后,也决不会因为把一个蠢货扔进塞纳河里而在地下尝到什么滋味的。我们应该自由自在地亲热一番,这是真正的好处……好啦,亲吻我吧。”
    少妇昏乱而冷冰冰地拥吻他,而他也像她一样在颤抖。
    在以后的两个多礼拜中,洛朗总在自问,要怎么样才能重新杀死卡米耶。不错,他已经把卡米耶扔进了河里,但他还没有完全死去,每晚还要回到泰蕾斯床上睡觉。两个杀人者本以为完成了谋杀,就可以纵情享受淫乐生活了。不料,他们的被害人却复活起来,以冰冷的身躯侵犯他们的床铺。如此看来,泰蕾斯还没有成为一个寡妇;而洛朗,则不过是她的姘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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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辛辣的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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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渐渐地,洛朗变得暴烈而疯狂了。他决心把卡米耶从他床上赶走。起先,他和衣睡下,避免接触泰蕾斯的皮肤。最后,他绝望了,盛怒之下又把他的妻子抱到怀里,宁可压碎她,也决不把她让给被害人的幽灵。这是一种野蛮的、过激的反抗。
    以前他对于治好失眠的惟一希望是,到泰蕾斯的房里来,靠她的亲吻。而当他成了这个房间的主人后,他的身心受到了更为残酷的折磨,再也不想去作治愈的尝试了。三个礼拜之中,他毫无起色,竟连自己所做过的一切都想不起来了。他不惜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占有泰蕾斯,现在他占有她了,可一碰到她,却只会增加他的痛苦!
    狂躁不安到了极点时,他又从混沌中清醒过来了。在最初的惊骇中,在新婚之夜的奇特烦恼中,他忘掉了促使自己结婚的理由。但是,在恶梦的重复打击下,一种隐约的愤怒刺激他,要他战胜自已的怯懦,恢复记忆。他想起来了,他之所以结婚原本就是为了紧搂着他的女人,把梦魇赶跑的。终于在一天夜里,他也不顾溺死鬼从中作梗了,突然张开两臂抱住泰蕾斯,使劲把她搂过去。
    其实,少妇也走投无路了。倘若她想到火焰能净化她的肉体,能把她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话,她也一定会投身火海。她打定主意或在洛朗的抚爱中把自己焚毁,或在他的拥抱中求得安慰,因此,她也抱紧了洛朗。
    可是,他们即使紧紧拥抱着,心情也是可怖的。痛苦和恐怖代替了情欲。当他们的四肢接触时,仿佛以为掉进了火炕。他们发出一声尖叫,搂得更紧了,要让他们的皮肉间没有淹死者的位置。不过,他们仍感到卡米耶的一堆烂肉在他们之间挤轧着,使他们觉得皮肉上有的地方冰凉,而其余部分又是滚烫的。
    他们的亲吻更是不忍目睹。泰蕾斯用嘴唇在洛朗肿胀、僵硬的脖子上寻找卡米耶的噬咬处,接着,她愤怒地把嘴贴了上去。这才是痛苦的根源,这处伤口一旦治愈了,这两个凶手便可以高枕无忧了。少妇想到了这点,她想用她火一般的热吻治疗疼痛。可是,她灼烫了自己的嘴,洛朗呻吟了一声便使劲把她推开,仿佛是她在他脖子上放了一块烧红的烙铁。泰蕾斯疯狂了,又扑上去,想再吻伤疤。她把嘴放到卡米耶牙齿咬过的皮肤上,感到一种辛辣的欢愉。刹那间,她甚至想在洛朗的脖子上再咬一口,扯掉一大块肉,在原处形成一个新的、更深的伤口,以抹掉旧伤口的痕迹。她心想,当看见自己咬的伤痕时,就不会吓得脸色发青了。可是,洛朗保护着他的脖子,抵抗她的亲吻,他简直疼痛难忍。每次她把嘴凑上来,他都把她推开。他俩就这样争斗着,喘着粗气,在他们的恐怖中挣扎着。
    他们明显地感到,他们除了徒增痛苦而外,将一无所获。他们在可怕的拥抱中搂得再紧也是徒劳,他们痛苦地叫喊,互相燃烧,互相损伤,结果仍然不能平息他们受到惊吓的神经。每一次拥抱只能使彼此的厌恶更加尖锐。当他们交换这些可怕的亲吻时,又堕入恐怖的幻觉之中,以为溺死鬼又来拉他们的脚了,并把他们的床死命地晃动着。
    他们暂时松了手,产生了要作呕的厌恶感和无可征服的神经激动。随后,他们又不甘心失败,于是再次拥抱,但又不得不再次松开,仿佛有许多烧红的针尖刺进他们的肢体。有许多次,他们甚至想折磨自己的神经,把自己累垮,以此来战胜厌恶情绪,忘掉一切。但每次,他们的神经反而更激动、更紧张,使他们加倍地痛苦。倘若他们继续搂抱下去的话,或许会死于过分的刺激。他们制服自己身心的斗争异常艰难,让他们一直激愤到发狂,他们固执地硬要战胜它,结果是一种更尖锐的发作取代了他们的紧张,使他们受到一种更暴烈的冲击,他们以为自己就要在癫狂中死去了。
    他们被甩到床的两边,沮丧而焦灼地哭泣起来。
    他们在呜咽中仿佛听见了溺死者胜利的欢笑声,他又狞笑着钻进被窝里去了。他们始终不能把他从床上赶跑,他们又战败了。卡米耶慢慢展卧在他们中间。洛朗为自己的无能而哭泣,而泰蕾斯则担心溺死者会利用他的胜利,以合法的主人身份,把她搂在腐烂的双臂里。方才,他们想试试新方法,结果又失败了。他们明白,此后不敢再交换什么亲吻了。他们想借狂热之爱扑灭恐惧,反而使他们陷入更深的恐怖。现在,这具尸体将要把他们永远隔开了,他们流着血样的眼泪,焦虑地思索着,究竟要怎么样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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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敢稍有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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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正如老米肖促成泰蕾斯和洛朗结婚时所期望的那样,从结婚的第二天起,礼拜四的聚会就恢复了旧有的快乐。在卡米耶刚死的那段日子里,聚会岌岌可危。客人们走进这个仍在服丧的家里总是忧心忡忡的,每个礼拜他们都担心被告知说,以后不会再有聚会了。一想到店铺的门将在他们面前关闭,米肖和格里韦就感到极大的威胁。他们本着粗俗之人的本能和固执,不愿打破固有的习惯。他们心想,年老的母亲和年轻的寡妇,很可能在某一天早上搬到凡尔农或别处去,去哀悼他们已故的亲人,这样一来,每个礼拜四晚上他们就会被冷落在街头,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了。他们想象着自己在弄堂里失魂落魄地闲晃着,再想想目前玩牌的乐趣,心中就一边等待那些坏日子的到来,一边胆怯地决定享受最后的一点幸福。于是,他们担忧地、小心翼翼地到店铺里来,每次心里都在嘀咕,也许这就是最后一次了。将近一年左右,拉甘太太一把把眼泪洒着,泰蕾斯则缄口不语。他们呆在一旁,带着这些恐惧,不敢稍有放肆,也不敢放声大笑。他们不再像卡米耶生前那样,觉得他们是在自己家里,只感到每次在餐室桌边所捱过的光阴和所得到的快乐简直像偷来的一样。老米肖在失望之中,私心大发,才作了一次主,要溺死者的遗孀嫁给洛朗。
    结婚之后的第一个礼拜四,格里韦和米肖得意洋洋地走进店铺。他们胜利了,餐室又属于他们的了。他们再也不必担心自己会被拒之门外。他们带着成功者的满足走进来,举止随便,一个个像以前那样又开起玩笑来了。看他们怡然自得,自以为是的神情,外人真以为他们做了一件什么丰功伟绩的大业了。用不着再去想卡米耶了,原有的丈夫已死,使他们毛骨悚然的幽灵,已被活着的丈夫赶跑了。昔日的一切又在欢乐的气氛中重现。洛朗取代了卡米耶,一切悲痛的理由都已消逝,客人们能自由地说笑,而不会惹起任何人的忧愁。他们甚至应该以欢笑来增加这热情招待他们的家庭的快乐。一年半来,格里韦和米肖每次都是借口安慰拉甘太太而来,此后,他们用不着再虚情假意了,他们可以直截了当地坐到桌前,并且重新陶醉在骨牌的清脆声中了。
    每个礼拜都有一个礼拜四的夜晚,于是,每个礼拜总有一次要让这些死气沉沉、粗声粗气、曾使泰蕾斯生气的人聚拢在餐桌旁。少妇很想把这些无聊的人们赶出门去,他们的愚蠢笑声和荒唐话语激发她的愤怒。可是,洛朗让她明白这样的遣散将是一种错误,应该尽一切可能维持往日的局面,特别要保持和这些愚蠢警察的友谊,他们能庇护自己,以打消任何人的疑虑。泰蕾斯屈从了,客人受到殷勤招待,一个个都感到前景美好,高兴极了,等待他们的将是享用不完的晚间聚会。
    就是在这个时期,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具有了某种两重性。
    早上,当黎明驱散了夜晚的恐惧之后,洛朗就匆忙穿起衣服。他并不舒畅,只有当他走进餐室,泰蕾斯把一大杯煮好的牛奶咖啡放在他面前后,他才感到自在些,心里也会平静下来。拉甘太太身子不灵便,几乎不能下楼到店铺里去,她总是露出母爱的微笑,看着他用餐。他大口大口地吃着烤面包,把胃填满,精神才慢慢舒展开了。喝完咖啡后,他还要喝一小杯白兰地。这时,他才完全恢复正常。他只向拉甘太太和泰蕾斯说一声“晚上见”,从来不拥吻她们,然后便闲荡着上班去了。春夭已经来了,堤岸的树木生满淡绿色细纱似的树叶。脚下,河水以温柔的声音流淌;头顶上,初春的太阳散发着柔和温暖的光线。洛朗觉得自己在新鲜的空气中再生了。他大量呼吸这些从四五月天边下来的新鲜气息,他寻觅着阳光,时而停下来看看泛在塞纳河上的片片鳞光,再听听码头上的喧嚣声,让早晨清冽的气味沁入他的肺腑,尽情地享受晴朗而清凉的晨光。当然,他不大想到卡米耶。有时,他也不由自主地向河对岸的陈尸所望一下,他带着勇敢者的威严想起溺死者,觉得自己所有的害怕都是愚蠢的。他的肚子填得饱饱的,神清气爽,又恢复了往日混沌和无所用心的神态。他到了办公室,在那里熬过整整一天,不断地打着呵欠,等着下班。他像其他的人一样,只是一个平庸的职员,愚蠢,烦闷,脑中空空,没有半点思想。他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提出辞呈,租一间画室。他朦朦胧胧地向往一种新的懒散生活,这些够他去想一整天,一直到下班。弄堂店铺的回忆,从没有来烦扰过他。傍晚,他怅然地走出办公室,虽然他从早上起就盼望着下班。他重新慢慢走过码头,心里存着暗暗的烦忧和不安。然而,他走得再慢也无济于事,他总归要回到店铺里去,在那里,晚上的恐怖正等着他。
    泰蕾斯有着同样的感觉。只要洛朗不在身边,她就舒畅些。她已把女佣辞掉了,借口说店铺和卧室里弄得既乱又脏,她希望整洁些。实际上,她需要行走、做事,以此来活动她那僵硬的四肢。整个早上,她忙个不停,打扫、掸尘、整理房间、洗碗盏盘碟,做一些往日使她厌恶的种种杂事。直到中午,这些家务使她沉默地忙碌不停。她除了关心天花板上的蜘蛛网和碗碟上的污垢之外,简直没有想到其它事情的时间。中午到了,她就到厨房里去准备午餐。刚坐到桌边,又站起来去拿小菜。拉甘太太时常不安地看着,她很感动,既心疼又生气,她责备她了,而泰蕾斯只回答道,能省就省些。饭后,少妇换了衣服,准备和她的姑母一块去坐柜台。坐上柜台后,她瞌睡了,整夜的失眠弄得她疲劳至极,她现在想要睡觉了,一坐下,她就对渐渐侵犯她的睡意让步。这充满模糊快乐的磕睡,平息了她的紧张神经,她不再想卡米耶,她尝到了病人突然脱离痛苦的那种津津有味的休息。她感到肉体得到休息,灵魂自由了,心里懒洋洋的,精神又慢慢恢复了元气。倘若没有这短暂的休养,她的身体组织一定会在神经系统的紧张中爆裂。白天,她从瞌睡中积聚了一些必要的力量,以便夜晚用来继续受罪和担惊受怕。但是,她并没有真正入睡,她只是稍稍垂下眼皮,沉溺在平和的梦幻之中罢了。每当有女顾客光临,她就睁开眼睛,卖出几个苏的货物,接着,又迷糊起来。她就这样度过三四个钟头,间或回上姑母几句话,她什么也不想,一任自己消沉下去,灵魂得到安息,她也从中获得真正的享受。她有时也茫然地朝弄堂里瞥上一眼,特别在阴天的傍晚,她正可以在黑暗深处隐藏她的疲倦,就更加感到自由自在。阴湿的弄堂污秽不堪,三三两两湿漉漉的穷鬼穿街而过,雨水从他们的雨伞上滑落下来,滴在石板路面上。她感到这是一条乌烟瘴气的小街,一条藏垢纳污的肮脏的过道,没有一个人来寻找她,烦扰她。有时,她看见一些幽幽的灯火在眼前晃动,又嗅到一股刺鼻的湿腥味,就想象到自己被活埋了,以为自己已在地下,在充满死人的墓穴里。想到这儿,她得到慰藉,平息下来了。她对自己说,现在她很安全,她马上就会死去,再也不会受罪了。还有些时候,她得把眼睛睁着,苏姗娜来看她,整个下午都坐在柜台旁绣花,陪着她。奥利维埃的妻子虽然脸上无光、动作缓慢,现在也能讨泰蕾斯的喜欢了。泰蕾斯看着这个要融化似的可怜生物,得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安慰。她高兴做她的朋友,高兴看见她在自己身边,惨淡地微笑着,这更增添了店里坟场一般的阴森气氛。每当苏姗娜那像玻璃一样透明的蓝眼睛注视着她时,她连骨头里都会感到一丝寒气,但心里却是舒服的。泰蕾斯就这样等待四点钟的到来。到了四点钟,她再到厨房里去,重新寻找疲倦,急急忙忙准备洛朗的晚餐。等她的丈夫走进店门时,她的喉头就紧缩起来,重新陷入极度的不安之中。
    每天,这对夫妇的感觉差不多是一样的。白天,当他们不在一起时,彼此都得到了甜蜜的休息;晚上,他们单独相处时,便有一种刺心的不舒服侵袭他们。
    其实,夜晚都是平静的,但泰蕾斯和洛朗一想起要回到他们的房间,就不免颤栗起来,于是他们就尽量拖延聊天的时间。拉甘太太埋在沙发深处,似睡非睡的介于他俩之间,心平气和地闲聊着。她说到了凡尔农,时常想着她的儿子,但总是谨慎地避免说出他的名字。她对这两个亲爱的孩子微笑着,为他俩的未来操心。灯光在她苍白的脸上投下了模糊的光芒,在沉寂的气氛里,她的话显得格外温和。在她的两旁,两个杀人者沉默地一动不动,仿佛在毕恭毕敬地听着。说实在的,这好心的太太喋喋不休地说些什么他们倒不在乎,他们只是喜欢听她的柔声细语,这样,他们就听不见自己头脑里的响声了。他们不敢相对而视,为了保持镇静,他们都凝视拉甘太太。他们从不提出去睡觉,倘若老妇人不提出上床的建议,他们就会继续听她絮絮叨叨,沉浸在她周围的温存中,一直呆到天明。实在拖不下去了,他们才离开餐室,绝望地回到卧室,仿佛就要去投入深渊似的。
    没过多久,他们就宁愿在礼拜四度过一个热热闹闹的夜晚,也不愿要这些亲切的夜晚了。当他们单独与拉甘太太在一起时,他们不能使自己分心,姑母的细小声音和她的柔和快乐不能阻遏他们内心痛苦万分的喊声。他们老是感到睡觉的时刻慢慢挨近了。偶尔,当他们的目光落到房门上时,他们就浑身打颤。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他们想到马上就要在一起,心情也随之越加紧张。而礼拜四则不是这样,他们沉醉于荒唐的谈话中。他们都忘记了自身的存在,心里好受些了。泰蕾斯最后也开始非常盼望这一天到来。如果米肖和格里韦没来,她一定会去找他们。只要有外人在餐室,在她和洛朗之间,她就感到平静些。她甚至希望家里始终有客人、有响声,或是任何能减缓她的痛苦、把她隔绝起来的东西。在众人面前,她表现出一种神经质的快乐。而洛朗也像往日那样开着农民的粗鲁的玩笑,笑声响亮,又讲起跟以前那个画家的闹剧来。聚会的气氛从来没有像这样热烈、喧闹过。
    也就是说,每周有一次,洛朗和泰蕾斯可以面对面呆着,而用不着担惊受怕的。
    然而不久,又有一种恐惧威胁他们。拉甘太太渐渐瘫痪了,他们已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她将愚蠢地被钉在沙发里度日。可怜的老妇人说起话来已经开始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她的声音微弱,她的四肢也越来越不中用了。她成了一个包袱。泰蕾斯和洛朗很害怕看见这个能使他们不必单独相处、能帮他们消除恶梦的人慢慢离开人间。一旦她失去了智慧,僵坐在沙发上说不出话时,他们俩将单独相处,将不再能够逃避夜间可怕的亲密。到了那时,他们的恐惧就要从六点钟开始,而不是从半夜开始,他们都会发疯的。
    他们想方设法维持拉甘太太的健康,这对他们来说太重要了。他们请来许多医生,对她无微不至地关怀。他们在护理病人时找到了平静和遗忘,这又让他们增加了更多的热心。他们不愿失去一个第三者,她能使他们把晚上熬过去,他们不愿使餐室和整幢房子都像他们的房间一样,变成残酷和凶险的所在。拉甘太太对他们殷勤的照料十分感动,她流着泪庆幸自己撮合了这门亲事,把四万几千法郎交给他们也是明智之举。自从儿子死后,她从来没期待过在余生还能享受到这样的深情厚爱,她的两个亲爱的孩子的温存使她感到非常幸福。她的瘫痪是无法治愈的,不论如何治疗照料,她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但她本人却并不这么认为。
    然而,泰蕾斯和洛朗却过着双重生活。他们似乎都有双重的人格:每当黄昏降临,他们就开始颤栗;而当太阳升起,他们又变成了一个麻木、健忘、心情舒坦的人。他们的生活是矛盾的:单独相处时,他们就不免叹息和忧闷;待有别人夹在中间时,他们又平静和微笑着。在众人面前,他们从来不让第三者看出他们内心的痛苦。他们显得很安详、幸福。他们本能地掩饰了他们的愁苦之心。
    看到他们白天这样平静,任何人都不会想到每夜在烦扰他们的幻觉。人们把他们当成天生的一对佳偶,生活是十全十美的。格里韦附庸风雅,称他们是“一对鸳鸯”。每夜的煎熬过后,他们的眼眶周围有一道黑圈,他就开他们的玩笑,询问何时应得贵子。于是,在场的人都大笑一通。洛朗和泰蕾斯脸色惨白,只得硬着头皮笑笑,他们对老职员放肆的玩笑早习已为常。只要大伙呆在餐室里,他们就能控制住自己的恐惧。人们不能猜到,当他们关在在房间里时,产生于他们内心的可怕变化。尤其是礼拜四晚上,这变化来得这样粗暴,仿佛是发生在超自然的世界里。这个夜晚的悲剧,就其奇特性和野蛮的激烈性,超过一切想象,并且深深地隐藏在他们痛苦的内心深处。如果他们说出隐衷,别人会认为他们是在说胡话。
    “这对夫妇多么幸福啊!”老米肖经常这么说,“他们不大说话,但不等于他们不在想。我敢打赌,我们不在时,他们一定会抚摸得互相吞咽下去哩!”
    这就是外界的看法。有时,泰蕾斯和洛朗甚至被看成是一对模范夫妇。整个新桥街的人都祝福这对夫妇情深意笃,生活美满,有过不完的蜜月。然而,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卡米耶的尸体始终横卧在他们中间。也只有他们自己才感觉到,在他们的平静面孔下,内心却在痉挛着,一到夜里,他们就会变得面目狰狞,那种安详、宁静的表情,就会变成了一张丑陋而痛苦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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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蕾斯苍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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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洛朗结婚时本希望实现他的安逸梦想,四个月以后就享用他所获得的好处。倘若不是他的私利把他羁绊在弄堂里的这家店铺里的话,他可能在婚后第三天就会抛弃妻子,就会在卡米耶的幻影面前逃之夭夭了。他之所以能熬过一个个恐怖的夜晚,让自己受尽烦闷之苦,就是为了保持他犯罪带来的一些利益。离开泰蕾斯,他又会陷入贫困,不得不保留职务。相反,留在她身边,他就能满足好吃懒做的欲望,终日躺在拉甘太太转到她侄女名下的一些年息上了。如果能做到的话,人们完全可以相信他会携带四万几千法郎潜逃。可是,女店主听从了米肖的劝告,多了一个心眼,在契约里维护了她侄女的利益。因此,一根强有力的纽带把洛朗和泰蕾斯绑在一起了。他想至少要让自己过上一种悠闲惬意的生活,吃得好、穿得暖;袋里有足够的钱可以任意挥霍,以此来弥补夜晚恐怖的损失。就是为了这个,他才同意与溺死鬼共睡一床。
    一天晚上,他向拉甘太太和他的妻子宣布,他已提出辞呈,两个礼拜后,他就要离开办公室了。泰蕾斯做了一个惊慌的手势。他慌忙补充说,他将租一间小画室,重新学习绘画。他详细说明了现在日常公事的烦恼,以及艺术将展现出的美好远景。现在,他手头上有点钱了,他可以试试运气,他想看看自己能否干出一番事业来。他就这个话题大发议论,只是想掩盖他想恢复原有的画室生活方式的野蛮的欲望。泰蕾斯紧闭双唇,一言不发,她不能同意洛朗依靠她自己的这点私蓄坐吃山空,这点钱能保证她独立的人格。她的丈夫不断逼迫她,要她立即同意,她却回答得很干脆。她让他明白,倘若他不去上班,他便身无分文,将完全由她来负担。在她说话时,格朗目光锐利地逼视着她,她有些慌乱,使她打算说的拒绝之词停滞在喉咙里。她感到从她的同谋者的眼睛里,看出了这样的威胁:“假如你不同意,我就把一切都说出来。”她只好支吾着。这时,拉甘太太大声说道:她亲爱的儿子的愿望太正当了,应该给他必要的条件,让他成为伟大的天才。好心的太太宠爱洛朗,就如她以前纵容卡米耶一样。她已被青年所献的殷勤迷惑了,已落在他的掌握之中。她总是支持他的意见。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洛朗去租一间画室,他每月将领取一百法郎作为各项杂费开支。家庭的开支也重新调整:店铺做生意的赢利就付店铺和住室的房租,余下的差不多恰够支付日常的开销。洛朗画室的租金和每月一百法郎的花销将在两千几百法郎的年息里支取,年息所余的钱款作为公用资金。这样安排就无需原有的资本。泰蕾斯稍稍放心一些。她让她的丈夫发誓决不把开支用过头;再则,她心想,洛朗没她的签名是拿不到她的四万几千法郎的,她暗下决心不在任何字据上签字。
    从第二天起,洛朗在玛扎里纳街的下沿租了一间小画室,他早在一个月前就看中了。有了一个安身所在,他就可以辞掉职位,远离泰蕾斯,安静地度过他的懒惰安逸的日子。两个礼拜后,他向他的同事道别了。格里韦对他突然离职很不理解。照他的说法,一个年轻人,仅用四年工夫就达到了他格里韦花二十年工夫才拿到的薪俸数目,竟这样轻易抛弃了前程!当洛朗告诉他,他就要以全部精力投入绘画之后,他更加大惑不解了。
    这位艺术家终于安置好了他的画室。这是一间几乎呈正方形的阁楼,长与宽均在五六米左右。天花板倾斜,中间开着一个大窗,一束强烈的白光从窗外射进来,照在地板和黑乎乎的墙壁上。街上的嘈杂声传不上来,房里静悄悄的,就像一个洞穴,一个用灰色粘土包裹着的地窖。洛朗尽其可能摆设他的家具,他带来了两张没有草垫的椅子,一张需靠着墙才不致倾倒的桌子,一个旧碗橱,还有他的颜料盒和画架。屋内唯一的奢侈品,是他花了三十法郎在旧货店里买来的一张长沙发。
    他在屋里度过了两个礼拜,一次也没想过动用他的画笔。他在八九点钟时到达,抽着烟,躺在沙发上,等着中午到来。他知道上午还没有过去,还有很长的时间在面前,觉得相当舒服。到了正午,他回去吃午饭,饭后又匆匆忙忙返回,让自己单独留在那里,省得看见泰蕾斯苍白的脸。到了画室,他静静地让胃消化着,一直睡到天黑。他的画室成了一个安乐窝,他身居其中不会发抖。有一天,他的妻子要求访问他的秘密宝室,他拒绝了。待她不顾拒绝来敲他的房门时,他没有去开。晚上,他则对她说,他在卢浮宫呆了整整一天。他担心泰蕾斯会把卡米耶的幽灵也带进来。
    他终于也闲得发慌了。他买了一块画布和一些颜料,开始作画了。他既然没有足够的金钱雇用模特儿,就决定随意画画,考虑不到自然美了。他开始画一个男人的头像。
    此外,他也不是成天呆在画室里。他每天上午工作两三个小时,整个下午则在巴黎和市郊游荡。有一次,他闲荡回来,在学院前面遇见了他中学的老朋友,这位朋友在最近的画展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怎么是你!”画家惊呼道,“啊!我可怜的洛朗,我简直认不出你来了。你瘦了。”
    “我结婚了,”洛朗窘迫地回答道。
    “结婚了?怪不得你完全变样了……你现在做什么呢?”
    “我租了一间小画室,每天上午画一会儿。”
    洛朗三言两语把结婚的经过叙述了一遍,接着,他又激动地说了一通对未来的打算。他的朋友惊讶地看着他,这使洛朗有些迷惑和不安。画家在这位泰蕾斯的丈夫身上,找不到从前所认识的迟钝而平庸的洛朗了。他觉得,洛朗的举止似乎高雅了,脸瘦削下来,并且变得白嫩,整个身体似乎都变得比较尊贵、柔软了。
    “你已变成漂亮的男子了!”艺术家不禁大声说道,“你倒像个大使。这是最时髦的。那么,你属于哪一流派呢?”
    画家的话使洛朗很不自在,但他又不敢骤然离开他的朋友。
    “你愿意到我的画室去坐会儿吗?”他看他的朋友没有告别的意思,最后提出了邀请。
    “非常乐意,”那朋友答道。
    画家对他方才观察到的变化并没联想到什么,他很想去看看他老同学的画室。当然,他爬六层楼可不是去看洛朗那些一定会令他作呕的新作品的。他唯一的愿望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他爬上他的画室后,朝挂在墙上的油画扫了一眼,他更加惊奇了。墙上挂着的五幅习作中,两幅是女人的头像,三幅是男人的头像,画笔遒劲,姿态丰满而坚定,每一幅都以华美的颜色衬在灰亮的底面上。艺术家快步走过去,惊呆了,他甚至不想掩饰他的惊讶:
    “是你画的吗?”他问洛朗。
    “是的,”洛朗答道,“我想画一幅大油画,这些都是小样,先作些准备。”
    “不要开玩笑了,这些真是你画的吗?”
    “当然是的,怎么不能是我呢?”
    画家不敢回答,他想说:“因为这些画是地道的艺术家的手笔,而你从来都只是一个蹩脚的学徒。”他在习作前默默地看了良久。不言而喻,这些习作还很幼稚,但是,它们具有那样奇特而有力的个性,它们预示着一种发展的艺术本能。这些画仿佛都是有生命力的。洛朗的朋友从没见过这样有前途的草图。等他认真观察了这些油画后,他转身对洛朗说道:
    “坦率地说吧,我以前可没想到你能画得这样好。魔鬼才知道你从什么地方学得了这样的才能。老实说,这是学不来的。”
    说完,他又仔细端详起洛朗来。他觉得洛朗的嗓音变得柔和,姿态也优雅了。他无法猜到改变这个人的可怕力量是什么,怎么会使他的身上多了一些女人的气质。毫无疑问,杀害卡米耶的凶手身上产生了一种奇异的现象。要分析透这种奇妙的现象,的确是困难的。洛朗的身心经受了巨大的生理失调的冲击,如同他能变成一个胆小鬼一样,也使他变成了一个艺术家。从前,他窒息在血质的重压之下,呆在围绕着他身体的厚密的健康气氛中,被蒙住了眼睛。眼下,他变瘦了,变得担忧和敏感,这正是神经质的人们所有的。在他所过的恐怖生活中,他的思想昏乱,迸发出天才的火花。某种精神的病症以及他身心的神经上的病症,都奇异、清晰地发展了他身上的艺术官能。自从他杀人后,他的肉体仿佛变轻了,过度兴奋的头脑仿佛变得开阔多了。他的思维突然延伸出去,奇妙的构思和诗人的幻想都不期而至了。他的神态就这样突然地发生了变化。也正因为这样,他的作品变美了,突然就具有了个性和生命的活力。
    他的朋友不再追究这艺术家的诞生之谜,他迷惑不解地告别了。走前,他又看了看油画,对洛朗说:
    “我对你只有一个批评,就是所有这些头像仿佛都属于一个家族。这五个人头很相象。女子们也有着莫名的、粗鲁的姿态,仿佛都由男子们假扮而成……要知道,如果你想用这些草图来创作一幅油画,就必须改变其中的几个面貌。你的人物不能完全是兄弟或姊妹,这会让人笑话的。”
    他走出画室,在楼梯口又笑着补充说:
    “说实在的,我的老朋友,看见你很高兴。现在,我相信奇迹了……上帝啊! 你现在是很合格的了!”
    他下楼走了。洛朗回到画室后,心里很乱。刚才,当他朋友向他指出,习作上所有的人头像有着同一个家族的面容时,他曾猛地转过身子把苍白的脸藏起来。这无可避免的相似已开始打击他。他慢慢地走到画像前,看着这些头像,一个个审视着,背部都被冷汗浸湿了。
    “他说得对,”他喃喃地说道,“他们都很相似……都像卡米耶。”
    他倒退了一步,坐在沙发上,始终不能把眼睛从这些头像上移开。第一个人头像画的是个老头,有着长而白的胡子,在这白胡子下面,艺术家看到了卡米耶的下额;第二个是金发的少女,这个少女用溺死者的一对蓝眼睛注视着他;另外三个人头像也都有着溺死者脸上的某些特征。卡米耶仿佛化装成了老头、少女,虽说由画家任意打扮,但始终保留着原来面目的基本神态。在这些人头像中,还存在着另一种可怕的相似之处:他们都表现出痛苦和恐惧的神色,简直是同被压在一种恐怖的情感下面。每个人在嘴的左角都有微微的皱纹,使嘴唇歪曲,显出丑相。洛朗还记得,他在溺死者痉挛的脸上曾看到过这条皱纹,现在它成了这一张张脸的共同的、丑陋的标志。
    洛朗明白,他在陈尸所注视卡米耶太久了,尸体的形象在他心中已深深打上了烙印。现在,这个形象到处跟随着他,他的手不知不觉间就勾勒出这张狰狞的脸上的线条。
    画家仰躺在沙发上,渐渐感到这些画像活动起来。忽然,他面前出现了五个卡米耶,是五个他亲自用自己的手指强有力地勾勒出来的卡米耶,正以可怕的奇特样子,装出老的、小的、男的、女的面貌。他站起来,撕碎了画布,扔到门外。他对自己说,如果他自己让房里布满被害人的画像,他将会在画室里被吓死的。
    另有一种恐惧又突然来袭击他:他害怕从此以后,他画的每张人头像都将是溺死者的头像。他即刻想知道他能否控制住自己的手。他把一块白布放在画架上,然后用一段木炭棒画出一张头像。这人头又像卡米耶。洛朗粗暴地把这张草图抹去,尝试再画一张。几乎一个小时之间,他就这样和驱使他手指的神秘力量斗争着。在每次新的尝试中,他都画出了溺死者的头。他打起精神,竭力想避免画出自己已熟记在心的线条,但都无济于事。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勾勒出这些线条,不得不画出那些挣扎着的肌肉和筋骨。他飞快地涂出轮廓,然后再仔细运用炭笔,但结果都是一样的:卡米耶那狰狞而痛苦的脸始终出现在画布上。艺术家先后勾勒出一张又一张不同的人头像,他们之中有天使、罩着光环的圣母、戴着金盔的罗马战士、脸色红润的金发儿童和满面伤疤的老强盗,其结果总是将溺死鬼重现出来,那溺死鬼轮流做了天使、圣母、战士、儿童和强盗。这时,洛朗干脆去画漫画。他夸大了特征,勾勒出吓人的轮廓,创作出粗陋不堪的头像,其结果,只是成功地使他的被害人的相貌显得更加触目、更加可怖。最后,他又画狗和猫等动物,而这些狗、猫也酷似卡米耶。
    洛朗内心狂怒了。他想到了那幅大油画,绝望之中,一拳击碎了画布。现在,不应该再想他的未来杰作了。他心里明白,此后,他除了卡米耶的脑袋外什么也画不成了。正如他朋友所说的那样,如出一辙的人像只会让人看了发笑。他想象自己未来作品的形象,在他的各种人物的肩上,无论男人或女人,都安放着一颗溺死者苍白而惊恐的脸孔。他所唤起的各种奇特形象,就这样以残酷的可笑样式显现在他面前,他为此而非常愤怒。
    因此,他不敢再工作,生怕一动画笔就让他的被害人复活。倘若想在画室里平静地生活,他就得永远不在里面作画。一想到他的手指将不断地绘出卡米耶的头像,他便恐怖地看着自己的手。他觉得,这双手仿佛已不属于自己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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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朗突然张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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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威胁拉甘太太的病症已经发作了。几个月以来,麻木沿着她的四肢发展,始终在压迫着她,突然,一直麻木到她的脖子,她全身瘫痪了。一天晚上,正当她和泰蕾斯、洛朗安静地闲聊时,突然张着口,好像有什么人捏住了她的脖子一样,没有说完的一句话卡在喉咙里。她想喊叫,想呼救,但是她只能断断续续地吐出一些嘶哑的音节。她的舌头变成一块石头,她的四肢僵硬了。她从此不能再说话、也不能行动了。
    泰蕾斯和洛朗站起来,看见女店主挣扎了五秒钟的突变,惊骇地呆在那里。她僵硬了,用哀求的目光注视着他们,他们才想到用种种问题询问她,想知道她痛苦的原因。她答不出来,仍然以极惶恐的目光看着他们。这时,他们明白他们面前只剩下一具活尸,她看着他们,听他们说,但却不能对他们说话。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绝望了,实际上,他们内心并不怎样挂虑疯瘫者的痛苦,只是悲伤他们自己,因为此后,他们将永远单独相处了。
    从这天起,这对夫妇的生活就变得更难忍受了。他们在年老的、不能再以柔和的闲话为他们平息恐怖的残废人面前捱过残酷的夜晚。残废人像一个包裹或一件东西似的卧在她的沙发里。只有他们两个困惑而不安地呆在桌子两端。这活的尸体不再能分离他们。有时,他们甚至把她忘记了,把她当成一件家具。这时,夜里的恐惧又攫住他们,餐室就像卧室一样变成一个可怕的地方,这儿也有着卡米耶的鬼魂。他们就这样,每天又多受四五小时的罪。黄昏一到,他们心里就开始颤栗,把灯罩往下拉,让彼此不再相看,竭力装出相信拉甘太太就要说话,就要使他们记起她的存在。倘若说,他们还把她留在身边,没把她除掉,这是因为她那对眼珠还在活动。当他们看见这对眼珠在转动,在闪闪发光,他们有时还能得到些安慰。
    他们总是把残废老太太安置在油灯的白光下,使灯光能够照亮她的脸,这样一来,他们抬头就能看见她。这张苍白、憔悴的脸在别人看来也许是不忍目睹的,但是对他们而言,却是迫切需要的伙伴。他们总带着真正的快乐向她投去目光。她的脸像是僵尸的脸,只是在中间嵌了一对活人的眼珠,这对眼珠灵活地在眼眶里滚动着,而脸颊和嘴都仿佛石化了,保持着令人恐怖的僵硬。倘若拉甘太太打盹垂下眼皮时,她完全苍白和沉默的脸简直与死人无异。泰蕾斯和洛朗觉得没有人与他们在一起了,便使劲弄出一些响声来,直到病人又抬起眼皮,看着他们为止。他们就这样逼迫她始终醒着。
    他们把她当作供自己散心的、可以使自己脱离恶梦的东西。自从她瘫痪后,他们就必须像对待孩子似的侍候她。他们对她关怀备至,以强迫自己分心散神。清早,洛朗帮她起床,把她抱到单人沙发里;晚上,他又把她搬到床上。她的身体还很重,洛朗得用尽全力才能用胳膊抱起她,并慢慢移动。转动沙发椅子的活儿也由他干。其他的事则由泰蕾斯负责:她替病人穿衣服,喂她吃饭,想方设法猜透她想要干什么。在瘫痪后的起初几天,拉甘太太的手还能动动,还能在一块石板上写出她的需求。不久,她的两手也失去知觉了,不能再举起它,更不能再捏一支石笔。自此以后,她只能用目光代替言语,她的侄女必须猜出她需要什么。少妇承担了护士的工作,这给她的肉体与精神都带来了劳苦,不过,这对她反而更好。
    这对夫妇为了避免单独相处,从清早就把老太太的单人沙发推到餐室里。他们把她放在中间,仿佛他们的生活少不了她,要她参与他们的用餐和一切会面。她若表示要回自己的房间里去,他们就故意装出不懂她的意思。她只有在破坏他俩单独交谈时才是受欢迎的,她没有权利独自相处。上午八点,洛朗去他的画室,泰蕾斯下楼去店堂,瘫痪病人就一人留在餐室里,直到中午。午饭后,她还是一个人呆到晚上六点。白天,她的侄女也常上楼来,围着她忙一阵,看看她需要些什么。对此,他们一家的朋友们都不知用什么颂词来赞美泰蕾斯和洛朗的品行才好。
    礼拜四的聚会照常进行,拉甘太太照样参加。他们把她的沙发移近餐桌,从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她一直睁着眼睛,以微明的目光轮流注视她的客人们。最初,老米肖和格里韦看见这位半死不活的太太在场,有点窘迫和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他们感到有些轻微的烦闷,他们在心里盘算,有什么办法能使自己的悲伤恰到好处。该对这个半死不活的人说些什么,还是完全不去管她?渐渐地,他们决定像往常一样对待拉甘太太,好像她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似的。他们装成根本不知道她的病,与她说话,提出要求或回答问题,为她和他们自己而不断发笑,始终不让自己被她严肃的面部表情所困扰。这是一个古怪的场面,看这些人的神情,就像是在有条有理地与一具雕塑讲话,就如小姑娘在和她们的玩偶谈心一样。瘫痪者始终是僵直和沉默地面对他们,而他们却滔滔不绝地说着,频繁运用各种手势来表示和她谈得十分投机。米肖和格里韦对自己出色的举止暗自得意,他们认为这样做很有礼貌。再则,他们因此又可以避免厌烦,可以不说那些习惯上的哀怜话语。拉甘太太看见自己仍被当成一个健康的人,一定很高兴。从此,他们就在她的面前寻开心,毫无顾忌。
    格里韦还有一种怪癖。他认定他与拉甘太太很有默契,只要她望他一眼,他就立即明白她想要什么。这的确是微妙的注意。不过,可惜每次格里韦都猜错了。他常常中断打牌,认真注视着她,病人的眼睛始终平静地看着牌局,但他却声称,她想要这个或那个。经过证实,拉甘太太什么都不要,或要的完全是另一样东西。格里韦毫不泄气,他摆出一副得胜者的姿态:“我不是早就对你们说过么!”几分钟后,他又重新开始了。而当病人公开表示一种愿望的时候,却又是另一回事。泰蕾斯、洛朗和客人们,先后说出她可能需要的东西,而格里韦便显出了他猜测的笨拙。他把从脑中掠过的一切都一一说出,然而,他猜的总是和拉甘太太所期望的相反。但是,他仍然一再地说:
    “我么,我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书一样清楚。听着,她对我说,我猜得对……不是吗,亲爱的太太?……是的,是的。”
    应该说,要猜中老太太的愿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只有泰蕾斯掌握了这门学问。她倒很容易和这依然活着的、深埋在尸肉之内的闭塞了的智慧相通。在这活着的可以参与生活但不能有任何行动的可怜的生物体内,究竟出现了些什么形象呢?她看得见,听得见,大概还能以清晰明了的方式来判断事理,不过,她不能动,说不出话,不能再表达她内心的想法。或许是她的思想窒塞着吧,她不能举手,不能开口,就算她做个动作,说句话就能决定人类的命运,她也没有方法表现出来。她的灵魂就像那些因误会而被人活埋的人,到了晚上,他们在地下两三米处醒转来,纵然他们叫喊和挣扎,但从他们身上踩过的人们仍然听不见他们悲惨的呼叫声。洛朗常常看着拉甘太太,只见她紧抿着嘴,双手平摊在膝上,整个生命只在她那对活跃而敏锐的眼神里表现出来。这时,洛朗心里总是想:
    “谁知道她一个人在想些什么!……在这个半身入土的女人的脑子里,大概正在上演什么悲剧吧。”
    洛朗猜错了。拉甘太太是幸福的,她亲爱的孩子们对她精心的照料和如此的深情厚意使她深感幸福。她时常梦想就这样了此残生,在真诚和温暖的感情中慢慢死去。当然,她更希望能说话,感谢帮助她平静死去的朋友们。但是,她还是顺从地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真的,她毫不反抗地接受自己面临的情况,她一向习惯的隐退的平静生活和她温和的性格,使她没有过分强烈地感受到沉默和瘫痪所带来的痛苦。她又成了个孩子,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毫不烦闷地向前看并回想往事。她像个小女孩似的乖乖地坐在沙发里,甚至还感到某种安慰。
    她的眼神一天比一天温和和敏锐。她终于达到了使用眼睛也能像从前使用手和口向人表示感谢一样。她以这种独特而动人的方式来取代失去功能的器官。她脸上的肉柔软松弛,显得很丑陋,但她的眼睛却放出天使般的光芒,异常美丽。自从她弯曲的没有生气的嘴唇不能再笑了,她就用眼睛来笑,目光柔和而亲切,在她的双眸里掠过一道湿润的光后,黎明的曙光便会升起。世上什么也比不上她那对眼睛更神奇了,它们就像在这死寂般的脸上微笑着的两片嘴唇。脸的下部是忧郁的、灰白的,上部则发出神奇的光亮。尤其在看亲爱的孩子们时,她在这刹那间的目光里倾注了自己的一切感激和全部的灵魂之爱。清晨和傍晚,当洛朗搬移她,把她抱到胳膊间的时候,她的目光中充溢着温情,对他表示出深深的谢意。
    她就这样生活了许多礼拜,等着死神召唤,自信不会再有任何不幸降临到自己头上了。她想她已赎清了前世的罪孽,但是她错了。一天晚上,一个可怕的沉重打击压倒了她。
    泰蕾斯和洛朗把她放在他们两人中间,但她的存在不足以隔离他们,让他们可以抵抗他们的忧闷。一旦他们忘记她在场和忘记她在看着他们、听他们说话时,他们的神经又疯狂了,以为看见了卡米耶,于是便想方设法驱赶他。于是他们说起胡话,口里不由自主地招供了,终于把一切都透露给了拉甘太太。洛朗在神经发作时,说话就像幻想症患者似的。突然之间,疯瘫老太太什么都明白了。
    拉甘太太的脸上现出一阵痉挛,可怕极了,她受到的震动如此剧烈,以致泰蕾斯以为她即刻就会蹦跳起来,大喊大叫。可接着,她的神色又变得像铁板一样。这一冲击那样可怕,仿佛使一具尸体触了电。在刹那间爆发出来的感觉消失后,瘫痪病人比以前显得更颓丧,脸色更苍白。她的眼睛曾是那么温和,现在却变得暗黑,异常冷峻,犹如两块金属。
    人间所遭遇的精神上的打击也莫过于此了。罪孽的现实像闪电般地在瘫痪病人的眼里掠过,并以雷击一样的残酷侵入了她的体内。如果她能站起来,把涌到喉头的愤怒痛痛快快地发泄出来,咒骂杀死他儿子的凶手的话,她的痛苦或许会减少一点。但是,当她全听见了,明白了一切之后,她却仍然不得动弹,说不出话,并且要把痛苦往肚子里吞咽。她仿佛觉得,泰蕾斯和洛朗把她捆绑起来钉死在沙发里,阻止她狂奔,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哀号,然后又以残酷的乐趣不断向她重复道:“我们杀了卡米耶!”恐惧和愤怒在她全身疯狂地奔腾着,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出口。她拚足力气想把自己从重压下解脱出来,想解放喉咙,滔滔不绝地倾吐自己的怨恨,但一切都无用。她觉得舌头冷冷地胶贴着上颚,她脱不开这死了的束缚。尸体似的无能身体要她始终僵硬地呆在沙发里。她的感觉和一个患昏睡病的人一样,活生生地被人埋葬,整个身体无法动弹,只是听见头顶上一下一下沉闷的铲沙声。
    她内心正经历的劫难就更为可怕。她有天崩地裂似的感觉,自己完全垮了。她的整个生命被破坏了,她的一切温柔,一切善良,一切献身,都突然被推翻,被踩在脚下。她一辈子都过得恬淡而温存,到了最后时刻,眼看就要带着安宁、幸福的生活信念撒手人寰时,却有一个声音对她吼叫: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是罪恶! 被撕破的帐幕向她露出,在她看见的“爱”和“友情”之外,却有血和耻辱的可怕景象。倘若她能大声诅咒的话,她甚至会咒骂上帝。上帝把她欺骗了六十多年,把她当成一个温和、纯洁的小女孩,以平静、快乐的虚伪景象戏弄了她的眼睛。她始终是愚蠢的孩子,盲目地轻信一切,完全看不见真实的生活在情欲的血腥泥污里爬行。上帝并不善良,他早该把真相告诉她,或者就让她带着天真和盲目到地下去。而现在,留给她的,只是对爱情、友谊和忠诚的全盘否定。除了杀人和荒淫之外,什么都已不存在了。
    啊!卡米耶竟死在泰蕾斯和洛朗的合谋下,他们竟在可耻的通奸中筹划了犯罪!对拉甘太太而言,她的思想里有了这样大的一个深渊,她简直不能再思维,不能以明晰和认真的方式去想象。她只有一个感觉,就是不断往下坠落,可怕极了,她仿佛觉得自己坠入了一个阴森冰冷的洞穴里,她对自己说:“让我在这洞穴里跌碎骨头吧!”
    受到最初的震动时,在她看来,罪孽太大,似乎不像是真的。随后,当她回想起以前她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相信通奸和谋杀确有其事时,她感到自己要发疯了。泰蕾斯是她一手抚养成人的,洛朗则是她像慈母般一心一意爱着的,他们居然就是杀卡米耶的凶手。这思想就像一个巨轮在她脑子里旋转着,发出轰轰的声响。她猜到了那些丑恶的详情,看穿了那些虚伪的掩饰,又回忆起他们的种种假面,这些都是极其残忍的讽刺,她宁愿立刻死掉,而不愿再思想。只有一个机械的、难以摆脱的想法,以磐石般的重量和执拗,碾压着她的脑袋。她反复地对自己说:“杀死我的孩子的是我的另外两个孩子。”她找不到别的想法来表达她的绝望。
    她在心理上产生了突变,她迷乱地思索着,已不再认识自己了,在突如其来的报仇雪耻的强烈愿望下,她一生中的善心德性已荡然无存,她只想着报仇。她已经判若两人,内心一片漆黑,她感到在她那垂死的肉体中产生了一个新的人,这个人只想无情和残酷地咬碎杀害她儿子的仇人。
    她全身瘫痪,完全动弹不得,她知道自己无法跳到泰蕾斯和洛朗身边,紧扼他们的咽喉,把他们掐死。这时,她只得忍受着沉默不动,大颗大颗的泪珠慢慢从她眼睛里淌下来。还有什么比静止和沉默的绝望更令人伤心的呢?她的泪珠一滴滴地顺着这张失去生命的脸往下淌时,没有一条皱纹在活动。这张苍白、死气沉沉的脸不能哭泣,只能用眼睛在呜咽,这幕景象真让人伤心欲绝。
    泰蕾斯吓呆了,怜悯心油然而起。
    “让她睡觉吧,”她指着她的姑母对洛朗说。
    洛朗慌忙把病人的沙发推到她的房里。然后,他又弯下腰用双臂把她抱起。这时,拉甘太太希望有一根有力的弹簧能让她站立起来,她作了最大的努力。上帝不会准许洛朗把她紧搂在怀抱里的,如果他有这可怕的无耻举动,她期待天雷来轰死他。但是,既没有弹簧支撑她,上天也没让雷打下来。她沮丧而被动地呆着,简直像一个衣服包裹。她被谋杀者抓住,举起,搬移。她感到苦恼,觉得自己柔软而自暴自弃地被抱在卡米耶仇人的胳臂之间。她的头侧枕在洛朗的肩膀上,她恐惧地睁大了双眼注视着他。
    “行啊,行啊,好好看着我吧,”他轻声说道,“你的眼睛总吃不掉我吧……”
    他以粗暴的动作把她丢到床上。病人倒在床上便晕过去了。她的最后思想只有恐怖和厌恶。从此以后,她早晚都要忍受洛朗用双臂邪恶地搂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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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道出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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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这对夫妻在极度的恐惧心理下,才当着拉甘太太的面吐露心声,道出了真相。他们彼此之间不是残忍的,即使他们的安全不让他们保持缄默,出于人道的关系,他们也一定会避免这样的泄露。
    礼拜四又到了,他俩都感到异常不安。早上,泰蕾斯问洛朗,晚上把拉甘太太留在餐室里是否安全,因为她什么都知道了,也许会透露出消息去。
    “算了吧!”洛朗答道,“她连一个小指头都不会动,你怎么相信她会多嘴呢?”
    “也许她能想出个办法来,”泰蕾斯答道,“自从那一晚后,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她好像已经有了办法。”
    “不,你不要疑心,医生对我说她一切都完了。如果她还能再次开口的话,那就是她临终前的最后一刹那……她不会活得很久,你就看吧。要阻止她今晚和我们在一起,这太蠢了……”
    泰蕾斯颤抖着。
    “你不理解我的意思,”她喊着说,“哦!是的,你说得很对,流的血已经够多了……我是对你说,我们可以把她关在她的房间里,并且借口说她不舒服,睡下了。”
    “就是这样,”洛朗再次反驳她说,“愚蠢的米肖很固执,他一会进入她的房间里去看看他的老朋友……这才真是要我们送命哩。”
    他犹豫了一下,想装得镇静一些,但疑虑和恐惧终于使他说话支支吾吾起来。
    “最好听其自然吧,”他继续说道,“这些人笨得像头鹅,她说不出话,就算她有绝望的表示,他们肯定也不会懂的。而且,他们永远也不会怀疑到我们的犯罪,因为他们连个蛛丝马迹都没发现。经过一次考验之后,我们以后就不必再对这次失误愁眉不展了……你看着吧,什么事也不会有的。”
    晚上,当客人们到齐后,拉甘太太还是坐在火炉和餐室之间的老位置上。洛朗和泰蕾斯显示出极好的性情,隐藏起他们的颤栗,忧虑地等待着或许会发生的事变。他们把灯罩压得非常低,光亮只能照在桌面的漆布上。
    客人们开始玩牌之前,总有一段平淡而喧哗的谈话。格里韦和米肖少不了要向瘫痪者询问健康状况,他们自问自答,十分动听,这些都是他们讲惯的套话。这之后,他们再也不管可怜的老妇人了,大家都高高兴兴地一头扎进牌局里。
    自从拉甘太太知道了可怕的秘密之后,她就万分焦急地等待这个夜晚到来。她早已积蓄了最后的力量,准备揭发这两个罪人。直到最后时刻,她还担心不能参加聚会。她想,洛朗一定会灭掉她、杀死她,或至少会将她关在房间里。当她看见他们把她安置在餐室里,和客人们呆在一起时,她心里高兴极了,她想她可以替儿子作复仇的尝试了。她知道她的舌头没用了,就想试用一种新的语言。她以惊人的意志力,终于使她的右手多少能活动一些,能把它从膝盖上微微抬起一点,平时,她总是把手平放在膝盖上,一点也不能动。然后,她又循着她面前的桌脚,慢慢向上移动,终于将它放到了餐桌的漆布上。她在桌上衰弱地摇动手指,试图引起别人注意。
    玩牌的客人们瞥见在他们之间有只毫无血色、毫无生气、软绵绵的手之后,都感到十分惊诧。正当格里韦得意洋洋地要打出双六时,臂膀悬在半空停住了。自从病人受到那次打击以来,她就再也没挪动过双手。
    “哎!您看,泰蕾斯,”米肖大声叫道,“拉甘太太在摇动手指头……她一定要什么东西。”
    泰蕾斯不能回答,她和洛朗的目光一直紧随着瘫痪者艰难的动作。她看着姑母灰白的右手在强烈的灯光下显得惨白,就像一只即将会开口说话的复仇的手。两个凶手都憋住气等待着。
    “是的!一定是的!”格里韦说,“她的确是想要什么东西……哦!我们俩彼此很了解……她想玩骨牌……喂!是吗,亲爱的太太?”
    拉甘太太做了一个强烈的否定示意。她拚足了力气伸出一个手指,把其余的手指缩了回去,然后开始艰难地在餐桌上勾划字母。还没等她勾出几笔,格里韦又神气活现地叫起来:“我懂了,她说我出双六是对的。”
    拉甘太太向老职员狠狠瞪了一眼,又自顾自写下去。可是,她每勾一划,格里韦就打断她,大声说她不用再写了,他早就懂了,于是又作了一次愚蠢的猜测。最后还是米肖制止了他。他说:
    “算了吧,请让拉甘太太说下去吧。说吧,我的老朋友。”
    他注视漆布,好像正倾耳细听。但是,瘫痪病人的手指没劲了,每个字,她要写上十几次,即使写成了也是东歪西倒的。米肖和奥利维埃俯下身去,不能读出它的意义,又逼迫她再重写头几个字母。
    “啊!行了,”奥利维埃突然大声说道,“这次,我已看出来了……她写您的名字,泰蕾斯……看吧:‘泰蕾斯和……’写下去,亲爱的太太。”
    泰蕾斯几乎怕得喊了出来。她看着她姑母的手指在漆布上滑动,好像看见这几个手指正用火一般的字母勾勒出她的名字和罪行。洛朗猛地站起来,心里盘算着是否向拉甘太太扑过去,把她的胳膊拧断。他以为一切都完了,他看见这只手又复活了,并正在披露卡米耶惨死的真相,他的内心就感到了刑罚的重压和冷酷。
    拉甘太太一直写下去,不过动作越来越迟缓了。
    “这好极了,我看得很明白,”过了会儿,奥利维埃看着这对夫妇接着说道,“你们的姑母写了你们俩的名字:泰蕾斯和洛朗……”
    太太不住地点头,并向杀人者投射压倒他们的目光。随后,她很想写完,可是她的手指已僵直了。她凭她那坚韧无比的意志曾使她的手指动起来,但现在力气已消耗殆尽。疯瘫症又沿着她的手臂慢慢上来,重新侵入她的手腕。,她感到麻木症状沿着她的胳膊在向上蔓延,又重新控制着她的手腕。她挣扎着又写了一个字。
    老米肖大声说道:
    “泰蕾斯和洛朗曾经……”
    奥利维埃赶紧问道:
    “您亲爱的孩子们曾经什么?”
    这两个杀人者怕得要发狂了,几乎要替她大声把话讲完。他们以僵死和昏乱的眼睛盯着这只复仇的手,突然,这只手痉挛了一下,瘫倒在餐桌上,继而又滑了下去,重新像一堆死肉似的落在残废者的膝盖上。疯瘫症又恢复了,惩罚已停止。米肖和奥利维埃懊丧地坐了下去,而泰蕾斯和洛朗则尝到了强烈的快乐,几乎要在冲撞他们胸膛的急速血流下昏晕过去。
    格里韦看大家不相信他的说话,非常懊恼。他想,他要把拉甘太太没说完的话说完,以挽回他的威信。他看见众人纷纷在猜测这句话的含意,便说道:
    “这是很明显的,我从拉甘太太的眼神里已猜出了整个句子。我么,我根本不需要她在桌子上写字,她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懂得她的意思……她想说的是:‘泰蕾斯和洛朗曾好好服侍我。”’
    这下格里韦大概该庆幸他的想象力了,因为所有的人都附和他的意见。客人们都称赞洛朗夫妇细心服侍这位可怜的老太太,实在是非常难得。
    “这是确实的,”老米肖一本正经地说,“拉甘太太想对孩子们所给与她的温存侍候表示感激。全家都很幸福啊。”
    说完他拿起骨牌,又补充了一句:
    “好吧,继续玩牌。我们打到哪儿了?……我想是格里韦打出双六吧。”
    格里韦打出了双六。于是大家又痴痴呆呆、神情麻木地继续玩牌。
    疯瘫者怀着可怕的绝望心情,注视她衰废的右手。是她的手违背了她的意思。现在,她觉得它像灌铅一样的沉重,再也提不起来。上天不让卡米耶复仇,他的母亲原本可以让大家了解他被害的真相,但上天把他母亲唯一的手段都剥夺了。不幸的老太太对自已说,她别无他路,只有到九泉之下与儿子相会了。她垂下眼皮,觉得此后自己是完全无用了,恨不得自己已被打入到地狱中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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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在忧虑和恐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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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结婚两个月以来,泰蕾斯和洛朗始终挣扎在忧虑和恐惧中,于是,仇恨在他们的心中慢慢地增长着。最后,相互终于投射出隐隐充满威胁的愤怒目光。
    仇恨不可避免地来到了。他们首先像畜生似的,全凭血的热烈情欲相爱;随后,在犯罪的事变中,他们的爱变成了忧惧,接吻时也感受到一种有形的恐怖;眼下,他们的婚姻,共同的生活只是徒增痛苦,他们终于愤怒而且反抗了。
    这是一种残忍的、非常猛烈的憎恨。他们明显地感到彼此互相妨碍,他们心想,如果他们不面对面相处,就一定会过上安静的生活。当他们在一起时,仿佛有块巨大的石头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很想把这块石头搬走,消灭掉。他们的嘴唇紧闭起来,暴烈的思想掠过他们明亮的眼睛,彼此有一种互相吞噬的欲望。
    其实,只有一个思想在侵扰着他们,那就是他们是对自己的犯罪发怒,为永远扰乱了自己的生活而绝望。他们的全部愤怒和憎恨,都是从这点出发的。他们感到病痛是根除不了的,因为害死了卡米耶,他们会痛苦终生,想到要终身受苦,于是便怒气冲冲了。他们不知道向谁泄恨,于是便相互埋怨,彼此憎恨。
    他们不愿承认婚姻就是对他们的谋杀罪行的致命的惩罚。他们抗拒着,不愿意听见内心的声音对他们喊出实情,把他们的过去一一展现在面前。不过,在他们激动、狂怒的时刻,他们都非常明白发怒的原因何在,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他们去杀了人。然而,杀人只能给他们带来一种绝望而难堪的生活。回想过去,他们认识到,他们所期望的奢靡而平静的幸福生活是不切实际的,这是造成他们悔恨的唯一根由。如果他们能平静地接吻,快乐地生活,他们就不会悲悼卡米耶,或许还会因通奸而发福。但是,他们的身心在反叛,拒绝合二而一。他们很忧虑地自问,恐怖和厌恶将把他们引到何种难忍的惨境中呢?他们只看见一个痛苦、可怕的前景,一个不祥、狂暴的结局。于是,他们便像两个被人捆绑在一起,而徒然努力想挣脱这强迫的拥抱的敌人一样,肌肉和神经都处于紧张状态,他们僵持着,终于不能解脱出来。明白了他们永远也挣脱不出彼此的拥抱时,他们就恨起那擦伤了他们皮肤的绳索,厌恶彼此接触的身体,觉得不舒服在与时俱增,忘记了把他们捆绑在一起的正是他们自己。他们一刻也不愿再忍受这样的关系,彼此猛烈地指责,相互咒骂,以叫喊和责备来麻醉自己,以为这样能减轻他们的痛苦,医治他们的创伤。
    每天晚上,他们都要吵闹一场,有意寻找激怒对方以放松自己的神经的机会。他们相互窥伺着,用目光相互打量,探索着对方的伤口,寻找每个伤口的最痛处,似乎能从对方的痛苦叫喊中得到很大的快乐。他们就这样生活在不断的激怒中,厌恶自己,对对方的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眼神都要痛苦、狂怒一阵。他们的整个身心都为暴力准备着。最轻微的不耐烦,最平常的不合意,都会在他们紊乱、失调的思想里异常地扩大开来,并突变为极大的暴怒。一件无足轻重的事也会掀起一场风暴,并且持续到次日。菜烫了一点,窗子被打开了,否认一件什么事,或表示了一点异议都足以促使他们发作为真正的疯狂。每次争论时,他们总把淹死者当面提出来,一句又一句地发展到互相谴责圣都昂的谋杀。这时,他们面红耳赤,亢奋上升至癫狂。互相扭打,难听的叫喊,令人窒息的可耻暴行接连而来。平常,泰蕾斯和洛朗总是在饭后发作,他们把餐室门关着,不让他们的狂叫声传出去。这间屋子就像一个地窖,只有油灯的淡黄亮光照着房间深处,他们能够随意地互相吞噬。在寂静的气氛里,他们的叫声显得更加冷酷、惊心动魄。只是在疲倦压倒了他们的时候,吵闹才停止下来。也仅仅到了那时,他们才能享受几小时的休息。对他们来说,争吵变成了一种需要,变成了一种麻醉神经、获得睡眠的手段。
    拉甘太太听着。她自始至终坐在沙发里,双手搭在膝盖上,头伸得笔直,毫无表情。她听到了一切,她那麻木了的筋肉并不颤动。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这两个凶手。她的痛苦一定是很大的。她就这样一点一滴地了解了谋害卡米耶的全部经过,逐渐明白了她称之为“我亲爱的孩子们”的丑行和罪恶。
    这对夫妇间的争吵使拉甘太太了解到极细微的情况,残酷的罪恶事件一幕又一幕地展现在她的想象中。她逐渐深入这流血的污泥之中,她忍受不了,以为自己已接触到丑行深处了,可是好戏还在后面。每天晚上,她总又听到若干新的细节。这恐怖的故事总是在她眼前延伸,她仿佛觉得自己跌入了永无休止的恶梦。最初的招认固然是凶暴的和难忍的,而这些重复的打击,这些在夫妇的争吵中透露出来的、带着凶险微光的罪行中的细节,都给她增加了更大的痛苦。每天,这位母亲都会听到一次儿子被杀的经过,而每过一天,故事就变得更恐怖、更详尽,声音传到她耳朵里时,就显得更加残酷和刺耳。
    大颗大颗的泪珠,无声无息地从这张苍白的脸上淌下来。见此情景,有时,泰蕾斯产生了悔疚之意。她指着她的姑母,用目光恳求洛朗别再说下去了。
    “让她去吧!”他粗暴地大声叫喊道,“你当然知道她不会告发我们……我,我难道比她更好过吗?……拿到她的钱了,我不需要拘束自己了。”
    争吵仍然残酷而大声地继续下去,重新又把卡米耶杀了一次。他们互相吵闹时,不论泰蕾斯或洛朗,都不敢向偶尔浮到脑际的对老太太的怜悯思想让步。他们始终不把老太太搬到隔壁的房里去,让她听不见罪行的叙述,因为倘若他们之间没有这个半死半活的人的话,他们担心会把对方杀掉。与怜悯相比,胆怯占了上风,于是他们强迫拉甘太太忍受这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痛苦。他们需要她在场,依靠她的保护来对付幻觉。
    他们的争吵都是大同小异的,彼此指责的内容也是相仿的。只要卡米耶的名字一旦说出来,只要他们中的一个控诉对方杀了这个人时,冲突就可怕地凶暴起来。
    一天吃晚饭时,洛朗正在寻找发火的借口,他发现玻璃瓶里的水是温的,就大声说,温水会令他作呕,他要喝凉的。
    “我找不到冰块。”泰蕾斯冷冰冰地答道。
    “那好,我就不喝了。”洛朗接着说。
    “其实,这水是顶好的。”
    “水是热的,有烂泥味,好像是河水。”
    泰蕾斯重述了一句:
    “是河水……”
    她嚎啕大哭起来。她又联想起什么了。
    “你哭什么?”洛朗问道,他已料到对方会如何回答,脸色变白了。
    “我哭,”少妇呜咽着说道,“我哭,因为……你很明白……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 是你杀了他。”
    “你撒谎!”杀人犯声嘶力竭地叫道,“你必须承认你在撒谎……倘若说是我把他扔到塞纳河里去的话,那也是你唆使我去的。”
    “我?!是我?!”
    “对,是你!……别装蒜了!别逼我说出当时的实情。我要你对你的罪行忏悔,并且承担你在杀人中的责任。这样我才能感到安心和宽慰些。”
    “但是淹死卡米耶的不是我。”
    “是你,的确是你,就是你!……啊!你装成莫明其妙和健忘的样子。等着,我马上帮你回忆一下。”
    他从餐桌旁站起来,身子倾向少妇,脸涨得通红,冲着她的脸大叫道:
    “你在河边上,你一定还记得,我低声对你说:‘我去把他丢到水里’,你同意了,你走进小船里……你看,的确是你同我一起杀死了他。”
    “这不是真的……我当时已昏乱了,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可是,我从没想把他杀了。犯罪的是你一个人。”
    这些否认使洛朗苦恼极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当他想到自己有一个同谋心里就宽慰些。如果他有胆量的话,他很想让自己尝试,把谋杀的全部罪责全都推给泰蕾斯。他很想痛打少妇,让她忏悔她是罪魁祸首。
    他开始在房里徘徊,乱叫乱嚷,背后跟随着拉甘太太固定的目光。
    “啊!无耻的东西!无耻的东西!”他上气不接下气,结结巴巴地说,“你简直把我逼疯了……啊!有天晚上,你不是像婊子一样爬到我的房间里,不是你给我灌足了迷魂汤才让我下决心干掉你丈夫的吗? 你不喜欢他,你害怕闻到患病孩子的气味。每次我来这儿跟你幽会,你不是这样对我说的吗?……难道我能想到这一切?难道我是卑鄙的小人?我本来是个正经人,过着安静的生活,没有损害过任何人,甚至没有杀死过一只苍蝇。”
    “是你杀死了卡米耶!”泰蕾斯也绝望了,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这使洛朗更加疯狂了。
    “不对,是你,我对你说,就是你!”他狂怒地驳斥道,“……你看,别再惹起我的脾气了,这样不会有好结果……怎么?你难道一点都不记得了?你像个婊子一样委身于我,就在那里,就在你丈夫的房间里。你在那里,使我知道了许多猥亵的、简直让我发狂的淫乐。你得承认,这是你早就有的安排,你恨卡米耶,你早就存心要杀死他。毫无疑问,你让我做你的情夫,就是要我和他发生冲突,把他干掉。”
    “这不是真的,……你说的太可怕了,……你无权谴责我。照你的话,我也可以对你说,在认识你之前,我是个守规矩的女人,从来没有损害过任何人。如果说是我要你发疯的话,还不如说是你把我逼得失去了理智。我们别争了,你听见了吗,洛朗?……我有更多的事实可以谴责你。”
    “你有什么可以谴责我的呢?”
    “不,没有什么……你没有把我拯救出来,你利用了我的自暴自弃,你把我的生活糟蹋成这样你很高兴……这一切,我都可以饶恕你……不过,求求你,不要说是我杀死了卡米耶。请把你的罪恶留给你自己吧,不要再恫吓我了。”
    洛朗抬起手想打泰蕾斯的脸。
    “请打我吧,我宁愿这样,” 她接着说道,“这样,我反而好受些。”
    说着,她把脸凑过去。洛朗却忍住了,他端了张椅子坐到少妇身旁。
    “听着,”他竭力装出平静的声音对她说,“你拒绝承担自己的一份罪责,这是胆怯的表现。你完全知道,这件事是我们一起干的,知道你也像我一样有罪。为什么你要把自己说成是无辜的,而加重我的责任呢?如果说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同意嫁给我。你想想那件事发生后的两年里,你是怎么过来的吧。你想试试吗?我会把一切都告诉检察官,你就会知道我们两个是否都会受到惩罚。”
    他们都打了一个寒噤。泰蕾斯说:
    “别人也许会惩罚我,但是卡米耶却很清楚,一切都是你干的……夜里,他不会像折磨你那样折磨我。”
    “卡米耶让我睡得挺安稳,”洛朗说道,脸色苍白,全身颤抖,“是你在恶梦中看见他闪过去。我听见了你的叫喊。”
    “你不能这样说!”少妇勃然大怒,大声说道,“我没叫喊,我不愿意幽灵进来。啊!我明白了,你想方设法要他离开你……我是无罪的!我是无罪的!”
    他们怕得要命,疲倦已压倒了他们。他们互相注视着,惟恐唤醒了死者的尸体。他们的争吵总是这样不了了之,彼此为自己开脱罪责,千方百计蒙骗自己,想把恶梦赶跑。他们不断努力,坚持把罪责推给对方,就像在法庭上受审似地为自己辩护。最奇特的是,他们两个都完全清楚谋杀的情况,嘴里虽在抗议,却从眼睛里看出了彼此的招认。他们说的都是幼稚的谎言和可笑的论断。两个无耻者为撒谎而撒谎的争论,仍然不能掩饰他们的撒谎。他们轮番充当控诉人的角色,虽说他们的诉讼从来得不到结果,但每天晚上都以残酷的愤激情绪重新开始,而且愈演愈烈。他们懂得这是徒劳的,永远也抹杀不了过去的事实,但是,他们仍然常常尝试这样做,受着痛苦和恐怖的刺激。而铁面无情的现实又使他们未上阵就败下来了,但他们乐此不疲、百折不挠。他们从争吵中得到的最切实的利益,就是通过暴风骤雨般的词句和叫喊暂时减轻他们的厌烦。
    在他们发脾气和相互指控时,拉甘太太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当洛朗对着泰蕾斯的头举起他的大手时,她的眼睛里就闪烁着快乐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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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的最初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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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一种新的变化发生了。泰蕾斯被恐惧推到了极端,她不知道哪儿能找到一个寄托,于是便当着洛朗的面,为卡米耶的亡灵嚎啕大哭起来。
    她突然感到疲软无力,过分紧张的神经被拉断了,残酷和粗暴的本性终于变软了。在新婚的最初日子里,她已有了温柔的情感。感情就像一股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反冲力似的重新弹回她的体内。许多个月来,少妇的神经高度紧张,竭尽全力抵抗卡米耶的幻象,她一直在暗暗愤怒,和自己的痛苦搏斗,想以存在的整个意志治愈这些痛苦。终于,她心力交瘁,屈服了,并且认输了,她重新变成了女人或小女孩子,不再狂热地同恐惧进行对抗。于是,她的怜悯与悔疚之心顿生,终日泪水涟涟,希望在忏悔中求得宽慰。她想在身心的薄弱处寻找出路,心想溺死者既然不对她的愤怒让步,或许会怜悯她的悲泣吧。她是出于心计才懊悔的,她对自己说,这一定是使卡米耶满足和平息的最好方法。泰蕾斯像有些信女想欺骗上帝一样,想用嘴唇的祈祷和忏悔的谦恭态度求得宽恕。她也显得很谦恭,捶打自己的胸口,想寻找懊悔的词句,而她的内心,除了恐惧和卑怯之外,其实再没有别的什么。再则,她自暴自弃,自觉软弱和衰颓,不加抵抗地让自己堕入痛苦时,肉体上也能感到轻松一些。
    她用她的流泪和失望困扰拉甘太太。拉甘太太成了她日常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成了泰蕾斯向上帝祈祷的跪凳和器物。在她面前,泰蕾斯可以无所畏惧地承认自己的过失,并恳求她的宽恕。一旦她感到需借痛哭和呜咽来消愁的时候,她便跪在病人面前叫喊、悲哀,一个人玩着减轻她痛苦,激起她疲倦的忏悔把戏。
    “我是无耻的人,”她抽抽噎噎地说,“我不配得到宽恕。我欺骗了您,我把您的儿子推到了绝路。您永远也不会饶恕我……然而,若您看见我的内心有多么悔恨交加、痛心疾首的话,您也许会大发慈悲的……哦!不,请别怜悯我。我情愿在耻辱和痛苦的折磨中,死在您的脚下。”
    她一连几小时地这样自言自语,从绝望到希望,有时谴责自己,有时又宽恕自己。她说话的声调就像个多病的小姑娘,时而激奋,时而悲伤,顺着她脑中不断闪过的屈辱、自负、后悔、反叛等种种想法,她或者全身扑在地板上,或者直起身子,有时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跪在拉甘太太面前,而简直是在梦中继续她的独白。待她借自己的话语解过烦闷之后,便神情呆板地站起来,蹒跚着下楼到店堂里去。她心里平静多了,再也不用担心会在女顾客面前像发神经似的痛哭流涕了。她若又需要忏悔的话,便慌忙上楼来,跪在拉甘太太面前。这同样的把戏每天总要重演十次以上。
    泰蕾斯从没想过她的眼泪和断断续续的忏悔会给她的姑母带来多么巨大的痛苦。事实是,倘若有人想发明一种酷刑来折磨拉甘太太的话,那么可肯定说,也一定找不出比她的侄女所玩弄的把戏更为可怕的刑罚了。她猜得出泰蕾斯在倾诉痛苦时所隐藏着的自私动机。泰蕾斯总是时时刻刻强迫她去听那没完没了的独白,翻来覆去地对她说谋杀卡米耶的经过,她听了真是痛苦万分。她不能宽恕,她只有一个坚定不移的想法,就是复仇,她的无能使复仇的想法更加强烈。她必须整天地听着宽恕的恳求、谦恭和怯懦的祈祷。她很想回答。对她侄女的有些话语,她真想狠狠地回敬几句,但她不得不沉默,只得让泰蕾斯为自己的罪行辩解,而一次也不能打断她。她既不能叫喊,又不能塞起耳朵,她的内心承受着难以形容的磨难。少妇的话语,一句又一句,像激怒的歌声凄惨而徐缓地灌人她的精神。她相信杀人者是带着魔鬼的残忍想法,要她忍受这种酷刑。她唯一自卫的方法就是当她侄女跪在她面前时就合上眼睛,这样她即使能听到她的声音,但可以看不到。
    泰蕾斯胆子越来越大,终于发展到去拥吻她的姑母了。一天,她忏悔到了高潮,她装作似乎在病人的眼神里发现了一丝怜悯,便跪着前行,然后站起来,用狂喜的声音喊道:“您饶恕我了!您饶恕我了!”接着,她在这个不能让头后仰的可怜老妇人的前额和两颊上吻了几下。泰蕾斯的双唇触碰到了一块冰冷的皮肤,心中很是厌恶。但她想,这种厌恶也像眼泪和悔恨一样,是平息神经的好方法。于是,她每天出于恳求饶恕和减轻自己苦痛的需要,继续亲吻她的姑母。
    “啊!您是多么善良啊!”有时她喊着说,“我看得很清楚,我的眼泪使您感动……您的目光充满怜悯。我已得救了!”
    她把头靠在姑母的两膝上,用温柔的抚摸烦扰她,吻她的两手,装起高兴的样子,对她微笑,并流露出热情来侍候她。过了一段时间,她竟然相信了这喜剧的真实,想象她已获得了拉甘太太的宽恕。她在拉甘太太面前起劲地说着,她感到得到她的宽宥是多么幸福。
    对疯瘫者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她几乎被气死。洛朗早晚都要把她从床上抱起或放下,她心里已够厌恶和烦躁的,现在她的侄女来吻她时,她有着同样的感受。她只能忍受这出卖和杀害了她儿子的无耻女人的龌龊抚摸,甚至不能用手揩拭去这恶妇留在她面颊上的亲吻。在很长的时间内,她会一直感到这些吻灼烧着她。她就这样成了杀害卡米耶的凶手的玩偶,让他们穿衣并左右转动,完全由着他们的需要,被当作自由支配的玩具。她在他们的手掌里毫无生气,仿佛内脏里只有干燥的粗糠。其实,她的内心还依然完全活着,一接触到泰蕾斯或洛朗的皮肉,就感到抗拒和破裂的苦痛。最使她痛苦的是少妇那无情的嘲讽,她居然声称在她的眼神里能看出她在发善心,事实上,她的目光中只含有想用天雷来击死她的复仇思想。她时时刻刻想作出努力,想发出抗议的喊声,她把所有的仇恨都集中在眼睛里。但是,泰蕾斯有自己的打算,她每天要重复无数次说她已受到宽恕,她以加倍的温柔抚摸姑母,而不愿意猜测她的真意。老太太从此以充满苦辣和无能的憎恨生活在温顺的侄女面前,后者总寻找可敬的温柔来报答她的仁慈——泰蕾斯所谓的“上帝的”仁慈。
    每当洛朗看见他的妻子跪在拉甘太太面前时,他就粗暴地拉她起来。
    “别演戏啦,”他对她说,“难道要我也像你一样痛哭或跪在地上吗?……你故意做这些来烦扰我。”
    泰蕾斯的忏悔使他非常不安。他的同谋在他旁边跪着,哭红了眼睛,苦苦地哀求。从此以后,他就更加痛苦了。这活生生的懊悔景象的确又增加了他的恐怖和不舒服,这分明是永恒的责备。再则,他害怕或许会有一天,他的妻子在痛悔之余,把一切向外泄露。他宁愿她仍然是冷冰而固执的,气急败坏地对他的指责进行辩解。可是,她竟改变了策略,心甘情愿地承认自己的一份罪责。她控诉自己,装出软弱和恐惧的样子,以自卑和热情的态度去恳求得救。这态度激怒了洛朗,每晚,他们的争吵就变得更加激烈,更加可怕。
    “听着,”泰蕾斯对她丈夫说,“我们是罪大恶极的人,如果我们想过几天安逸的日子,就得忏悔……看吧,自从我哭泣以来,我平静多了。照我的样子做吧。我们犯了一件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们罪有应得。”
    “呸!”洛朗粗暴地答道,“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知道你诡计多端,又很虚伪。如果这会使你高兴的话,你就尽管哭吧。不过,我只求你要哭时别妨碍我。”
    “啊!你是坏人,你拒绝忏悔。你是懦夫,你对卡米耶背信弃义。”
    “你想说我是唯一的罪人吗?”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有罪,我比你更有罪。我本该从你手上把我丈夫救出来的。啊!我知道我的罪过有多么严重,但是,我尽量忏悔,我要别人宽恕我,我一定会成功的。洛朗,而你呢?你将继续在绝望中度日……你甚至还对我那可怜的姑母滥发淫威,没想避开她,你从来没对她说过一句愧疚的话。”
    说完,她就去拥吻拉甘太太,后者闭上了眼睛。她在她的四周旋转,给她移动靠头的枕垫,并向她表示种种关心。洛朗终于生气了。
    “啊!让她去吧,”他吼着,“你没看见你的在场和对她的照料也使她厌恶至极吗? 如果她能举起手来,她一定会给你一耳光的。”
    妻子的缓缓控诉,还有她的麻木态度,逐渐激起了他的盲目愤怒。他看透了她的用意:她不愿和他牵扯在一起,只想置身界外,用一心一意的忏悔来摆脱溺死者的纠缠。有时,他对自己说,她也许是对的,眼泪兴许能治愈她的恐惧症。但一想到以后要自己独自受罪和害怕时,他就不禁颤栗起来。他也想忏悔了,至少逢场作戏试试看,可他既哭不出,也想不出合适的词。于是他采取了粗暴的态度,摇动泰蕾斯,要她发怒,并领他一起堕入愤怒的疯狂之中。而少妇总故意毫无生气地呆着,以流泪的服从回答他的愤怒叫声。他愈粗暴,她就愈做出谦卑愧疚的样子。就这样,洛朗气得发狂了。泰蕾斯为了火上加油,还把卡米耶的德行颂扬一番。
    “他真好,”她说道,“只有我们这两个非常残忍的凶徒才会攻击这个从来没有半点坏心眼的好人。”
    “他是好人,对,我知道,”洛朗狞笑着说道,“你想说他是呆子,对吗?……你难道忘记了吗?你曾说过,他的每一句话都会使你生气,他一开口,就会吐出糊涂的蠢话。”
    “别瞎说了……现在你能做的就只有侮辱这个你谋杀了的好人了……你一点也不了解女人的心理,洛朗,卡米耶爱我,我也爱他。”
    “你爱他,哈哈!这真叫新鲜呀!……大概就因为你太爱你的丈夫了,才选择我作情人的吧……我还记得有一天,你躺在我怀里对我说,你很厌恶卡米耶,你的手指触到他的皮肉,简直像插人了泥土里……哦!我明白你为什么爱上我了,你需要一副比这可怜虫强壮得多的胳膊。”
    “我曾经像妹妹一样地爱他。他是我恩人的儿子,具有本性衰弱的人的一切禀性,他高尚、慷慨、乐于助人,也很温情……而我们竟然杀了他。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
    她痛哭着晕倒了。拉甘太太向她投射去尖厉的目光,听见从她的嘴里发出称赞卡米耶的颂词,她很愤怒。洛朗拿这个哭得死去活来的泪人也没办法,只得在屋里横冲直闯的,想找出最好的方法来把泰蕾斯的忏悔压下去。他听见别人颂扬卡米耶内心就惶恐不安,十分难受。有时,他听着他妻子声嘶力竭的叫喊声,自己也感动起来,真的相信起卡米耶的美德来,而恐怖则因此格外加剧。然而,最使他愤怒,也是最使他采取粗暴手段的,就是这个寡妇老拿她的前夫与他作比较,而且总说前夫好。
    “不错!是的,”她大声说道,“他的确比你好,我宁愿他还活着,而愿你代他去睡在地下。”
    洛朗开始只是耸耸肩。
    “如你所说,”她继续说道,情绪愈加激动,“他活着的时候,我或许没有爱过他,可是现在我已回想起来,我爱他……我爱他。你看,而我恨你,你是一个杀人凶手……”
    “你住嘴!”洛朗咆哮起来。
    “而他,他是一个被害者,一个被卑鄙小人杀死的正经人。哦!我不怕你了……你很清楚,你是一个无耻的流氓,一个没有心肝和没有灵魂的恶棍。现在,你身上沾满了卡米耶的血,我怎么会爱上你呢?……卡米耶对我非常温存,你知道吗?如果能使他复活,把他的爱情还给我的话,我宁愿把你杀死……”
    “你给我住嘴,无耻的婊子!”
    “我为什么要住嘴?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将用你的血来求得他宽恕。啊!让我哭吧,让我去受罪! 你杀了我的丈夫,这完全是我的过错……我必须选一个夜晚去吻他安息的土地。这是我最后的欢乐。”
    洛朗像喝醉了似的被泰蕾斯陈列在他眼前的残酷景象激得暴怒起来,他气愤之极,向她扑去,把她翻倒在地,用膝盖顶着她,高高地扬起了拳头。
    “这好极了,”她大叫道,“打我吧,杀死我吧……卡米耶从来没有抬手打过我。而你呢,你是个恶魔。”
    洛朗被这些话刺痛了,他狂暴地摇动她,殴打她,攥紧拳头往她身上捶。有两次,他差一点没把她掐死。泰蕾斯经他一打就瘫软下来,她挨了打,却尝到了无限的快感。她听之任之,献出身体激怒她的丈夫,让他来殴打她。这又是缓解她生活中痛苦的一帖良药。傍晚,若她被重重地打了一顿之后,夜里就一定睡得很好。看到洛朗把泰蕾斯拖到地板上,用脚乱踢她的身体,拉甘太太就感到无比的快乐。
    泰蕾斯从那一天起,有了个残忍的发现:若她高声悲悼卡米耶,杀人凶手的生活就变得十分可怕。从此以后,无耻的女人就决定永远和他的被害人生活在一起,要洛朗每时每刻都听见她在夸耀、怀恋她的前夫。卡米耶做过这,卡米耶做过那,卡米耶什么地方好,卡米耶又是如何爱她的。泰蕾斯的嘴离不开卡米耶,她以悲痛的词句哀悼卡米耶的死亡。泰蕾斯为了解救自己,使出各种方法尽可能把洛朗折磨得难受些。她甚至说到了最隐秘的细节,用惋惜和悲叹叙述她青年时期的种种琐事。就这样把日常生活中的每件事都和溺死者联系起来。已经出现在这个屋内的阴魂就公开被引了出来。卡米耶坐在椅子上,立在桌子前,躺在床上,使用着任何一件家具和散乱的物件。洛朗每动一把叉子、一把刷子或无论什么东西,泰蕾斯都会让他感到在他之前,卡米耶已经动过了。杀人犯老是与他杀死的人冲撞,这使他始终有一种奇怪的、几乎要他发疯的感觉。泰蕾斯老把他与卡米耶进行比较,使他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用的东西,卡米耶早就用过了,并且以为自己就是卡米耶,二者合为一体了。他的头脑要爆炸了,于是他就冲向妻子,不准她再说,让自己不再听见那使人发狂的话语。他们的每次争吵都以毒打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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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食饿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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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拉甘太太曾有过绝食饿死的想法,免得再遭活罪。她的勇气已经枯竭了,她再也不能更久地支撑、忍耐杀人凶手时时激起的痛苦,她幻想以死来求得最终的解脱。每天,当泰蕾斯吻她,每当洛朗把她像孩子似的抱在胳膊里时,她的痛苦就变得更加剧烈。她决心逃离他们的抚爱和拥抱,这些都使她厌恶至极。既然她活着不能为儿子报仇,就宁愿一死了之,让凶手们的两臂间,只有一个无感觉的、可以任他们摆布的尸体。
    她有整整两天拒绝进食,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牙关咬得紧紧的,把任何送进她嘴里的东西都重吐出来。泰蕾斯绝望了,她心想,万一她的姑母归天了,她对谁去哭、去忏悔呢? 于是,她对拉甘太太进行没完没了的说教,向她说明她应该活着。她悲泣,甚至生气,又恢复了她过去的愤怒,如同人们要撬开挣扎的牲畜的牙床一样,要扒开她的口。拉甘太太顽强坚持住了。这是一场可怕的搏斗。
    洛朗完全保持中立,漠然处之。对于泰蕾斯为什么要疯狂地阻止残废者的自杀,他感到非常惊诧。眼下,老太太活着毫无用处,他希望她死去,但他不想把她杀死。不过,既然她自己想死,就没必要阻止她去寻死。
    “滚开!让她去吧,”他对他的妻子厉声说道,“丢掉一个包袱有什么不好……她不在了,我们的日子也许会更好过些。”
    他在泰蕾斯面前把这句话重复了许多次,这也提醒了拉甘太太。她担心洛朗的愿望成为现实,担心她死后,这对夫妇真能过上安逸、幸福的日子。她对自己说,她的死是卑怯的,在看到这件罪恶的结局之前她没有权利离开人间。只有当她看见结局后才能入土,才能到九泉之下去对卡米耶说:“你的仇已经报了。”她突然想到,她倘若自杀,进坟墓时她就会什么也不知道,这时,她的心情就异常沉重。果真如此,在寒冷和寂静的地下,她将永远地睡着,将时时被不知道刽子手们是否受到惩罚的挂虑所侵扰。为了能死得瞑目,她需要得到复仇后的欢乐,应该带走一个已消仇解恨的美梦。于是,她又开始吃她的侄女送给她的食物,她同意再活下去。
    再说,她已看出结局也不太遥远了。每天,这对夫妇间的情况变得更紧张、更难堪。摧毁一切的总爆发就在眼前。泰蕾斯和洛朗随时都会暴跳起来,一个比一个气势汹汹。他们不仅在晚上呆在一起痛苦,就是在白天,他们也是在恐惧和悲伤的发作中度过的。对于他们,一切都成为恐怖和痛苦。他们如同生活在地狱中,相互碰撞得鼻青眼肿,彼此所说所做的一切都变成了难以忍受的酷刑。他们都感到脚下如临深渊,彼此都想把对方推入深渊里去,而自己也愿意同归于尽。
    他们都产生了分手的想法,彼此都想过逃跑,远离这苦恼的、潮湿的、污秽的、好像是为他们忧愁生活而制造的新桥街,他们要到别的地方去享受一下安静的休息。但是,他们不敢、也不能一走了之。相互不再折磨,不再自寻苦恼和让人苦恼,对他们似乎是不可能的。仇恨和残忍已成了癖好。一种抗拒力和吸引力同时隔离了他们,也留住了他们。在他们两个人争吵时有个奇特的现象:猛烈争吵之后,他们立刻想分开;而结果总是重新回来,喊出新的咒骂。此外,他们如果要逃跑也会遇到现实的障碍,他们不知道怎么安置病人,也不知道对礼拜四聚会的客人们如何交待。如果他们逃走,人们也许会猜疑出什么。这时,他们又胡思乱想起来,仿佛看见别人在追踪他们,并最终把他们绞死。因此,他们出于胆怯仍留了下来,留下来惶惶不安地生活在卑鄙和丑恶中。
    洛朗白天不在家时,泰蕾斯就在餐室和店堂之间来回跑着,心情烦躁,神志不清,她一天比一天感到空虚,不知如何使生活充实些。她若不在拉甘太太脚下悲泣或不被她丈夫痛打或臭骂,就会慌乱得不知所措。只要她一个人呆在店铺里,她就被苦闷侵袭,她木然地看着人们在肮脏、发黑的弄堂里走来走去,她坐在这个黯淡的、散发着棺材味的地窖里面,觉得非常难过。最后,她哀求苏姗娜白天来和她作伴,她希望这个脸色苍白、性情温和的可怜动物能平息她的闷气。
    苏姗娜高兴地接受了邀请,她仍然以一种尊敬的友情爱着她。很久以来,当奥利维埃去上班时,她就很想到这里来同她一起干活儿。她把手上的针线活带来了,并在柜台后面原先拉甘太太坐的空位子上坐下。
    从这一天起,泰蕾斯就稍稍抛开了她的姑母,不像往常那样频繁地上楼,在老太太的膝下痛哭一番,去吻她那张死气沉沉的面孔。她另有要注意的事情了,她竭力装出有兴趣的样子,听着苏珊娜慢慢叙述她的家庭琐事和单调生活。这样,她就可忘掉自我。有时,她自己也惊奇怎么会对这些蠢话感兴趣,而接着她就会凄凉地一笑了之。
    渐渐地,一些老主顾都不上门来了。自从她的姑母在楼上的沙发上躺倒后,她便任由店铺腐烂,把所有的货物抛弃在潮湿和灰尘之中,到处弥漫着霉味,蜘蛛网从天花板上挂下来,地板几乎从来没有扫除过。此外,让顾客们望而却步的,还有泰蕾斯待客的态度。当她在楼上被洛朗痛打或被恐怖的发作折磨、而门铃又在狂响着时,她必须立刻下来,无暇把头发理一理或把眼泪擦干。这时,她对等候在楼下的女顾客就特别粗暴,有时甚至不愿招呼她们,在楼梯高处就回答说,没有她们所想买的东西了。附近的女工们,习惯于拉甘太太的甜言蜜语,都不喜欢泰蕾斯的粗鲁和发狂的目光。自从泰蕾斯把苏姗娜带着和她一起坐柜台后,生意就完全没有了。这两个女人为了她们的絮叨不被扰乱,表现出来的架势就像要把上门来买东西的少数几个女顾客赶走似的。从此,自此,这家妇女服饰用品商店的生意清淡到非但不能贴补一分钱的家用,而且必须动用四万几千法郎老本的境况了。
    有时,泰蕾斯整个下午都在外面。没有人知道她到什么地方去了。她把苏姗娜召来,大概不仅是为了有个伴儿,而且还打算在她出门时由她看管店堂。晚上,她回到家里时疲惫不堪,累得眼圈都变黑,她发现奥利维埃的小个妻子仍然无精打采地留在柜台后面,以她五个小时前离开店铺时的同样态度对她微笑。
    大约在她结婚之后的第五个月,泰蕾斯有了意外的恐怖,她可以确定自己怀孕了。她想到要和洛朗生个孩子,心里很害怕,虽然她不能说明害怕的理由。她隐约地担心自己会生下一个溺死的孩子。她感到一具支解的、腐烂的尸体在她的腹内散发凉气。无论如何,她要摆脱这个使她发冷而又不能忍受的孩子。她什么也没对她丈夫说。有一天,她故意挑拨他的愤怒,正当他把脚抬起要踢她时,她把肚子挺上去。于是,她的肚子上挨了一脚,差点被他踢死。
    第二天,她就流产了。
    洛朗的日子也很不好过。他觉得白天简直长得无法忍受。每一天,总有同样的忧虑和同样的苦闷,在固定的时间令人讨厌地来烦扰他。他艰难度日,每天晚上,他都会想起白天的一切和无法逃避的明天,于是显得忧心忡忡。他心里明白,从此以后,他的日子不会有任何改变,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痛苦。他看到未来还有无数个星期、月份和年头在这样等待他,要他永远忍受残酷的郁闷。忧郁将日以继夜地到来,而他就会慢慢地窒息而死。将来既没有希望,眼前就更显得辛酸和丑恶。洛朗不再反抗了,他颓唐沮丧,让自己陷入已经占领了他整个身心的空虚之中。懒惰害了他。每天早上,他出门去,不知道去哪儿,一想到要做他昨天已做过的闲游,就不免感到厌恶,可是又不得不像昨天一样去做。他出于惯性和固执,又去了画室。这四面是灰白墙,只能看到一方小天空的房间使他内心充满了悲哀和忧伤。他横卧在长沙发上,两臂垂着,脑子空空的,他真的不敢再去握画笔了。他又曾做过几次尝试,每次卡米耶的面容总会在画布上狞笑。为了不让自己疯狂,他终于把颜色盒子扔到角落里,干脆什么也不干了。他彻底的懒惰是被逼出来的,所以心情也郁闷得难以诉说。
    下午,他焦虑地问自己究竟该去干什么。他在马扎里纳街的人行道上徘徊了半个来钟头,苦苦思索,老是不能决定究竟如何去打发时光。他不想再去画室,最后总是决定往下走,到盖内戈街去,然后再沿着码头散步。他神情木然,漫无目标地往前走,每当他看到塞纳河时,就会被突然的颤栗侵袭。不论他在画室里或在街上,烦恼总是一样的。第二天,他又重新开始,上午在画室的沙发上度过,下午沿着码头闲走。这样的生活已过了好几个月,也许还会持续许多年。
    有时,洛朗心里也想,他原本就是什么也不想干才杀死卡米耶的,现在,他如愿后却又感到这样大的痛苦。他感到十分奇怪。他逼迫自己去想他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他对自己说,自己不应受罪,自己已达到了抄着双手不做事的最幸福阶段,而不让自己去安安静静享受这种幸福,的确是愚蠢的。但在事实面前,他内心深处不得不承认,游手好闲的生活只能让他终日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并且使他对这无可挽救的局面感到更加痛苦,这只能更使他苦恼。懒惰,他所梦寐以求的畜生生活,现在变成了对他的惩罚。有时,他热烈祈祷有一种忙碌的职业来解除他的苦闷,使他可以脱出幻想的支配。随之,他又放任自己,无形的命运为了彻底压垮他,已捆住了他的手脚,结果他又屈从了命运的摆布。
    说实在的,只有在晚上,当他殴打泰蕾斯时,他还能感到某种安慰。这似乎让他摆脱了一点懒惰的烦恼。
    他最强烈的苦痛,肉体和精神上的最痛苦之处,还是卡米耶在他的颈脖上留下的伤痕。有时,他想象这伤疤布满了他的全身,即使他忘掉过去,但在他的幻想中他似乎又感到了针扎般的灼痛,于是他在肉体和精神上又回忆起那次谋杀。他每次照镜子时,都看见这件事在重演,他无法不看到他时常留意的让他恐怖的那块疤痕。在激动的情绪下,血涌上了他的脖子,泛出紫色的伤疤啮咬着他的皮肉。他终于相信是溺死者的牙齿把一只吞噬他的凶兽藏在那里。脖颈上伤痕所在的那块肉,似乎不再属于他的身体,简直是外来的一块有毒的肉,在使他的筋肉不时地发生腐烂。就这样,他无论到哪儿,这块肉就使他生动而痛苦地回忆起那件罪孽来。每当他打泰蕾斯时,她就想方设法搔这处伤疤,有时,她把指甲挖进去,使他发出痛苦的叫声。平常,她若看见这啮痕时,总装出悲泣的样子,使洛朗感到格外难忍的刺激。对待洛朗的暴行,她复仇的唯一办法就是用这块伤痕来折磨他。
    有好几次,他自己修面时,很想割伤他的脖子,以消除溺死者的啮痕。每当他照着镜子,抬起下巴,看见肥皂的白泡沫下的这块红疤时,他会突然发起疯,迅速移近剃刀,几乎要削去这块皮肉。但是,每当贴在他皮肤上的剃刀寒光一闪,他就清醒了。他感到浑身发软,只得坐下来,等待精神复原后,才能剃好胡子。
    到晚上,只有进入盲目而幼稚的愤怒时,他才开始脱离他的懒散。他与泰蕾斯吵累了,把她打够后,又像孩子似的往墙上乱踢一气,再找些什么东西摔摔,这样会减轻他的痛苦。他对虎斑猫弗朗索瓦更是恨之入骨,这畜生,只要他进了餐室,就躲避到残废者的脚上去了。洛朗还没把它宰了,实在是因为他不敢抓它。那猫总是睁着两只滚圆的大眼睛,像魔鬼似的盯着他,就是这双时常向他瞪着的眼睛激起他的愤怒。他揣摩着这对须臾不离地盯着他看的眼睛,末了,他真的惧怕起来,想起了许多荒唐的事情。无论在餐桌上,在激烈的争吵或在长时间的沉默中,他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弗朗索瓦阴沉和不妥协的目光在盯着他。他的脸色陡变,晕头转向地几乎要冲着猫大声喊道:“喂!你就直说吧,告诉我,你究竟想拿我怎样!” 要是偶尔踩住了它的一只脚或尾巴时,他总从这残暴的行为中感到突然的快乐。这头可怜的畜生会惨叫一声,他心里又无端地充满了恐惧,仿佛听见一个人在痛苦地呻吟。洛朗确实怕弗朗索瓦,尤其在它蹲在拉甘太太的膝上时,就像是躲在一座不可攻克的堡垒里似的,它置身其中,可以肆无忌惮地用那对绿色的眼珠向敌人挑战。就在这时,杀卡米耶的凶手觉得在这被激怒的畜生和疯瘫者中间,有着模糊的相似。他对自已说,这只猫与拉甘太太一样,是洞悉这件罪行的,万一有一天它能开口说话,就会揭穿他的。
    终于在一天晚上,正当弗朗索瓦直愣愣地盯着洛朗看时,洛朗愤怒至极,决定要结果它的性命。他打开餐室的窗子,走去抓住猫的脖子。拉甘太太明白了,两颗大大的泪珠顺着她的面颊淌下来。猫嚎叫着,绷直了身子,试图转过头来咬洛朗的手。但洛朗抓得很死,他让它转了两三下,便使劲把它朝对面巨大的黑墙上扔去。弗朗索瓦猛撞上去,腰断了,落在弄堂的玻璃顶棚上。整夜,这跌碎了脊骨的可怜畜生,抱着腿在玻璃顶的边沿移动,时时发出沙哑的悲鸣。这一夜,拉甘太太一直在为弗朗索瓦哭泣,差不多像她过去悲哭卡米耶一样。泰蕾斯的神经受到极大刺激。猫的悲叫声从窗下的阴暗处传来,凄凉极了。
    没多久,洛朗又有了新的忧虑。他注意到泰蕾斯的态度已有变化,有些变化简直引起他的恐惧。
    泰蕾斯变得神情忧郁,沉默寡言。。她不再向拉甘太太表示忏悔,也不对她作感激的亲吻。她对瘫痪老人又摆出冷峻、漠不关心的神色。人们可以认为,她曾经尝试忏悔,既然忏悔不能减轻她的痛苦,于是她转而又求救于另一种药方了。她的郁闷一定是从无法平息生活的无能中来的。她以轻蔑的态度注视老妇人,认为她是没有用处的废物,根本不能用她来安慰自己的精神。她只给她一些必要的照料,不致饿死就是了。从此以后,她便不发一言,颓丧地拖着步子在室内行走。同时,她出门的次数增多了,每个礼拜能外出四五次。
    这些变化引起了洛朗的惊奇和恐慌。他本以为忏悔在泰蕾斯心里又有了新的方式,这方式以能看到的忧郁凄惨地表现了出来。在他看来,这忧郁比她先前烦扰他的多嘴、失望还要可怕。她什么都不说,也不再与他争吵,好像把一切都深藏心中。他宁可看见、听见她絮絮叨叨地发泄痛苦,也不愿看见她这样克制自已。他担心,有朝一日她会苦闷得窒息,到时,为了让自己松口气,她会把一切都告诉教堂里的神父或法庭的预审官。
    因此,在他的心目中,泰蕾斯频繁外出的意义就非同小可。他暗想,她一定是到外面去寻找一个心腹,正准备出卖他。有两次,他想跟踪她,但在大街上,她一闪就不见了。他又开始监视她。他的脑里只有一个固定的想法:泰蕾斯被痛苦逼到极点之后,一定会去泄露他们的秘密,而他应该把她的嘴堵住,叫她话没说出口就咽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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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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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天上午,洛朗没去画室,而是钻进了在弄堂对面、盖内戈街的一个拐角上的一家酒店。他从那里可以观察在玛扎里纳街人行道上奔走的人们。他在监视泰蕾斯。昨晚少妇就说过,她今天很早就要出去,并且要到晚上才回来。
    洛朗等了足足半小时。他知道他妻子总会途经玛扎里纳街的,不过,他在瞬间又担心她会取道赛纳街,使他空等。他很想回到弄堂,藏到通往他住室的甬道里。正在很不耐烦之际,他看见泰蕾斯行色匆匆地从弄堂走出来。他第一次看到她竟打扮得像姑娘一样,身上穿着垂裙的罩衫,以诱人的姿势在人行道上摇摇摆摆地行走。她注视男子们,用手掀起了自己的裙子,掀得那样高,以致露出了小腿、系带的短靴和她雪白的长袜。她走上玛扎里纳街。洛朗跟随着她。
    阳光和煦。少妇慢慢踱着前行,头稍稍向后仰起,头发散披在背后。迎面而过的男人们都要回头去望一下她的背影。她走上医科学校街。洛朗恐慌了,他知道那附近有一个警察局。他心想,他妻子肯定就要把他出卖了。这时,他暗下决心,倘若她走进警察局的大门,他就向她冲过去,哀求她,打她,强迫她沉默。在街的拐角有个警察走过,他看见她走近这个警察时,吓得全身颤抖。他隐到一个门洞里,突然被恐惧侵袭,怕自己一露面就会立刻被逮捕。这行程对他简直是真正的苦刑。当他妻子晒着太阳,拖着长裙,摇摇晃晃、恬不知耻地行走在大街上时,他跟在后面,脸色苍白,浑身颤栗,反复地对自己说,一切都完了,肯定要被人绞死。她的每一步在他心里都像是拖他向着深渊走去。恐惧使他感到,少妇的极小举动都增加了这预感的正确。他跟随着她,仿佛一起在走向苦难的刑场。
    走出圣米席尔旧广场后,泰蕾斯突然向亲王先生街拐角上的一家咖啡馆走去。人行道边露天放着几张餐桌,她挑了一张坐下,四周围着一群女人和大学生。她亲热地跟他们一一握手。然后,她要了一杯苦艾酒。
    她显得很自在,在与一个金发的年轻人交谈着,这青年大概已等她一些时候了。两个姑娘走来,俯身在她坐的那张餐桌上,并且用沙哑的声音以“你”字称呼她。在她周围,女人们抽着香烟,男人们则公然面对着行人去亲吻他们的姑娘,而过路人连头也不回。粗俗的话语、放荡的笑声一直传到洛朗的耳朵里,他站在广场另一头的一扇大门下目瞪口呆地看着。
    泰蕾斯喝完苦艾酒后,站了起来,挽着金发小伙子的胳膊,向竖琴街走去。洛朗一直跟到艺术圣安德雷街。在那里,他看见他们走进了一个旅馆。他站在街中心,举目看着旅馆的正面。他的妻子在二楼的一扇打开的窗户上闪现了一下。接着,他似乎看见那个长着金色头发的小伙子两手围到了泰蕾斯腰间。窗门砰地一声关闭了。
    洛朗明白了。他不再等下去,放心地往回走。他松了口气,心里感到非常舒坦。
    “唉!”他走向码头的时候,叹了一口气说, “这样更好些。她至少不会闲着,不会想到坏的事情……她真比我聪明,比我会享受。”
    使他自己也吃惊的是,他居然没立刻想到也去淫乐一番。淫乐是他对付恐惧的一种手段。他没有先想到淫乐,是因为他的肉体已经死了,已不再感到淫乐的些微趣味。妻子的不忠完全激不起他的醋意。想到她被另一个男人抱在胳膊间,他也没有半点热血和神经的反抗。相反,他还觉得挺有趣,他仿佛觉得,方才跟踪的是一个朋友的女人,他笑这个女人对她丈夫所玩的好把戏。对他而言,泰蕾斯已是个陌生人,他不再渴望她睡在自己的怀里。为了得到片刻的安宁,那怕出卖她、让出她一百次,他也在所不惜。
    他开始到处闲晃,享受着突然从恐怖进入平静的幸福。他本以为他妻子是去警察局告密的,想不到她是去会情人,他差不多要感谢他的妻子了。这次盯梢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他简直惊喜得发狂。在这件事里,他看得最明白的就是他不该害怕,而该去享乐一番,看看淫荡是否能分散他的思想,减轻他的痛苦。
    晚上,洛朗在返回店铺的路上,决定向他妻子索取几千法郎,并决定要用种种方法去得到它们。对男人来说,耽于淫乐是要花钱的。他暗暗羡慕那些能出卖自己肉体的女人的命运。泰蕾斯还没回来,他耐心地等着。等她回来后,他装出温和的样子,对上午跟踪的事只字不提。她还有点醉意,从她没有系好的衣服中,溢出一种弥漫于咖啡馆的纸烟和酒的辛辣气味。她疲惫不堪,脸上印着一条条青痕,走路蹒跚,因整个白天可耻的淫乐,身子变得异常沉重。
    他们静静地用晚餐。泰蕾斯并不吃饭。用果点时,洛朗把两肘放在桌上,直截了当地向她要五千法郎。
    “不,”她回答得很干脆,“如果我让你任意挥霍的话,你会把我们弄得一无所有的……你难道不知道我们的处境吗?我们已经很穷了。”
    “这是可能的,”他不动声色地说道,“不过,这与我没关系,我需要的是钱。”
    “不,决不行!……你辞职不干了,店铺简直没有生意,只是靠我陪嫁的年息,我们才可以生活下去。每天,我都要贴老本来供你吃,每个月还要给你一百法郎。你不能再多要了,你听见吗? 即使要也没有了!”
    “再想想吧,别像这样回绝我。我对你说,我要五千法郎,我一定要。无论如何,你总会给我的!”
    这平静的固执激起泰蕾斯的愤怒,而且简直把她急昏了。
    “啊!我明白了,”她嚷嚷道,“你是想怎样开始还怎样结束……我们已养活你四年了。你来到我们家就是为了有吃有喝,从那个时候起,你就成了我们的负担。你一点事情也不做,就靠我们的钱生活。……不,我不会再给你钱了,一个苏也不给……你想要我说些什么吗?那好吧!你是个……”
    她果然把那个字说出来了。洛朗耸耸肩大笑了一阵。他只是回答道:
    “这是从你现在活动的小圈子中学到的吧。”
    这是他影射泰蕾斯偷情的惟一话语。泰蕾斯迅速把头抬起来,刻薄地说道:
    “不管怎么说,我不愿意同杀人凶手混在一起。”
    洛朗的脸刷地变白了。他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妻子,沉默了一会后,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听着,我的宝贝,不要生气,这不论对你或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我已被逼到极点了。如果我们不愿意发生不幸,还是客气点好些……我向你要五千法郎是因为我很需要,我甚至可以对你说,我打算用它来保证我们的平安。”
    他诡谲地笑笑,继续说道:
    “行了,再想想,然后把最后的决定告诉我。”
    “我早就想好了,”少妇回答道,“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你一个苏也得不到。”
    她的丈夫霍地站起来。她怕挨打,缩成一团,暗下决心绝不在痛打之下让步。然而,洛朗甚至不走近她的身边,他只是冷冰冰地对她宣称,他活够了,他要把杀人的事向附近的警察局和盘托出。
    “你把我逼得走投无路,”他说,“你不让我活,我宁可同归于尽……我们两个一起上法庭受审判刑吧。”
    “你以为我怕吗?”他妻子冲着他大声嚷道,“我也像你一样不愿意再活下去。如果你不去的话,让我到警察局去。啊!好,我准备好跟你一起上断头台了,我不像你那么胆小……走吧,一起去警察局吧。”
    她站起来,径自向楼梯走去。
    “很好,就是这样,”洛朗咕噜道,“我们一起去。”
    当下楼走进店堂后,他们彼此注视着,神情不安,面带疑惧,仿佛有人把他们钉在地上一样站住了。他们走下木楼梯的几秒钟就足以使他们立即意识到招供的全部后果。在他们的眼里同时出现了警察、监狱、重罪法庭和断头台,而且所有这些都在突然中清晰地显现出来。他们的内心已感到昏晕,彼此都想跪下去,乞求对方留步,别把事情声张出去。他们既惧怕又窘困,沉默了两三分钟,最后还是泰蕾斯先开口,并且作了让步。
    “说到底,”她说道,“我同你争这笔钱实在是很愚蠢的。你迟早要把这点钱花光的,还不如我马上给了你省心些。”
    她也不打算设法掩饰她的失败。她在柜台后面坐下来,签了一张五千法郎的支票,让洛朗到一家银行去取。这天晚上,他们没再提起警察局的话题。
    洛朗一旦兜里有了钱,就酗酒、出入妓院,沉溺在喧嚣、狂热的生活中。他在外面过夜,白天睡觉,晚上奔跑,寻找强烈的刺激,竭力逃避眼前的现实。但是,他只能得到更加颓唐的后果。每当有人在他周围大声喊叫时,他只感到内心是死一般的静寂;当一个情妇拥抱他或当他喝干酒杯时,他只在这淫欲的满足和醉饱中找到了更沉重的郁闷。他已不再喜欢淫乐和吃喝,内心已经变冷,简直僵硬了。他没享乐就已很厌恶,因此,丝毫不能达到淫乐的目的,也不能刺激他的感官和食欲。他强迫自己耽于放纵的生活,不过是进一步增加了更多的痛苦。在他回家重新看到拉甘太太和泰蕾斯的时候,这种厌倦就引起恐怖的更大发作。于是,他发誓不再出门,宁愿在家里痛苦,并试图让自己习惯于痛苦从而战胜它。
    泰蕾斯出门次数也越来越少了。她像洛朗一样,过了一把月以马路和咖啡馆为生的日子。晚上,她回家一会儿,让拉甘太太吃了饭和睡觉之后,又重新出去,一直到第二天才回来。有一次,她与她丈夫居然四天没有见面。随后,她也厌烦了,她感到淫乱和演忏悔的把戏一样已不奏效。她徒劳地出入于拉丁区的一切旅馆,徒然地过着龌龊和喧噪的生活。她的神经崩溃了,淫荡、肉体的欢愉都不能给她强烈的刺激,使她遗忘过去。她像一个无可救药的醉汉,被高烈度酒精烧过的上颚即使遇到最暴烈的饮料,也毫无知觉。她对淫乐已没有反应,她在众多的情人身边只能得到厌烦和倦怠。因此,她离开了他们,心想他们对她已没有用处。她既沮丧又疏懒,死守在家里,穿着肮脏的衬裙,头发散乱,连脸和手都是肮脏的。她邋里邋遢地过日子,把自己都忘掉了。
    这两个杀人凶手方寸已乱,用尽了一切拯救自己的手段,重新面对面地相处之后,他们明白,他们再也没有力量搏斗了。淫乐,他们已无法消受,相反还会使他们更加惶恐不安。他们又重新陷进弄堂那阴暗、潮湿的住所中,似乎此后要永远被囚在这里,因为他们屡次想尝试解脱但都未能截断束缚他们的、血淋淋的绳索。他们甚至不想再作一次无望的尝试。在客观事实的促使和压迫之下,他们终于意识到彼此被连在一起,任何抗拒都是可笑的。他们又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而他们的憎恨也随之变成了更猛烈的疯狂。
    夜晚的争吵重新开始。殴打声、叫骂声整天不绝于耳。憎恨再加上猜疑,使他们更加神经错乱。
    他们相互惧怕。洛朗要求五千法郎之后的那一幕戏剧,很快就不分昼夜地重演了。他们有个想法是始终不变的,即对方想出卖自己。他们陷入这种思想里不能自拔。当他们当中任何一个说一句话,或作一个手势时,另一个就猜想对方藏有到警察局去的意思。于是,他们就大打出手,或互相乞求。在愤怒之中,他们叫喊着要去泄露一切,彼此大施恫吓的能事。接着,他们又颤栗了,又屈服了,各自用辛酸的眼泪希望对方保持缄默。他们痛苦不堪,但他们又没有勇气把一块烧红的烙铁放到伤口上去祛除病毒。他们之所以要互相恫吓,要泄露他们的罪行,其实只是想激起对方的恐怖并消除这告发的思想罢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力量敢于揭示秘密并在刑罚中找到安静。
    有二十来次,他们一前一后已经走到警察局的门口了。有时是洛朗想把罪行公开,有时是泰蕾斯想去自首。他们总是在街上重新相遇,在交换了辱骂和热烈的哀求之后,最后总是决定再等待一个时候。
    每一次新的发作,也使他们更加猜疑和更加凶暴。
    他们从早到晚相互监视着。洛朗不再离开巷内的住宅,泰蕾斯也不再让他单独出去。他俩相互猜疑着,害怕各自去坦白自首,因此,命运又无情地把他们牵扯在一起了。从结婚的时候起,他们从没如此密切地生活在一起,也从没如此痛苦过。但是,不论他们如何忧闷难受,彼此还是继续以眼睛相视,他们宁可忍受最难忍的煎熬,也不愿分开一个小时。如果泰蕾斯下楼到店堂去,洛朗必定跟着,他怕她与女顾客们多嘴嚼舌;如果洛朗站在门口,看着行人穿过弄堂,泰蕾斯就挨在他身边,看看他会和谁说话。礼拜四晚上,客人们到齐后,这两个杀人犯就互相传送着哀求的目光,仔细倾听着对方的话音,惊恐万状,都害怕自己的同谋者会说出某种供词,惹起祸端。
    这样的争斗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泰蕾斯和洛朗都梦想过,借一次新的犯罪来逃避他们第一次犯罪的后果,即把他们当中的一个彻底消灭掉,让另一个可以得到少许的休息。他们同时都想到了这一点,两人都迫切地感到需要分手,并且希望能永久分手。杀人的想法,在他们看来是自然的和无可避免的,是谋杀卡米耶后的必然后果。他们甚至不多作考虑,就接受了这谋杀的计划,认为这是救命的惟一方法。洛朗暗下决心要把泰蕾斯杀了,因为泰蕾斯妨碍他,她随便说一句就能把他毁掉,并能给他招来难以忍受的灾难;泰蕾斯决定杀死洛朗,当然也是为同样的理由。
    谋杀的计划各自确定之后,他们就稍稍安心了。他们着手做应有的准备。在狂热之中行事,考虑得并不十分周到,他们只是朦胧地想到杀人可能带来的后果,并没有周密地筹划逃跑和免受惩处的退路。他们感到杀戮的需要是不可抗拒的,并都像狂暴的畜生似的服从这个需要。他们都曾那么敏感地掩饰第一次犯罪,不敢透露些微消息。如今他们却冒着上断头台的危险,准备第二次犯罪,并且没有想到如何隐藏行迹。他们都在想,倘若真能成功逃走,他们就要卷走所有的钱财,跑到国外去生活。在两个礼拜前,泰蕾斯已把她的嫁奁里所剩的几千法郎取出来,锁在一只抽屉里,而洛朗也知道有这么个抽屉。他们从没问过自己将怎样安置拉甘太太。
    数星期以前,洛朗曾遇见他中学时代的一位老朋友,这位朋友是个专门从事毒物学研究的著名化学家的助手。这位同学让他参观了他工作的实验室,并向他介绍了仪器,一一道出毒品的名称。一天晚上,当他决定杀人而泰蕾斯正在他面前喝一杯糖水的时候,他就自然而然地想起在实验室里曾见过的一个小瓶,里面盛满烈性的氢氰酸。他想起年轻的助手曾对他说过,这种剧毒的药顷刻能使人丧生,而且不留痕迹。他想这正是他所需要的药品。第二天,他成功地溜出门去看他的朋友,趁这位朋友转身之际,他把这一小瓶药偷回来了。
    也是那一天,泰蕾斯趁洛朗不在,叫人把厨房里那把有缺口的、平时敲糖块用的大厨刀磨快后,把它藏在了碗橱的一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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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姗娜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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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礼拜四又到了。拉甘太太家里的聚会显得格外地欢畅,一直持续到深夜十一点半。。格里韦在告辞时大声说,他从没度过这样愉快的时刻。
    苏姗娜怀孕了,她和泰蕾斯讲个没完,谈她的苦与乐。泰蕾斯好像很有兴致地听着,她眼神固定,双唇紧闭,有时也垂下头去,低下眼皮,让整个面孔都罩满阴影。洛朗似乎也在耐心地倾听老米肖和奥利维埃高谈阔论。这两位先生没完没了地聊着,格里韦几乎只能在他们父子的话语之间插进一两句。此外,他对他们也带有某些敬意,觉得他们说得不错。这天晚上,谈话代替了打牌,他天真地说道,退休警长的话几乎与扣牌一样对他有吸引力。
    将近四年来,米肖一家和格里韦每个礼拜四晚上都在拉甘太太家度过,他们对这些单调和经常重复的聚会,从未感到厌倦过。每当他们走进这个家时,里面的气氛是那么安静、和谐,他们从没有猜到这平静和温暖家庭中所演出的悲剧。奥利维埃开了一个警察行家常喜欢说的玩笑,说餐室有正人君子的味道,格里韦也不甘示弱,称这里是和平的殿堂。在最后的日子里,有两三次,泰蕾斯必须解释留在她脸上的伤痕,她对客人们说,自己不当心竟跌了一跤。实际上,他们当中没有一人认出这是洛朗拳头的痕迹。他们相信,他们的主人是一对模范夫妇,充满了温暖和爱情。
    礼拜四晚上的聚会虽是沉闷而安宁的,但是隐藏着罪恶的勾当。拉甘太太再也没有尝试当着众人的面揭露他们。她看到两个凶手的烦扰,那连续发生的种种事变也告诉她,使她猜到了一定会爆发的变化,终于明白事情已不需要她的干涉了。从此以后,她退避了,决定等待着,相信杀人者最后必定会自相摧残。她只祈求上天给她以足够的生命,让她可以看到她已预料到的暴烈结局。她的最终愿望就是痛痛快快地亲眼目睹泰蕾斯和洛朗毙命时那极端痛苦的场面。
    这天晚上,格里韦过去坐在她身旁,与她聊了很久,也像往常那样自问自答。但是,他甚至连个眼神也没能得到。钟敲十一点半时,客人们都一下子站起来了。
    “在你们家真舒适,”格里韦大声说道,“我们从来不想回去。”
    “事实上,我在这儿从没困过,”米肖附和着说,“平常,我九点就上床了。”
    奥利维埃认为该插进他的说笑了,他说:
    “你们没看见,”他露出一口黄牙说,“这房里弥漫着正人君子的味道,所以呆在里面十分舒服。”
    格里韦为自己的落后而生气,便做出夸张的手势,高声喊道:
    “这房间是和平的殿堂。”
    这时候,苏姗娜一边在系帽带,一边对泰蕾斯说:
    “我明天早上九点再来。”
    “不用了,”少妇慌慌张张地回答道,“午后再来吧……我上午大概要出门。”
    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怪异,而且透着不安。她把客人一直送到弄堂里。洛朗手里提着盏油灯,也走下楼来。到了只剩下他们两人的时候,他们都深深地松了口气,整个晚上,他们都已等得不耐烦了。从昨夜起,他们变得更忧郁,面对面相处时也感到更大的烦恼。他们避免目光相互接触,只是各自悄悄地上了楼。他们的手都有着轻微的痉挛和颤抖。为了不使油灯掉落,洛朗只好把它放到桌上。
    通常,他们要把餐室整理一下,准备好夜里喝的糖水,围着拉甘太太忙来忙去,一直忙到一切准备就绪,才把她搬到床上去。
    这天晚上,他们上楼后都坐了一会儿,目光茫然,嘴唇发白。沉默了一会后,洛朗好像突然从梦中惊醒似地问道:
    “那么,我们不睡觉吗?”
    “不,不,我们当然要睡觉。”泰蕾斯战战兢兢地回答道,仿佛她挨了冻似的。
    她站起来,并伸手去拿玻璃水瓶。
    “放下吧,”她的丈夫惊呼道,并且竭力使声音显得自然些,“我来准备糖水……你去料理你的姑母吧。”
    他从他妻子的手中把玻璃水瓶夺下来,把它灌满。然后,他侧转身子,把小瓶里的东西掺进去,再加上一块糖。在这时,泰蕾斯已经蹲在碗橱前面,她取出那把厨刀,准备把它放进挂在自己腰带上的一个大袋子里。
    这时,夫妇俩都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意识到危险在即,两人同时本能地转过头来。他们互相注视。泰蕾斯看见洛朗手里拿着小瓶子,洛朗则看见泰蕾斯裙子的裥褶间闪烁着刀刃的寒光。丈夫站在桌旁,妻子蹲在碗橱前,就这样沉默和冷酷地互相对视了几秒钟。他们都明白了,彼此都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自己的想法,都冰冷地呆在那里,各自在对方被惊扰的脸色中看出了彼此的秘密计划,相互都显露出可怜而又可怕的样子。
    拉甘太太感到事情快了结了,便以尖锐的目光死死地凝视他们。
    突然,泰蕾斯和洛朗嚎啕大哭起来。一种难言的发作袭击他们,使他们像孩子般孱弱地投入到对方的怀抱中去。他们觉得心里有某种柔软的东西在躁动。他们默默地流着泪,想着他们过去那卑污的生活。如果他们还有足够的卑怯要他们再活下去,他们的存在将更不堪设想。回想到过去,他们发现自己竟如此厌倦、憎恶自己,于是彼此都强烈地需要安息和幻灭。他们面对着厨刀和毒汁,互换了最后一眼,目光中充满着感激之情。泰蕾斯端起酒杯,喝了一半,递给洛朗,洛朗一口气把它喝干了。像被雷击了一样,他们马上倒在对方身上,终于在死亡中找到了最后的安慰。少妇的嘴正巧触在她丈夫脖子上那块卡米耶啮咬留下的伤疤上。
    这两具僵曲的尸体整夜横卧在餐室的地板上,从油灯罩中射出的昏黄灯光照着他们。直到第二天中午,在将近十二个小时里,拉甘太太一直僵直而无声地注视着她脚下的这对夫妇,她贪婪地看着,凝滞的目光仿佛将这对夫妇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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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成熟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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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到水果成熟的季节,有一个棕色皮肤、披散着黑头发的小女孩,每个月都要提一大篮子的杏或是桃子,到埃克斯①的一个律师洛斯塔先生家里来,篮子太重,她几乎提不动。她只能待在宽大的走廊里,等这一家人知道了就都从楼上下来。
    “啊!是你啊,南伊丝,”律师说,“你又给我们送收获的东西来啦。好,你真是一个好孩子,……米库兰老爹好吗?”
    “好,先生,”小女孩回答道。她说话时露出了她雪白的牙齿。
    接着,洛斯塔太太就叫她到厨房去,在厨房里向她打听橄榄树、杏树和葡萄的长势。最重要的是她想知道沿海岸的那个角落——爱斯塔格②,下过雨没有,因为米库兰家替他们耕种的、位于布朗卡德的田产就在那里。虽然那里不过只有几十棵杏树和橄榄树,可是,在那个旱得要命的地方,雨是最主要的问题。
    “下了几滴,”南伊丝说,“葡萄像是很缺水。”
    等她把消息报告完以后,她被允许吃一块面包跟一点剩下的牛肉。然后,她就会搭每半
    ①埃克斯:在法国马赛北面二十八公里处。
    ②爱斯塔格:地名,在马赛西面。
    个月到埃克斯来一趟的屠户的大车,仍旧回到爱斯塔格去。她常常会带来一些贝类,或者一只大海虾,或者一条鲜美的鱼。因为米库兰老爹多数时候都在捕鱼,比他种地的时间还要多。如果南伊丝来的时候正赶上假期,律师的儿子弗瑞德理克会“噌”地跳进厨房,告诉她说他们全家很快就要上布朗卡德去小住了,嘱咐她准备好渔网和渔竿。他用“你”字称呼她①,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块玩。长到十二岁以后,为了表示尊敬,她改口称呼他“弗瑞德理克少爷”。因为每次米库兰老爹听到她跟主人的儿子说话时用“你”,总要赏她一记耳光。然而这样并不能阻止这两个孩子仍旧是好朋友。
    中学生一再叮嘱,“千万别忘了修好渔网。”
    “弗瑞德理克少爷,您放心,”南伊丝回答说,“您只管来好啦。”
    洛斯塔先生很富裕。他用很低的价钱在学院路上买了一座很体面的公寓。这座德·柯瓦隆公寓建于十七世纪末,光是公寓正面就有十二个窗户,里面的房间足够容纳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洛斯塔一家人,把两个老女佣也算在内,也不过才五个人,所以他们就好像淹没在这些宽大的房间里了一样。律师一家只占了第二层楼。至于一楼和三楼,他贴广告招租,但招了十年,还是没有找到房客。最后,他只得把房门锁起来,把房子的三分之二让给蜘蛛去住。
    这座空旷的大公寓,传声效果极佳,在走廊里发出一点声音,就跟大教堂里的回声一样响。走廊又宽又大,楼梯占的地方也格外大,单单在楼梯的地方很容易就能造起一座现代化的房子。
    在买下房子的第二天,洛斯塔先生就用木板把一间十二米长、八米宽、有六个窗户的大
    ①在法国和对方说话用单数第二人称,是一种亲近和不客气的表示。
    客厅,隔成了两间。后来,他用一间做了办公室,另一间给他的书记们做办公室。在二楼,还有另外四大间房,其中最小的一间也差不多有七米长、五米宽。洛斯塔太太、弗瑞德理克以及那两个老女佣的房间就好像小教堂那么高。从前,厨房在楼下的时候,在经过冰冷而潮湿的走廊和楼梯以后,菜肴就完全冷掉了。为了方便佣人们伺候,律师只好把二楼原来的一间小客厅改成了厨房。更糟糕的是,在这所巨大的宅子里,只有非常简单的家具。在办公室里,有一只蒙着乌得列克①绿色丝绒的旧橱柜,这边是一张长沙发,那边有八张靠背椅子,款式还都是帝国式的,木头很粗硬,显得十分晦暗。还有一张小圆台子,也是帝国式的,放在这样大的房间当中,简直就是一个小玩具。在壁炉上只有一座难看的近代大理石台钟,在台钟的两边各有一只花瓶。地板是红色的,上过蜡,反射着光。而卧房里就显得更空荡了。由此可见,在南方的家庭,可能是因为在这片阳光充沛的福地上,人们总是在户外活动,所以即便是在最富有的人家,也是轻视舒适和奢侈的。洛斯塔一家人当然也感觉不到自己过于忧郁和冷静了,以致这些大房间变得如此荒凉,而且,这些大房间由于稀少而简陋的家具更增添了颓败的凄凉气氛。
    不过,律师是一个很精明能干的人。他的父亲把埃克斯生意最好的一个律师事务所遗留给他,在这个人们不大活跃的地区,他施展出一种少见的活动力,想方设法地来增加他的主顾。他身材矮小,生性好动,长着一副黄鼠狼般狡猾的脸相,努力地操持着事务所的业务。对于财产的关心,几乎占了他所有的时间,他甚至连报纸都不看一眼,唯一一点空下来的时间,他会消磨到俱乐部里。而他的太太却恰恰相反,她被认为是本城一位聪明出众的女人。
    ①乌得列克:荷兰城名,以产丝绒出名。
    她的娘家姓维勒包纳,虽然嫁了一个跟她不太般配的丈夫,但她还是保有她高贵的荣誉。但是她为人过于严肃,对于宗教信仰非常较真,过分固执,以至于她在自己的圈子里机械地生活着,就好像完全枯干了一样。
    至于弗瑞德理克,有这样一个终日忙碌的父亲和这样一个严酷无情的母亲,他就自顾自地长大起来。在中学时,他是一个出了名的懒学生,虽然有母亲在面前他就会发抖,但他还是非常讨厌用功读书。晚上在客厅里,他可以连续几个钟头埋头在书本中,但实际他一行字也没念进去,头脑恍惚。他父母看见他这样,还以为他是在认真学习功课呢。后来他们发现了事情的真相非常气恼,就把他送到学校里去寄宿。然而,他就更不用功了,因为学校里管得比家里松,没有严厉的眼睛一直盯着他,他更高兴了。结果,他那无拘无束的行为,又使他父母着了慌,最后还是不让他去寄宿,把他叫回来自己管教。他勉强读完了第二班①和语法班,看自己被管得那么严,最后也只好用功了。他母亲查看他的练习簿,强迫他温习功课,就跟一个巡警似的一天到晚盯在他后边。凭着这样严厉的管束,弗瑞德理克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成绩不错,只有两门功课不及格。
    埃克斯有一个有名的法学院,律师洛斯塔的儿子当然在这个学校里报了名。在这座有最高法院的古城里,差不多都是律师、公证人和辩护人,都聚集在法院的周围。大家都会读法律,读完以后,再安安心心地去种菜。上了法学院,弗瑞德理克仍然继续过着他中学时的生活,尽可能地少用功,只是装装样子,使别人相信他是在用功读书就行。洛斯塔太太也没有办法,只得违背着自己的心愿,让他更自由一些。现在他随时可以出去,只要吃饭的时候回来就行。当然,除了答应他去看戏的日子以外,到晚上九点他一定得回家。这样他就开始过
    ①相当于中国的高中一、二年级。
    着一种外省大学生似的生活,一种如果不努力用功,就会是非常单调而放荡的生活。
    为了体会学生们在埃克斯过的空虚生活,先要认识一下埃克斯,认识一下埃克斯长着青草的街道上的冷清,认识一下全城像睡着了一样的状况。那些用功的学生还可以在他们的书本上消磨时光,而那些不肯认真学习的学生,要想解闷,就只能去那些兼营赌博的咖啡馆以及几个比赌博还要坏的地方。于是,我们的年轻人便成了赌棍,大多数晚上,他先去赌博,赌完以后又到别的地方去。一种从中学里解脱出来的孩子似的欲念,使他跑进当地所有的坏地方去,然而,这儿没有那些充斥在巴黎拉丁区的放荡女孩。后来,晚上短暂的时间也不够他用了,他就从家里偷到了一把钥匙,深夜也溜出去活动。就这样,他快快活活地度过了法学院的几个年头。
    不过,弗瑞德理克也明白自己应该表现得像是一个听话的儿子,他渐渐虚伪起来,是那种在恐吓下屈服的儿童惯有的一套虚伪。现在,他母亲也感到满意了。他陪她去做弥撒,行为深沉严肃,还总是很沉得住气地向她撒漫天大谎。她看见他态度诚恳,就死心塌地完全相信他。他非常乖巧,从没有让人看出他的破绽,他总能找到借口,预先编造些荒谬的故事,以便自己能有辩护的理由。他常向表兄弟借钱来还赌债,因此,他的账目很是复杂。有一次,他出乎意外地赢到了一笔大数目,实现了他到巴黎去玩乐一个星期的梦想,他借口说一位朋友在杜朗司河沿岸有产业,邀请他前去小住。
    除这些坏毛病以外,应该说,弗瑞德理克是一个漂亮的青年,身材高大,脸庞端正,胡须浓密。他的荒唐,尤其是在女人跟前,使他成为可爱的人。在一般人看来,他的正经态度是值得称道的。而那些看出他的假模假式的人不免一笑了之。不过,既然他还有廉耻之心,努力掩饰着他生活中这一半不大见得光的行为,不肯像少数粗俗的学生那样引起全城轰动,我们就应该满足他的心愿,不必公开他的荒唐行为了。
    弗瑞德理克即将满二十一岁,不久,他就要结束他最后的考试。他父亲还相当年轻,不打算把事务所马上让给他,希望培养儿子去做法官。他在巴黎有朋友,可以请他们给儿子弄到一个助理法官的任命。年轻人没有表示不愿意,他从来不公开反对他的父母,但是他脸上的微笑却显露出他决心要继续过他很满足的、舒适的游荡生活。他知道父亲很富裕,自己又是个独子,为什么还要吃苦呢?在等待的这些日子里,他在林荫道上抽抽雪茄烟,到附近小妓院去行些风流韵事,成天偷偷摸摸地到那些不正当的地方去,但这并不妨碍他处处顺从他母亲的意思,迎合着她的欢心。每到过分放纵,弄得四肢乏力、食欲不振的时候,他就回到学院路冰冷的大公寓里,在那里安静、愉快地休养。房间里的空寂、从天花板上压下来的烦闷,对他来说好像一副舒缓的镇静剂一样。他一面使他母亲相信,他是为了她才留在家里,一面恢复着自己的身体,一直到健康和食欲都恢复过来,再重新去做那些不规矩的事。总而言之,只要不提及他那些寻欢作乐的行为,简直可以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孩子之一。
    南伊丝年年都提着水果和鲜鱼到洛斯塔家来,她一年比一年长大了。她恰巧跟弗瑞德理克同岁,只比他大约三个月左右。所以,洛斯塔太太每一次总是说:
    “南伊丝,你看,你真长成一个大姑娘了!”
    南伊丝微微笑了,露出她雪白的牙齿。很多次,弗瑞德理克都不在家。可是有一天,就是在他法学院要毕业的那一年,他正要出门,恰巧遇见南伊丝手里提着篮子,站在走廊上。他惊奇得停下了脚步。他没有认出来,站在他面前的就是他去年在布朗卡德见过的那个瘦长、毫无身段的女孩。现在,南伊丝一头浓密的黑发,好像一顶帽子似的衬着棕色的脸蛋,漂亮极了。她有着结实的肩膀,浑圆的腰身,诱人的胳膊,露着赤裸的手腕。一年之间,她就像一棵小树长大了。
    “是你呀!”他结结巴巴地,几乎说不出话来。
    “是啊,弗瑞德理克少爷。”她回答道,一边睁大眼睛直视着他,眼睛里流露出努力克制的热情。“我带来一些海胆……您什么时候来呢?要不要准备渔网?”
    他一直在端详她,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低声说道:
    “你很漂亮,南伊丝!……你怎么长得这样漂亮?”
    听到这句赞美的话,她笑了。随即,他像从前他们在一起玩的时候那样,游戏似的抓起她的两只手。她忽然严肃起来,用低沉的、有些嘶哑的声音,骤然用“你”字跟他说:
    “不,不,不要在这里……你小心!你母亲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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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斯塔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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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又过了半个月,洛斯塔一家人动身前往布朗卡德。而律师要等法院休假以后才会去,何况,九月的海边才更有意思。到那时,炎热已逝,夜晚非常凉爽,令人很舒适。
    布朗卡德并不在爱斯塔格村里。爱斯塔格是马赛郊区最远的一个小镇,在从海湾口开始用岩石围起来的一条死路的尽头。布朗卡德在村庄外边的一个悬崖上,从小海湾的任何一处地方都可以看见它黄色的外墙隐藏在一片高大的松树林里。这是一座被称为普罗旺斯府邸的、方正平板的建筑物,笨拙地开着些不规律的窗户。房子前面,有一个宽阔的平台,从这儿可以直接俯视一个狭窄的、布满石子的小海滩。后面,有一大块园地,土壤贫瘠,只长着寥寥几棵葡萄树、杏树和橄榄树。布朗卡德最致命的一种缺点,也可以说是一种危险,那就是海水一直在不停地冲打着悬崖,从附近的水泉里漫过来的水一直在浸泡着这座半粘土半岩石的、松软的悬崖。每个季节,都有不少大石块裂开,坠到下面的海里去,发出令人害怕的响声。渐渐地,这片悬崖被侵蚀成了弯月形,有些松树已经被海水吞没了。
    四十年来,米库兰一家人一直是布朗卡德的佃户。按照普罗旺斯的规矩,土地由他们去种,收成却要跟地主对半分。然而,土地的收成很稀少,假如他们不在夏天捕些鱼的话,他们肯定会饿死的。除耕地和播种以外的时间,他们都在撒网捕鱼。米库兰家的人口有米库兰老爹,他是一个又黑又瘦的凶恶老头,一家人谁看见他都吓得发抖;还有米库兰妈妈,她是个在太阳底下锄地锄成了一个大个头的呆笨女人;还有他们的儿子,此时正在“阿洛刚特”号军舰上服务;最后就是南伊丝,她除了负责家里的一切事务以外,还让她父亲给派到一个瓦厂里去做工。佃户的住处是贴在布朗卡德悬崖半腰上的一所破房子,在那里,很难听见一声笑声或歌声。米库兰老爹始终保持着那种上了年纪的、不近人情的沉默,一天到晚都在回想他的过去。两个女人对他怀着害怕的尊敬,完全是南方人中做女儿和做妻子的对待家长的那种尊敬。只有南伊丝的妈妈看不见她,拼命扯高嗓门,叉着腰,向四面发出凶悍的喊叫声的时候,才会冲破这里的安静。通常,南伊丝在一公里以外就听见了,她总是带着满腔怨愤,脸色发白,赶紧回来。
    美丽的南伊丝,这是爱斯塔格人对她的称呼,真说不上是幸福。她已经十六岁了,可米库兰老爹常常为了一声“是”或者“不”,举手就往脸上打,而且打得很重,以至于她的鼻子都流血了。现在,虽然她已经二十来岁了,可她的两个肩膀还是长期带着她父亲打的青伤。实际上,她的父亲也不能算作一个坏人,他只是在严格地行使他的权力,他要家人都服从他,他的血液里保持着古代拉丁民族的传统,他认为对于家里的人他依然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有一天,南伊丝又遭了毒打,可她居然敢抬起手来遮挡,他差点把她给杀了。少女受到这样的惩罚,浑身不停地哆嗦。她坐在黑暗角落的地上,眼巴巴地忍受着毫无道理的屈辱。内心的怨恨使她沉默了许久,心里盘算着如何报复,可又总是没法实行。正是在她父亲身体里的那种血液使她激动、反抗,这是一种盲然的愤慨、一种疯狂的好胜需要,仅此而已。当她看见母亲在米库兰面前,浑身颤抖、服服贴贴、忍气吞声的时候,她就轻蔑地看着她。她常常想:“要是我有一个这样的丈夫,我一定要杀死他!”
    不过,相较起来,南伊丝还是更喜欢那些挨打的日子,因为毒打能够使她感到疲劳。别的日子,她就只能过着这么局促、这么苦闷的生活,她真是烦得要死。她父亲禁止她到爱斯塔格去,要她在家里做一些永远也做不完的事;即便没有什么事好干,他也要把她留在身边,不离开他的视线。因此,她焦急地等待着九月,只要主人们一来到布朗卡德,米库兰的监视就不得不放松了。南伊丝替洛斯塔太太跑腿买东西,想把一年来的自由全都补偿过来。
    有一天早晨,米库兰老爹想到这么大的女孩每天能给他赚回来三十个苏。于是他暂时释放了她,叫她到瓦厂去做工。尽管活很重,但南伊丝也觉得很高兴。她一早就出门,穿过爱斯塔格,到村子的那一边去,在炽热的太阳下面,翻晒瓦片,一直到晚上才回家。她的两只手被这种重活磨得很粗,可是因为感到没有父亲在背后盯着她了,她可以自由自在地跟年轻的男人们谈笑。就在那里,她一面干着这样艰苦的活,渐渐发育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炎热的太阳把她的皮肤晒得像镀上了一层金子,在她的脖子上烙上一条琥珀色的宽项圈;她乌黑的头发又长又密,一缕一缕地好像要把她遮盖起来;她的身体,在她干活的时候,不停地弯下去或来回地摆动,养成了年轻女兵般的柔软和矫健。每当她在这片被捶硬的地上,在这些红色的胶泥之中,突然挺身站起来的时候,她就像一个塑起来烧成陶器的古代女骑兵,忽然沐浴了天上降下来的神火以后,活起来了似的。看见她一天比一天更美丽,米库兰眯缝着小眼,总是盯着她。她太爱笑了,一个女孩子这样高兴,在他看来,有些不合规矩。他打定主意,要是发现有什么不三不四的求爱的人围在她的裙子边,他一定要掐死他们。
    提到求爱的人,可以说,南伊丝真有好几打,可是她让那些人都失望了。她讥笑所有围在她身边的青年。她唯一的好朋友是一个驼子,和她同在瓦厂里做工,名叫托瓦纳,身材矮小。他是从埃克斯的孤儿院被送到爱斯塔格来的,后来,他就在这儿做工落户了。这个驼子有着滑稽的相貌,笑起来非常有趣。南伊丝见他很顺从,于是,对他很容忍。她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当她遭了父亲的毒打,想找一个人来报复一下的时候,她就会拿他来出气。不过,显然他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结果,村里人都嘲笑托瓦纳。对这一点,米库兰却说:“我允许她跟驼子在一起,我太了解她了,她太骄傲,决不会要他的!”
    这一年,洛斯塔太太在布朗卡德安顿好以后,她就要求佃户把南伊丝借给她使用一段时间,因为她的一个女佣人病了。这时候,正好瓦厂停工了。再说,米库兰虽然对家里人十分粗暴,可是他对待主人却还是表现得非常有礼貌。即便这个要求让他不大乐意,但他也不好意思拒绝让女儿去。洛斯塔先生到巴黎去了,只有弗瑞德理克和他母亲留在乡下。起初几天,这个年轻人按照他一向的习惯,总是会活动活动。他沉醉在乡下清新的空气里,跟着米库兰撒网、收网,长距离地散步到通往爱斯塔格来的山峡里。渐渐地,这种美好的热情平静下来,于是,他成天躺在平台边上的松树下面,似睡非睡地望着大海。海水枯燥的蓝色最终使他感到厌烦和无聊,通常是半个月以后,他就在布朗卡德再也住不下去了。于是,每天早晨他便会制造出一个借口溜到马赛去。
    主人们来后的第二天,太阳刚上山的时候,米库兰就来喊弗瑞德理克。他约他去收鱼篓,这是一种口子很窄、鱼游进去就出不来的长篓子,专门用来捕捉水底下的鱼。可是年轻人装作没听见,仿佛捕鱼已引不起他的兴趣了。他起床以后,便躺到松树底下,两眼茫然地望着天空。他母亲见他竟不去做这种远路的游玩,感到非常奇怪,从前他每次游玩回来食欲总是很好。
    “你不出去么?”她问道。
    “妈,我不出去,”他回答说,“爸爸不在这里,我得留在家里陪您。”
    佃户听到这话以后,用土话低声咕哝了一句:
    “得,弗瑞德理克很快就要到马赛去了。”
    但是,弗瑞德理克并没有到马赛去。一星期过去了,他仍然躺在那里,只有太阳晒到他的时候,才起来换一个地方。为了装装样子,他拿了一本书,可是他并没有读它。这本书大多数的时间都躺在干硬的地上,和晒干了的松针在一起。甚至,年轻人连海也不看了,他的脸冲着房子,好像在关注佣人们干活似的,他看到女佣人们在平台上不停地走来走去。南伊丝走过的时候,风流的少爷眼里闪烁着明亮的火焰。而这时,南伊丝便会放慢脚步,有韵律地摆动着她的身腰,可是从来不向他这边看一眼。
    这种情形持续了好几天。他在他母亲跟前时,很粗暴地对待南伊丝,就像对待一个笨女佣那样。挨了骂的女孩子垂下眼睛,内心却感到很幸福,似乎很欣赏这样的责骂。
    有一天吃早饭的时候,南伊丝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生菜盆子。弗瑞德理克立刻大发雷霆。
    “看她有多笨!”他大声叫嚷着,“脑袋长到哪儿去了?”
    他生气地站起身来,说他的裤子也被弄脏了,有一滴油滴在了他的膝盖上。他似乎真把这看作一件大事了。
    “你还看我!还不赶快去拿餐巾和水来……帮我擦干净!”
    南伊丝把餐巾的一个角在一只杯子里沾了沾,然后在弗瑞德理克跟前跪下来,给他擦裤子上那滴油渍。
    “随它去吧,”洛斯塔太太一再地说,“倒好像你从前就没有弄脏过似的。”
    可是,少女并没有放开主人的腿,她仍旧在努力擦着他的裤子,似乎要用尽她的美丽胳膊的所有力气。而他呢,一直在用严厉的话呵斥她。
    “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笨的人!……盆子怎么没有摔得离我更近一点?可能她还是故意的呢!……哼!要是她在埃克斯伺候我们,那我们的碗碟都会被打光了!”
    这样的斥责跟所犯的过失太不相称了,等南伊丝走开的时候,洛斯塔太太认为应当劝劝儿子。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这个可怜的女孩呢?别人还以为你容不下她呢……对她温和一些,从前她跟你还是一起玩的小伙伴,何况,她在我们家也不是普通的女佣人。”
    “噢!她让我讨厌!”弗瑞德理克回答道,一副厌恶的神情。
    当天黄昏,南伊丝和弗瑞德理克在平台尽头、黑暗的地方碰头了。他们还没有单独说过话。在房子里面,谁也听不见他们。在寂静的空气中,松树散发着温暖的松香味道。她又带着童年亲密的口吻,低声说:
    “弗瑞德理克,你为什么要这样责骂我?……你真坏。”
    他一声不响地抓住了她的两只手,把她拉到自己怀里,亲吻她的嘴唇。她任由他去亲,随后赶紧走开了。为了不在母亲跟前露出兴奋的样子来,弗瑞德理克又在平台边上的栏杆上坐了一会儿。十分钟以后,她带着有些自负的镇静神情,又在伺候他们吃饭了。
    弗瑞德理克和南伊丝并不约定见面的时间。有一天夜里,他们在悬崖边上的一棵橄榄树下见面了。吃饭的时候,他们的眼睛几次热烈地相互凝视。晚上很热,弗瑞德理克靠在他的窗口上,抽着雪茄,一直待到夜里一点钟,他焦急地在黑暗里东张西望。约莫一点钟的时候,他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沿着平台溜过去。他不再迟疑了。他从窗户爬下,爬到一间草棚屋顶上,再顺着放在草棚另一边上的几根长竿,从棚顶跳到地上。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害怕会惊醒他的母亲了。到了地上以后,他就径直朝着一棵橄榄树走去,他相信南伊丝一定会在那里等他。
    “你在那里么?”他压低声音问。
    她只是回答,“是啊。”
    他挨着她坐在青草上,他搂着她的腰,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有好一会儿,他们一句话也不说。那棵疙疙瘩瘩的老橄榄树用它灰蒙蒙的叶子笼罩着他们,就像房顶似的。在他们面前,漆黑的海静静地延伸开去,天空满是星斗。马赛在海湾的最尽头,隐藏在一片烟雾之中。在他们左边,只有普拉尼埃灯塔的黄色灯光不停地忽明忽灭,划破了黑暗的天空,再也没有比这种不断消失在天边、又不断照亮夜空的光线更温柔、更可爱的了。
    “你父亲不在家吗?”弗瑞德理克问道。
    “我从窗口跳出来的,”她镇静地回答道。
    他们绝口不提他们的爱情,他们的爱情早已从遥远的童年时就种下了。现在,他们回想起过去的游戏,发现在他们童年的游戏里已经包含着彼此的情感了。他们互相爱抚,在他们看来,这是很自然的。他们不知道彼此应该说些什么,他们唯一的需要就是我属于你,你属于我。对他来说,他认为她很漂亮,她那晒黑的肌肤和泥土般的气息,都带着浓烈的刺激性;而对她来说,一个挨打受辱的女孩却做上了小主人的情人,她感到很骄傲。她把整个身心都给了他。等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各自回到自己屋里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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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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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这一个月的天气多好呀!没有一天下雨,永远是一片蔚蓝的晴空,就像展开的绸缎,没有一丝云彩在上边添上一个褶皱。太阳在粉红色的水晶里升起来,在金黄的尘雾中落下去。但是,天气并不热,凉爽的海风伴随太阳同来同去,到了夜晚,更有使人惬意的清凉,而且,黑暗中弥漫着白天吸收了太阳光热的植物散发出来的芬芳香味。
    这里的风景美极了。海湾的两边,伸出来像胳膊一样的岩石,在遥远的海面上,岛屿仿佛拦住了远远的天边,如此一来,海就像一个巨大的水盆,又像晴天时的一个深蓝色的湖。在远处的山脚下,马赛的房子层层叠叠地排列在低矮的山丘上,在晴朗的日子里,从爱斯塔格可以看见灰色的朱丽叶特长堤和停泊在港口里的细长的船桅杆;在后边,一些房子掩映在一片浓密的树丛里,主佑圣母教堂高高在上,纯洁肃穆地耸立在天空里。海岸从马赛起,逐渐变成了圆形,在到爱斯塔格以前,又变成宽阔的月牙形,沿岸的许多工厂不时喷出一缕缕黑烟。太阳直射下来时,在岩石围成的海峡中海水几乎是黑色的,仿佛睡着了一样,白色的岩石却被晒成了黄色或棕色。在深褐色的土地上,暗绿色的松树星星点点地点缀其间。东边那一个隐约可见的角落,简直是一幅巨大的油画,在闪烁的、明晃耀眼的阳光里时隐时现。
    然而,爱斯塔格不仅仅只有这一个海上的远景。紧贴着山上的村庄里,纵横着许多消失在零乱的岩石丛中的大路。从马赛到里昂的铁路,蜿蜒在大岩石中间,经过低洼地带的桥梁,突然钻到岩石里边,大约有一法里半那么长,穿过法国最长的奈尔特隧道。没有比这些凹在两山中间的峡口更险峻的了,狭小的道路婉蜒着,似乎一直通到深渊里,两旁陡立的山腰上长着一些松树,站在那里好像城墙似的,呈现出铁锈和血红的颜色。有时候,山峡突地开阔起来,在这一块洼地中往往就有一片种着橄榄树的贫瘠田地,还有一幢正面漆着颜色的、荒凉的房子,窗门紧关着。这以后,就又是荆棘丛生的小路、浓密的灌木丛、崩塌的石块、干涸的水流以及其他一切在荒野旅行中所能看到的、古怪的东西。往上看,在松林的黑色边缘上,天空就像一条细软的蓝色长缎带。
    在岩石和大海中间,有一条窄长的海岸线,那里的泥土是红色的。当地最大的工业瓦厂,就在那里挖开大坑,掘出制瓦的粘土。那里的土地高低不平,四处龟裂,仅长着几棵瘦弱的小树,好像被一阵强劲的风吹干了那里的水源一样。走在路上时,人们会以为是走在石灰堆上,因为人的两只脚陷进了土里,一直陷到脚踝,并且,只要有一点儿风,就会吹起浓厚的灰尘,覆盖了路边的篱笆。灰色的小蜥蜴睡满了跟瓦窑一样烫热的岩壁,在枯黄的草丛里,成群的飞蝗发出火花爆裂似的声音,四散飞去。令人昏昏欲睡的中午,在寂静闷热的空气中,除了蝉的单调歌声以外,听不见任何响声。
    就是在这个炎热的地方,南伊丝同弗瑞德理克相爱了一个月了,仿佛天空里全部的热火已使他们的血液沸腾。最初的八天,夜间在悬崖边上的那一颗橄榄树下见面已使他们很满意了,他们在这儿享受着甜蜜的快乐。夜晚的凉爽能帮助他们平息狂热,他们常常把滚烫的脸和手伸展在吹过的微风里,感到如冰冷的泉水似的清凉。在他们下面,在岩石底下,海发出缓缓的、柔情的叹息声。一种刺激的海草气味,使他们沉醉在情欲里,接着,当他们感到幸福的疲乏后,就彼此拥抱着,隔着海水,远远望着马赛的夜间灯火。港口上红色的灯光在海面上映出一片血红的反光,郊外煤气灯的光亮向左右两边射出两条曲线,中间,城市上空灯光明亮,波拿派特山上的公园里有两排灯火,弯弯曲曲地好像转到天边上去。这些在沉睡的海湾那一边的光亮,仿佛在照着一座梦里的城市,不久就会被黎明消灭了。黑暗的苍穹对他们仿佛是一种强大的压迫,这种压迫使他们感到不安,于是,他们把彼此抱得更紧一些。一片雨点似的流星落下来,在普罗旺斯晴朗的夜晚,星斗都闪着明亮的光芒。辽阔的天空下让他们战栗起来,他们低下头,只看着普拉尼埃灯塔那一点孤零零的亮光去了,它跳动的光亮使他们动情,他们还在寻找对方的嘴唇。
    不过有一夜,天边挂着一轮很大的月亮,黄黄的脸庞仿佛是在守护着他们。海里有一长条亮光在闪烁,好像是一条大鱼,一条海底的大鳗鱼,在用它全身金色的鱼鳞翻起无数的气泡。朦胧的亮光使得马赛的灯火也看不见了,亮光照着海湾的丘冈和曲折的海岸线。月亮越往上升,光亮越大,阴影也愈发明显了。就从这一天起,这个证人似的明月开始使他们感到不安。在距离布朗卡德如此近的地方,他们生怕会被人撞见。下一次约会,他们从一个倒塌的墙角里走出了院落,他们到当地一切可以蔽身的场所去寻找他们的爱情。最初,他们躲在一个荒废的瓦厂里,已经倒塌了的厂棚下面还有一个地窖,两个窖口无遮无拦地大张着。后来,这个洞穴让他们感到烦闷了,他们更希望头上有自由的天空。他们跑遍了那些红土的坑穴,发现了许多很舒适的隐身之地,在几平方米的荒凉洞穴里,他们只听见看门的狗在吠叫的声音。渐渐地,他们走得更远了,他们沿着尼奥隆那面的岩石海岸散步,他们还顺着山峡里的窄路去寻找更遥远的石洞和坑穴。这十五天里,每夜都充满欢乐和温情。月亮不见了,天空又变得黑暗起来。现在,他们觉得布朗卡德太小了,已容纳不下他们的情欲,他们需要有地球般广阔的地方来互相占有。
    有一夜,他们沿着爱斯塔格高处的一条小路向奈尔特山峡走去,忽然,在路边上的一座小松林里,他们似乎听见有轻微的脚步声在追随着他们。他们害怕了,停下了脚步。
    “你听见了么?”弗瑞德理克问。
    “听见了,大概是迷了路的野狗,”南伊丝低声回答。
    他们继续往前走。但是在小路第一个转弯的地方,也就是在小松林边缘的地方,他们清楚地看见一个黑影躲到岩石后面去了。这下可以确定是有一个人了,不过看身形很奇怪,好像是一个驼子。南伊丝轻叫了一声。
    “你等我一会儿,”她匆忙说道。
    她跑去追那个黑影。过了一会儿,弗瑞德理克听到了低沉而快速的耳语声。接着,她回来了,神态安祥,只是脸色有点发白。
    “怎么了?”他问道。
    “没什么,”她回答说。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
    “如果听到有人走路,你不用害怕。那是托瓦纳,你知道么?就是那个驼子。他愿意保护我们。”
    不错,弗瑞德理克是觉得有人在黑暗中跟着他们。他们周围真像有人在保护着似的。有好几次,南伊丝想把托瓦纳赶走,然而这个可怜的人只乞求做她的一条狗。既然看不见他,也听不见他,为什么不允许一个可怜的人去做他愿意做的事呢?从此以后,每当这一对爱人在瓦厂的废墟里,在偏僻的坑穴里,在荒凉的山峡里,互相拥抱亲吻的时候,如果他们能停下来静听一下的话,他们一定会听到,在他们后面有低抑的呜咽声。那就是托瓦纳,守卫他们的狗,在紧咬着拳头偷哭哩。
    他们不只在晚上幽会。现在,他们的胆子大了,他们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在布朗卡德的走廊里,到随时碰到的一间屋子里,他们都要交换一个长吻。即使在饭桌上,当她在一旁伺候吃饭,他假装要一片面包或一只盘子的时候,他也要想方设法捏一下她的手指。严肃的洛斯塔太太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甚至还常常责备儿子,怪他对从前的伙伴太严厉了。有一天,她差点撞上他们,不过,少女一听见她衣服的窸窣声,就连忙蹲下身子,用她的手帕去擦少爷的皮鞋,因为鞋上全是土,快变成白色的了。
    他们还享受着种种别的小欢乐。通常,在晚饭以后,天气凉爽的黄昏,洛斯塔太太会去散步,她挽着儿子的胳膊,走下悬崖到爱斯塔格去,为了小心起见,她叫南伊丝替她拿着披肩。就这样,三个人去看捕沙丁鱼的渔夫们归航。海上,许多灯笼在跳跃着,过一会就能分辨出渔船的黑影,随着沉重的划桨声,它们渐渐靠近码头。收获丰盛的时候,快乐的呼叫此起彼伏,女人们提着篮子跑过来,每条船上都有三个男人,他们把堆在板凳下边的渔网拉出来。渔网仿佛是一条暗色的宽带子,上面闪着点点银光——腮挂在网眼上的沙丁鱼还在跳动着,反射出银色的光芒。最后,在灯笼昏暗的光照下,它们就像一阵金币似的骤然被倾泻进那些篮子里。洛斯塔太太很喜欢这场景,常常驻足在一只渔船边,放开儿子的胳膊,和渔夫们聊起天来。这时,弗瑞德理克就会凑近南伊丝,借着灯笼的光线,拼命地握紧她的手腕,就像要把它握断。
    米库兰老爹还是保持着一头经验丰富然而很固执的动物般的沉默。他到海上捕鱼,回来仍旧带着同样阴沉的表情去锄地。可是近来,他灰色的小眼睛里流露出不安的神色。他偷瞧南伊丝,嘴里不吭一声。他觉得她变了,他觉得在她身上出现了一些他不能相信的事情。有一天,她竟敢反抗他,于是,米库兰给了她一记重重的耳光,把她的嘴唇都打肿了。
    到了晚上,弗瑞德理克亲南伊丝的时候,发现她的嘴唇肿了,他着急地问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没什么,这是我父亲给我的一记耳光,”她淡淡说道。
    她的声音低沉下来。弗瑞德理克非常生气,说他要过问这件事。
    “不,你不要管,”她急切地说道,“这是我自己的事……噢!就会过去的!”
    她从来不跟他提及自己遭受的耳光。只是,在这些日子里,在她父亲打她以后,她总会以更多的热情紧紧抱着情人的脖子,仿佛是在报复老头子。
    三个星期以来,南伊丝几乎每天晚上都出去。起初,她还非常小心翼翼,后来,她胆子渐渐大起来,而且非常沉着冷静,她什么都敢做了。当她发觉她父亲起了疑心的时候,她又变得谨慎起来,有两次约会她没有去。她母亲告诉她,米库兰夜里不睡觉,他起来从这个房间走到那个房间。但是第三天,面对弗瑞德理克恳求的目光,南伊丝又放弃了一切戒心。她出来的时候是十一点钟,她决定在外面无论如何不超过一小时,她希望她父亲正在睡第一觉,听不到她的动静。
    弗瑞德理克在橄榄树下面等着她。她没有给他说她的恐惧,但是她拒绝了弗瑞德理克到更远地方去的提议。她说她感到太累了,其实,这倒是实话,因为她不能像他一样白天躺着睡觉。他们就在海边上,望着明亮的马赛,在他们经常幽会的地方躺下来。普拉尼埃的灯塔还在放光。南伊丝一面望着灯塔,一面靠在弗瑞德理克的肩膀上睡着了。弗瑞德理克也不动了,慢慢地,他也抵抗不住疲倦,闭上了眼睛。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地拥抱着,他们的呼吸交织在一起。
    四周没有一点声音,只听见绿蚱蜢在厉声歌唱着。海水也像情人们一样睡着了。这时,从黑暗里走出来一条黑影,他慢慢地靠近他们。是米库兰,他被一扇窗户的响声惊醒了。发现南伊丝不在她的屋里,他随手带了一把小斧头,跟了出来。他看见橄榄树下边有一团黑影,他握紧小斧子的木柄。不过,他发现他们一点也没有动,所以便一直走到他们身边,他俯下身去,仔细端详他们的脸。他不觉低声喊出来,是少爷。不,不,他不能就这样杀死他。流到地上的血会留下痕迹,这会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他挺起身来,凶狠的决心使他的脸强忍着愤怒而变得生硬,在他粗糙衰老的皮肤上皱起了两条纹路。一个农民不能公开杀死他的地主,因为地主即使被埋在地下,也还是个强者。于是,米库兰老爹摇摇头,轻缓地走开了,让这两个情人继续睡觉。
    在天快亮以前,由于担心自己在外面耽搁得太久,南伊丝终于回家了的时候,她看见她的窗户还是跟她出去的时候一样;吃早饭的时候,米库兰跟往常一样沉默地望着她吃面包。她放心了,她的父亲大概什么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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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执而沉着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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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弗瑞德理克少爷,您不再去海上了么?”有一天晚上,米库兰老爹这样问他。
    洛斯塔太太坐在平台上的松树树荫底下,正在往一块手帕上绣花,她儿子躺在旁边,正在抛石子玩。
    “实话说,我不想去!”年轻人回答说,“我现在有些懒了。”
    “您错了,”佃户接着劝道,“昨天,鱼篓里钻满了鱼,这时候捕鱼正是时候,我们想捉什么就有什么……您一定会觉得很好玩。明天早晨跟我一起去吧。”
    他的态度如此诚恳,弗瑞德理克想到南伊丝,不愿意拂逆他的好意,只好说道:
    “天晓得!我倒是挺愿意去的……不过,您需要来叫醒我。我先告诉您,早晨五点钟,我还睡得跟死人一样哩。”
    洛斯塔太太停了下来,她有些不放心。
    “你们要特别当心,”她叮嘱道,“你们每次到海上去,我都担心得发抖。”
    第二天早上,米库兰前来叫弗瑞德理克少爷,可是他是白费劲,年轻人的窗子始终没有开。于是他用一种南伊丝觉察不出来的、粗鲁的讽刺声调,对他的女儿说:
    “你上去吧,……你去叫他,他或者会起来的。”
    那天早晨,是南伊丝叫醒了弗瑞德理克。他还没有完全睡醒,迷迷糊糊地想把她拉到他的热被窝里去,但她只是飞快地给了他一个吻就跑出去了。十分钟以后,年轻人出来了,穿着一身灰色的衣服。米库兰老爹坐在平台的栏杆上,耐心地等待着他。
    “天气凉了,您应该戴一条围巾。”他说道。
    南伊丝又上去拿了一条围巾,然后两个男人沿着通往海边、很陡的石梯走下去。南伊丝站在平台上,望着他们。到了下面,米库兰老爹抬起头来,望了望南伊丝,他嘴角上两条长长的皱纹深深地凹了下去。
    最近五天来,一直刮着可怕的西北风。前一天晚上,风才稍稍停下来。可是,天一亮,风又刮起来了。起初还刮得不算厉害,到了早晨,海受到风激烈的振荡,呈现出深蓝的颜色,朝阳从侧面照过来,每一个浪尖上仿佛都滚动着小火球一般。天几乎跟水晶似的纯洁明亮。远处的马赛显得那么清楚明晰,以致房屋正面的窗户都可以数得出。海湾里的岩石闪耀着玫瑰的颜色,既美丽又幽雅。
    “我们回来的时候会遇到大风的,”弗瑞德理克说道。
    “也许,”米库兰简单地答道。
    他一声不吭地划着桨,连头也不回。有好一阵,青年人望着他结实的后背,心里却想着南伊丝,他只看见老头子被风吹成了焦铜色的后颈和挂着金耳环的两只红红的耳朵。后来,他俯下身去欣赏从船底溜过去的海底。水开始浑浊起来,只有一些很长的海草像溺死的人的头发一样漂浮着。这使他感到有些烦闷,也使他有些害怕了。
    “喂,米库兰老爹,” 沉默了很长时间以后,他说道,“您看风越来越大了。您要小心呀……您知道我在水里简直就像一只铅做的马。”
    “是的,是的,我知道,”老头子简短地回答道。
    他继续沉默地划着桨。船开始摆动起来,浪花上的小水珠变成了大白沫,在风的吹动下上下翻飞。弗瑞德理克不想表现得害怕,可是他实在不大放心。此时,只要能接近陆地,就是让他付出很高的代价他也愿意。他急了,大声喊道:
    “他妈的,今天你把鱼篓放到哪儿了?……难道我们要到阿尔及尔去吗?”
    米库兰老爹不慌不忙地回答说:
    “快了,我们快到了。”
    忽然,他放下船桨,站在船上,打量着海上那两个标志——记着鱼篓安放的地方的软木浮标,他需要再摇五分钟才能到达。到了放浮标的地方,拉鱼篓以前,他向着布朗卡德凝视了几秒钟,弗瑞德理克顺着他目光的方向看去,清楚地看见在松树下边有一个白点。那就是仍旧在平台上的南伊丝,她鲜亮的衣服还辨认得出来。
    “您放了多少鱼篓?”弗瑞德理克问道。
    “三十五个……不能浪费时间了。”
    他抓住最近的一个浮标,拉出来第一只鱼篓。水很深,绳子似乎怎么拉也拉不完。最后,篓子总算出来了,下面还坠着一块大石头。篓子一离开水,有三条鱼在上窜下跳,好像鸟儿被关在笼子里一样,似乎还能听见翅膀扑腾的声音呢。第二只鱼篓拉上来了,什么也没有。可是在第三只里,居然有一只很难捕到的小海虾,正在使劲地弹动着它的尾巴。这一来,弗瑞德理克起劲了,他忘了害怕,趴在船边上,心急地等待着。当他听到跟翅膀一样的响声时,他就像猎人刚刚打倒一只猎物那样的紧张。鱼篓一个个被拉到船上,水从篓子里流出来,没多大工夫,三十五只鱼篓都拉上来了。至少有十五斤鱼,在马赛海湾中,这算是一次很好的收获了。这有许多原因,但最关键的是使用网眼太细的渔网,多年以来,海里的鱼已经大大地减少了。
    “看,已经完成了,”米库兰说道,“现在,我们可以回去了。”
    他很细心地把鱼篓放在船尾上。当弗瑞德理克看见他准备拉帆的时候,心里又害怕起来,于是说,这样的天气最好还是摇着桨回去。老头子耸耸肩,他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在拉帆之前,他又向布朗卡德那边最后看了一眼。南伊丝穿着她白色的长裙,仍然站在那儿。
    就在这时,快得像闪电似的,灾祸发生了。后来,弗瑞德理克努力想回忆当时的情形,他只记得一阵大风忽然刮到船帆上,接着整个船都倾覆了。他除了感到特别冷和深深的恐惧以外,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他靠一个奇迹捡回了一条性命:他跌在船帆上,宽幅的帆把他给兜住了。其他的渔民们看见出了事情,都赶了过来,他们救起了他,还把已向海岸游过去的米库兰老爹也救了起来。
    洛斯塔太太还在睡觉。大家不敢把她儿子刚才遇到的危险告诉她。在平台下面,弗瑞德理克和米库兰老爹都浑身湿透,南伊丝亲眼目睹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愣愣地呆在那里。
    “真他妈的倒霉!”老头子嚷着说,“我们都把鱼篓拉上来,就要回来了……运气糟透了!”
    南伊丝脸色惨白,两眼盯着她父亲。
    “是的,是的,”她低声说,“运气的确不好……不过,顶着风还撑帆,自己也知道结果会怎样。”
    米库兰火了。
    “蠢货,你在干什么?……你明明看见弗瑞德理克少爷在发抖……还不赶快把他扶回家去。”
    年轻人只得在床上躺一天,他跟母亲说他头很痛。第二天,他觉得南伊丝有些忧郁,她拒绝再约会。可是一天晚上,她在走廊里碰到他,她主动抱住他,狂热地吻他。她始终没有把她的怀疑告诉他,只是从那一天起,她更加注意他了。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她怀疑自己有些多虑了。她父亲跟往常一样进进出出,甚至比从前更温和,也不怎么打她了。
    每年这个季节,洛斯塔一家总要到尼奥隆那边的海滨,一个岩石低洼的地方,去吃一顿葱烧鱼汤①。因为邻近的小山上有很多鹌鹑,在吃完以后,男人们会去打几枪。这一年,洛斯塔太太要南伊丝去伺候他们。她不顾佃户的反对,这使得这个粗野的老头子脸上皱起了很深的皱纹。
    他们很早就动身了。早晨的天气凉爽怡人。在金黄色的太阳光下面,海水平坦得就像一面镜子,又像一块巨大的深蓝色台布。水流经过的地方,海面就泛起波纹,蓝色上面浮着一个个淡紫色的浪花,至于平静的地方,蓝色却显得很淡,就像牛奶似的透出明亮的光泽。大海一望无际,一直到白亮的天边,真可以说是一块展开的、颜色千变万化的绸缎。在这一片平静得好像睡着了的水面上,他们的小船轻飘飘地滑过去。
    船在一个山峡进口处的狭窄海滩靠了岸。大家在岩石堆里一片被焚烧过的草地上坐下来,就在这块地上吃起饭来。
    露天来吃这一顿葱烧鱼汤,真是一件大事。米库兰先回到船上,独自去把他头天安放好的鱼篓拉出来。等他回来时,南伊丝已经拔好了一大堆干草,有唇形花、香药草等等,足够生一个大火了。这一天是老头子负责做鱼汤,这是一种传统的鱼汤,海边上的渔民代代相传这个烹调的方法。这也是一种口味很重的鱼汤,里面要放很多胡椒,还要放些捣碎的蒜,使它的香味更浓厚。洛斯塔一家都觉着这种鱼汤的做法非常有趣。
    ①葱烧鱼汤:普罗旺斯的一道名菜,用葱、蒜、番茄、胡椒、橄榄油、葡萄酒等佐料烧出来的鱼汤。
    “米库兰老爹,” 在这个场合,洛斯塔太太也会说笑了,“您能做得跟去年一样好么?”
    听到这话,米库兰好像很高兴。当南伊丝从船里拿回一个大铁锅的时候,他已经把鱼放在海水里洗干净了。他手脚非常麻利:把鱼放在铁锅里,添上水,再放上葱、油、蒜、一把胡椒、一只番茄以及半杯橄榄油,最后才把铁锅放在旺火上,火旺得足够烤一头羊。渔夫们说,鱼汤煮得好不好全在火候,火苗必须把锅四面包围起来。佃户带着十分庄重的神情,在一只生菜盘上切面包。半个钟头以后,他把鱼汁倒在面包片上,把鱼肉另外盛起来。
    “好了!”他说道,“鱼汤要趁热才好吃。”
    大家一边像过去那样谈笑着,一边吃着鱼汤。
    “米库兰,你说说看,你把火药放在里面了吧?”
    “好是好,不过得有一个铁喉咙才能喝下去呢。”
    米库兰只是安静地吃着,一口一片面包。而且,他稍微往旁边让开一点,既表示对主人们的尊重,又表示同主人们一块吃饭是多么荣幸。
    吃过饭以后,大家都留在那里,等着凉快一点再回去。太阳照在岩石上,反射出耀眼的深褐色光芒,在地上留下黑色的影子。青绿的小橡树一丛一丛地堆积在岩石上,仿佛大理石纹路上的黑点。山坡上,松树林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上去,好像正在行军中的一小队士兵。闷热的空气和沉闷的寂静一起压下来。
    洛斯塔太太还带着她永远不离手的绣花活。南伊丝坐在她身边,好像很感觉兴趣地看着她的针来来往往,可是她的眼睛却在偷瞧老头子。他就在离她们几步远的地方躺下打盹。再远一点,弗瑞德理克也在那里睡觉,他把草帽拉下来遮住他的脸。
    约莫四点钟的时候,他们睡醒了。米库兰担保说山峡里边藏着一大群鹌鹑,三天以前他还看见了它们。弗瑞德理克又被说动了,于是,两个人都拿起了各自的猎枪。
    “我请求你,”洛斯塔太太大声说,“你要小心,……脚会滑,小心自己打着自己。”
    “啊!有这可能,”米库兰平静地说。
    他们出发了,走到岩石后面去了。南伊丝突然站起来,打算远远地跟着他们,她低声说:
    “我去看看。”
    她没有跟着走山峡里的小路,而是加快脚步走到左边的小树丛里去,她小心地走着,不让石子滚下去。最后,在转弯的地方,她看见了弗瑞德理克。看情形,他已经把鹌鹑轰起来了,他半弯着腰,飞快地往前跑,马上就要把他的枪放到肩膀上了。可是,她仍旧没看见她的父亲。忽然,她发现他站在洼地另一边,就跟自己站在同一个斜坡上,他蹲在那里,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他两次举起了他的枪。这样一来,要是鹌鹑在他和弗瑞德理克中间飞过的话,他们放枪的时候,很可能会互相打着。南伊丝从这一丛树后溜到那一丛树后,提心吊胆地溜到了老头子身后。
    几分钟过去了。对面,弗瑞德理克消失在一条地沟里。过了一会,他又出来了,等待着,没有动。米库兰一直蹲着,又举起枪来对着年轻人瞄了好一阵。忽然,南伊丝冲出来,一脚把他的枪筒踢开,子弹打到天上去了,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回声在山峡里中特别响亮。
    老头子站起来,一看见是南伊丝,他就抓起还在冒着烟的枪筒,似乎要用枪托把她一下子打死。少女脸色苍白,笔直地挺立着,眼睛里射出愤怒的火焰。他没敢打下去,气得浑身发抖,用土话结结巴巴地说:
    “等着,等着,我一定要杀掉他。”
    这一枪把鹌鹑都吓跑了,弗瑞德理克只打到了两只。快六点钟时,洛斯塔一家人又回到布朗卡德。米库兰老爹还是带着他那固执而沉着的神情,默默地划着他的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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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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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九月过去了。下过一场大雨后,天气凉爽了许多。日子一天天短了,南伊丝不肯再在夜里出来和弗瑞德理克幽会,她推说她太累了,而且在露水很大的湿地上,他们一定会着凉。但是每天早晨,她在六点钟就来了,洛斯塔太太总是在三个钟头以后才会起床,她就上楼到年轻人的屋里待一阵。她竖起耳朵,把房门开着,一面留意着外面的动静。
    在他们爱情的过程中,这是南伊丝对弗瑞德理克最体现出亲密的一段时期。她抱紧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脸,亲热地注视着他,热情使她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就好像她再也看不到他了似的。她在他脸上飞快地亲了又亲,就好像在反抗什么并发誓要保护他那样,。
    “南伊丝怎么了?”洛斯塔太太常常问道,“她一天天变了。”
    不错,她瘦了。她的脸蛋凹下去了,她眼睛里的光彩也渐渐暗淡了。她常常很长时间一声不响,接着又突然醒过来,带着一种少女刚从睡梦中惊醒的不安神情。
    “我的孩子,你要是有病,就得请个医生看看,”她的女主人一再地说。
    可是南伊丝总是带着笑回答道:
    “不,太太,我没有病,我很幸福……我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
    有一天早上,她在帮洛斯塔太太检点衬衣的时候,鼓起勇气,大胆地问她:
    “今年您在布朗卡德还要留多久?”
    “到十月底,”洛斯塔太太回答道。
    南伊丝两眼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接着她情不自禁地高声说道:
    “还有二十天!”
    内心的斗争不断地困扰着她,使她感到不安。她巴不得弗瑞德理克永远留在她身边,可是同时,她又无时不想着对他大喊:“走你的吧!”在她看来,她等于已经失去了他,这短短几个月的爱情永远也不会再来了,从第一次幽会的时候,她就曾告诉过自己。甚至于有一天晚上,她烦闷得要死,她自问是不是应该让父亲把弗瑞德理克杀死,免得他再跟别的女人要好。但是,一想到他是这么温和,这么白皙,比她还要女孩子气,要是被人杀死了,她会受不了的。而且,想到自己竟有这个坏念头,她觉得非常丑恶。不,她一定要救他,尽管他很快就会不再爱她了,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回事。不过,只要想到他还活着,她就感到很高兴。
    早晨,她常常叮嘱他说:
    “不要出去,不要到海上去,天气很糟糕。”
    又有些时候,她劝他动身回城里去。
    “你一定很烦闷了,你将来不会再爱我的……你还是回城里去吧。”
    他看见她的脾气变了,心里感到非常奇怪。自从她变得日益憔悴以后,他开始觉得这位乡下女孩也并不怎么漂亮,他对这种强烈的爱情开始感到乏味了。他又追念起那些埃克斯和马赛姑娘的香水和脂粉味了。
    南伊丝的耳朵里时时回响着她父亲的话:“我要杀掉他……我要杀掉他……”夜里,她常常因为梦见有人放枪而惊醒。她变得很胆小,就算是一小块石头在她脚底下滚动,她也会吓得惊叫起来。不论什么时候,她只要一看不见他,她就赶紧寻找“弗瑞德理克少爷”。最让她害怕的,是成天看见米库兰固执的沉默,仿佛是在反复地说“我要杀掉他”。其实,他没做任何动作,没说任何一句话,没有任何表示。但是,在她看来,老头子的每一个目光,他的每一个举动,他整个的人,都似乎在说只要没有法庭的威胁,他随便逮着一个机会,就会杀死他的少主人。杀掉他,回头他再来收拾南伊丝。现在,他只是把她看作一头犯了错误的牲畜,用脚踢着她过日子就行了。
    有一天早上,她在弗瑞德理克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替他整理房间。他躺在床上,抽着雪茄问她,“你父亲对你怎么样,还那样粗暴吗?”
    “是的,”她回答说,“他简直疯了。”
    她露出满是乌青伤痕的腿给他看,仍像往常一样吞吞吐吐,低声重复着一句话:
    “就会好的,就会好的。”
    十月的头几天里,她愈发显得忧郁了。她常常心不在焉地翕动嘴唇,好像在自言自语一样。有好几次,弗瑞德理克看见她站在悬崖边上,似乎在观察着她周围的树林,又似乎在估计着悬崖下面的海水有多深。几天前,他碰见她和那个驼子托瓦纳在一起,正在他们园子里的一个角落采无花果。米库兰家有点忙不过来的时候,托瓦纳就会来帮忙。他在无花果树下边,南伊丝爬在一枝树杈上,跟他开玩笑。她叫他张开嘴,她把无花果扔下去,无花果都摔碎在他脸上,而这个可怜的家伙真的大张着嘴,并且非常高兴地闭着眼睛,他宽阔的大脸上满是无限的幸福。当然,弗瑞德理克并不嫉妒他,可是他还是禁不住讽刺了他两句。
    “为了我们,托瓦纳锯掉手也情愿,”她简短地说道,“我们不好虐待他,我们可能还用得着他呢。”
    驼子继续每天到布朗卡德来。他在悬崖上干活,他在挖一条小沟,以便把水引到花园那一头、他们正打算开辟的一个菜园子里。有时候,南伊丝去看他,两个人谈得很起劲。他磨磨蹭蹭地,米库兰老爹骂他是懒鬼,就像对他女儿那样,踢他的腿几脚。
    下了两天雨。下星期弗瑞德理克就要回埃克斯了,他决定在回去以前,再同米库兰到海上去捕一次鱼。他看见南伊丝吓得脸色都白了,他笑了,安慰她说这一次他再也不会挑一个刮风的日子了。既然不久他就要走了,少女便答应夜里再和他见一次面。将近一点钟的时候,他们又在平台上见面了。下过雨后,地被冲得很干净,一种浓郁的气味从被雨淋过的青草里散发出来。这片快要干枯的田野一旦被深深地浸润以后,它立即开满了鲜艳的花,散放出芬芳的香味,红土就像血染过一样,松树映射出翡翠的反光,岩石闪烁着像刚洗过的衬衫那样的洁白。但是在这天夜里,情人们只闻到了唇形花和香药草的香味,这种香味比从前更甚十倍。
    按照他们的习惯,他们要到橄榄树下面去。弗瑞德理克向着水沟边上、曾经遮蔽过他们爱情的那一棵树走过去,南伊丝好像突然清醒过来一样,猛地抓住他的胳膊,把他远远地拉离沟边,颤抖着说道:
    “不,不,不要到那儿去。”
    “怎么了?”他问道。
    她结结巴巴地说不出来,最后她说昨天下了那样大的雨,悬崖是靠不住的。她又说道:
    “去年冬天,这附近就塌下去一大块。”
    于是,他们坐到后面另一棵橄榄树下面。这是他们相爱的最后一夜了。南伊丝忐忑不安地抱着他,忽然大哭起来,但又不肯说出来为什么这样激动。后来,她又陷入了冰冷的沉默,弗瑞德理克开玩笑说,她一定是厌倦和他在一起了。听到这话,她又疯狂地抱紧他,喃喃低语道:
    “不,请不要这样说。我太爱你了……不过,你看不出来我病了么?再说,反正一切都结束了,你就要走了……噢!我的天,一切都完了……”
    他徒劳地安慰着她,一再对她说,他以后会常常来看她,而且,到了明年秋天,他们又可以在一起待两个月了。然而,她摇着头,她觉得一切都完了。他们这次的幽会在彼此拘束的沉默中结束了。他们凝望着大海,马赛的灯火依然在闪耀,普拉尼埃灯塔仍旧孤独地在那里忧郁地放着光。渐渐地,他们觉得一种愁闷从辽阔遥远的天边向他们袭来。约莫三点钟,他离开她,亲吻她的嘴唇,他发现她浑身冰冷地偎在他的怀里瑟瑟发抖。
    弗瑞德理克睡不着,他看书一直看到天亮。由于失眠,他的头有点发热,天一亮,他就伏在窗口上,正看见米库兰动身去收鱼篓。他经过平台,抬起头来。
    “噢!弗瑞德理克少爷,今天您不跟我一块儿去吗?”他问道。
    “啊!不,米库兰老爹,”年轻人回答说,“昨晚我没有睡好……明天,明天我一定去。”
    佃户缓缓地走开了。他需要走下平台到悬崖脚下去找他的船,他的船就停在他发现过他女儿的私情的那棵橄榄树下面。他走后,一转眼,弗瑞德理克惊奇地发现托瓦纳已经在干活了。驼子手里拿着一个铁锹,离那棵橄榄树不远,正在修理被雨水冲塌了的那条小水沟。天气很凉爽,在窗前站站很舒适。年轻人回身去卷一支纸烟,当他慢慢踱回窗口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可怕的响声,就像打雷一样,他连忙跑出来。
    原来岩壁上有一块地方塌了。他只看见托瓦纳摇晃着他的铁锹,在一片红土腾起的烟雾中奔逃过来。在悬崖的边缘上,那棵树枝弯曲的老橄榄树已陷下去,很不幸地掉到海里去了。海水翻起一片泡沫。这时,半空中听见一声瘆人的叫喊声。弗瑞德理克这才看见是南伊丝,她两手伸直,伏在平台的栏杆上,身子拼命地往前伸,似乎在想看见悬崖下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呆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手腕就好像粘在石头上了。不过她一定觉得有人在看她,她回过头来,看见了弗瑞德理克,大喊道:
    “我父亲!我父亲!”
    一个小时以后,大家找到了米库兰的尸首,他被压在乱石下面,砸得不成人形,惨不忍睹。托瓦纳非常紧张,絮叨着他几乎被拖下去。当地人都认为他们不应该在平台上挖一条水沟,那儿早都被水浸软了。米库兰妈妈哭得很伤心。南伊丝把她父亲送往坟地,两眼红红的,但却干巴巴地流不出一滴眼泪。
    出事的第二天,洛斯塔太太执意要立即回埃克斯。看见他的爱情被这场惨剧打乱了,弗瑞德理克也欣然同意回去。再说了,他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乡下女孩终归不及城里的姑娘。他又恢复了昔日的生活。他母亲因为他在布朗卡德持之以恒地和她作伴,心里很是感动,于是决定给他更多的自由。因此,这个冬天他过得非常舒服。他从马赛弄来了一些女人,安顿在他在郊外临时租的一间屋子里,他也不在家里过夜,只有必须得在家的时候,他才回到学院路上那座冰冷的大公寓里。他希望他的生活永远就这样过下去。
    复活节,洛斯塔先生有事到布朗卡德去。弗瑞德理克找了一个借口,这样他就不必跟他父亲同去。律师回来以后,在吃中饭的时候说:
    “南伊丝结婚了。”
    “哦!”弗瑞德理克大声回应,很是惊讶。
    “你们绝对猜不到她跟谁结婚了,”洛斯塔先生接着说,“不过,她对我说的倒是很在理……”
    南伊丝嫁给了那个驼子,托瓦纳。这样一来,布朗卡德的情况就无需改变。他们让托瓦纳继续做他们的佃户,自从米库兰老爹死了以后,就一直是他耕种着布朗卡德的土地。
    年轻人勉强地笑着听他父亲说话。不过,后来他发现事情这样处理倒是对任何人都很合适。
    “南伊丝也老多了,变得很难看,”洛斯塔先生又说道,“我几乎都认不出她了。真是怪了,这些海边上的女人老得真叫快……从前她倒是很漂亮的,哦!这个南伊丝……”
    弗瑞德理克平静地吃完了他的炸猪排,说道,“哦!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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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卜尔先生至今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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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谢卜尔先生至今无子,为此,他忧心忡忡。他娶了一个来自德维涅·卡蒂诺商行的卡蒂诺小姐,名叫阿丝泰尔,是个芳龄十八的金发美女。四年来,谢卜尔先生朝思暮想,茶饭无思,令人恼火的是他的所有努力似乎都落了空,不免有些灰心丧气了。
    谢卜尔先生过去是粮商,积攒了一笔很可观的财产。他一心想成为百万富翁,精打细算地过日子,结果尚在四十五岁便未老先衰,连步履都有些蹒跚了。由于绞尽脑汁聚敛钱财,他脸上的肌肉已经开始松弛,苍白的面孔就如人行道般扁平无奇。要成为一个父亲竟比成为一个富人更难,这对有五万法郎年金的人来说,怎不叫他感到惊诧莫名!他绝望了。
    漂亮的谢卜尔夫人当时只有二十二岁。她长得婉约可人,粉面桃腮,金黄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睛宛如一泓秋水,幽深难测。每逢丈夫抱怨未能生育时,她便挺直软腰,提起屁股,高耸胸脯,嘴角上浮起一丝冷笑,她显然想说:“这是我的错吗?”再说,在她的社交圈里,她被看作是有良好教养的女人,对宗教的虔诚让人无懈可击。总之,她是在富裕阶层优良传统的熏陶下,被严格的母亲抚养大的。她有着白皙小巧的鼻梁,两侧鼻翼有时会神经质地跳动,唯有这个可能使丈夫感到不安,但好像昔日的粮商对此并不在意。
    吉罗大夫是谢卜尔家族的医生。他身材粗壮,有些小聪明,脸上老是带着笑意,他已经和谢卜尔先生私下谈了几次。他解释道,科学多少仍然有些落后。上帝!要知道,生孩子可不像栽橡树那么容易。可是,他又不愿让人绝望,他答应考虑其他的方法,于是,在七月的一天早晨,他来对谢卜尔先生说:
    “亲爱的先生,您得去海滨浴场……那儿可是个好地方,您尤其要多吃贝壳,当然,只吃贝壳肉。”
    谢卜尔先生心里燃起一线希望,连忙问:“贝壳?大夫……您认为贝壳……”
    “没错!有人证实这种疗法很有效。您记住,每天都必须吃牡蛎、淡菜、帘蛤、海胆、鹦鹉贝以及螯虾和龙虾等等。”
    说罢,他就准备离开了,但他又在门槛上站住了,他似乎是随意地补充道:
    “您可别放弃。谢卜尔夫人年轻美丽,需要消遣放松……到特鲁维尔去吧,那儿的空气很新鲜。”
    三天以后,谢卜尔夫妇动身上路了。不过,这个过去的粮商认为完全没必要去特鲁维尔,那样会花掉他一大笔钱。只是吃贝壳肉,到其他地方照样可以吃很多,而且在偏僻的地方,贝壳种类会更丰富,价钱会更便宜。至于说消遣嘛,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他们可不是要去作愉快的旅行。
    有个朋友曾告诉过谢卜尔先生,圣纳泽尔城附近有一个叫布里昂的小海滩。在经过十二个小时的长途旅行之后,谢卜尔夫人感到厌烦透了。白天,他们到圣纳泽尔去观光。这是个新兴的城市,许多新街道正在开辟,建筑工地到处都是。他们参观了港口,逛了大街,街上的商店既有村庄式的昏暗的杂货店,也有城市里的豪华的大商场。布里昂的木屋全都出租了。这些小木屋被粉刷一新,门窗涂得花花绿绿,远远望去,非常醒目耀眼,已经住满了英国人和富有的南特商人。对这些被粗俗的匠人胡乱涂抹的小木屋,阿丝泰尔轻蔑地撇撇嘴角。
    有人建议他们去盖朗德投宿。这是个礼拜天,快到中午,他们到了那里。虽然谢卜尔先生的想象力比较贫乏,但也感到一阵激动。盖朗德的景色使他们惊奇不已。这个封建社会的精美杰作被完好无缺地保存下来,筑有防御工事的围墙和深厚的城门高过了突堞。阿丝泰尔注视着这座被林荫大道环绕的宁静城市,一汪秋水里漾出充满幻想的微笑。马车在路上疾驰,拉车的马迅速跑过城门,狭窄的街道铺着尖尖的铺路石,车轮上下颠簸着。谢卜尔夫妇都没有说话。
    “真是个偏僻的地方!”昔日的粮商咕哝道,“巴黎周围的村庄都比它建得漂亮。”
    夫妇俩在位于城市中心的贸易旅馆门前下了车,这座旅馆与教堂毗邻,因此,他们正好碰上人们做完大弥撒出来。丈夫忙着卸行李,阿丝泰尔随意走了几步,基督教徒们的队伍引起了她浓厚的兴趣。他们大都穿着款式独特的服装。他们中有身穿白色罩衫和灯笼短裤的盐场工人,盐田那广阔的荒漠就在盖朗德和勒克鲁瓦齐之间。还有一些装束迥然不同的佃农,他们身着短呢外套,戴着宽边圆帽。尤其使阿丝泰尔心醉神迷的,是一个少女的华丽服饰。少女的头上紧裹着一张头巾,还打了一个尖结。她上身着一件卷边宽袖的短上衣,露出一个刺有鲜艳花卉的丝绸硬胸;一根金银线刺绣的腰带紧紧束住她那三条重迭的百褶蓝呢裙;当橘黄色的丝绸长围裙下垂时,披着红色披肩的胳膊和趿着黄色高跟拖鞋的双脚便露了出来。
    谢卜尔先生走过来,站在妻子身后说,“要是方便的话,看这样可笑的穿着,应该到布列塔尼去。”
    阿丝泰尔没有搭理他。这时,一个年轻人走出了教堂,他身材高大,大约二十多岁,他胳膊上正带着一位年迈的妇人。他有着非常白皙的皮肤,神情高傲,头发淡黄。他的肩膀宽阔,肌肉发达,简直像一个彪形大汉,可是他又是那么温柔、娇嫩,以致他的脸蛋就跟少女的一样粉红,面庞上没有一根汗毛。年轻人英俊的仪表让阿丝泰尔惊叹不已。正当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时,年轻人转过头来看见了她,他的脸一下变得绯红。
    “瞧!”谢卜尔先生低声说,“喏,至少还有点人样。他会成为漂亮的带枪骑兵的。”
    “这是埃克托先生,”旅馆的女佣赶紧接上话茬,“他陪他母亲,普鲁卡斯特夫人……哦,这年轻人非常和气,为人十分正派!”
    在大饭堂里吃午饭时,谢卜尔夫妇目睹了一场热烈的讨论。一个在贸易旅馆搭伙的抵押登记官极力夸奖盖朗德的淳朴生活,尤其对年轻人们的端正品行赞不绝口。在他看来,正是虔诚的宗教教育保持了居民们的纯洁无瑕。他说得论据充分,句句在理。可早晨入住的一位带着假首饰箱的旅行推销员却冷笑两声,说他沿途都看见姑娘和小伙子在篱笆后面亲嘴摸乳。要是有人愿意把他带到那些可爱的太太面前,他倒想见识见识本地的男人。接着,他又把宗教、神甫和修道士取笑一番。抵押登记官一时语塞,无从回答,便将餐巾一扔,愤愤离去。谢卜尔夫妇只管吃着饭,一声也不吭。饭桌上听到的轶闻使丈夫非常激动,妻子倒显得平静自如,脸上挂着微笑,仿佛她一点都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似的。
    为了打发下午的时间,夫妇俩参观了盖朗德。圣奥班教堂里显得格外凉爽,他们在里面一边漫步,一边仰望高高的拱顶。拱顶上,有一簇小圆柱高高耸立。他们停了下来,注视着柱头上的奇特雕刻,雕刻的内容是刽子手们把受刑者锯成两截,然后放在火刑具上焚烧;刽子手们拉动巨大的风箱,燃起旺火。随后,他们把城里的五六条街逛遍了,谢卜尔先生依然保留着他的看法:显而易见,这是个偏僻的地方,经济萧条,人们已把一座中世纪的繁荣城堡给彻底毁了。街道很冷清,沿着街道两旁全是层层叠叠互相挤压的人字墙房屋,就好像疲乏的老妪一般。尖耸的屋顶、用石板覆盖的哨亭、伫立墙角的高塔和被风雨剥蚀的雕刻残骸,形成了一些寂静的角落,宛如渗不进阳光的博物馆。阿丝泰尔无精打采地拖着脚步,在婚后她读过一些小说,所以对铅条玻璃窗观看得比较仔细。她想起了瓦尔特·施戈特。
    可是,当谢卜尔夫妇出了城,散步在环城时,他们却连连点头,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座美丽的城市。花岗石城墙沐浴在金色阳光中逶迤展开,没有一个缺口,仍像当初那样完整无损。突堞上悬挂着忍冬和常春藤的垂帘。掩护壁垒两翼的塔楼上,小灌木丛生,金黄的染料木错杂其间,火红的紫罗兰耀眼夺目,花卉的斑斓色彩在晴空里燃烧。城市四周环绕着大树覆盖的林荫道,百年老榆树下芳草萋萋,在那儿人们一边如履地毯般信步漫游,一边沿着古代的沟渠款款而行。有部分水沟早已被填平,稍远的水沟就变成了停滞的水潭,长满了苔藓的潭水布满了奇异的倒影。松树依墙挺立着树干。一片绿色藤蔓攀墙蔓延。一束束光线透过树间的缝隙倾泻下来,照亮了隐秘的角落、阴暗的洼地。在这寂静的世外桃源里,只有洼地的青蛙不时受惊似的突然跃起。
    当他们返回出发点时,谢卜尔先生大声说,“我数了一下,有十座城楼!”
    那四道城门尤其使他激动,城门的门廊又窄又深,只能容一辆马车驶过。已经十九世纪了,城门还紧锁着,这难道不令人觉得可笑吗?要是他的话,早就将城门和布满枪眼的城堡统统拆毁了。而且,城墙那么厚,完全可以在上面建造两座六层楼的房屋。
    “也可以从城墙上拆取材料,这还不算在内。”他补充道。
    这时,他们站在林荫大道上。这条宽阔的加高了的散步大道,从东门到南门构成了一个四分之一的圆圈。看着在市郊屋顶那边延伸数里的奇妙的地平线,阿丝泰尔沉入了遐想之中。近处生机勃勃,松树被海风吹得东摇西晃,灌木长满了节瘤,草木葱茏,青翠欲滴。尔后,是绵延的盐田荒漠,光秃秃的原野一望无垠,平静如镜的四方池塘和一些小堆的白盐在灰白的沙地上熠熠闪亮。再远些,天边的大西洋海水湛蓝,在蓝色的海面上,三只船帆宛如三条白色的飞鱼。
    谢卜尔先生忽然说道,“看,上午的那个年轻人,你不觉得他长得像拉里维耶尔家的小家伙吗?如果他是驼背的话,简直就一模一样了。”
    阿丝泰尔慢慢转过身来。伫立在林荫道上的埃克托全神贯注地远眺着大海,似乎没有发觉有人在看他。少妇慢步走了起来,她拄着小阳伞的长手杖,走了十几步后,小阳伞的扣子脱落了。这时,已走过埃克托的谢卜尔夫妇听见身后响起一个声音。
    “夫人,夫人……”
    埃克托捡起了扣子。
    “太感谢了,先生。”阿丝泰尔平静地莞尔一笑。
    这个小伙子和蔼可亲,诚实待人。谢卜尔先生立刻便喜欢上了他,告诉了他自己不知如何选择海滨,甚至向他询问情况。埃克托腼腆极了,慢慢地说:“我认为,你们在勒克鲁瓦齐克和巴兹镇,找不到你们要找的海滩。”
    他指着地平线上的小城市的钟楼,又说,“我建议你们去皮里亚克……”
    接着,他又讲了详细的情况。皮里亚克在三法里远的地方。他有个叔叔就住在附近。最后,他回答了谢卜尔先生的疑问,他肯定那里有丰富的贝类。
    少妇用小阳伞的末端敲打着浅草地,年轻人没有抬眼看她,好像对自己的在场感到局促不安。
    “是个比盖朗德漂亮得多的城市吧?先生,”阿丝泰尔终于说道,她的嗓音悠扬如笛。
    “是……是啊!漂亮极了,”埃克托结结巴巴地回答,同时突然贪婪地看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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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谈话显得更亲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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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夫妇俩在皮里亚克安顿下来后的第三天早晨,谢卜尔先生站在小港口的堤埂上,平淡地看着阿丝泰尔在仰泳。天气已经有些酷热,可他却穿着笔挺的黑色礼服,戴着一顶毡帽,躲在一把绿色衬里的旅游小阳伞里边。
    突然,他好像对妻子的游泳饶有兴趣似的问道,“水不坏吧?”
    “不坏!”阿丝泰尔一边回答,一边翻过身来。
    谢卜尔先生从来不在海里游泳。他对水怀有深深的恐惧感,为了掩饰这一点,他声称大夫们明确表示禁止他洗海水浴。当一股波浪涌到沙滩上,快要弄湿他的鞋底时,他战战兢兢地连连后退,仿佛是面对一头龇牙咧嘴的野兽。再说,海水要是弄湿了他那套熨贴的礼服,他会觉得很肮脏,有失体面。
    “喂,舒服吗?”他又问道。他已被高温烤得头晕脑胀,双腿站在海堤的顶端,又酸又肿。
    阿丝泰尔没有回答,她用手臂拍打着水,游着狗刨式。她凭着男孩般的胆量,在水里泡了几个小时,这使她的丈夫很难受,因为他认为只有站在岸上等她才合乎礼仪。阿丝泰尔不喜欢那种在深入到齐腰深的地方之前,必须顺着往下走很久的倾斜的海滩。在皮里亚克,阿丝泰尔才找到了她所喜欢的海水浴。她裹着一件白色的莫莱顿呢浴衣,走到海堤顶端,让浴衣从肩膀上滑下去,然后静静地将头先钻入水中。她说,为了不碰着岩石,她需要到水深六米以上的地方游泳。她用整块布料做成浴衣,没有裙子,因此较好地体现出她上半身的轮廓,腰里束着的一根蓝色长腰带突出了她那上下起伏的臀部曲线。这个让人担忧的粉红肌肤的女人,头上罩着一顶束发的防水浴帽,帽子下刻意露出一大绺头发。在清澈的海水里,她好像一条鱼般灵活自如。
    谢卜尔先生头顶着炽热的阳光,已经在堤埂上站了一刻钟了。他看了三次表,终于大着胆子怯生生地说:
    “亲爱的,你呆得太久啦……你该上来了,游得太久会使你疲劳的。”
    “可我刚刚下水!”少妇叫道,“简直就跟泡在牛奶里一样舒服!”
    接着,她又仰浮在水面上:
    “如果你觉得烦闷,可以离开,我不需要你了。”
    他慌忙摇头反对,并威胁说大祸就要从天而降了!对他的话,阿丝泰尔一笑而过,心里暗暗想着要是自己抽筋的话,丈夫会怎么帮助她。突然,她往堤埂的另一边,在村庄左边凹进去的港湾看了一眼。
    “看呀!”她说,“那儿好像有个东西,我要去看看。”
    于是,她手脚并用地划着水,迅速溜走了。
    “阿丝泰尔!阿丝泰尔!”谢卜尔先生惊慌地喊道,“你别游得太远……你知道我讨厌轻举妄动的人。”
    不料,阿丝泰尔根本就充耳不闻,不予回答。谢卜尔先生踮起脚跟,伸长脖子,以便能追踪妻子露在水面上的白色浴帽,同时,他换了一只手拿小阳伞,伞下闷热的空气已使他越来越透不过气。
    “她究竟看见什么了?”他小声嘀咕道,“啊!对了,在那儿有东西漂动……一堆破烂货。没错,一堆海藻。要么是只桶……噢!不是,它在移动呢。”
    突然,他看清了那个东西。
    “果真有个先生在游泳!”
    其实,阿丝泰尔游了一段后,也清晰地辨认出这是位先生。这时,她不再径直向他游去,她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大合适。不过,她很高兴能有机会表现一下自己的勇敢,便没有返回海堤,而是继续朝大海游去。她静静地前进,仿佛没有看见这个游泳者似的。游泳者好像随波逐流般从侧面渐渐向她漂来。然后,当她转身欲游回堤埂时,他们仿佛没有预料似的相遇了。
    “夫人,您身体还好吗?”这位先生彬彬有礼地问道。
    “哎哟,先生!是您呀!”阿丝泰尔愉快地回答。
    接着,她莞尔一笑:
    “我们又见面了!”
    这位先生正是年轻的埃克托·德·普鲁卡斯托尔。在水里,他仍然显得十分腼腆、强壮,并且很高兴。有一阵,他们默默地游着,中间隔着一段合适的距离。为了听清对方说话,他们不得不提高嗓门。然而,阿丝泰尔还是努力保持着她认为应有的教养。
    “谢谢您引导我们来皮里亚克……我丈夫非常高兴。”
    “那位独自站在堤埂上的先生是您的丈夫,对吗?”
    “是我丈夫,先生,”她回答道。
    于是他们重新缄默无语。他们在海上注视着阿丝泰尔的丈夫,他那高高的个头使他显得活像一只黑黝黝的昆虫。谢卜尔先生感到惊讶万分,他把脚跟踮得更高了,他想看清妻子在浩瀚的大西洋上到底遇见了哪位熟人。毫无疑问,她妻子在跟一位先生谈话。他看见他们中有一个把脑袋转向了另一个。这大概是他们在巴黎的某个朋友吧。可是他努力搜寻记忆之后,发现自己只是白费心思,在他们的熟人中找不到任何人胆敢这么冒险。于是他一边等待,一边转动小阳伞,以此为娱乐。
    “是的,”埃克托对充满魅力的谢卜尔夫人解释道,“我来叔父家玩几天。您看见那边半山腰的住宅了吗?那就是我叔父家。我每天都游水,而且每天都从平台对面的沙嘴下水,一直游到堤埂。然后,我再往回游,总共两公里。这是一种极好的锻炼……可是您,夫人,您真勇敢。我从未见过哪位夫人有如此勇敢。”
    “啊!”阿丝泰尔说,“我自幼便跟水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熟识水性,我们是老朋友了。”
    他们渐渐靠近了,这样,便无需大声说话。在这个炎热的上午,大海仿佛静止了,好像一幅宽阔的波纹织物。一幅幅缎子展开了,继而就好像一根褶纹缎带被拉伸、拉大了,轻轻荡漾的水流将它载向了远方。当他们彼此靠近时,两人的谈话显得更亲密了。
    多么美妙的一天!埃克托将海岸的好几处地方指给阿丝泰尔看。那边,距皮里亚克大约一公里的那座村庄,叫狼鱼港;对面是莫尔比昂,它那白色的悬崖就好像一幅水彩画一样清晰地展现在他们眼前;最后,在另一边与大海相接的地方,都梅特岛在湛蓝的海水中间成了一个灰色的斑点。埃克托每指一处,阿丝泰尔便停下来注视着他手指的方向。在一望无际的碧波里,眼睛几乎贴着水面,眺望着遥远的海岸,这使她兴趣盎然。而当她翻身面向太阳时,顿时一阵目眩,大海似乎又成了无边的撒哈拉沙漠,星星点点的耀眼反光撒在黯然失色的浩瀚沙漠上……
    “多美啊!”她喃喃地说,“多美啊!”
    她仰浮在水面上,打算休息一会儿。她不再动弹了,双手交叉,脑袋往后仰,身体放松下来。于是,她那雪白的小腿和白皙的胳膊浮在了水面上,随波漂动着。
    “这么说,您出生在盖朗德,先生?”她问。
    为了谈话更方便,埃克托也仰浮在水面上。
    “是的,夫人,”他回答道。“我曾经去过一次南特。”
    接下来,他详细地讲了他所受的教育。他在母亲身边长大成人。母亲是个十分虔诚的宗教徒,保持着旧贵族阶级的一整套传统。他的家庭教师是个教士,差不多把人们在中学学的知识都传授给他了,同时还额外为他大量讲授了教理和纹章学课程。他还学习骑马击剑,由于勤于锻炼身体而中辍了学业。他好像童贞般的纯洁无瑕,因为他每周做一次圣体,从来不读小说,但不得不在刚成年时就娶了一个丑陋的表妹为妻。
    “怎么!您才二十岁!”阿丝泰尔叫道,同时惊奇地看了一眼这个身躯强壮的孩子。
    她俨然是个母亲,这个布列塔尼的年轻后生使她颇感兴趣。就在此时,由于他们两人都仰浮在水面上,眼睛出神地望着天空,再加上他们彼此靠得那么近,以致于他轻轻撞了她一下。
    “啊!请原谅!”他说。
    随即潜入水下,在大约四米开外的地方重新钻出水面。她哈哈大笑,也游动起来。
    “碰船了!”她大声说。
    他脸色绯红。他一边慢慢游近,一边偷偷打量她,觉得她戴着垂边草帽很有趣。他只能看见她的脸,她的下巴浸在水里。露在浴帽外边的一绺金发上滚落下一串水珠,在她脸上的汗毛上形成了一串珍珠。这个微笑着的漂亮女人,她的头优雅绝伦、楚楚动人地在水里出入。她无声无息地往前游进,身后留下一道银白色的细流。当他发现自己的注视被阿丝泰尔觉察到了时,他的脸更红了,只好做出一副奇怪的模样来解嘲。
    “您丈夫好像有些不耐烦了。”他重新挑起话题。
    “不会的,”她平静地回答,“他已习惯等我游泳了。”
    实际上,谢卜尔先生已经是焦躁不安了。他向前踱了几步,又踅回来,然后又迈开步子,同时把小阳伞转得呼呼直响,用来吹风祛热。妻子同这位陌生游泳者的交谈使他开始感到纳闷了。
    阿丝泰尔忽然想起,丈夫也许没认出这是埃克托。
    “我去大声告诉他这是您,”她说。
    当她游到堤埂上能听见的地方时,她提高了嗓门。
    “你知道,这是盖朗德那位挺和蔼的先生。”
    “噢!很好,很好,”谢卜尔先生也大声说。
    他摘下帽子致意。
    “水好吗?先生,”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很好,先生,”埃克托回答。
    于是,游泳就在丈夫眼皮底下继续下去。尽管滚烫的卵石把他的脚烤得火烧火燎的,他也不敢再口出怨言了。堤埂尽头,海水清澈透明,一眼可以望到底,五六米深的水底铺着一层细沙,一些卵石带着黄斑或白斑,纤细的水草随波摇曳着长长的秀发。清澈的水底使阿丝泰尔心醉神迷。为了让水面不致太波动,她缓缓地游动,然后俯下身去,海水没到了她的鼻梁,她注视着展现在她下面的神秘莫测的细沙和卵石。当她游过海藻时,它们好像刻意为她微微地颤动了一下。这层层叠叠的墨绿色海藻仿佛有生命似的,它们摇曳着细齿边的叶子,如同螃蟹在乱挤乱爬,一些茎稍短的海藻蜷缩成一团,隐藏进岩石的缝隙中,另一些则笨拙地伸展蛇一般柔软的身躯。阿丝泰尔轻叫着,宣布她的发现。
    “啊!这么大的石头!它好像在走动……啊!瞧这棵树,一棵真正的树,长着树枝!……啊!这儿有条鱼!它游得真快!”
    随后,她又突然惊叫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是新娘的花束?怎么会!海里怎么会有新娘的花束……看,简直不像是白花。太漂亮了,太漂亮了……”
    埃克托立刻潜入水底。不一会儿,他手里捏着一把微白的海藻浮出水面。然而,海藻一离开水面便黯然失色,耷拉下了脑袋。
    “非常感谢您,”阿丝泰尔说,“真不该给您添麻烦……”
    说着,她将这把海藻扔到谢卜尔先生脚下,“喂!替我照管一下这个。”
    少妇和年轻人又继续游了一会儿。他们弄得水花四溅,断断续续地划水前进。随后,他们仿佛突然停止了游泳,慢慢地浮动。在他们周围,只有那波动着并渐渐消失的水圈荡漾开去。就这样随波漂荡,真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情欲的快感。流过阿丝泰尔身体的水又淹没了埃克托的身体,他竭力钻进她留下的水涡里,力图重新找到她四肢的位置和散发出来的体温。环顾四周,大海依然波平浪静,只是浅蓝色的海水已变成了粉红色。
    “亲爱的,你要着凉了,”谢卜尔先生喊道,他已经汗水淋漓了。
    “我上来了,”她回答道。
    这次,她果然上来了。她攀着堤埂斜坡上的链条迅速上了岸。埃克托本打算看着她离去,可是当他听见她甩水抬起头时,她已经裹好了浴衣站在平台上了。他的神色如此吃惊,如此不满,以致她微微一笑,同时颤抖了一下。她感到心神不安,抖动得更加厉害了,因为她知道在天空下自己彻底显现出来的轮廓很诱人。
    年轻人不得不说再见了。
    “再见,先生,”丈夫回答道。
    阿丝泰尔一边在堤埂的石板路上奔跑着,一边关注着埃克托露在水面的头,他正在再次横渡海湾。谢卜尔先生神情严肃地跟在她后面,一只胳膊伸着,手里提着年轻人捞上来的海藻,以免弄脏他的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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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粗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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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谢卜尔夫妇在皮里亚克租下了一幢高大房屋的二楼,窗户朝着大海。由于村里几家小酒馆名声都不太好,他们只得雇用一个当地的女人做厨娘。厨娘做的菜肴稀奇古怪,诸如什么炭火烤肉和令人眼馋的肉汁等,尽管面前有这些美味佳肴,但阿丝泰尔似乎更喜欢吃面包。可是,正如谢卜尔先生所说的那样,他们来可不是为了享受佳肴的。谢卜尔先生也很少动烤肉,也不吃肉汁。他满怀着一个男人把自己交给医生治病的信心,早晚都在使劲吃贝壳肉。他讨厌这些饲养在厨房里的奇形怪状的陌生动物,尽管它们被洗得很干净,并且他有着孩子般的口味,喜欢吃甜食,而他吃进嘴里的贝壳肉却又辣又咸,味道太重,以致于他不得不皱着眉头强咽下去。当然,如果需要的话,他连壳也会吞下去的,因为他一心想当父亲。
    他常常对阿丝泰尔叫嚷,“亲爱的,你别吃这个!”
    他一定要她跟他一样吃大量的贝壳肉,说必须这样吃才会有效果。于是争论开始了,阿丝泰尔辩称吉罗大夫并未跟她谈过此事,可他却回答说,两人都遵照医嘱治疗才合情合理。这时,少妇便会撅起嘴唇,用明亮的眼光盯着丈夫那灰白肥胖的脸。她打住话头,不再争辩,以免有任何人生气。知道了事实真相后,她终于肯将每餐必不可少的十二只牡蛎咽进肚里。实际上,对她来说,并不是因为她需要牡蛎,而是她喜欢牡蛎。
    皮里亚克的生活单调沉闷,使人昏昏欲睡。只有三家人去游泳,一个是南特来的身材粗壮的食品杂货商,一个是盖朗德的已老态龙钟的前任公证人,再就是成天在齐腰深的水里钓鱼的昂热来的一对夫妇。在这个小小的社会里,一切都很安静。当大家在路上相遇时,只是互相点头致意,人们之间的交往也就到此为止了。冷清的码头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看见两只狗互相撕咬,而每到此时大家都会非常激动。
    在巴黎的喧嚣嘈杂中生活惯了的阿丝泰尔,要不是有埃克托每天登门造访,她会无聊死的。在海滨一起散过步之后,埃克托已成了谢卜尔先生要好的朋友。谢卜尔先生谈到兴头上时,把他们此次旅行的原因透露给了年轻人。为了不使这位高大纯洁的小伙子听了刺耳,他挑选了最纯洁的字眼。当他科学地解释了自己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贝壳肉时,埃克托惊得目瞪口呆,竟忘了害羞,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谢卜尔先生,掩饰不住他对一个需要按照这种规定进食的男人的惊讶。可是就在第二天,他提着满满一篮海蛤前来登门拜访,昔日的粮商充满感激地欣然接纳了。于是,从这天起,擅长钓鱼摸虾、熟悉海湾里每一块岩石的埃克托,每次总会带着贝壳来造访。他给谢卜尔先生送来了他在浅海拾的极棒的贻贝,送来了他扎伤了手指才打开并且洗得干干净净的海胆,送来了他用刀尖在岩石上剥下来的鹦鹉贝,以及各种各样他用不规范的名称取名的动物,可他自己从不吃这些东西。这样一来,谢卜尔先生再也不用掏一个子儿了,他高兴极了,连连道谢。
    现在,埃克托总会借故不请自来。每次他拎着小篮子进屋,碰见阿丝泰尔时,他总说着同样的话:
    “我给谢卜尔先生捎贝壳来了。”
    于是,两人闪亮的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谢卜尔先生的贝壳把他们都逗乐了。
    从这时起,阿丝泰尔便觉得皮里亚克很迷人了。每天游泳后,她便同埃克托一道散步。而她的丈夫常常隔着一段距离跟在他们后面,因为他腿脚不灵便,对他来说,他们走得太快了。埃克托将皮里亚克昔日的荣光、残旧的雕塑以及那些曾经精雕细镂的门窗一一指给少妇看。如今,这座古城已成了一个偏僻的村庄,缩在肮脏的破房子中间,狭小不堪。可是它的寂静如此令人愉快,以致阿丝泰尔跳过地上的垃圾,满怀着对断壁残垣的兴趣,将惊奇的眼光投进居民家中。在屋里,许多不值一提的废物散乱地堆在赤裸的地上。从美丽的无花果树下经过时,埃克托让她停下来,好好观赏一番。无花果树种在园圃里,树叶宽阔多毛,枝桠伸到了低矮的篱笆之外。他们走进狭窄的小胡同,在石井栏杆上弯下身去,俯看他们倒映在井底那明镜般清亮的水中的笑脸。而在他们身后不远处,谢卜尔先生则躲在他从不离身的绿纱小阳伞下面,努力消化着他的贝壳肉。
    阿丝泰尔最大的乐趣之一,是观看那些成群结队、四处闲逛的猪和鹅。起初,她很害怕那些丑陋、瘦蹄上堆着许多脂肪的猪,时常担心被它们撞翻在地。猪是那样龌龊不堪,黑漆漆的肚腹上滚满了泥浆,嘴筒很脏,躺倒在地上呼呼大睡。后来,埃克托向她保证猪是世界上最听话的孩子。于是现在,正值喂饲料的时刻,她就千方百计地逗弄它们,使它们不安地四下奔窜。下雨后,猪都被洗干净了,她赞叹它那粉红的鬃毛跟舞会上鲜艳的连衣裙一样漂亮。鹅也吸引了她的视线。常常有两群鹅相向而来,它们汇集到小巷尽头的垃圾坑里。它们嘎嘎叫着,仿佛相互在打招呼,然后,它们混在一块一道啄食菜叶。一只鹅远远站在一堆菜皮叶上,眼睛圆睁,脖子挺直,好像固定在它的鹅掌上似的稳不可撼,鼓起满是白色绒毛的大肚子,再瞧它那黄色的大鼻子,俨然一副领主似的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而其它的则弯下颈子在地上东嗅西找,发出刺耳的吵闹声。突然,这只鹅大叫一声,摇晃着走下菜叶堆。于是,这群鹅把脖子冲着同一个方向,有节奏地摇摆着身子尾随而去。如果有一只狗路过的话,它们的脖子伸得更长,嘴里的响声更大。这时候,少妇鼓起掌来,跟着那位俨然被任命处理重要事务的严肃人物带领着的雄壮队伍,走回它们的家。每到下午,成群的猪和鹅浩浩荡荡地开到海滩,像人一样游泳净身,不亦乐乎。而看它们在海里戏水就更有趣了。
    很快,到了第一个礼拜日,阿丝泰尔认为这天应该去做弥撒。在巴黎,她是不做弥撒的。可是在乡下,弥撒是一种消遣,是一个可以任意打扮自己并且引入注目的机会。果然,她在那里又见到了埃克托。他埋着头,似乎在用心朗诵一本厚厚的、封皮已磨坏的祈祷书。他从书本上方不停地瞟她,神情肃穆,眼睛却闪闪发光,以至于别人不难看出里面的微笑。在出口处,他伸出手臂让她挽着,以便穿过环绕教堂的小墓地。下午,晚祷后又是另一番情景。村口竖立着一长排十字架,一位农民走在前头,手里举着一面旗杆红色、夹杂着金线的紫色丝绸会旗。然后,妇女们分成两长列,中间留出宽阔的空地,教士们——一个神甫、一个助理司铎和附近城堡的一位家庭教师,走在中间放声歌唱。最后,一个身材粗壮、胳膊黝黑的姑娘扛着白色的会旗,在她后边,拖拖拉拉的基督徒队伍踏步前进,木鞋声震耳欲聋,如同溃散的羊群。当这支队伍经过港口时,会旗和女人们的白头巾清晰地倒影在波光粼粼的蓝色海洋里。这支沐浴在阳光中的队伍显得非常纯洁。
    墓地使阿丝泰尔很是感动。通常,她并不喜欢令人忧伤的东西。在她到达皮里亚克那天,她就看到了位于她窗下的这些坟墓,不禁感到毛骨悚然。教堂面向海港,四周十字架林立,十字架的手臂似乎伸向了茫茫大海和无垠的天穹。在刮风的夜晚,一股股强大的气流在这黑木板林立的墓地里发出凄厉的叫声。不过,她很快习惯了这个悲伤的地方,小墓地竟让她有了愉快的舒适感。死者仿佛在墓地里对着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活人微笑。墓地用矮墙围起来,墙高仅齐手肘,在皮里亚克村中心阻塞了通道,人们便毫不犹豫地翻过围墙,走上深草丛中刚踩出来的小径。孩子们在墓地玩耍嬉戏,捉弄那些被甩掉的溃散的孩子。一些蜷缩在小灌木丛中的猫突然跳出来,互相追逐着。在这里,人们常常能听见春情勃发的雌猫在叫春,看见它们拱立的身影和一掠而过的大尾巴。这个野草丛生的美妙角落,种着一大片茴香,茴香金黄的宽边伞形花怒放着,芳香馥郁,沁人心脾。在闷热的一天过后,墓地传来的茴香气息弥漫了整个皮里亚克。到了夜晚,田野上多么宁静啊!沉睡的村庄好像墓地般寂静无声。笼罩在黑暗中的十字架模糊不清,流连忘返的散步者坐在墙边的花岗石长凳上,在他们对面,大海波涛汹涌,海风吹来了咸咸的水沫。
    一天晚上,挽着埃克托手臂的阿丝泰尔渴望能穿过空旷的田野。谢卜尔先生觉得这想法太不实际了,一边顺着堤岸走,一边表示反对。小径太窄,阿丝泰尔不得不放开年轻人的胳膊。她的裙子在蒿草丛中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响声。茴香的气味浓烈扑鼻,以致醉倒在青草丛中的发情的雌猫竟旁若无人地我行我素。当他们走进教堂的阴影时,埃克托的手揽住了她的腰,她害怕得叫了一声。
    走出阴影后,她说,“我真蠢!我还以为幽灵来抓我了。”
    “噢!是一根茴香树枝挂打了你的裙子!”
    他们停住了,注视着四周的十字架和这个使他们感动的幽静墓地。尔后,他们没有再说一句话,怀着纷乱的心情离开了。
    谢卜尔先生说,“你刚才害怕了,我听见了,活该!”
    为了打发时间,他们又到堤岸上去眺望从公海回来的沙丁渔船。当一只帆船向港口驶来时,埃克托便将它指给夫妇俩看。可是,到第六只船时,丈夫声称千篇一律,没什么好看的。相反,阿丝泰尔到堤岸上去的兴趣却越来越浓,丝毫没有厌倦的样子。她在大石块上跳跃着前进,为防止跌倒,她把裙子提在手里,随着她的每一次跳跃,裙子上下飞舞。她气喘吁吁地爬到堤埂上,双手叉在腰间,头仰起,大口喘着气。看到她的这副模样,埃克托觉得很可爱:披头散发,举止潇洒,男孩般的调皮。船抛锚靠岸了,渔夫们将一筐筐沙丁鱼抬上岸来。鱼儿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忽而又呈现出万千色彩。每次,年轻人都不厌其烦地说明:每筐装有一千条沙丁鱼,而每筐的定价要根据每天上午捕到多少鱼而定,销售收入的三分之一得交给船老板,渔夫们则平分剩下的三分之二。还有一些沙丁鱼会立即被腌起来,装在凿有洞眼的木箱里,以便让盐水沥干。渐渐地,阿丝泰尔和她的伙伴不再关注沙丁鱼了。他们仍像往常一样去看沙丁鱼,但再也不仔细观赏。他们匆匆忙忙地出发,默默无语地凝视着大海,回来时拖着脚步,疲惫不堪。
    “沙丁鱼好看吗?”每天回来的路上他都这么问她。
    “是的,好看极了。”她回答道。
    终于到了星期六晚上,皮里亚克举行了露天舞会。当地的小伙子和姑娘们手拉着手,不知疲倦地跳着民间舞蹈,反复用低沉的音调和强烈的节奏吟唱同一首歌。他们响亮的歌声回荡在苍茫的暮色中,具有一种粗犷的魅力。坐在海滩上的阿丝泰尔用心聆听着,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埃克托安静地坐在她旁边。海水渐渐涨了上来,波浪拍打着沙滩,好像情人在喁喁低语一般。随后,所有声音都骤然停息了,所有的喧嚣声似乎都随着退潮的海水消失了,只有刻意压抑的情欲的喃喃哀声还在作响。少妇默默地听着,渴望着被一个强壮的男人这样抚爱,生下一个小男孩。
    有时,谢卜尔先生问他妻子,“亲爱的,你大概在皮里亚克呆烦了吧?”
    她慌忙回答,“哪儿的话,绝没有,我向你保证。”
    她在这个荒凉偏僻的地方自得其乐。猪、鹅以及沙丁鱼是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墓地也让她感到很愉快。这种恬静的生活以及这个只住着南特的食品商、盖朗德的衰老公证人的僻静的地方,使她感到比流行的海滨浴场的喧闹生活还要使人感到热血沸腾!
    半个月之后,无聊至极的谢卜尔先生打算启程回巴黎了。他一再重复道,贝壳肉大概已经产生效果了。可是她叫嚷道:
    “哎呀!你还没吃够……我最清楚不过了,你还需要吃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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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致勃勃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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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天晚上,埃克托对夫妇俩说:“明天有大潮,咱们可以去捉虾。”
    这个建议使阿丝泰尔心花怒放,掩饰不住自己的快乐。是啊,该去捉虾了!她早就盼着这一天了。谢卜尔先生表达了反对的意见。首先,以前他们什么也没捉过;其次,也是更直接的理由,就是他们还得花二十个苏从当地的某个女人那儿买捕鱼权;再说,水会淹到腰部,脚板也会擦伤。可是他不得不在兴致勃勃的妻子跟前让了步。于是,他们做了大量准备。
    埃克托负责提供渔网。尽管谢卜尔先生惧怕下水,但他声称自己会成为行家老手的。自从他勉强同意捉虾后,他也就打算一本正经地去捉虾了。早晨,他叫人把自己的长统靴擦上油,然后,穿了一身浅色布衣,可妻子要他把领带结系好,他便把领带的末端露出来,好像是要去参加婚礼。也许,这个领带结是一个文雅的人对袒胸露怀的大西洋的抗议吧。至于阿丝泰尔,她只简单地穿了一件浴衣,再在浴衣上面套一件短上衣。埃克托也穿着一件浴衣。
    三个人在两点钟左右出发了。每个人肩上扛着各自的网具。他们要在沙地和海藻中间走半里路,才能走到埃克托熟悉的那块海虾麇集的岩石。他走在头里,静静地领着这对夫妇穿过水洼,丝毫不为脚下泥泞难行的路发愁。阿丝泰尔步履矫健地紧跟着他,凉爽的湿地使她很兴奋,她那小巧玲珑的双脚毫不顾忌地涉水而过。走在最后的谢卜尔先生发现完全没有必要弄湿他的长统靴。他特意绕水塘一圈,跳过沙地上横杂交错的涓涓细流,带着一副巴黎人那种摇摇晃晃、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好像阴雨天在维维耶拿街寻找铺路石尖一样,尽力寻找干燥的地方落脚。他已经气喘吁吁了,不时地问道:
    “这么说还有很远啦?埃克托先生,……噢!我们干吗不在这儿捉虾?我看见虾子了,我向你保证……再说,海里到处都有虾嘛,不是吗?而且我敢肯定只消撒开网就行了。”
    “那就撒网吧,谢卜尔先生,”埃克托回答。
    于是,谢卜尔先生在一个巴掌大的水塘前把网撒开,以便趁机喘口气。结果,他一无所获,连根稻草都没捞上来,因为水塘清澈见底,什么都没有。于是,他只得紧闭着双唇,表情严肃地继续赶路。可是,由于他还想证实在哪里他都可以捉到虾子,他迷了路,远远地落在了后面。
    海水一直在下降,退到了离海岸一公里外的地方。鹅卵石和岩石全都暴露无遗,潮湿的荒漠高低不平,一望无际,满目凄凉,如同惨遭暴风雨蹂躏的广袤平原。远远只能望见大海的绿色轮廓,海水仍在下降,犹如被大地吸收了似的,而细长的、漆黑的礁石也突然裸露出来,慢慢延伸了死水的岬角。阿丝泰尔停下来,注视着这个赤裸的无边海角。
    “多么大呀!”她喃喃低语道。
    埃克托把一些岩石和发绿的石块指给她看,它们已被涌浪侵蚀成了通道平台。
    他解释说,“这个,每月只露出来两次。有人去那儿寻找贻贝……你们瞧见那些褐色的斑点了吗?那就是‘凶狠的警察’——螯虾栖身的最佳场所。一年里只有两次大潮时,才看得见它们……我们得快点。我们到开始露出头的岩石那儿去。”
    阿丝泰尔走进了海里,她高兴得手舞足蹈。她轮换着使劲抬高双脚,然后再用力跺下去,看到水花四溅,她开心地笑了。再往前走,水没过了她的膝盖,她奋力跨过波浪,疾步快走,感受着水的阻力,感受着那不断滑过、猛烈拍打她的小腿的水流。
    “别怕,”埃克托鼓励道,“您走到齐腰深的地方了,可是海底也随即上升了……我们到了。”
    原来,他们已慢慢走到了高地。他们蹚过了一个小海湾,现在来到了退潮后露出来的一片宽阔的岩石上。当少妇回头眺望时,不由轻叫出了声,因为她已经远远地离开了岸边。此时,皮里亚克与海岸处于同一平面上,隐约可见那一排排装有百叶窗的白色房屋和教堂的四方钟楼。在明媚的阳光之下,她平生第一次见到了这样广阔而色彩缤纷的地带,夹杂着沙滩的金黄色、海藻的深绿色和岩石那鲜明而又湿润的色调。这好像是世界末日来临时,开始化为乌有的废墟的田野。
    阿丝泰尔和埃克托正准备撒下第一次网,却听见了一个可怜的声音。站在小海湾中间的谢卜尔先生询问他该怎么走。
    “告诉我,从哪儿过去?一直朝前走吗?”
    海水已漫过他的腰际,他不敢贸然前进一步,他已经被吓坏了,以为自己会掉进坑里被淹死。
    “往左边走!”埃克托大声回答。
    他向左边走了几步,可是深水依然淹没了他的腰,他赶紧停下来,恐惧万分,甚至也没有勇气转身往回走。他乞求道:
    “过来帮我一把。我向你们保证的确有水坑,我感觉到了。”
    “往右!谢卜尔先生,往右!”埃克托喊道。
    看到这个扛着网具、打着漂亮领结的可怜的男人在水里如此狼狈,阿丝泰尔和埃克托忍不住轻声笑了。终于,他摆脱了困境。不过,他上来时很激动,狂怒着嚷道:
    “我可不会游泳,我不会!”
    而现在使他感到烦恼不安的,是如何回去。当年轻人担保涨潮时在岩石上一定不会被卷走时,他更加惶惶不安了。
    “您会通知我,是吗?”
    “请放心,我向您保证。”
    于是,他们三人都捉起虾来。他们用狭小的渔网在坑坑洼洼间搜索着。阿丝泰尔在捕虾时显示出一种女人的激情。她第一个捕获了几只虾。三只粗壮的红虾在网底拼命挣扎,她大声地呼叫埃克托帮他一把,因为这些活蹦乱跳的动物使她有些害怕。不过,当她看见它们一旦被人揪住脑袋便不再动弹时,受到了鼓舞,自己麻利地将它们塞进了她斜背在肩上的小篓里。有时,她拉起来的是一网水草,当一个细小的声音、一个轻微的翅膀扑腾声提醒她网底有虾的时候,她就会在里面大肆搜罗一番。网里的烂叶以及其他一些杂物如死鱼般滑腻绵软,她不大放心这些玩意儿,便从中把纤细的水草挑选出来,一小撮一小撮地扔掉。她不时地瞧瞧她的篓子,见篓子快塞满了,不免焦急起来。
    “这就怪了,我一个也没捕到。”谢卜尔先生咕哝道。
    他不敢贸然到岩石缝隙中去,再加上灌满水的长统靴让他很不舒服,只得在沙地上赶网,但只捉到寥寥无几的螃蟹。他非常惧怕这些蟹,同它们抓扯起来,以便把它们赶出渔网。他不时转过身去,担心地关注海水是否仍在下降。
    “您肯定在退潮?”他问埃克托。
    埃克托只是点了点头。他捉虾很在行,每撒一网,总会拉起来许多虾。当他在阿丝泰尔旁边起网时,便将捕获的虾放进少妇的篓子里。于是她笑了,同时把手指竖在嘴唇上,冲着她丈夫的方向眨眨眼睛。她弯腰拉着长长的木柄或者在网上边偏着头,那副特别想知道她捕到了什么的极端好奇的模样,使她越发显得楚楚动人。一阵微风吹过,渔网上的水珠雨点般撒落下来,变成一颗颗晶莹的露珠。而她那件上下翻飞的浴衣由于潮湿而紧紧地贴在身上,更显露出她优美的窕窈轮廓。
    他们一直捕了将近两个小时。直到她累得气喘吁吁,汗水浸湿了头发,方才停下来喘一会儿气。她的四周,荒漠无边无际,笼罩在深沉的寂静之中,唯有大海荡漾着微波,发出涨潮时的喃喃低语。夕阳映红了蓝灰色的天空,这个大火炉已经熄灭,不但驱散了强烈的光亮,还渐渐变成了白色,感觉不到它的高温,一股凉意从水里升起。最使阿丝泰尔高兴的,是眺望地平线的岩石上清晰显现出来的大量的黑点。跟他们一样,那也是些捉虾的人,只能看到他们纤细的轮廓像蚂蚁一般大小,在这个广阔的天地里渺小之至,但仍然能依稀辨认出他们的一举一动和赶网时弯腰弓背的圆形轮廓。当他们挑选捕获物,拍打水草和蟹的时候,伸出的手臂活像苍蝇那急躁的爪子。
    “我担保海水上涨了!”谢卜尔先生惊慌地嚷道,“瞧!那块岩石刚才还露在外面的。”
    “当然上涨啦,”埃克托终于不耐烦了,他回答道,“就是在海水上涨的时候,我们可以捕捉大量的虾子。”
    谢卜尔先生有些不知所措了。原来,他最后一网捞起了一条模样古怪的鱼,这个大海的魔鬼用它那怪物般的脑袋把他吓坏了。他对捉虾厌倦透了。
    “我们还是走吧!我们走吧,”他唠叨着,“这太冒失了,真蠢。”
    “不是给你说过,涨潮时捉虾更好吗?”他的妻子回答道。
    “它正使劲地往上涨呢!”埃克托眼里闪烁着一种恶毒的光芒,低声补了一句。
    果然,波浪汹涌而来,高叫着淹没了岩石。滚滚的波涛一下子灌遍了整个狭长的半岛。傲慢的海洋逐步重新占领了它用波浪荡涤了若干世纪的地方。阿丝泰尔发现了一个水草丛生的水坑,她在那里捉到了硕大的虾子,同时开了一条犁沟,就像稻田里收割人在身后留下了一个缺口。她据理力争,不愿让人将自己从那里拉走。
    “真倒霉!我走啦!”谢卜尔先生声音发颤地嚷道,“再不走,我们都要困在这儿了。”
    他第一个走了,一边用他的网杆探测水坑的深度。当他走出两三百步远时,埃克托终于使阿丝泰尔下决心跟他走了。
    “水快要淹到我们的肩膀了,”他笑着说,“对谢卜尔先生来说倒是个名副其实的海水浴……瞧他已经陷得多么深了!”
    从他们出发以来,年轻人就一直阴沉着脸,闷闷不乐。这是一种由于拿不出勇气表达爱情于是打算放弃的情人的神色。刚才在把虾子装进阿丝泰尔篓子的时候,他曾装作无意地触碰她的手指。可是,他对自己这种谨小慎微极为恼火。要是谢卜尔先生淹死了的话,他会感到很高兴,因为他第一次发现谢卜尔先生碍了他的手脚。
    “您没看见吗?”他突然说道,“您应该到我背上来,我背您走……不然的话,您会浑身湿透的……对吗?请上来吧!”
    他俯下身去。她脸上泛起一层红晕,难为情地拒绝了。可是他一边催促,一边大声地说他必须对她的健康负责。于是她爬了上去,双手搁在年轻人肩上。他挺直腰板,稳如磐石,好像是只鸟儿停立在他的脖子上。他嘱咐她要好好扶住,便在水里大步走起来。
    “往右边走,是吗?埃克托先生,”谢卜尔先生哀声叫道。波浪已经拍打着他的腰部了。
    “是的,往右,一直往右。”
    正当丈夫转过身去,为海水涨到他腋窝而吓得瑟瑟发抖的时候,埃克托趁机冒险地吻了一下他肩上的小手。阿丝泰尔本想把手缩回去,可是他命令她别动,否则他概不负责。于是他在她手上印满了吻,她的手光滑鲜润,带着一股咸味,他在她手上尝到了海洋的苦涩的滋味。
    “请您不要这样,”阿丝泰尔再三阻止,佯装被激怒了,“您太过份了……要是您再这样的话,我就跳到水里去。”
    他置若罔闻,重新狂吻起来,而她并未打算往下跳。他紧紧握着她的脚骨,依然贪婪地狂吻她的双手,一言不发,同时一边从后面留意着谢卜尔先生的一举一动。谢卜尔先生很可怜,他的背部几乎全淹没在水里了,而且正在逐步下沉。
    “您是说往右走吗?”丈夫苦苦哀求。
    “要是你愿意的话,往左边也行!”
    谢卜尔先生赶紧往左边迈了一步,结果,惊叫起来。原来,他陷入齐颈深的水坑里了,领结已经被淹没了。埃克托高兴万分,脱口倾述了他的爱慕之情。
    “我爱您,夫人……”
    “住嘴,先生,我命令您别说了。”
    “我爱您,我仰慕您,……可是直到现在,对您的敬重仍使我难以启齿……”
    他不再凝视她,继续在齐胸深的水里大步前进。她忍不住大笑起来,觉得置身这种处境很是滑稽可笑。
    “行了,别说了,”她爱怜地补充道,同时在他肩上拍了一巴掌,“正经些,千万不要跌倒了!”
    这个巴掌使埃克托大喜过望:这是个好兆头!可是,丈夫却陷入了进退维谷之地。
    “现在,一直朝前走!”年轻人愉快地向他喊道。
    当他们终于到达海滩的时候,谢卜尔先生打算解释一下。
    “我险些困在里面了!”他结结巴巴地说,“我保证,是我的长统靴……”
    阿丝泰尔只顾打开她的篓子,将满满一篓螃蟹和虾指给他看。
    “怎么?这都是你捉的?”他惊愕地嚷道,“你真有两下子!”
    “当然!是埃克托教我的。”她望着埃克托,笑吟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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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鹦鹉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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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谢卜尔夫妇打算在皮里亚克只呆两天了。埃克托很沮丧,然而一如既往地登门造访,殷勤备至。他每天早晨都要询问谢卜尔先生的健康情况,而谢卜尔先生似乎显得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一天晚上,埃克托说,“在没有看到卡斯特里的悬崖峭壁之前,你们不应离开这儿。明天我们去作一次散步吧。”
    接下来,他作了一番说明。悬崖仅仅在一公里外,沿着大海延伸了半法里,被海浪冲出了许多岩洞,有一些已经坍塌。听他说来,是许多人中意的去处。
    “好吧!我们明天去,”阿丝泰尔最后说。“路好走吗?”
    “好走,只有两三个路口。但也许,我们会弄湿脚,喏,就这些。”
    但谢卜尔先生再也不愿弄湿双脚了。自从捉虾差点淹死在水里以后,他对大海已嫉恶如仇了。因此,他反对去散步。这样去冒险简直是荒唐透顶,他可不愿从悬崖半壁往下走,因为他不想像山羊般跳来跳去,摔断自己的双腿。如果非去不可的话,他将从悬崖顶上走。在这点上,他又作了重大让步。
    为了使他冷静下来,埃克托突然灵机一动。
    “听着,”他说,“我们将路过卡斯特里的信号台。到时,您可以进去向电报局的人买些贝壳……他们随时都有顶好的贝壳,并且差不多是分文不收,白白奉送。”
    “有这种好事,这倒是一个好主意,”过去的粮商又恢复了愉快的心情,“我要带一只小篮子去,我又要大吃一顿了。”
    说罢,他转向妻子,快活地说:
    “说定啦,兴许这是件好事呢!”
    第二天,必须等低潮时才能出发。由于阿丝泰尔没有准备妥当,他们又耽搁了一阵子,直到下午五点钟才出发。少妇赤足穿着高帮皮鞋,大胆地穿着一条灰布短裙,以致她提起来时,便露出了纤小的脚踝。而谢卜尔先生则衣冠楚楚,穿着白色长裤,披一件羊驼毛外套。他拿着一把小阳伞,拎着一只小篮子,十足一副巴黎的富人自己去买东西的样子。
    道路很难走。他们走在流沙海滩上,脚一踏进去,沙子便四处流淌。昔日的粮商累得像牛似的,直喘粗气。
    “好吧!咱们分开走吧,我要到那上面去了。”他终于说道。
    “你去吧,走这条小路,”埃克托回答。
    “别走远了,不然您会被堵住的……您不用我们帮帮您吗?”
    他们看着他登上悬崖顶峰。当他到达顶峰后,撑开小阳伞,摇动小篮子,大声说道:
    “我上来了,这儿更好!……不要轻举妄动,不是吗?我监视着你们呢。”
    埃克托和阿丝泰尔已走到岩石中间。也穿着高帮皮鞋的年轻人走在前头,以非常优美的姿势和猎人般的敏捷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阿丝泰尔胆子很大,她紧步跟随,跳上同样的石块。
    他转过身来问她,“要不要我拉着您的手?”
    “不用,不用,”她回答道,“您简直把我当成老太婆了!”
    很快,他们来到一个宽阔的花岗岩平台上。花岗岩平台被海水侵蚀,冲出了一道道深沟,好像某种巨兽残缺不全的脊椎骨架躺倒在地面并戳穿了沙地。在凹陷下去的地方,水流潺潺流淌,黑色水藻浓发般飘逸下垂。两人继续跳跃着前进,努力保持着平衡,当一个卵石被踢落滚下时,他们便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阿丝泰尔高兴地不停说道,“您说的悬崖呢?别人把它们放到他家的客厅去了吧!”
    “别着急,别着急!”埃克托说,“您就要看见了。”
    他们到了一个狭窄的通道跟前。这个通道就好像在两块巨石中间微微张开的一个裂缝,通道里有一个水坑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我永远也过不去的!”少妇嚷道。
    他提出背她过去。她摇着头慢慢拒绝了,她不想再让人背了。于是,他到处寻找大石块,力图搭起一座便桥。不料石块滑动着落进了水底。
    “把手伸给我,我要跳过去,”她终于不耐烦了。
    可是她跳得太低了,一只脚掉在了水潭里,这使两人都开心地笑了。当他们走出狭窄的通道时,她情不自禁地赞叹了一声。
    一个半封闭的小湾呈现在他们眼前。小湾里布满了大规模崩塌的岩石。一块块巨石赫然耸立,就好像在惊涛骇浪中的前哨。狂风恶浪早已将附近的泥土荡涤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堆堆光秃秃的岩石。小海湾延伸到岬角之间,突然变得弯弯曲曲,那里有一个个内厅、一只只摆设在沙地上的黑色的大理石长椅,宛如一条条搁浅的大鱼。这里就像一座受到海水袭击并惨遭蹂躏的庞大城市,它的围墙倾覆了,一半城楼被摧毁,倒塌的建筑物层叠错落,一派凄凉景象。埃克托让少妇参观了这个风暴过后的废墟里最隐蔽的角落。她走过了金粉般澄黄细软的沙地,越过了阳光下被云母片照亮了的卵石,走过崩塌的岩石时,她不得不随时用双手扶持着,以免滚进窟窿里。她从天然廊柱下穿了过去,经过了具有罗马风格的半圆腹地和哥特式的高耸的尖顶洞穴。她走下凉意袭人的凹地,在这个十米见方的岩石深处,淡蓝色的菊类和布满灰色悬崖的深绿色植物吸引了她的视线,肆无忌惮的海鸟以及盘旋在她手边不断轻声鸣叫的褐色小鸟也引起了她浓厚的兴趣。尤其令她惊叹不已的,是站在岩石中间蓦然回首,依然看得见大海。大海蓝色的轮廓重新展现在眼前,并且在块块巨石中间安静地变得宽阔起来。
    “啊!你们在这儿哪!”谢卜尔先生在悬崖顶上叫道,“我很抱歉,让你们迷路了……喂,这些小洼地可真可怕!”
    他小心翼翼地站在离悬崖边大概六步远的地方,打着小阳伞,手臂上挎着篮子。他又说道:
    “她走得真快,小心点!”
    “别担心,我们有的是时间,”埃克托回答道。
    阿丝泰尔坐了下来,面对着一望无涯的地平线默然不语。她的对面,矗立着三根被海浪冲成圆柱形的花岗岩柱石,宛若已坍塌的神庙的巨大圆柱。在她身后,大海沐浴着夕阳的金辉,不断延伸,海面上金光粼粼。在两根柱石之间,遥远水面上的一点白帆变成了晶莹的白斑,如同掠过水面的海鸥的翅膀。天色渐晚,暮色苍茫,四周一片静谧。阿丝泰尔从未感受过如此强烈、如此温馨、渗透骨髓的快感。
    “来呀,”埃克托用手碰碰她,低声说。
    她颤抖了一下,慢慢站起身来。她已经疲惫不堪,浑身无力了。
    “那个有旗杆的小屋就是信号台,对吗?”谢卜尔先生大声说,“我去弄些贝壳,我会赶上你们的。”
    这时,阿丝泰尔为了摆脱浑身上下的无精打采的怠惰,抖擞精神,便孩子般地奔跑起来。她大步跃过一个个水坑,朝海边前进。一时心血来潮,她想登上岩石堆积的顶峰。涨潮时,这个岩石堆想必只是一个岛屿。当她在裂缝中间艰难地攀爬达到峰顶以后,她爬上一块屹然耸立的岩石,快乐地俯视着曾惨遭蹂躏的海滨。在明净的天空下,她那单薄的身形清晰地显现出来。她的衣裙犹如旗帜般,在风中哗哗作响。
    从岩峰下来的时候,每遇到一个坑洞,她都要俯下身去。在这些小小的洞穴里,有着无数个静止的小湖泊,只有镜面大小的湖水清澈见底,天空倒映其间。在这些小洞穴深处,翠绿的水草昂首林立,左右摇摆。偶尔,黑色的大螃蟹像青蛙那样跃出来,连水都没有搅动便无影无踪了。少妇陷入了遐想之中,她在用眼睛探寻这些神秘莫测的小洞穴,搜索这些既陌生又令人高兴的地方。
    当他们返回悬崖脚下时,她发现她的伙伴早已把他的手帕装满了鹦鹉贝。
    “这是给谢卜尔先生的,”他说,“我要把它们送上去给他。”
    就在他往上爬的时候,谢卜尔先生懊恼地赶到了。
    “信号台那里只有一个贻贝,”他嚷道,“看来,我不愿意来是有道理的。”
    年轻人远远地扬了扬手帕里的鹦鹉贝,他便平静下来了。不过,他对年轻人的敏捷感到惊愕。年轻人凭着这种敏捷,通过一条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小路,沿着城墙般光滑的岩石攀登上来。现在,下去更要胆大心细了。
    “没什么,”埃克托说,“这是一个真正的梯子。不过,必须弄清楚阶梯在哪儿。”
    谢卜尔先生希望大家往回走,因为大海确实变得令人不安了。他央求妻子寻找一条可行的小路爬上来。年轻人哈哈大笑,回答说并没有夫人们可以攀爬的路,现在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再说,还没有看见岩洞呢。于是,谢卜尔先生只得顺着悬崖顶继续走下去。太阳已经落山了,他合上小阳伞,把它当手杖用。他的另一只手提着装满鹦鹉贝的篮子。
    “您累了吧?”埃克托低声问。
    “是的,有点累了,”阿丝泰尔回答道。
    她挽住他伸过来的手臂。其实,她一点也没有感到疲乏,倒是有一种惬意的松弛渐渐在她身上蔓延开来。原来,当她看见年轻人悬挂在岩石壁上时,感到内心一阵阵激动的震颤。他们在沙滩上慢吞吞地往前走,贝壳碎屑形成的砂砾犹如花园小径,踩在上面叽咕作响,他们都沉默着。他将两个分别叫做狂僧洞和野猫洞的宽大裂缝指给她看。她走了进去,举目张望,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当他们沿着美丽的细沙继续前行时,两人互相凝视着沉默不语,但他们的嘴上却挂着微笑。海水涨潮了,急促的波浪哗哗作响,他们似乎没有听见。谢卜尔先生在他们头顶上叫了起来,他们也似乎充耳不闻。
    “简直发疯了!”昔日的粮商摇晃着他的小阳伞和篮子,不停地叫喊,“阿丝泰尔!……埃克托先生!……听着!你们马上要遭水淹了!海水已经淹到你们的脚背了!”
    他们似乎并未察觉到细浪的凉意。
    “哎!什么事?”少妇终于回应道。
    “噢!谢卜尔先生!”年轻人说,“没事,别担心……我们只看看美人洞。”
    谢卜尔先生做了一个失望的动作,大喊道:
    “真是胡闹!你们会淹死的!”
    他们已经不再听他叫嚷了。为了避开不断上涨的潮水,他们沿着岩石前进,终于到了美人洞。所谓美人洞,不过是一堆构成岬角的花岗岩围成的洞穴罢了。高耸的圆弧形拱顶,暴风雨把墙壁冲刷得光滑湿润,闪烁着玛瑙的光泽。在昏暗的岩石间,天蓝和粉红相间的纹理形成粗犷华美的阿拉伯式的装饰图案,仿佛古代的艺术家曾精心装饰过这个海之皇后的浴室似的。地上透明的砂砾仍是湿漉漉的,宛如贵重的石床。最深的地方,有一个沙滩,柔软干燥,颜色浅黄,几近白色。
    阿丝泰尔坐在沙地上,仔细观看着岩洞。
    “有人在这儿住过,”她喃喃低语。
    埃克托默默观察了一阵大海,突然做出一副惊愕的表情。
    “哎呀!我的上帝!我们被困住了!瞧,海水已经切断了我们的去路……我们只好在这儿待两个小时了。”
    他走出去,抬头寻找谢卜尔先生。谢卜尔先生就在悬崖上面,恰好在岩洞顶上,于是年轻人大声宣布他们被堵住了。
    “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吗?”他得意扬扬地大声说,“可你们从来不听我的忠告!……有危险吗?”
    “什么危险也没有!”埃克托回答,“海水只进来了五六米。不过,您别着急,用不了两小时,我们准能从洞里出来。”
    谢卜尔先生有些不快。这样的话,大家就不吃晚饭了吗?可他已经饥肠辘辘了!这真是一次令人啼笑皆非的郊游!随后,他一边低声咕哝着,一边在浅草地上坐了下来。他将小阳伞搁在他的左边,将装鹦鹉贝的篮子放在右边。
    “我就等着吧,只好如此啦!”他大声说,“回我妻子身边去吧,千万别让她受凉了。”
    岩洞里,埃克托紧挨在阿丝泰尔身旁。沉默了一会以后,埃克托大胆地抓住她的一只手。她没有缩回去,而他注视着遥远的地方。黄昏降临了,无数的阴影渐渐使夕阳黯然无光。地平线上,天空呈现出柔和的淡紫色,大海在延伸,渐渐暗淡下去,白帆已无影无踪。海水渐渐涌进岩洞,摇晃着透明的砂砾,发出悦耳的声音。海水将海面上无穷的快感、浓情的声音和充满欲望的咸湿味带进了岩洞。
    “阿丝泰尔,我爱你……”埃克托不知疲倦地表白着,在她手上印满了火热的吻。
    她没有回答。她感到喘不过气来,仿佛被上涨的海水托起来似的,她半躺在细软的沙地上,好像一个被人掳掠而来任人摆布的小女孩。
    突然,耳朵里面轻飘飘地传来了谢卜尔先生的声音。
    “你们不饿吗?我饿坏了!……幸亏我有刀子。我要先尝为快了,你们等着吧,我吃鹦鹉贝了。”
    “我爱你,阿丝泰尔……”埃克托搂着她,喃喃重复道。
    天黑了,白茫茫的大海映亮了天空。岩洞的入口处,海水缓缓地呜咽着。岩洞的拱顶上,最后一线阳光终于消失了。一股浓厚的腥味在汹涌的波涛里弥漫开来。阿丝泰尔伏在埃克托肩上,慢慢垂下了她的头。晚风捎走了一声声喘息。
    悬崖顶上,谢卜尔先生借着星光,正不慌不忙地嚼着他的贝壳肉。没有面包,他将所有贝壳肉全吞进了肚里,好像已有些消化不良。
    6
    在他们回到巴黎九个月以后,美丽的谢卜尔夫人生下了一个男孩。欣喜若狂的谢卜尔先生把吉罗大夫拉到一边,自豪地对他说:
    “我发誓,这是鹦鹉贝的作用!……有天晚上,我吃掉了整整一篮鹦鹉贝。噢,当时的情形可真是奇怪……没关系……大夫,我从未想到过贝壳肉竟会有这样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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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凋零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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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思特凡醒来时,看见一道阳光正闪烁在他窗前的马鞭草之间,好像一群绚丽的女精灵在上下翻飞。诗人注视着在阳光里漂浮的尘埃,过了好一会儿仍以为自己在作梦,我想他甚至又会睡着了。这时,从附近花园里传来了鸟叫声,他愉快地坐了起来。
    思特凡环视了一下他的全部财产,眼神中透着喜爱。他的玫瑰正迎着晨光绽放新的花朵,而他那些心爱的书籍则是永不凋零的玫瑰花。这一点我应该承认,尽管有可能会使画家们不喜欢我们的诗人。他的房间不算太脏,桌腿还很结实,如果用心找找,就能发现房间里还有两把椅子。
    此外,让人遗憾的是——在夫人们面前我绝不想为我的主人公开脱——诗人一向抽烟,而且这个不幸的人抽得很凶。所以,他一从床上下来就直奔烟斗,带着心满意足的神情塞满烟丝,随即快乐地让浓密的烟雾把自己包裹起来。他坐在他的小桌子面前,桌上有书、纸、鹅毛笔和铅笔,呈现一片最富诗意的凌乱。维克多·雨果压住了十分吃惊的拉辛,而莎士比亚、旦丁、拉伯雷、塞万提斯也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非要挤在这儿。上个月的十四行诗被昨天的八音节诗挡住了,而散文和诗歌又混杂在一起,一切都乱七八糟。诗人却打算以后从这些乱糟糟的纸页中创造出一个世界,也就是出一本书。在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之中有那么一部手稿,摆出学究的架势,鼓足了它的页码,居高临下地蔑视着一切抒情诗和诗体书简。这并非是一位肥胖的先生,而是思特凡正在创作的一部五幕悲惨而恐怖的戏剧。亲爱的读者,为了让您明白这个剧本的傲慢和愚蠢,我想用您来作一个比喻。某位肥胖的D夫人额头扎着饰带和羽毛,身着宽大的裙子走进舞场,她的裙子就像意大利教堂的圆盖那么大,当她在柔弱而优雅的您的身边经过时,自以为用她那傲慢的一瞥把您压倒了。可您却微笑着,在心里说分量不成其为美,而且感谢上帝,有许多骑士宁要一朵弱小而芬芳的紫罗兰,也不愿要一朵硕大而无味的金盏花。这就是这个剧本所遭遇的感觉,应该将这番道理对那些傲慢的人讲一讲!
    当烟斗熄灭的时候,思特凡慢慢从烟雾中显现出来,就像一个古代的神灵出现时那样。抽烟是他在写作之前的洗手,那些高明的厨师在操刀之前都要洗手,或者不如说是他们知道自己应该洗手。开始写作前,他抽烟作准备,驱除脑中的一切杂念。他拿起鹅毛笔,写下剧本中的一句诗,发现要寻找一个韵脚。韵脚并不好押,它总是要么溜掉了,要么出现了也只会干扰他的思考,就像个不断反抗而又反复无常的奴隶。思特凡却把韵脚当成自己溺爱的孩子,他先在天花板上找,然后又在地板上找,再后来就到墙壁上去找。终于,他的目光停在了窗户上,五月美好的阳光在蔚蓝的晴空中闪耀着,和风吹拂着绿叶青枝,一只麻雀在花瓶上叽叽喳喳地跳来跳去,这是一只巴黎的夜莺。于是,我们的诗人忘了剧本,他走到鸟儿面前,把面包掰碎,而夜莺不但不害怕,反而像是在招呼他更走近一点。
    “我的小寄宿生,我差点把你给忘了,”他对它说,“唉!你根本不懂写剧本是怎么回事!在这美好的早晨,整个大自然都在微笑,你从没有想过要哭泣,只是钻到树荫下去和你的女伴嬉戏。你啾啾鸣叫着和花儿游戏,在空中自由快活地飞翔,为阳光和花香所陶醉。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动物,你知道如何去爱。而我呢,我是一个诗人,然而我也是一个笨蛋,只是在写一个剧本。去吧,我可爱的小朋友,去吧,去欢笑和歌唱吧,而我却要尽力试着哭出来。”
    鸟儿好像听懂了他的意思,同情地瞅了他一眼,然后飞走了。它很快消失在附近的树丛里,这时,思特凡又找起他那顽皮的韵脚来。
    我不知道调皮的仙女把这个讨厌的韵脚藏在哪一朵玫瑰花里,或者是微风把它放在一只飞蛾的翅膀上带走了,只见我们的诗人在椅子左旋右转,双手撑着额头,但仍然一无所获。他又开始了他的寻找,看看天花板,然后看看地板,再后来看看墙壁,看看窗户。这一天显然是个消遣的日子。一只美丽的白蝴蝶围着一朵玫瑰花上下翻飞,偶尔会颤动着停留一会。我们的诗人一贯对空中的这些小天使非常喜爱,于是他又忘了韵脚,目光和思想都停留在这只轻盈的蝴蝶身上。然而情况很快变得复杂起来,又有一只蝴蝶飞过来争夺这朵花,第一只蝴蝶勇敢捍卫着它心爱的宝贝,这两位战士为了美丽争执起来。没有什么能比那优雅而轻柔的进攻、能比在阳光下迅速扇动的洁白翅膀更为迷人的了。它们盘旋着纠缠在一起,好像随着风飘远了,突然又飞回来围着玫瑰花打转,争夺这个胜利者的奖品。飞得较快的那一只急切地亲吻花朵,停在湿润的花冠上不想离开,直到对手用翅膀把它从爱情的宝座上赶开。紧接着,它们又飞了起来,重新纠缠在一起,而获胜者便可以再一次对花朵爱抚片刻。
    思特凡微笑着注视这场优雅的角逐,忽然一阵凶猛的风吹来,蝴蝶们被刮离他们所心爱的夫人很远,于是,两位风流的骑士只好颤抖着离去。对这两位美丽的求爱者,年轻的诗人深怀好感,他跑到窗边注视着它们,直到它们消失在楼下鲜花盛开的花园里。
    诗人的房间位于一座高大而漂亮的房子的第八层,对面是一块开阔的土地,上面种着树木和绿篱。闪着露珠的浓荫中阳光在快活地嬉戏,柔和的花香在微风中四处飘逸。这是五月里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是一个情人们相思的早晨,是诗人为自己的剧本魂牵梦萦的早晨。这是在多雨的冬天之后,春天露出的如此温柔、如此充满爱情和希望的第一个微笑。
    思特凡想着这朵玫瑰花,被久久争夺、轮番爱抚、然后又被突然抛弃,又想到那两只随风而逝的蝴蝶,它们也许现在正围着另一朵玫瑰花在打转,他由此理解了情人和爱情的全部真谛。他完全忘记了他的剧本,他只梦想着一朵玫瑰花,而他则会是一只忠诚的蝴蝶。他果断地抛开了厚厚的手稿,一口气写下了许多诗句。
    当他写完以后,他对自己说:“是的,当我重读这些诗句的时候,怎么揉我的眼睛也不会有眼泪,因为这些诗句里只闪耀着微笑。这是自然流露的韵脚,而我只需把这束花寄给我心爱的人就行了。”
    于是他拿起鹅毛笔,真可惜,他连一个名字也写不出来!面对现实,他美好的梦想溜走了。可怜的诗人常常谈到爱情,不过都只是道听途说,只是心中偶尔感受到的隐约的战栗而已。现实令人伤心,那就是他只倾倒在一个人的脚下,而这个理想的人那徒具形式的幻影就守在他的床头,抚慰着他的寂寞。从来没有一个女人亲吻过他的嘴唇,而诗人则是个天真而轻信的孩子,迄今为止他都满足于对爱情的幻想,满足于这个爱情的幽灵。
    现在,他低垂额头深思着,他感觉到了实际的需要。那些空洞的梦幻,那夏夜的天使,已不再能使他满足了。他要实现自己爱情的梦想,他要使他爱的幻影成为一个可以触摸的人。既然他刚刚为亲密的女友写下许多爱情的诗句,就应该寄给她。然而,这是个可怕的难题,无论运用多么高深的代数都无法将它解决,因为一个心爱的人是不能任意创造的,尤其是思特凡所想要的心爱的人,她必须温柔、迷人、忠诚……。诗人想了好久却毫无结果,他生性执拗,又开始寻找起来,实际上,他的推理不乏逻辑:“我为我的情人写了一些诗,而惟一的遗憾是我不认识情人,因此我把信寄给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就行了”。但这难度也很大,他停了下来,但是并不绝望,他点燃烟斗寻找着灵感。
    亲爱的读者,像您一样,像我一样,像许多别的人一样,思特凡有些迷信,他倒不是非常相信纸牌和梦境,他是由于非常聪明才承认我们的感官存在不足,认为我们感觉不到在这个粗俗的世界上尚有许多细节。因此,他相信爱神会保护情人们,它会蒙上父辈们的眼睛,让情人们在公园的小径上不期而遇。他忽然想到了那个好心的仙女,并从中发现了一个办法,他为此高兴得跳起来,差点儿打碎了他心爱的烟斗。诗人是幸运的,对于不少数学家都认为荒唐的难题,当然,这些数学家都是我所认识的,他竟然找到了一个解决办法。由此可见,烟草的确能启迪人的智力。
    他拿起三张漂亮的粉红色信笺,抄了三份并署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庄严地走到窗口,像女祭司祭拜维纳斯一样,伸出手臂,转过头来,然后松开三张信纸,让它们随风飞舞着飘远。
    您或许会对我说:“怎么,这个怪人竟想让微风当信使,指望用这种办法让他的诗到达目的地!”
    “哦!亲爱的读者,他并没有指望,他只是希望——一个男人所能说的一切不就是希望吗?”
    “可是,先生,他为什么要抄三份呢?难道他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竟想同时拥有三个情妇?”
    “哦!夫人,这想法是多么丑恶!我向您保证,思特凡从没有这样想过。不过,考虑到一个多情的女人是非常难得碰上的,所以,他想向三个女人试试运气,以便至少能有点选择的余地。但愿您不会生气,因为是您向我提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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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是她的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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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思特凡下面的二楼上住着一位年轻而富裕的寡妇——德玻伊夫人,这位夫人与诗人同样享受着从屋顶上能看得见的巨大的花园。她的丈夫是个上了年纪的好好先生,脑瓜不太灵光,然而在有一点上他却颇为开窍,他知道如果不想再受到妻子的指责的话,就应该去见他的祖先,把自由还给他的妻子。德玻伊夫人也总说他的丈夫从来就不理解她,这次婚姻并不合她的意。她自认为本性富于诗意,因此对这个最粗俗的男人没有任何好感。她知道一种朦胧的神态于她最为合适,因此表情时时露出轻柔。此外,她认为淡淡的哀愁与她的容貌很是和谐,所以她时常为亡夫哭泣,总是说他有一颗仁慈的心,似乎要表明失去他之后她是多么不幸,尽管她并不爱这个男人。
    而人们悄悄地说德玻伊夫人善于卖弄风情,眼泪是她的首饰,一种她非常善于用来表现自己的首饰。人们还说,不幸的是她的丈夫确实从来就不理解她,这位高贵的夫人用夫妇间那些琐碎的事来折磨他,使他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也使这位迷人的、乐于接受奉承的女人成了寡妇,而他却以为获得了解脱。不过,亲爱的读者,我深信这些都是长舌妇们的诽谤之辞。在我看来,我宁愿相信:所有的女人即使不是出于爱情而结婚,但也都爱着她们的丈夫;所有的丈夫永远都不会理解他们的妻子;所有的妻子最后都会为丈夫哭泣,而并不担心会哭红眼睛、嘴唇苍白。
    这位悲痛的寡妇常常会得到许多人的安慰,您可以把他们看作是她的朋友或者崇拜者。但是她常说因此感到疲倦,她说宁愿独自伤心,宁愿在花园的大树下穿着丧服踉跄地漫步。
    那一天,她躲避在一条偏僻的林间小道上。我当然不会在她痛苦的时候鲁莽地前去打扰,更不会去看看她的痛苦是否是一种面具,而在她独自一人的时候微笑会不会代替了眼泪。我甚至不想告诉您她读的是什么书,因为泄露秘密只会让人们感到失望。
    她坐在一张乡村长凳上,低着头。忽然,一张粉红色的信笺掠过她的卷发,最后落在她的脚边。她抬起头,确认周围空无一人,便大胆地将这张信笺捡起,读了起来。我不得不承认,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她连着读了两遍,笑容愈来愈明显。后来她把信笺藏进上衣里,合上书本,似乎在沉思着什么。被人错误地烧死的巫师们啊!你们能看穿灵魂中最隐秘的东西!你们为什么不仍旧活着,以便告诉愚昧无知的我,这位美人是在为她的亡夫悲泣,还是在为她未来的情人伤神?
    这栋房子的女门房也碰上了几乎相同的情景。让娜大妈,一个唇须浓厚、长着疣子的胖女人,正在她管辖的帝国的一隅专心打扫,这时,一页粉红色的信笺旋转着落到了她的扫帚下面。她一向特别喜欢粉红色,因此不想让它跟其他废纸一样,遭受被她扫进泥里去的厄运。此外,她认为一张如此漂亮的纸被捡破烂的人的破靴踩脏也非常可惜。于是,跟德玻伊夫人一样,她把它捡起来放在胸口。
    由于性格和职业的关系,让娜大妈非常富于好奇心,回到家后,她就把纸拿出来翻看着,终于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一行行诗。她从来都不能把诗念通顺,但是好奇心增添了她的勇气,她果断地戴上了眼镜,仔细辨认起来。好不容易念完了,尽管什么诗意、形象都谈不上,不过我可以发誓,她什么都明白了,她谦逊地认为诗人就是在赞美自己,这点跟那位寡妇也一样。她那皱纹横生的面孔想浮上几朵红晕,然而只是徒劳,她那张只要一张开就要大叫大嚷的嘴唇也慎重地闭上了,以免漏出几句高兴的话来。她收到这样的求爱信是如此稀有,所以尽管她努力着,但也无法生气。她屈服了,微笑起来,又一次不畏艰难地把信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读了一遍。
    爱神啊,爱神,但愿那天你蒙着眼!看到诗人向他的意中人倾诉的心里话,竟被这个老太婆用她那肮脏的指头指着,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嘀咕出来,你难道不会恼火得折断你的弓箭?她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干瘪的嘴唇因渴望得到亲吻而痉挛,贪婪、灰暗和带着淫笑的眼睛不时抬起来望着天花板,一副沉醉在肉欲之中的模样。这个长舌妇以为她回到了十六岁,矫揉的腼腆、内心的满足和幼稚的幻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极其可笑的画面,让人害怕得逃之夭夭,又让人感到乐不可支。爱神啊,爱神,你一定会一面诅咒总是如此丑陋的老太婆和往往如此失败的巧合,一面飞向另一个光辉灿烂的星球。
    她沉醉在阅读之中,一点一点地咂摸着她看得懂的词句。这时,德玻伊夫人进了门房,那张信笺像变魔术一样消失了。这两个女人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对比:一个年轻美貌,另一个衰老丑陋。几句情诗便能使两个人都浑身颤抖,由此可见,身体会衰老,但心不会衰老,灵魂就算在枯萎的外壳里也仍年轻。您为自己的容貌而自豪,这对爱情而言是完全正确的,您一定会和我一样,选择年轻美貌而又富裕的寡妇,不过我还是要提出一种自相矛盾的见解,我要肯定那个老太婆,这个又穷又丑的女门房爱得更深。一个是上流社会的女人,只把爱情当成一件华而不实的玩具,一件适于摆在陈列架上的中国瓷器,她无所事事,反覆无常,只把情人当作一个短暂的消遣。她善于卖弄风情,就像一根饰带或者一朵鲜花。爱对她而言只意味着被爱,即看着一个男人在她脚边说着喋喋不休的废话,让她的女友们嫉妒得发狂,然后再根据她当时怎样做会更美而决定是哭泣还是微笑。而另一个则完全相反……请允许我打一个比方,在星期六晚上您一定碰到过那些摇晃着撞在墙上的憨厚工人,这些可怜的人整个星期不能喝酒,所以一发工资他们总是忘了回家直接去了酒馆。他们喝了一瓶,两瓶,三瓶……他们不再喝下去,不是由于不再喜欢酒,而是酒不再喜欢他们,拒绝再和他们打任何交道了。同样,多情的老太婆就像酒鬼,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拼命地享受爱情,狂热地抓住拿到的第一只杯子,甚至喝不下了也抓住它不放。
    “让娜大妈,米内特好吗?”德玻伊夫人用温柔的声音问道。
    米内特是一只卷毛狗,非常难看,眼睛瞎了,腿也有点瘸,它被小心地安放在一个破旧的垫子上。衰老的女门房特别钟爱这只衰弱的狗,而寡妇这样主动投其所好,连最没有眼力的人也看得出来这是有求于她。
    “它有点咳嗽,”老太婆答道:“它两腿发软,唉!它这么老了,我可怜的宝贝。”
    随后,就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女门房的头脑还沉浸在情诗当中,这使她得以管住平时乱跑的舌头。德玻伊夫人寻找着话题。
    “哦!”她终于说道,“昨天我在楼梯上碰上一个人,他快活地一直爬上了四楼,哦,说起来,四楼的那个房客是个什么人?”
    “是个退休了的杂货商。”
    “哦,我后来看见他一直爬到了五楼,五楼的那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
    “不是个年轻人,”女门房嗔怪道,“那是个破了产的老伯爵夫人。”
    “真奇怪,”寡妇又说,“我可以打赌这栋房子里是有个年轻人。”
    让娜大妈对德玻伊夫人的亲热感到很惊讶,起初疑心她只是想跟自己说话,因此只是随便回答。但是说到年轻人,她的头脑活跃起来,她想把自己的情人描绘一番,她谦虚地把他想像成一个年轻的美男子。这时,她突然想起了信的末尾署着名字。
    “确实不错!”她高喊起来,“我们这儿是有一个年轻人——思特凡先生,他住在八楼。”
    “住在八楼!”寡妇说道,“那他是个穷临时工了?”
    “唉!他当然不太富裕,不过他今后会富起来的,我想他是在写小说和剧本。”
    “可怜的米内特,”寡妇说,“可怜的米内特,让娜大妈,好好照顾它。”
    她一面离去一面暗想:“太冒失了!他的求爱信要不是碰巧落到我脚边,会被别人捡去的。”而女门房也在窃窃低语:“胆子太大了!就这样向我扔下来甜蜜的信,我丈夫会捡到的。”最后,这两个女人都总结道:“这个思特凡先生看来是爱我爱得发疯了!”
    亲爱的读者,我深信无论是寡妇自私、功利的爱情,还是女门房狂热而可笑的爱情,在您身上都不会感觉得到。您才是思特凡理想的情人!微风本应该把他的亲吻带给您,这阵携裹着爱情薰香的微风实在太愚蠢,竟去招惹两颗根本配不上我们漂亮诗人的心脏。唉!亲爱的读者,要是您当时在附近就好了!我敢肯定,保护情人们的仙女在做了这件错事以后,为了弥补她的错误,会把第三张信笺带到您的身边。对了,您或许会问我,“那第三张信笺呢?”我不知道。去问微风,去问空中淘气的小精灵吧,它们很可能把信偷走交给女精灵了。再说,也许还会有一阵轻风会把它带回到这个真实的故事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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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孤僻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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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傍晚,思特凡下楼的时候,在楼梯下面碰到了一位年轻的夫人,她优雅地向他致意。
    “哦,”他想,“我还不知道这儿住着如此迷人的女邻居呢,她是不是在向我的领结或黑背心致意?”
    他走过去以后,心里还在想着刚才的那双大眼睛,似乎仍在向他微笑。
    他把钥匙存放到女门房那里,让娜大妈异常殷勤,她为挂思特凡先生的钥匙单独钉了一根钉子,并且表示她以后要亲自把思特凡先生的信件送到楼上去。此外,如果思特凡需要一个女佣,她将很乐意为一个像思特凡这样可爱的年轻人清扫房间,况且,可敬的思特凡先生不必谈起钱,她这样做纯粹是出于本性和友谊。她滔滔不绝地说着这一切,她的目光躲躲闪闪,但手势却很热烈。
    对这突如其来的恩宠,思特凡很惊讶,甚至有些想笑,于是他急忙离开到街上去了。就他的记忆而言,女门房对他从来没有这样客气过。诗人并不是不知道凡事都有其原因,但他实在想不出是什么可笑的原因导致了这样非常可笑的结果。他想不明白,便转而想到了他认为极其优雅的、有着棕色皮肤的夫人,然而他同样感到很吃惊。他孤僻地生活着,从不主动认识任何邻居;另一方面,他也不会太自命不凡,认为人家刚才向他致意是由于他自身颇有魅力。在散步时,他提出了无数个假设,抽掉了许多烟丝,但也没能解决这个迷题,最后,他决定回去尽量再发掘一些新的线索。
    他到门房里逗留了一会,女门房立刻变得容光焕发,思特凡发现她的头发比平时更有光泽,衣服显然也更加干净了。她开始诋毁她的丈夫,说他是酒鬼和赌鬼,她从未爱过他,以此表明她会接受另一个人的爱,而她是思特凡先生的朋友,为了他,她不惜粉身碎骨,哪怕是犯罪也在所不惜。
    思特凡大睁着眼睛,在心里盘算得抽完多少烟斗的烟丝才能离开眼前的这座迷宫。
    “唉!”让娜大妈最后说,“要是我的丈夫能向德玻伊夫人的亡夫学习就太好了,这样我接受别人的爱时就不必羞愧了。但是,思特凡先生,我向您发誓,我宁可死去也不能背弃我的责任。”
    听到这个太婆谈起羞愧、爱情和责任,诗人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是什么样的魔鬼让这个老太婆想起了这些名词?他努力克制着才没有放声大笑,与此同时,德玻伊夫人的名字倒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问道:“您是说那个棕色皮肤的年轻夫人吧?”
    “当然是她!”女门房回答道,“她是个寡妇,住在二楼,花园就是她的。”
    她指手划脚地说着,并且突然紧紧抓住了思特凡的手,“唉!那个女人是幸福的,要是您对她说:‘我爱您’,她立刻就能回答您……而我呢?可惜的是,我不能!”
    “上帝!”思特凡想到,“这个老太婆是个魔鬼,而且是个最可怕的魔鬼!我必须得走了,她只会使我头脑失常。”
    他使劲挣脱被她紧抓着的手,让娜大妈动作粗鲁地阻拦着。这时,她的胸口露出了一张粉红色的信笺,思特凡留意到了,他在老太婆狂热的目光下仓皇逃跑了。
    “真见鬼!”他暗自想着,“我好像在哪儿见过这样的信纸?”
    他爬了两层楼,一边思索着,“那位寡妇向我点头致意,这说明我并未使她感到不快,再说她还拥有一个很大的花园。作为邻居,我为什么不去请她允许我在花园里自由地散步呢?就算一无所获,认识一位这么可爱的女人也是件乐事。”
    思特凡总是严密而合乎逻辑地推理,而且一旦计划制订便会立即付诸实施。于是,他走下一层楼去敲门,过了一会,一个女仆前来开门并通报说思特凡先生来了。
    房间里很阴暗,一些微光从长长的帷幔中透进来,所以刚进去时诗人只能徒劳地寻找着这里的女神,最后他看见她深陷在一张巨大的安乐椅里,身着丧服,沮丧地垂着头,好像承受着一种永恒的痛苦的重压。在她旁边的一个香炉里点着一些香料,散发着充满肉欲的、诱人的香气,与房间里的哀伤奇特地交织着。思特凡对这样的氛围有些不习惯,之后又微笑起来。
    “夫人,”他以相当轻松的语调说,“我以邻居的名义来打扰您。我从窗口看到了您那些青翠的林间小道,就不能不萌发了到树荫下散步的愿望。我想我运气不太好,竟在您沉浸在悲痛之中的时候来打扰您。”
    “先生,”一个微弱的声音答道,“我并不像许多人那样自私自利,他们在自己痛苦的时候就希望他们周围所有的人也都感到痛苦,而我只把眼泪和黑暗留给自己。为了不使任何人难过,在悲痛中我也能承受阳光,甚至也能露出微笑。”
    她唤来女仆,命她拉开窗帘,阳光立即快乐地照了进来,使这个一度压抑的客厅即刻变得喜气洋洋。思特凡是个典型的怀疑主义者,他带着些恶意地暗想,德玻伊夫人是否在他等在门口的时间里,刻意布置了房间并穿上了寡妇的装束。
    有一阵,两人东拉西扯,他们说了各自的身份,相互试探,最后终于说起了她的亡夫。
    “唉,”德玻伊夫人抽泣着,又恢复了她已经丢掉了片刻的令人心酸的声调:“他是一个好人,一个有些愚蠢的好人,与其说他是我的丈夫,不如说他是我的兄弟。”
    诗人赶紧回答,“我理解您的痛苦。”但很快他就意识到,没有什么比这番表白更愚蠢的了。
    “他满足了我所有的愿望,可是我们之间,并没有那种在我十六岁时就梦想过的心灵相通。”
    思特凡无从回答,只好谨慎地保持着沉默。
    “哦!爱情,爱情”她接着说,“在这世上有谁能自夸已得到了它?无数次我为自己的青春太短暂、无法寻找和我息息相通的心灵而悔恨!真可惜!第一次婚姻是被埋进了装饰着鲜花的坟墓,当有一天从坟墓中出来,发现玫瑰花已经凋谢,嘴唇已变得苍白,而情人的亲吻也早已飞到别处去了。”
    “真见鬼,”思特凡想,“我们离好人德玻伊先生可太远了。”
    年轻的寡妇稍稍挺直了身子,她本想向诗人展示一下她那凋谢的玫瑰花和苍白的嘴唇,唉!可是她的脸却泛着潮红,就像个成熟的桃子,正令人愉快地微笑着。
    她接着又说:“人是会老的,当自由伴随守寡到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心灵仍然年轻,而身体却不配得到爱情了。相通的心灵经过了几次,但它却认不出我的心灵了。”
    “啊!夫人,”思特凡感慨道。
    思特凡这个“啊!”的潜台词是:“啊!夫人,您和您的女门房几乎有着同样的感觉。啊!夫人,您的丈夫去世了,因此您现在似乎很自在。啊!夫人,对您来说,情人将是您随心所欲的玩具。”
    谈话又进行了一段时间,这个悲痛的美人允许思特凡常来安慰她。最后他总算能站起来打算走了,他向门口走去,发现在架子上有一个打开的象牙首饰盒,里面装满了各式信件,而其中有一张粉红色的信笺特别漂亮。
    “瞧,”诗人在向自己的八楼走去时想道,“这张信笺很像女门房的那一张,我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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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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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让娜大妈和德玻伊夫人为何如此殷勤,思特凡实在弄不清楚,他决定坐享其成,不再为此操心了。对他来说,如今这栋房子成了一个真正的天堂。女门房很疼他,就像对待溺爱的孩子。如果他回来晚了,她绝不会去睡觉,以免让他在门口等得太久,而和他说话时从来都咧开嘴微笑着,在他面前既不好奇抱怨,也不蛮横无礼。看门的女神啊,但愿您能学学这个善良的让娜大妈!
    但玫瑰总是带刺的,一旦进入门房里,场面往往会发生变化。老太婆情不自禁地挥舞着双臂,转动着无神的眼睛,此时,思特凡对她在说些什么很是费解。他只好想当然地解释,结论就是女门房有点发狂了。他点起烟斗,豁达地忍受着她那些可笑的想法,实际上他充耳不闻,只要发现有一点机会便会逃之夭夭。
    他也经常到德玻伊夫人的花园里去,他躲进最隐蔽的角落的阴影里,以便能不受任何干扰地阅读和幻想。除了这短暂的自由,在其他时候他会“偶然地”碰到漂亮的寡妇。他们谈话的话题不再是她的丈夫,而是广泛涉及大自然、艺术,尤其是爱情。这难道不是一切年轻的女人会采取的巧妙计策吗?她们明知道火一定会燃烧起来,但她们还是要玩火。但是思特凡从一开始就看清了德玻伊夫人的意愿,他不会做这个善于卖弄风情的、优雅而虚伪的美人的情夫。对他来说,她只是他在树荫下发现的一座有栩栩如生的、迷人的雕像,而这只是出于艺术家的爱慕,他感到她是一件美丽的首饰。此外——请原谅我出言不逊,我要预先告诉您——一个月以后他就会让她做自己的情妇,但他对她的尊重仍然不会超过第一天。但迄今为止,我可以肯定,寡妇那挑逗的目光、阴晴不定的面容,只是让他觉得十分可笑。他梦想中那个美好的女人在最严密地保护着他,眼前这个女人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然而很快,思特凡惊讶地发现,这样柔弱、优美的女人,就像一把竖琴那样在他的指头下颤动着,他就像得到了一件美妙玩具的孩子,一心想找出这个好玩的机器的全部齿轮。直到有一天,心灵沉默了,感官躁动起来——美人鱼总是诱人的,即使人们已经知道也是枉然——好奇地听美人鱼歌唱的冒失鬼,一天晚上十分吃惊地发现自己躺在她的怀里。这也正是我刚才出言不逊的原因,不过直到现在,我还为此感到羞愧。
    除了拥有一个善良的女门房和一个在大花园里的可爱玩偶之外,诗人又增添了第三种乐趣。有一天上楼时,他看到在他前面几级楼梯上有一个大约十六岁的动人的女孩,她有着金黄色的头发,神态优雅却又有点胆怯。她轻盈地滑开了,并没有留意我们的诗人。他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她的面孔,她就推开一扇门,走进诗人楼下的房里去了。
    在诗人的小房间里,思特凡自言自语道,“真奇怪,我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女孩。”
    他连着抽了三烟斗烟丝,这表明他正在全神贯注地思考。
    另一天,他装着走错了楼层,前去敲那个小女孩的门,没有人答应,他想,“她不在这儿,真遗憾。可是,见鬼的是我能跟她说些什么呢?”
    于是他默默地离开了。
    思特凡渐渐心神不宁起来,他已经有好久不到花园里去了,他一连几个钟头倚在窗户上,全然不顾火热的太阳。在楼梯上,让娜大妈碰到他上上下下了五六回,她对这种奇怪的散步方式大为不解。“这是为了锻炼身体”,他回答道。他既心不在焉,又忙忙碌碌。有二十次女门房见他张开嘴想说些什么,可是二十次他都立刻脸红起来,只是向她要钥匙。
    一天上午,他正在房间里抽烟,笼罩在厚厚的烟雾当中,这时,有人敲门了。他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没有马上回答,而那人径自进来了,是楼下金黄色头发的姑娘——思特凡每夜都梦见的人。
    “邻居先生,”她显得有些幼稚地说,“我看到您的窗台上有美丽的玫瑰花,我来向您要一束。”
    她微笑着,用清澈而充满幻想的眼睛盯着诗人。思特凡目瞪口呆,惊慌失措,不知说什么好。为了掩饰窘态,他只好假装驱散烟雾。
    金发女孩毫不拘束地向窗边走去,“我的天哪,多么浑浊的空气啊! 先生,您是怎么想的,您宁肯喜欢一个难看的烟斗而不喜欢这些如此芬芳的玫瑰花?”
    她摘了三四朵花,轻轻地把刺去掉。思特凡赶紧喝下了他随手拿到的一大杯水,以便有时间想出怎么回答,可是,他实在想不出,只得笨拙地笑着。
    女孩脸有些红,她最后问道,“我是不是打扰您了?”
    “哦!小姐,”思特凡终于说出话来。
    他一边说着,一边跑向玫瑰,把所有的花都摘了下来,然后,把花束递给姑娘。
    “我很抱歉,”他说,“只有这么一小块花坛。您想要些马鞭草吗?”
    “不用了,”她答道,“您不该把所有的玫瑰花都摘给我。明天它们就会凋谢了,这样的话,如果我还想要几朵来装饰我的房间,就没法来要了。”
    “不过还会有马鞭草。”
    “谢谢,邻居先生,”她边离去边说,“我不想像这样夺走您的所有花儿。”
    年轻人用狂喜的目光追随着她离去的背影。温柔的诗人,他曾经无数次梦想过这位姑娘的那种自由、对虚伪的道德一无所知的纯洁。而这时时来围着他旋转、使他的小房间充满微笑和欢乐的白皙的身影,不就是在那些不眠之夜陪伴着他的女人吗?他慢慢向窗口走去,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从女孩指间掉下来的玫瑰花瓣,他拾起来,久久地亲吻着。
    这一天,他跑出去买了十二个花盆,堆满了他的窗边,并且让盛开的花丛伸出窗外。然后,他躲在这些玫瑰的后面,窥伺着他的小女孩会不会发现他的花坛已经扩大。
    第二天,他仔细倾听着,楼梯上每一点微小的动静都使他心跳加速。可惜!早晨过去了,他等待的人却没有来。他焦躁不安,又开始在楼梯上上上下下。正在他第七次或第八次上楼的时候,突然,他听见了裙子擦着楼梯的窸窣声。他忐忑不安地回过头去,就是昨天出现的金黄色头发的女孩,她走了过去,向他优雅地点点头,但是神态平静安详,脸也不红。他不敢告诉她新的玫瑰花已为她开放,只得郁郁地回到房间,自认为是个白痴。
    等了两天之后,他急得发狂了,他采了一大束花果断地下楼去敲门,女孩来开了门,打趣着接待他,毫不慌乱地收下了他的花束,并且让他看了自己全部的财富。房间小而朴素,但到处都可见一个情趣高雅的女人在最细微处留下的痕迹。她名叫妮妮,是做假花的,她只有两种爱好——鲜花和阳光。这个可爱而天真的女人,带着永恒的微笑生活在阳光之下,这个世界的肮脏丝毫未玷污她的心灵。她甚至想不到会有邪恶,她总是按自己善良的标准去衡量别人,总是按照自己美好心灵的驱使,纯洁无邪、自由自在地说话和行动。有时,上帝大概乐于让人瞥见自己失去的幸福,因而让他心爱的一个女儿来到世上,是一个犯原罪之前的夏娃。她就是妮妮,天父的漂亮纯洁的孩子,她的身体毫不掩饰她的灵魂,就像这些珍贵的、包含着更为珍贵的芳香的花盆。当人们伫立在她面前时,他们会忘了这是世间的一位姑娘而想起天使。当她用平静而微笑的目光注视您的时候,您就会逐渐离开尘世而升向天堂。
    此外,她活泼而又淘气,绝没有那种悲哀而又麻木的心灵,她用温柔的微笑来化解姑娘的淡淡的忧伤,总是快快乐乐却又不大声喧闹,而是诙谐地谈论一切。当她被这些鲜花围绕,一道阳光在她金黄色的头发上摇曳时,人们会看到她的额头上有三个词在闪闪发光——爱情、和平与自由。
    思特凡温柔的心灵对这种美好的天性抱有好感,因此当诗人最初的拘束消失之后,他们就成了世上最好的朋友。他们时常互相探望,妮妮天真地承认她离不开思特凡。最后他们以“你”相称,互称兄妹。正是由于这个纯洁的女孩的美好影响,迄今为止,诗人在她面前才没有脸红,他像爱自己的理想那样爱着她,满足于每天看到她向他微笑,在他身边喃喃低语。
    可是,唉!这种美好的友谊不可能持续得太久,这两个孩子之间渐渐生长的爱情不久就模糊了他们的目光,使他们的嘴唇为之颤动。
    一天傍晚,他们两人坐在窗边。妮妮在夕阳中做着一朵假花,思特凡大声读着拉马丁《沉思集》中的一段。天黑了,他们都停了下来,沉默了片刻。月亮从树稍升起,用淡淡的微光照着他们,凉爽清新的和风送来了远处一只夜莺的歌声,一切都是那么纯洁和宁静。思特凡很快讲起他刚读的诗歌来,由于感同身受,他握住了妮妮的手,表达了自己诗人的感情。他在讲的时候常常提到爱情这个词,这是他第一次敢于在这个称为妹妹的人面前说出来。当他沉默下来的时候,妮妮对他说:
    “我的哥哥,两株灌木的根和叶子紧紧相连,两滴露珠在微风吹拂下融为一颗,这不就是情人们的形象吗?爱情,不就是这种使两个灵魂合二为一,把您在神圣的冲动中带到上帝脚下的情感吗?我常常有飞到天堂上去的愿望,不过我总觉得这种梦想太美了,不可能在尘世间实现,这只能是上帝给予死后相爱的灵魂的最高奖赏。何况你想想,哥哥,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不就要离开你了吗?不,不,我更喜欢你的友谊,甚至胜过爱情。”
    她半倚着身子,始终微笑着,也温柔地握住了思特凡的手。诗人战栗着,想在她微张的嘴唇上印上一个亲吻,心里喊着:“爱我吧,爱我吧!我可以做你的情人和哥哥。我的妹妹,我们永远有友谊!可是我们也要有爱情。”
    月亮变得模糊了。思特凡俯过身去,双唇灼热。这时他突然看见了女孩纯洁安详的额头,他急忙挣脱了,嗫嚅了几句话便逃回自己的小房间里,像个孩子般地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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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纯洁的爱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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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亲爱的读者,请原谅我对您不敬,您是否在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是的,妮妮纯洁的爱是存在的。是的,现在还有一些天真的灵魂,把情人看作兄长,把深厚的爱情当成友谊。但是,也有一些思特凡,他们不可避免地要想起自己有一个身体,迟早都要用淡淡的云彩来扰乱心灵的灿烂明媚的天空。
    思特凡在妮妮面前不敢再流露自己的感情,他的目光也不敢像从前那样和她四目相对了,他怀疑自己,他的痛苦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他几乎不再见到德玻伊夫人,也注意到让娜大妈又恢复了抱怨和发脾气的声调,可怜的女门房无疑发现了两个年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她的坏脾气由此再爆发。不过诗人并不把这些放在心上。
    至于妮妮,她总是微笑着,像过去一样称思特凡为“我的哥哥”。她甚至比以前更深情了,他有时躲着她,她就会来找他,像母亲斥责乱跑的孩子那样斥责他。她常常把话题转到爱情上,她没有注意到诗人在颤抖,她迫使他坐在她的身边,为她读某位诗人的一段狂热的诗作,或者甚至就读他自己的诗歌。接着,她谈起友谊,没有发现自己用上了刚听来的那些爱的词语,在使年轻人猛烈地心跳之后,在离开精疲力尽的诗人时,她温柔地说:“哥哥,晚安,明天见。”
    思特凡在绝望和泪水中煎熬了一夜之后,自问是否应该逃走。然而每当想到要逃走,他就会全身颤抖。这个天真而优雅的妹妹,这个理想的情人,不正是他在梦中长时间来徒然地追逐的幻想吗?从前他全心全意地想要一个天堂的天使,那么今天他有什么权利要一个世上的女孩呢?当上帝怜悯地收留了他,实际上改变着他十六岁时的梦想的时候,他有什么权利泪流满面呢?唉!他现在感到人不该抛弃灵魂,更不该抛弃身体,感到世上的爱情只能存在于另一种生命里,把人的气息和物质混合起来的造物主只愿意使情人的吻成为兄长的吻。他看到对一般人来说,这些关于天使贞洁的梦想是多么不切实际,而妮妮始终纯洁、高尚和伟大的爱情,从神的高度上下来变成了这种人间的爱,她虽然还够不着上帝,却是女人向造物主做出的最出色的跃动。他甚至懂得了妮妮不是把他作为一个兄长,而是作为一个情人来爱的,他懂得仅仅是因为她的天真,因为她对她自己的无知,在妨碍她投入他的怀抱。一个亲吻无疑足以唤醒她的感觉,向她揭示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但是他不敢给她这个吻,不敢打扰她宁静安详的额头,即使是爱情的红晕对她而言似乎也是一种罪过、一种亵渎。当她信任地握住他的手,称他为哥哥时,他只能是满怀敬意,只把心爱的人看成一个妹妹。然而当小天使离去时,他又成了一个男人,想出了无数荒谬的计划,可接着他又抽泣起来,又向自己提出要不要远走高飞的可怕问题。
    忽然他擦去了眼泪,因为妮妮进来了,宁静而又温柔。她是来向亲爱的哥哥道早安的。她穿着白色的裙装,脸上洋溢着微笑,就像在摇篮上方盘旋着守护天使,摇篮里的孩子似乎也在微笑,醒来时伸着两只小手。她金黄色的头发用一些粉红色的纸片扎成了绺,它们一卷卷地落下去,在她可爱的肩膀上起伏。
    她向思特凡走去,他赶快露出高兴的样子。
    她说,“我的哥哥,昨晚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在橡树林里的一条长长的小路上,我们两人手拉着手,喁喁低语。忽然,我觉得肩上长出了翅膀,一阵微风吹来,把我像一根稻草一样带到了天上。你向我伸出手,哭泣着,恳求我下来,而我呢?越是因为你召唤的泪水而想到地上来,就越是被我闪光的翅膀和神奇的微风带到上帝那儿去。我也哭了,我一点都不想离开你,你的痛苦使我心碎。‘我不要到天上去,’我喊着,‘上帝啊,我不要阳光和香气,把我亲爱的哥哥、草地和橡树林里长长的小路还给我。我不想做一个天使,让我做一个普通的人,让思特凡的手重新握住我的手。’听到我的祈祷,一个小天使从天国下来,用手指碰了碰我的翅膀,它们像玻璃一样碎裂了,我又悄悄地回到你的怀里。这时,天国的竖琴在轻轻地歌唱:‘光荣归于天主,这个女人在人间已经感受到了天国的景象,她刚刚为自己戴上了热情的桂冠……’”
    她说着,思特凡微笑着聆听,充满爱意地注视着她。渐渐地,他的眼睛惊慌不安,脸上露出了极度吃惊的表情。他的目光盯着妮妮的发饰,盯着一块块粉红色的纸片,然后突然说道:
    “噢,我的上帝,噢,我的上帝!”他嚷着,“我可想起来了,这是我的诗句!这是天意还是巧合?!妮妮,德玻伊夫人,让娜大妈……”
    他向女孩跑过去,不顾她的惊讶和反抗,去解她头上丝缎一般的卷发。女孩被吓坏了,用劲保护着自己的发卷,同时逼着他回答问题。
    “讨厌的哥哥,”她说,“你又作弄自己的妹妹。你要这些纸片做什么?是想折磨我还是仅仅是好奇? 我的思特凡,要是你不喜欢我这样,你只要说出来,我就会打扮成另外的样子。你要把我的头发弄断了,可是你曾对我说过你是多么喜欢它们。”
    随后,她在心跳激烈的哥哥的眼睛中看到了自己。她的发辫像金色的波浪一样在她的额头、在她因挣扎而微露的肩膀上翻动,她头发散乱、被长长的发丝半遮的眼睛中既有泪水也有微笑,她在起伏的胸前叉起双臂,温柔地侧着刚刚浮上了一片红晕的额头。这显然是一只翅膀上的羽毛已开始脱落的天使。
    这时,思特凡把所有粉红色的纸片都收集在一起。一片都不缺,拼凑成了一封完整的信。
    “妮妮!”他有些严肃地问道,“告诉我这张纸是哪儿来的。”
    妮妮仍然一脸怒气,“你是个坏蛋!不想告诉你,而且我再也不来了!我也不会告诉你,好久以前的一天早晨我在房间里捡到了它。今天我碰巧想起了它,就用它来打扮,只是为了让你高兴。可是你是个坏蛋,所以我不想告诉你。”
    “那你从来没有读过?”
    “从来没有。这上面写着什么吗?”
    “我的妹妹,到我这儿来,”思特凡颤抖着说,“我们一起来朗诵这些睡在你芳香的卷发上的诗句吧!”
    接着,两人动情而战栗地依偎在一起,辨认着已经模糊不清的字迹。思特凡读完之后,妮妮读出了签名:“思特凡!”她叫道,两大滴眼泪顺着她的脸颊缓缓地流了下来。
    思特凡在她膝边坐下,向她讲了那个疯狂的早晨,他把三份爱情的呼唤随风扔了出去。他告诉了她前两张信笺的遭遇,谈到让娜大妈的可笑行为和德玻伊夫人的虚伪,这使女孩的嘴角露出了微笑。最后他肯定地说,借着一阵友好的微风和一位好心的仙女的金色翅膀,这第三张信笺无疑飘进了她的小房间,让她捡到了。他说完之后,温柔地拿起妮妮的手,吻了她一下,问道:
    “回答我,你究竟是我不认识的、由聪明的微风送给你我的情诗的心爱的女人,还是我的妹妹,我对你的友谊已如此熟悉的好妹妹?我给你的吻究竟是兄长的吻,还是情人的吻?”
    妮妮静静地注视着思特凡,她看到他在她脚边战栗,为了掩饰自己目光中的惶惑,她有时抬头望望天空。这是一幅美妙的图画,兄妹俩在爱情的微风下逐渐成了两个温柔的情人,他们用声音和目光相互爱抚,他们的手握得更紧了,能听得见彼此的心在激动的胸中充满柔情地、和谐地跳动。这天早晨就像思特凡梦想的早晨一样,窗外传来花香和鸟儿的歌声,两情人的头相互偎依着,上帝赐予他们的那种不可言喻的情欲的魅力,使窗边的鲜花愈发鲜艳,阳光也愈发明媚。
    妮妮微笑了。
    “可是,”她说,“我的思特凡,我要嫉妒了。我并不知道我们三个人里你选中了谁,听说那个德玻伊夫人很漂亮。”
    思特凡的全部回答是又吻了她一下。于是妮妮不再打趣,她紧紧地依偎着他,红着脸低声说:
    “我的思特凡,在这一切事情中你没看到上帝的手吗?在疯狂的一天里,你让三声叹息随风飘去,两声徒然地失落在世上讨厌的回声之中,这是有益的教训。第三声在空中自由而纯洁地飘荡,直到它要使之颤动的竖琴准备好的那一刻。后来,在我们相爱之前,你用自己的方式遇见了我,上天给了我们友谊,使我们相互尊重,否则爱情一分钟也存在不了。我们互称兄妹,日益融洽,在永恒的基础上建立了我们的爱情。这个时候终于到了,你失落的叹息来到我们耳边,回响着它神奇的乐曲,完成了上天的旨意。”
    她说着紧挨着他,吻着他的嘴唇,喊道:
    “啊!是的,我的哥哥变成了我的情人,要不就同时保留这两个如此温柔的称呼吧,我的梦想现在实现了。我无知的天真曾使我登上天堂,可是,我刚刚又从天上下来,投入了你的怀抱。我是世间一个普通的姑娘,可是我爱你,有一天会和你一起飞翔。是的,是的,我的情人,让我们享受这人间的爱情,享受这种灵魂和肉体的冲动吧!我们要尽力相爱,并赞美上帝的神秘旨意。我爱你,我的思特凡,我爱你。”
    这个优美的天使的翅膀刚刚碎裂,便投入了心爱的人的怀抱,她的心上人把她紧搂在怀里,又哭又笑。在这神圣而纯洁的拥抱中,可以说人间和天国也亲如一家了,所以,在天国里看着这一切的天使们也微笑起来。
    亲爱的读者,您或许会问我一阵风吹来的爱情后来怎么样了?以您漂亮夫人的聪明才智,您或许会对我说,一阵风吹来的东西也会被一阵风吹去。不过可惜的是,您的设想完全落空了。
    有一天早晨,思特凡和妮妮来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边,搭建起一个由忍冬和常春藤遮荫的小茅屋来作他们的爱巢,在相爱和嬉戏中平静地度日。夏天在凉爽的树荫下,冬天挨着火热的壁炉,他们就这样自由自在、相亲相爱地生活,每天早晨为爱情的使者、芳香的微风祝福。
    “这么说思特凡不写诗歌了?”
    “完全不是。他为他的女友朗诵,像蜜峰在花萼里采蜜一样,他从她那粉红色的双唇上汲取灵感。他把在故事开始时曾使他大伤脑筋的著名剧本扔进了火炉,只用他的竖琴歌唱爱情和自由。”
    “那他的烟斗呢?妮妮把它扔了吗?”
    “亲爱的读者,妮妮爱着思特凡,而思特凡呢?听说在这种您深恶痛绝的烟雾里,他依然能无数次为最困难的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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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这个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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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夫人,你仍很好奇,我不得不补充一下,来完整地结束这个真实的故事。
    当这对情侣飞走之后,让娜大妈变成了一个十分可怕的女门房。有时,她会重读那张粉红色的漂亮信笺,短暂地重温她那早已消逝的十六岁的时光。但其实,她从未弄清这张诱人的信笺中的爱情,有些晦涩的段落使她特别恼火。有一天,让娜大妈又一次打开了信笺,正在想入非非之际,看到德玻伊夫人经过,她叫住了德玻伊夫人,决心把诗人的赞美彻底弄清楚,以便以后能随意品味。
    漂亮的寡妇心不在焉地瞟了一下信笺,忽然气愤得脸色发白:
    “这个傲慢无礼的思特凡!”她嚷着把信笺揉成一团,“他只敢嘲笑您。有一天,我暂时忘记了痛苦,他竟敢抓住我的手,我就把他赶了出去。您也把他赶走是做得太好了,这个不知羞耻的家伙!”
    两个女人各自走开了,从此,让娜大妈对思特凡的爱情死了心,而德玻伊夫人则为自己竟有过这样的情敌——一个衰老丑陋的女门房,而大为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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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中的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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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思中的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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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拉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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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拉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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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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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拉小说《娜娜》的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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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马奈所作《左拉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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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画家马奈所作《左拉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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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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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亲笔签名: 埃米尔·左拉(Emile Z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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